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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俄關係中的能源議題

第五章 能源安全治理下的歐俄關係

第一節 歐俄關係中的能源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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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能源安全治理下的歐俄關係

「能源貿易」是歐盟與俄羅斯的能源關係中最主要的議題,其中又以天然 氣貿易最為重要。能源貿易使得歐盟與俄羅斯相互依賴對方的能源供給與需 求,形成彼此在能源事項上合作的空間,但雙方不同的能源政策考量也為歐俄 能源關係發展埋下潛在的衝突因素。「合作」與「衝突」成為歐盟與俄羅斯能源 關係發展上的兩大面向,本章分別以能源市場自由化以及俄羅斯與烏克蘭天然 氣爭端為研究對象,觀察能源市場因素與第三國因素如何影響歐盟與俄羅斯之 間的能源關係。

第一節 歐俄關係中的能源議題

歐盟與俄羅斯關係中的能源議題聚焦於雙邊的能源貿易,歐盟自俄羅斯進 口能源以滿足其能源需求,俄羅斯則藉由出口能源至歐盟賺取收益。惟基於能 源貿易同時受到能源市場因素,以及能源運輸管線運作情況對能源供給的影 響,在發展歐盟與俄羅斯間能源關係上,歐盟與俄羅斯必須考量諸如能源運輸 過境契約、能源運輸基礎設施的投資與興建等能源市場因素,以及能源運輸過 境國等第三國因素。

一、 能源市場因素

就市場因素而言,歐俄能源關係的發展以及相關制度安排面臨兩大挑戰,

一是如何降低能源貿易與投資的「政治化」程度,二是如何進行歐俄間能源法 規與監理制度的協調與整合,以促進區域間共同能源市場的發展。1歐盟與俄羅 斯不對稱的能源關係反映在雙方各自供給安全與需求安全考量,歐盟關心其能 源安全,俄羅斯則將「能源」視為是外交政策的工具,藉此管理其與周邊國家

1 Tatiana Romanova, “Russian Energy in the EU Market: Bolstered Institutions and Their Effects,”

Energy Policy, Vol. 74 (2014), p.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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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政治關係,提高其對周邊地區的控制程度。2為因應俄羅斯將能源議題政治化 的作法,歐盟希望創造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透過能源憲章條約使能源貿易自 由化,並力促俄羅斯參與政治合作對話。3但歐盟的能源貿易並非完全自由化,

例如俄羅斯即以歐盟解除鈾貿易的限制回應歐盟的自由化要求,歐盟現行規定 會員國自單一非歐盟會員國的鈾進口量,不得逾總進口量的百分之二十。4

歐盟與俄羅斯在能源市場中分別為需求者與供給者,各自能源貿易考量在 本質上即為不同,也因此歐盟與俄羅斯的能源關係通常被視為是不對稱的關 係:歐盟作為能源需求者,仰賴俄羅斯的能源進口,因而面臨能源供給安全的 問題;反之,俄羅斯作為能源供給者,在能源使用上享有較高程度的保障,得 以將能源作為一種外交政策工具,提升俄羅斯在對外關係上的影響力。但歐盟 與俄羅斯的能源貿易同時也是相互依賴的關係,歐盟仰賴俄羅斯能源進口的同 時,俄羅斯亦需要歐盟作為其能源出口市場,更進一步而言,歐盟內部的能源 市場的經濟因素變化或是制度面的改變,皆被俄羅斯視為是影響其能源需求安 全的威脅來源。5整體而言,歐盟與俄羅斯能源關係的不對稱性與高度相互依賴 的兩個面向,反映在雙邊能源貿易的政治化與能源市場改革等自由化進程的消 長間,顯示雙邊能源治理機制將影響歐盟與俄羅斯的能源貿易,能源市場規範 的轉變因而成為歐盟與俄羅斯能源關係進展上的一項重要議題。

以天然氣產業為例,歐盟長期仰賴外部進口能源,1970 年代與 1980 年 代,能源貿易的長期契約提供相對穩定的貿易環境,但隨著歐盟逐漸確立開放 能源市場,歐俄間能源貿易方式於是受到歐盟內部天然氣產業的自由化以及單 一天然氣市場目標影響而有所轉變,其中產業鏈上的風險與收益重分配,更使

2 Emil Kirchner and Can Berk, “European Energy Security Co-operation: Between Amity and Enmity,” Journal of Common Market Studies, Vol. 48, No. 4 (2010), p. 872.

3 Ibid.

4 Ibid.

5 Catherine Locatelli, “EU-Russia Trading Relations: the Challenges of a New Gas Architecture,”

European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 39, No. 2 (2015), p. 316.

由化奠基於歐盟內部三次「有關天然氣內部市場的共同規則」指令(Directive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Concerning Common Rules for the Internal Market in Natural Gas),以及二次「天然氣運輸網絡進入條件」規章 (Regulation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n Conditions for Access to the Natural Gas Transmission Networks)。7歐盟天然氣市場改革有兩大方向,

一是創造競爭市場,取代層級性行政協調機制(hierarchical and administrative coordination mechanism),二是建立歐盟單一天然氣市場,取代各會員國國內市

7 分別為 1998 年 Directive 1998/30/EC、2003 年 Directive 55/2003/EC 與 2005 年 Regulation 1775/2005/EC,以及 2009 年 Directive 73/2009/EC 與 Regulation 715/2009/EC。

8 Catherine Locatelli, “EU-Russia Trading Relations: the Challenges of a New Gas Architecture,”

European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 39, No. 2 (2015), p. 316.

