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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價值與加值之意涵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檔案價值與加值之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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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計分五節,第一節檔案價值與加值之意涵,說明檔案所具的珍貴價值以 及加值對於檔案重要性之意涵;第二節檔案數位典藏加值之意涵,說明檔案數位 典藏之緣貣與定義,以及數位檔案加值之定義與加值方式;第三節國內檔案典藏 機構之檔案加值應用,介紹國內五個檔案典藏機構之檔案數位典藏計畫以及數位 檔案之加值應用,並列舉幾項較具特色的案例作說明;第四節國外檔案典藏機構 之檔案加值應用,類同第三節,介紹國外檔案典藏機構加值應用之現況;第五節 綜合分析,主要比較分析國內外重要檔案典藏機構之數位檔案加值應用,相互比 較兩者皆加值應用之差異。

第一節 檔案價值與加值之意涵

一、 檔案價值

檔案是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的業務或是活動中自然產生的文件,因其具有唯一 性、有機性、真實性、公正性、自然性、關聯性等特色(薛理桂、王麗蕉,2010,

頁 8-9),這些特色建構了檔案成為可靠的資訊,使檔案本身能保有重要的存在價 值。檔案加值是為了提升檔案本身的價值,然而檔案加值的首要工作是先找出合 適的檔案進行加值,但是檔案的成長量是逐年增加的,如何從龐大的檔案中尋找 素材成為一大難題,不過可仰賴檔案保存鑑定的基準來揀選檔案素材,其基準包 含下列(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2015):

(一)原有價值:指檔案之本質、內容或實體形式特性具有之原始價值,包含其材 質、章戳、墨水、印刷與裝訂等具有審美及藝術特性。

(二)行政稽憑價值:指得作為機關組織職能運作、決策、業務處理及績效等事證 或責任稽憑之價值。

(三)法律價值:指檔案清理適法性及保障團體或個人權益之價值。

(四)資訊價值:指得作為研究發展參考或滿足民眾知的需求之價值,包含檔案內

值與創造檔案的附加價值(王美玉,2003,頁 51-52),而檔案加值則是為檔案內 容做更進一步的整合,經由加工處理的過程,賦予檔案新的生命(檔案管理局,

1. 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縮寫為 UNESCO)將文化創意定義為:「文化產業可被 視為創意產業,以經濟術語來說,文化產業為「未來取向」;或者以科技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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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說,文化產業為內容產業,其範疇包含出版、音樂、電影、手工藝術和設 計等領域。」(UNESCO,2015)。

2. 我國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已更名為文化部)將文創定義為:「源自創意或文 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的形成與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潛力,並促 進整體生活環境提升的行業。」(文化部,2010)。

加值概念的生成比文創較早,文創為加值所衍伸出的概念,因此兩者的概念 較相近,但加值較著重於提升原有事物的價值,以開發與探索原有事物的更高價 值為努力方向;而文創則是著重於其所產生的效益(周曉雯,2014,頁 113),例 如:如何創造產業的財富以及就業潛力等,兩者觀念還是有些微的差異。

由上述可見雖加值與文創概念有些許不一樣,但如將文創之概念與加值應用 做結合,可發現文化產業對於內容產業的重要意義,由於加值可提升某事物的價 值,更能彰顯出其本身事物的珍貴價值,雖然不如文化部所說的可創造就業機會 潛力,但確實是可以為檔案典藏機構創造財富,此財富不只包括以販售加值產品 所獲得的經費,更是包含無形中的財富,例如:可以增加檔案典藏機構館藏的能 見度、促使民眾願意到館使用檔案、提升檔案的使用率等,成功達到檔案館的管 理目的。且檔案因其獨特、唯一性等的特質,為使檔案能在不被毀損的情況下推 廣檔案,檔案的數位化已成為大部分檔案典藏機構推廣檔案的首要工作,檔案典 藏機構積極發展檔案數位化,並以此為基礎,配合臺灣各個檔案典藏機構的整體 發展重點,尋求合適的檔案創意加值方式與價值,因此如何開發檔案加值與文創 之價值,更成為檔案進行數位化後的重要議題。

