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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本研究旨在探討國民小學校長正向領導與學校組織績效之相關,本章共分為 五節,第一節說明研究動機與目的;第二節提出待答問題;第三節為重要名詞釋 義;第四節提出研究方法與步驟;第五節說明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一、研究動機

邁入二十一世紀,全球化(globalization)的趨勢使得國內社會環境快速變遷,

學校教育在這股浪潮的衝擊下,也產生了許多巨大的變化。謝傳崇(2011a)指出受 到世界潮流趨勢的影響,促使學校組織開始產生變化,日益趨向更開放且複雜的 系統。因此,社會的變遷與教育的興革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而學校組織變化所 產生新的體制將衝突傳統的教育領導模式。

隨著教育改革浪潮一波接著一波接踵而至,從課程的設計、師資的培育、組 織的再造、教育法令的修改等,各方面衝擊著傳統的學校行政科層體制,學校領 導者所面臨的學校生態的複雜迥異於過去,在校內外各種不同的勢力衝擊下,面 臨到許多的困難和挑戰。謝傳崇(2011a)曾提出校長經營學校所面臨的挑戰是多方 面的,包括:1.學校績效責任(accountability)的擴大:藉由各種評鑑來得知學校的 組織績效,同時判斷校長的領導效能,校長必須在校務的經營上有所創新與突破,

以提高學校的經營效能。2.學生多樣性的需求:臺灣由閩、客、原住民及新住民 等多元族群組成的社會型態造成多樣性的需求,校長必須意識到社會變遷所造成 的多樣性因素,提供學生多元化的學習,才能對不同族群的學生提供有效教學,

避免彼此產生偏見或歧視,同時還可發展出跨文化的知識與能力。3.全球化 (globalization)改變了教育的政策與觀點:全球化造成教育內容的改變,也影響了

教師的教學方法與學生的學習導向,校長在落實全球化的教育目標下,有責任帶 動組織成員專業成長。4.家長教育選擇權的擴張:《教育基本法》的修訂,為家 長教育選擇權提供了法律的保障,國民小學階段雖仍以學區制做為入學依據,但 家長仍透過遷戶籍的方式,選擇學校跨區就讀,造成同學區的學校競爭激烈,因 此校長應致力於學校品質的提升,才能在家長意識抬頭的當下獲得認同,確保學 校的生存與發展。5.複雜化的社區關係:教育需要結合學校、家長及所在社區資 源,校長扮演著打破彼此藩籬與邊界的關鍵角色,設法將學校與社區結合,創造 有助於家庭、社區信任的關係的氛圍。6.日益嚴重的少子化現象:少子化的現象 會產生招生不足造成學校運作困難的現象,當學校教育供給過剩時,整體教育環 境勢必走向競爭化及市場化。由此可知,傳統領導注重提供答案、建議或發號施 令的方式已不足以面對多元且複雜的教育環境,身為學校領導的校長必須採取適 當的領導作為,才能帶領學校提升教育的成效。

校長為達成學校教育目標而帶領學校成員努力以赴的過程中,校長的領導行 為必須影響其成員進而產生彼此的共識,才能有益於學校發展;因此在校長領導 過程中,如何使學校成員與其產生共鳴是重要的議題。Cameron(2008)在《正向 領導》的序言指出,正向(positive)觀念具有向陽效應(heliotropic effect),向 陽效應就如同植物的向光性,人類學習、記憶正向的知識比負向的知識快、正向 的語言比負向的語言占優勢、喜歡生意盎然的生活而討厭空虛枯竭的生活,所有 生物具有正向能量的傾向。仲秀蓮(2011)認為正向觀念能賦予個人和組織生命力,

校長要發出正向、良善的振動,採行正向的領導行為,才易得到學校成員的共鳴。

由此可知,具有正向思維的領導模式可促使校長與學校組織成員更進一步的提升 教育的成效。

吳清山(2004)認為:「學校行政領導的有效與否,直接影響到校務的發展;如 果領導者具有良好的素質和修養,很容易獲得部屬的好感和信賴。」林新發(2011a) 也認為,領導者可以透過正向領導的策略來促進組織的發展。研究者在南投縣國

民小學任教十餘年,在經歷幾任不同領導風格的校長領導後發現,不同的領導風 格與行為會產生不同的學校氣氛與工作績效,當校長展現較多的正向領導行為時,

相對的,學校的學生表現和教師的工作績效常有較高的成就與不錯的表現。由此 觀察出,校長在學校行政領導時是否採用正向領導,似乎影響著校務的發展與推 動,有其研究的必要。因此瞭解南投縣國民小學校長正向領導的現況為何,為本 研究動機之一。

二十一世紀的今日,不但是一個瞬息萬變且快速變遷的時代,更是高度競爭 並凡事注重品質的時代。世界各國無不將教育改革視為國家發展的重要動力,希 望藉此提升國家競爭力。在後現代主義思潮及教育政策的改變之下,多元開放的 校園生態已儼然成形,進而導致學校面臨快速社會變遷及高度競爭的經營環境 (顏士程,2005)。林新發(1990)曾提出「績效之於組織,猶如健康之於個體」。健 康之所以重要,乃是它代表了個體的生理狀況,帶來了活動和生機。績效之所以 重要,代表著組織目標達成的程度和成員滿足的狀況,因此績效(performance)不 僅是個人,更是組織極為重視的問題,組織績效的好壞,代表著組織能否取得競 爭優勢的重要關鍵。

