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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的權力觀一般來說不是指高高在上的特權,就是用武力或戰爭強取豪奪 的霸權。傅柯將這種以法律角度來探討權力的觀點歸納為「契約壓迫模式」

(contract-oppression),意指權力一味的壓迫,什麼都不做;或者只以命令的口吻 說「不」,讓被壓迫者在命令之下放棄自己的權力,使得壓迫指令得以成功。傅 柯認為這種上對下的單向性觀點太過於小看權力的運作,根據他的考究,被壓迫 者不可能一直處於被動的狀態,在被壓迫的過程中他們會反抗,甚至還能促使上 位者改變自己的命令,因此,他視權力為一種「戰爭鎮壓模式」(war-repression),

強調權力處在鬥爭和屈從的抗爭之中(Power/Knowledge 92)。更仔細的解釋,「權 力,不是什麼制度,不是什麼結構,不是一些人擁有的什麼勢力,而是,人們賦 予某一個社會中,複雜的戰略形勢的名稱」(《性意識史》 80)。權力和生產的 新事物之間,就像在戰場上攻守交戰的雙方,彼此瞬息萬變的攻略,讓每一個時 刻都會有相對應的兩股力量在纏鬥。

這點明「每一種權力關係都含有一種鬥爭策略,其間兩股勢力並不疊加在一 起,並不失去各自特有的性質,也不最後變得互相混淆。每一方都為另一方構成 一種永恆的極限,一個可能的轉折點」(〈主體與權力〉 288)。策略(strategy)一 詞具有三種含義。第一是為了獲得某種目的所運用的方法,第二是試圖制服別人 的方法,第三是指決意要獲勝的步驟,所以策略是以選擇獲勝的辦法來定義的。

在權力關係和鬥爭策略之間,鬥爭策略以固定的權力關係作為目標,幻想自己可 以成為權力關係;權力關係則是反過來遵循自己的發展路線來取得獲勝的策略。

相互作用的結果,可能是鬥爭策略獲勝成為可以支配他者的權力關係,但也有可 能是權力關係強化了原本的權力脈絡,只是這對可能會讓權力逐漸受限。權力和 鬥爭分處兩端,一方是另一方的起因也會是結果(〈主體與權力〉 287-289)。

這樣說來,反抗是活動的、過渡的,是將個體不斷打破規則、重新組合的運

作,因此留在個體上的只會是不可磨滅的痕跡,不存在一個恆久的形象(《性意 識史》 83)。也就是說,反抗在權力關係中「呈不規則的分佈狀態,反抗的點、

結、源在時間和空間中的分佈或疏或密,有時明確地喚起一些團體或個人,刺激 身體的某些點,生命中的某些時刻及某些類型的行為」(《性意識史》 83),因 此當我們試圖探問個體在權力關係中如何形成認同?亦即如何看待自身所處的 地位,又如何面對他者運作在自身的權力時,我們只能在特定條件下來回答。霍 爾(Stuart Hall)在〈誰需要認同?〉(暫譯,Who Needs „Identity‟?)一文中就提到認 同歷程(identification)是一個永遠「在過程中」(in process)、未完成的過程,不能 以得到或失去、保持或放棄來定義,但它終究會在特定條件下暫時形成(2-3)。因 此,看待個體認同必須探究個體在權力關係中何以啟動反抗、產生鬥爭來取得和 權力抗衡的過程。

在前一節中,我們談論了權力與知識的雙重進程,在這裡我們以反抗的觀點 來看,知識也需透過鬥爭策略才得以形成,而「言說」(discourse)就是力量之間 的戰略元素或集團,它能將知識和權力連結起來(《性意識史》 87),「言說既 是權力的工具和效力,也是它的障礙和阻力,是它的反抗點及對立的戰略形成的 出發點。言說負載並生產權力,加強權力,但是它也削弱、暴露權力,使權力變 得脆弱並使權力的實施受阻」(《性意識史》 87)。意思是說,言說讓知識和權 力呈現複雜、不穩定的現象。權力透過言說建構來描述主體,形成主體的認同,

但這建構的言說也可能因而削弱主體認同,因為建構的知識限制了新的認同主體 可以發展的空間。霍爾承接著這概念提出「認同是一個縫合(suture)點,在這之 中,一方面是論述與實踐召喚(interpellate)我們成為特定論述的社會主體;另一 方面是生產主體性、把我們建構成主體的論述歷程」(5-6)。如果以學校為例,當 老師透過檢查制度將學生個別化,學生就成為老師論述實踐下建構的主體,而認 同就是將學生主體和論述結合的節點。如果從認同歷程的角度來看,認同就是成 功將主體和論述接合的結果。

另外,我們也曾提到在權力關係中的個體是自由的、可興起鬥爭的,也因此

才能促成權力關係,而在這當中,個體「鬥爭的目的是為了反抗權力所生產的效 果」(〈主體與權力〉 271)。十八世紀以來,新的牧師權力既將人整體化又個體 化的權力形式,讓人的主體「通過控制和依賴主從於(subject to)別人,和通過良 知和自我認識束縛於自己的個性。兩種含義都意指一種使個體屈從並處於隸屬地 位的權力形式」(〈主體與權力〉 272),意指主體的生成,一方面依附權力給予 的位置,並且進入權力的思維,用權力提供的方法來定位自己;另一方面是從中 來塑造自我。而傅柯的研究則是讓我們得以看到個體被影響、被操控的過程,以 及我們能擁有,能回應在別人身上的力量,最重要的是,他提醒我們要知道如何 去反抗加諸在個體身上長久的印記,建立新的主體性。

格霍(Frédéric Gros)在其研究中就點出了傅柯的研究可貴之處在於:

舉發被隱藏的權力關係;挑動諸種抵抗;讓經常被壓制的聲音能夠表達 自身;生產某些能夠對抗主流治理性的真知識;促進嶄新主體性的發 明;懷疑我們自由及我們行動的可能性;凸顯我們的知識、權力及主體 化之體系的歷史性;展現我們從未陷入宿命,以及要改變我們的生命。

(185-186)

不過很可惜的是,我們在傅柯的研究中看不到具體的反抗行動,這向來也是其它 學者們最常批評傅柯的地方,他們指出傅柯的權力論只告訴我們反抗的可能,而 沒有實際方針5。但傅柯所謂的「反抗或變革的形式其實都緊扣著支配形式,尌 如同從衍生出來一般。這些反抗或變革並不一定是激烈的,也可以是一些細微的 改變。儘管傅柯並未提出一個正式的變革行動計畫……,卻提供了大量發展另類 策略的線索」(向巴恩 87-88)。這樣的看法點出傅柯「策略說」的可貴之處,因 為藉由傅柯的研究,我們仍舊可以看出反抗者的目標,了解反抗者的需求,進而 找出反抗者可能發展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