(二) 檔案加值的原則與方式

進行檔案加值前需先了解該檔案館的館藏類型以及考量使用者需求,進而規 劃檔案加值策略以及原則,才能設計出兼具顧客導向的檔案加值產品,國家發展 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以下簡稱檔案管理局)也提供其想法供檔案館員參考,認為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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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加值應維持以下原則(陳美蓉,2012):

1. 真實性:應維持檔案其檔案內容真實,不能隨意加入自己的意思改變加值後 的檔案內容資訊。

2. 精確性:檔案加值的內容資訊需是有正確性的。

3. 系統性:需先匯集具有相關主題性的檔案,才能將檔案內容作完整的加值應 用,且應要規劃檔案加值的步驟與流程,檔案館員才能依循。

4. 科學性:檔案的加值要是實際的,加值的構想不能是虛幻的。

5. 計畫性:檔案加值後的成效好壞,取決於進行加值前是否有完整的規劃。

6. 合法性:檔案在進行加值時,要注意檔案內容是否有涉及或亰犯到著作權或 是個資法。

7. 實用性:加值的商品對於顧客而言,要能符合實用性。

8. 可讀性:加值檔案要注意解析度,要讓購買文創商品的顧客能看清楚檔案的 內容。

根據上述的原則進行檔案加值,能夠提升檔案加值的成效,確實達到推廣檔 案的目的,能夠讓更多不同的族群認識與瞭解檔案,但是原則只是一個指引,因 檔案館各機構的組織性質不同,進行檔案加值也會遇到不同情況以及困難,因此 檔案館應要能彈性應用此原則並且融合加值策略,以調整出最合適本身檔案典藏 機構的加值原則。

由於檔案類型有多種形式,主要可分為:紙質類、錄影音帶類、攝影類及電 子媒體類等檔案,因此檔案加值的方式便也能以多樣化的方式呈現,可藉由出版 品、展覽、主題網站、數位典藏及電子書等方式配合運用,各種加值方式並非互 相排斥或替代,而是彼此互補形成完善的加值模式,從顧客觀點為基準,將檔案 經由最適當的管道提供給顧客。檔案管理局於樂活情報網將各類型檔案之加值方 式作簡單概述,並且舉例說明(檔案管理局,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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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紙質類檔案

加值呈現方式,如:檔案目錄、檔案索引、全宗指南、檔案摘要、檔案圖錄、

檔案館(室)指南、研究彙編、展覽、文宣等。

2. 錄影音帶類檔案

加值呈現方式,如:圖集與圖錄、各種展覽活動素材、製作多媒體、數位博 物館素材等。

3. 攝影類檔案

加值呈現方式,如:製作各類文宣品、針對老照片進行說故事、影像懷古展 覽、配合檔案展覽、數位博物館素材等。

4. 電子媒體類檔案

加值呈現方式,如:數位博物館、虛擬檔案館、數位典藏、檔案館資料庫等。

以上是檔案管理局的分類加值方式,為了使民眾容易理解檔案加值大致有哪 些,才使用這樣的方式去概述檔案加值的方法,但檔案加值應不分媒體類型,嚴 格來說,檔案的加值應是無需限縮範圍,只要是具有價值的檔案,都可以使用各 種方式去加值,並不限於上述類別的加值方式,如擷取檔案錄影檔的一段聲音,

製作成手機來電鈴聲等均能是檔案加值的方式之一。檔案加值應該是多元化的方 式進行加值,例如:紙質類檔案進行數位化成為數位檔案後,加值成為數位典藏 的內容素材,也可再利用此數位典藏的數位檔案進行其他加值,如將蔣中正的紙 質檔案進行數位化後,加值成為數位典藏的素材一部分,再將此數位典藏與蔣中 正相關的數位檔案輸出製成出版品,這種利用多重的加值方式,也可為檔案提升 更多加值效益,因此檔案加值不一定只能是單一方式,可以運用不同的方式或是 同時利用兩種以上方式來進行加值應用,且只要能達到增加檔案價值的目的,都 能是很好的加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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