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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民主與公民素養態度的意涵

第一節 民主與公民素養態度的意涵

態度是一個較為抽象的概念,學者們認為 Allport 對於態度的定義最具涵蓋 性,他認為態度是一種心智或神經的準備狀態,態度是由經驗所組成,它影響個 人面對有關對象與情境的反應(轉引自張秀雄,1992;王錦雀,1995;蕭揚基,

2004)。學者們將「態度」的相關理論整理出幾項特徵:(一)態度是從經驗中學 習而來的。乃是自生活經驗中學習累積而成的,為個人所有經驗的綜合。(二)

態度是有組織的系統。且「態度的構成成分」(components of attitude)包含認知 成分(cognitive component)、情感成分(effective component)及意向成分(conation component)。(三)態度是個人內在心理狀態。(四)態度必須有去向的對象及相 對應的目標或情境;大致上來說,態度可以被區分為認知、情感、和行動傾向三 個部分,認知包括信仰和知覺;情感是好惡也是同意不同意的意見表達,也可以 說是一種價值的反應,故,多數人均同意認知和情感就是構成態度的主要成分(張 秀雄,1993;陳文俊,1997;賴素霞,2009)。

從上述理論的依據,首先幫助本研究確立態度的內涵,接著進一步針對民主 態度與公民素養態度的面向進行探究;同時,本研究關注的民主態度與公民素養 態度,是以臺灣八年級學生為主要對象,欲探討學生在生活情境當中,可能影響

民主與公民素養態度的相關因素,這當中包含了學校的公民教育、學生的家庭背 景、社會化的過程…等因素。接下來茲針對民主態度與公民素養態度的意涵,分 別進行相關的文獻探討,以釐清定義。

壹、民主態度的意涵

當我們在探究人民的民主態度時,必須先瞭解這些民主態度的來源為何?從 個體的層次來說,民眾的民主態度來源可分為「內在傾向」(intrinsic disposition)

與「工具傾向」(instrumental disposition)(Bartton & Matters, 2001;Diamon, 1999;

轉引自黃信豪,2011)。對於民主態度的內在傾向意指民眾之所以表達支持民主,

來自個人的政治認知、價值與信念的認可,例如個人對自由、人權等價值的追求;

也就是內在傾向強調個人在認知上對民主具有價值偏好,因而在實踐層面上能對 民主產生具體的支持。另一方面,民眾也可能從務實的角度出發,因為認知到民 主體制是相對於其他政體來說能為他們帶來最大的效益;這種工具傾向的民主態 度主要來自於實現經濟利益與政治利益的目的考量,因此,當民主體制能夠為民 眾帶來具體的好處(如長期的經濟發展與繁榮),那麼民眾或許就會對民主機制 抱持著肯定與支持的態度(黃信豪,2011)。換句話說,民主態度也是指涉社會 成員實行民主時,必須具有的性格特點及思想習慣,這些態度會影響社會成員外 在行為能否依循民主的理性、自治原則,並直接攸關民主政治成熟穩定(董秀蘭,

1996)。

要研究對於民主基本價值的支持度時,我們必須先體認到不同概念化下的民 主定義,這些可以被粗略地區分為直接的或參與型的民主,以及自由的或代表型 的民主(Held,1996)。最小元素的民主形式有時被視為天生固有的權利保障、

自由選舉、以及法治概念(Fuchs,1999),研究結果也顯示出,整體來說不論是 否居住在民主或極權國家中的公民,大多數都傾向認同這些普遍性的價值(Fuchs

& Roller,2006)。

綜合上述,進行民主態度測量之際不外乎考量到這些有助於民主運作與發展

的特定態度與價值觀(陳光輝,2010);而民主態度是一個複雜而多面的概念, 訓育學報,9,307-336。

陳穆瑩(2001)則是將民主態度從認知、情感與行為三方面加以解釋,認為:

(一)民主態度的認知成分是指一個人對於民主環境的瞭解程度及看法觀點,是 涉及民主政治文化的瞭解與體認;另一方面,個人對於民主政治對象的知覺,將 會構成個人對其作出價值判斷的依據。(二)民主態度的情感成分是根據民主認 知的結果,逐漸引發個體對於民主目標或價值的情緒反應,包括個體對民主政治 對象的愛憎好惡、支持或反對的態度、贊成或反對的意見、各種評價的反應等等。

(三)民主態度的行為成分就是將對於民主的認知與情感,轉化為行動付諸實行,

成為一種民主的表現。

由陳義彥(1991、2001)所主持的兩筆國科會計畫1,探討我國大學生政治 價值與態度變遷的情況,對於民主態度的分析內容包含民主的正當合法性、民主 社會中的公民角色、政治權威的結構、以及公民與政府間的關係,共四個面向,