以美國而言,因公立學校辦學品質良莠不齊,造成許多家長喪失對公立學校 的信心,而要求學校要有績效責任,要提升學校績效,建立清楚的學校目標,以 推動教育改革(范熾文,2007;黃俊傑,2009)。而美國在教育責任績效法(Education Accountability Act)中規定,透過一套績效責任措施,要求學校、學區、教師與 學生,堅守高的學業標準,確保州與學區提供學生高品質的教育(黃美芳,2002)。 90 年代以來,從歷任的美國總統的提案中,也可看出教育改革致力於學校組織 績效的管理與教育績效責任制的落實,諸如老布希總統(George H. W. Bush)曾提 出「美國 2000」(America 2000)策略:建立所有學生共同的學業標準;柯林頓總 統(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擬定「目標 2000:美國教育法案」(Goals 2000:Educate America Act)著力於學生學習成就標準的提升;小布希總統(George W. Bush)提出

「沒有落後的兒童法案」(No Child Left Behind Act)強調成果取向的績效責任系統;

歐巴馬總統(Barack Obama)推動「奔向巔峰」(Race to the Top)計畫,支持創造教 育革新的競爭性經費補助,以教育提升國家競爭力。(劉仲成,2005;楊巧玲,

2007;張佳琳,2012)。而這些國家層級的教育法案象徵著美國政府與企業團體 將學校組織績效管理視為改善學校教育的出發點(Adams & Kirst,1999)。績效責任 成為教育決策者及社會大眾所關切的問題。這些教育改革方案,顯示出美國政府 積極地改善教育素質,追求卓越教育之決心(范熾文,2007)。

以英國而言,英國現代化的重點在於透過績效導向的途徑來提升學校的 品質(劉仲成,2005)。英國教育績效責任的推動始於 1988 年教育改革法案

(Education Reform Act),正是透過法律來啟動教育績效責任,規定國定課程 以及實施全國性的測驗,而教育工作者的績效是以學生參加正式測驗成績而 定,雖然削弱了地方教育當局的權力,但是相對地增強了由家長代表、教師 代表以及社區代表所組成的學校董事會的權力,此種教育權力的轉移激發了 學校績效責任的動力;因此,英國當前的做法是透過國定課程的設置,經由 全國性的測驗,再和全國其他學校比較,互相分出高下以作為學校組織績效 良窳的依據。(Ouston, Fidler, & Earley,1998;吳清山、蔡菁芝,2006;楊巧玲,

2007;黃俊傑,2009)。

綜合上述,在英、美兩國教育改革的發展中,學校增加了自主的權限,

同時也被賦與彈性的發展空間,而這樣的權力重組,使得學校的管理逐漸趨 向自主化與擴增化,並且帶動了對學校組織績效的重視(郭維哲,2006)。由此 可知,學校組織績效在教育改革中占有重要的關鍵地位。

綜觀我國教改歷程,在教育現代化的呼聲中,也順應了教育權力下放、

尊重專業與學校本位經營的潮流。林新發(1999,頁 331-332)指出「學校本位 管理」是指教育行政機關與學校相關的事務授權由學校層級自主做決定,做 決定的過程是由學校相關人員共同參與,並由學校擔負績效責任。

在 1996 年的「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中呈現了「教育理念的革新」,

提出了教育鬆綁的基本方針,其主張對於中小學教育進行鬆綁,教育主管機 關應將權力下放至學校單位,落實學校本位管理。而教師法與教育基本法的 頒布以及國民教育法的修正條文更彰顯出「教育制度革新」。由此理念與制度 革新的教育改革趨勢可知,學校組織是一個有機體,當學校內外的環境產生 變化時,不能再以過去運作的模式來適應變化的迅速,必須要不斷持續的提 升組織績效以促進組織的發展(郭維哲,2006;黃俊傑,2009)。

「2001 年教育改革之檢討與改進會議」中也提及,當國內的教育行政體 制正逐步朝地方自主管理、學校本位管理、授權化管理的方向發展同時,教 育的績效責任必須跟著強調,才不致因行政的怠忽而傷害受教者的品質 (黃俊 傑,2009;黃哲彬,2009)。司徒達賢(1999)指出,非營利組織由於缺乏利 潤作為指標,因此,使命是否達成,資源是否善用,決策是否正確,更需要 有效的績效管理。學校是屬於非營利組織,低落的組織績效,將造成低的生 產力、影響工作品質、產生工作倦怠、人員異動、曠職等情事,甚至造成組 織崩潰、或被社會所淘汰。黃美芳(2002)的研究指出,績效責任制度在我

「2001 年教育改革之檢討與改進會議」中也提及,當國內的教育行政體 制正逐步朝地方自主管理、學校本位管理、授權化管理的方向發展同時,教 育的績效責任必須跟著強調,才不致因行政的怠忽而傷害受教者的品質 (黃俊 傑,2009;黃哲彬,2009)。司徒達賢(1999)指出,非營利組織由於缺乏利 潤作為指標,因此,使命是否達成,資源是否善用,決策是否正確,更需要 有效的績效管理。學校是屬於非營利組織,低落的組織績效,將造成低的生 產力、影響工作品質、產生工作倦怠、人員異動、曠職等情事,甚至造成組 織崩潰、或被社會所淘汰。黃美芳(2002)的研究指出,績效責任制度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