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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四節 正式問卷之實施與分析

一、正式問卷施測對象與樣本分配

(一)施測對象

為了達成研究目的,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蒐集有效的資料,以 103 學年度 南投縣現任公立國民小學具有正式合格教師資格,由教育行政當局依法聘任之教 師(包括主任、組長、級任教師、科任教師)為研究對象。

本研究為求樣本具有代表性,以二階段取樣作為抽樣方法,第一階段為分層 隨機抽樣,首先分析南投縣不同學校規模之校數比例(如表 3-6 所示),接著依不 同學校規模抽樣人數分配原則(如表 3-13 所示),決定各鄉鎮市不同學校規模之正 式問卷分配數量與學校數(如表 3-14 所示),之後將各規模學校予以編號,以亂數 表隨機抽取樣本學校;第二階段採立意抽樣法,依學校規模狀況,分別委請樣本 學校之主任依不同的擔任職務之人數比例發放正式問卷,盡可能按照教師性別、

最高學歷與任教年資酌予分配,組共發出 690 份問卷,符合蘇德曼(Seymour Sudman)所提出地區性的研究平均樣本人數約在 500 人至 1000 人之間的建議(引 自吳明清,1991)。

(二)不同學校規模抽樣人數分配原則

為求問卷填答人數平均分配,茲依照不同學校規模規畫主任、組長、級任教 師、科任教師之正式問卷數量,如表 3-13 所示。

表 3-13

不同學校規模正式問卷抽樣人數分配原則

擔任職務 主任 組長 級任導師 科任老師 合計

6 班(含)以下 2 1 3 1 7

7~12 班 2 2 4 2 10

13~24 班 2 3 6 3 14

(三)決定正式問卷分配數量與學校校數

正式問卷分配數量與學校校數,如表 3-14 所示。

表 3-14

不同規模學校正式問卷抽樣校數與問卷數量分配統計

學校規模 抽樣校數 校數比例 發出問卷數 佔全部比例 6 班以下 50 65.8% 350 50.7%

7~12 班 11 14.5% 110 15.9%

13~24 班 11 14.5% 154 22.3%

25 班以上 4 5.2% 76 11.1%

合 計 76 100% 690 100%

由表 3-14 得知,學校規模在 6 班以下者抽樣 50 校,占全部校數比例為 65.8%,

學校規模在 7-12 班者抽樣 11 校,占全部校數比例為 14.5%,學校規模在 13-24 班者抽樣 11 校,占全部校數比例為 14.5%,學校規模在 25 班以上者抽樣 4 校,

占全部校數比例為 5.2%,抽樣的校數比例與表 3-6 南投縣不同學校規模之校數比 例相差不多,故本研究之正式問卷抽樣學校樣本分配應具有相當的代表性。

Lodico, Spaulding 和 Voegtle 指出:如母群體少於 200 人,則應將整個母群 體當做調查樣本;如果母群體在 400 人左右,適當的樣本數應占 40%;若母群體 超過一千人,適當樣本數需有 20%;5000 人或以上的大母群體,樣本數在 350 至 500 人即可(引自王文科、王智弘,2010)。

研究者依據南投縣政府教育處公布之國中小學基本資料列表(南投縣政府教 育處,2015)中統計得知,南投縣 103 學年度之教師人數為 2569 人,其適當的樣 本數需要有 514 人。考量問卷回收率以 80%估算,並參照南投縣不同學校規模之 校數比例及抽樣人數分配原則,估算出正式問卷所需樣本數。本研究正式問卷樣 本數為 690 份(如表 3-14 所示),預計回收 552 份以上,故本研究正式問卷抽樣之 樣本人數在適當的範圍內。

二、施測方式

本次研究的問卷調查,問卷採郵寄方式進行,針對 76 所樣本學校,先以電 話連繫各受試學校之校長、主任、組長或教師,將問卷於預定施測日期寄出,委 託其依照不同擔任職務之人數比例隨機發放問卷,教師填答後,協助彙集並於預 定的截止日期前寄回。

三、正式問卷回收情形

Babbie 認為,基於分析與撰寫研究報告的需要,回收率至少要 50%才是「適 當」;回收率至少達到 60%才算是「好」;回收率達到 70%以上,則算是「很好」

(引自王文科、王智弘,2010)。本研究共寄發正式問卷 690 份,回收 596 份,回 收率為 86.38 %,故本研究正式問卷回收率可視為很好。

正式問卷回收後,逐題檢視每份問卷的填答狀況,全部填答同一選項或缺答 數超過三題者視為無效問卷,不予採計,而缺答少於三題者,缺答部份則以遺漏 值處理。最後將有效問卷編碼並輸入電腦中,以便進行資料的統計與分析。總計 可用問卷為 551 份,問卷可用率為 79.86%,正式問卷抽樣學校及回收情形統計 分析如表 3-15。

表 3-15

四、有效樣本之基本資料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