9 Kim Talus, “Winds of Change: Long-Term Gas Contracts and Changing Energy Paradigms in the European,” in Caroline Kuzemko, Andrei V. Belyi, Andreas Goldthau and Michael F. Keating (eds.) Dynamics of Energy Governance in Europe and Russia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12), p.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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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氣價格僅為每千立方公尺 187 美元,兩者的差別不可謂不大。10

惟就現階段而言,認為全球液化天然氣市場的發展將會全面改變歐盟與俄 羅斯之間既有的長期契約交易方式,仍是忽略了液化天然氣市場的發展的幾項 基本特徵。例如長期契約仍為最主要的交易方式,市場流動性與短期貿易等成 熟市場的特質仍在發展階段;另外,其在美國、亞洲與歐洲三個主要液化天然 氣市場區域之間的表現亦有差異,美國液化天然氣市場發展較為成熟,現貨市 場等短期貿易是其市場運作方式,但亞洲與歐洲則是以長期契約為主,亞洲國 家更因為現階段尚無管線自區域以外地區進口天然氣,而仰賴液化天然氣的進 口方式,使得亞洲國家更傾向以長期契約維持其液化天然氣的進口穩定。最 後,就歐盟本身而言,歐盟進口天然氣的主要方式仍是仰賴其既有的能源運輸 管線網絡,液化天然氣的進口僅占總天然氣進口量的百分之十五,其餘百分之 八十五仍是經由運輸管線進口。11

總結而言,歐盟與俄羅斯的能源貿易,特別是天然氣方面,面臨能源市場 運作方式的改變而新增許多不確定性,市場運作改變的原因主要來自歐盟內部 能源市場自由化改革,亦受到全球天然氣與液化天然氣市場波動的影響。惟就 全球天然氣市場與液化天然氣市場的改變而言,其對歐俄能源關係的影響仍在 初期階段,既有的天然氣運輸管線及相關計畫的發展仍是不可不考慮的面向。

二、 第三國因素

歐盟與俄羅斯能源關係上的第三國因素主要是就「能源運輸」而言,其中 又以天然氣的運輸管線最為重要。能源運輸管線本身的興建及管線所經的能源 運輸過境國,對歐俄能源關係有兩項意涵:一是確保能源運輸安全,能源運輸 無虞是歐盟的能源供給安全與俄羅斯的能源需求安全的基礎;其次,能源運輸

10 Ibid., p. 230.

11 Dick de Jong, Coby van der Linde, and Tom Smeenk, “The Evolving Role of LNG in the Gas Market,” in Andreas Goldthau and Jan Martin Witte (eds.) Global Energy Governance: The New Rules of the Game (Washington, D.C.: 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 2010), pp. 221-45.

天然氣聯盟」(Eurasian gas alliances),以穩定天然氣價格並解決裏海天然資源分 配等問題。16歐盟在 2008 年與土庫曼簽署「戰略能源夥伴關係」的備忘錄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on strategic energy partnership),土庫曼將保留 100 億立方公尺的天然氣予歐盟,惟彼此仍存在能源運輸障礙,尚未有「能源 走廊」(energy corridor)的出現,使土庫曼的天然氣得以順利輸往歐洲。17歐盟與

12 Emil Kirchner and Can Berk, “European Energy Security Co-operation: Between Amity and Enmity,” Journal of Common Market Studies, Vol. 48, No. 4 (2010), p. 872.

13 Ibid.

14 Ibid., p. 874.

15 Filippos Proedrou, EU Energy Security in the Gas Sector: Evolving Dynamics, Policy Dilemmas and Prospects (Burlington, Vt.: Ashgate, 2012), p. 116.

16 Nargis Kassenova, “The Shanghai Cooperation Energy Club: Purpose and Prospects,” in Indra Overland, Heidi Kjaernet and Andrea Kendall-Taylor (eds.) Caspian Energy Politics: Azerbaijan, Kazakhstan and Turkmenistan (New York: Routledge, 2010), p. 166.

17 Filippos Proedrou, EU Energy Security in the Gas Sector: Evolving Dynamics, Policy Dilemmas and Prospects, op. cit., p.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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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薩克亦存在缺乏能源運輸管道的類似問題,差別在於哈薩克的地理位置較土 庫曼更有利,位處俄羅斯與中國之間使其天然氣需求安全無虞,哈薩克轉向歐 盟天然氣市場的誘因更小。18

整體而言,歐盟與俄羅斯的能源關係具有強烈的地緣政治因素,與區域內 其他國家緊密相關。自歐盟的角度而言,歐盟希望確保能源運輸安全,並藉由 興建新能源運輸管道促成能源供給多樣化的政策目標,提高歐盟的能源安全。

惟基於天然氣貿易高度仰賴運輸管線的特性,新管線興建所需之龐大資金與可 能面臨的環境衝擊等問題,以及固有的地理位置障礙,均不利於歐盟能源供給 多樣化的政策,遑論俄羅斯在此區域傳統的影響力與地理位置的優勢。自俄羅 斯的角度而言,能源運輸安全對於其賺取獲利最豐的歐洲市場的能源收益亦相 當重要;惟歐盟與俄羅斯各自有不同的新建能源運輸管線偏好,反映其能源安 全考量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