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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整合觀辨識權力及相關概念的可能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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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權力概念(權力整合觀)來思考指標,加上權力概念與這些指標之間的 關係多半未受學者重視,本文企圖以權力整合觀的角度提出這些指標,並 說明這些指標與權力概念之間的關聯。最後,依據權力整合觀的角度,本 文認為「權力基礎」、「議題種類」、「主客比重」、「精密性」、「後果重要性」, 各自基於權力能力觀、行為觀、結構觀、分離權力行使之過程與結果,而 可以作為評估權力大小之指標。

第二節 權力整合觀辨識權力及相關概念的可能限制

誠如第肆章第三節對於 Bacharach、Baratz 與 Lukes 所提之概念區辨的 討論指出:當權力整合觀盡可能地接納各種權力觀點後,發展出來的權力 及其相關概念之區辨可能無法被持有個別權力觀點的學者接受。本節將試 圖說明:依據權力整合觀所界定的權力及其它相關概念,在某些時候可能 出現無法被其它觀點接受的情況,特別是當我們訴諸一般人的直覺來辨別 這些概念時,容易產生困惑。雖然本文仍舊可以按照權力整合觀的邏輯加 以合理化,但因為論述的過程涉及權力整合觀的「定義」層面,行文中的 斧鑿痕跡清晰可見,以致說服力欠佳。為了盡可能避免面臨上述提及的問 題,以下將具體說明權力整合觀所界定之相關概念可能無法被其他學者接 受的狀況,也就是權力整合觀在釐清概念上可能出現的限制。在此必須提 醒的是:研究者若要運用本文提供的架構進行分析時,應盡可能避免欲分 析的案例中出現下述情況。

主、客體必須「同時在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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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已經知道只有能動者與結構有資格作為權力/權威概念的主體(行 為觀、能力觀、界線觀);僅能動者有資格作為權力/權威客體。在確認主、

客體的可能對象後,本文整合觀的架構同時重視能動者的能力、互動以及 結構劃定的界線。按照整合觀的框架,一旦原先作為主、客體的能動者不

57 主、客體的同時在場似乎意味著主、客體的「同時」與「在場」兩個條件。然而,僅有

「同時」意味著只有時間、空間而沒有任何內容;僅有「在場」意味著只有能動者而沒有 彼此互動的場域,這兩種情況皆無法表達出意義(nonsense)。所以「同時」與「在場」雖 然看似兩個條件,但其實是無法分離的一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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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預期反應來解釋能動者的心境可能略顯突兀。由於能動者的生命並非永 無止盡;結構也並非毫無變動可能,這意味著權力/權威主體的能力或行使 有消亡的一天,結構給定的行動範圍也有變遷的可能。但是權力/權威現象 多半具有跨時性,也就是互動無法在一瞬間完成。例如:A 要求 B 跑腿,

從 A 表達命令到 B 服從並執行命令會需要一段時間(當 B 心中厭煩時,表 示他有所抗拒,此時是權力現象;在沒有被形塑偏好的情況下,當 B 不假 思索地接受 A 的要求時,便是權威現象),所以整個權力/權威過程都涉及 一段時間。若成功行使權力/權威者在整個過程尚未終結前突然消失(像是死 亡或是突然破產而失去能力等),則權力/權威現象的解讀將出現「斷裂」以 致權力整合觀難以充分解釋。也就是說當某能動者透過成功行使權力/權威 命令權力客體時,我們可以發現權力/權威現象的存在;但當權力主體在客 體執行命令的過程中消失時,根據權力/權威現象的必要條件為權力主、客 體及意圖的存在,我們理當就此認定權力關係不復存在,即便原先的權力 客體繼續執行命令,也應該將之判斷為客體的錯覺(錯誤的預期反應),或變 成受到「影響力」的效果。這意味著本來屬於權力/權威現象的事件,卻因 為能動者的消亡而「瞬間」不再是權力現象。

顯然地,以上兩種情況之所以變得容易令人困惑,是因為整合觀界定 的權力/權威概念在納入「時間歷程」的因素後,有些時候可能導致對能動 者互動的解讀變得過於突兀而無法符合權力概念日常運用的方式。因此本 文雖然提出辨識權力概念的原則,並說明權力整合觀優於個別權力觀點之 處;也提出如何辨識「非權力」(影響力、權威)概念的方式(包括:有無意 圖與有無對抗)。但我們不能就此認為三位一體權力整合觀所提出的框架能 夠毫無疑義地解釋所有「權力」與「非權力」現象。藉由上述的分析可知,

本文框架適用的範圍限於存在同一時空下的權力主、客體,若是主、客體 沒有存在於同一時間空間下,雖然整合觀仍能對概念之間的區辨自圓其說,

但可能無法符合一般對於權力/權威的慣常用法。

最後值得說明的是,影響力概念因為具有廣泛運用的特質,也就是無 論如何都可稱為有影響力作用,不論有意圖或無意圖、有意識或無意識、

行動或未行動、直接或間接都能夠有影響力作用的存在,所以影響力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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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適用範圍自然不受主、客體同時存在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