具體的測量指標含公民參與政治活動的意願、政治平等、政治容忍、政黨競爭、

政府權力的分立與限制以及對於政治權威的態度等(陳光輝,2010;鄭宏文,

2011)。

大體上來說,對於民主態度的測量是無法從單一面向或單一指標來探究,大 多會透過人們對於民主價值的支持、政治認同、政治參與意向、政治文化…等多 面向一同構成測量指標。在教育方面,我們更加關心的是學生的民主態度之培養,

所以針對學生的民主態度測量指標,大多會依循學生們在該學習階段所習得的相 關民主價值,例如培養公民對自己國家歷史文化的認同、使公民熟悉本國的政經 法律制度、鼓勵「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的精神、積極參與政府所界定的公共事 務(無論是主動或被動)、遵守國家法律並善盡義務等等(江宜樺,2005:31),

這些內容也可以說是幫助學生們成為未來國家公民的重要課題,同時也助於民主

1 此兩筆計畫為:

(1)陳義彥、洪永泰、盛杏湲(1991)。我國大學生政治社會化之研究-十五年來政治價值與 態度之變遷(編號:NSC80-0301-H004-18)。臺北: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2)陳義彥(2001)。我國大學生政治社會化之研究二十五年來政治價值與態度之變遷(編號:

NSC89-2414-H-004-048)。臺北: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生活的實踐與應用。

貳、公民素養態度的意涵

國內學者針對「citizenship」稱為公民素養、公民意識、公民資格、公民資 質、公民身分、或公民權(廖添富、黃景裕,1995;陳文俊,1998;張秀雄,1999;

林火旺,2000;蕭揚基,2004;莊文忠,2010),無論其翻譯名稱為何,大致上 關於 citizenship 的涵義我們實在不容易僅從單一面向來瞭解它,在不同的時代與 場合中,它則表現出不同的意涵,有的認為公民資格是一種身分與地位,也有人 從它的實質內涵認為公民資格包含權利與義務,更有人從動態的面向認為公民資 格是一種行動的意識與能力,甚至有人認為公民資格應該是以追求公共利益為本 質(蕭揚基,2004)。故,以下的文獻探討內容,茲整理不同學派的學者對於公 民素養的各種觀點。

(一)共和主義的公民素養觀點

根據伊格納提夫(Michael Ignatieff)的分析,西方傳統中有兩種主要的公民 觀念,一個是古典公民的理想,可以稱之為共和主義的(republican)公民觀念,

另一個則是自由主義的公民觀念。共和主義的公民觀可追溯到希臘哲學家亞里斯 多德,他認為「人是政治動物」,因此所謂的公民就是具有「理性」討論並且能 夠全體共同參與公共決策,每位公民都具有統治與被統治的角色,同時每一個決 策者必須尊重其他決策者的權威,並且遵守他們所做的決定,這些決定也就是現 在的法律;同時,亞里斯多德也認為這樣的公民觀是建立在公共(public)和私 人(private)領域的區分之上,因為公民和公民之間所處理的是公共事務,而不 是私人家務事,所以必須先釐清公領域與私領域的界限,才能針對全體共同的事 務進行討論與決策。然而,在當時所指稱的公民只限於擁有財產(特別是擁有土 地財產)的成年男子,排除了女人、奴隸、小孩以及其他受薪階級,具有強烈的 排他性,忽略了其他個體;這是因為亞里斯多德認為只有經濟獨立自由的人才有

可能心靈獨立自由,心靈獨立自由的人才能具有獨立判斷的能力去處理公共事務,

並且超越私利追求公益,具體實現公共利益(林火旺,2000)。

(二)自由主義的公民素養觀點

共和主義明顯地排除了「擁有財產的成年男子」以外的個體,並且只關注於 公領域忽略了私領域,但是隨著人口的擴張,雅典時期的小國寡民的城邦政治已 經變得不切實際,另一種「公民」的觀點隨之而起。這一種公民角色依然需要遵 守法律規範,但是公民身分的重點是權利與保障而非統治,這些特點成為自由主 義公民觀的基本要素;而自由主義最重要的立足點就是個人主義(individualism), 強調的是差異與多樣性,所以自由主義的社會不可能存在著大家都認可的公共善

(common good)。自由主義者認為私人領域才是公民生活的重心,而在公領域 的公民身分要求僅是形式上符合消極的法律規定,例如:國籍、年齡等,就能夠 成為該政治社群的基本成員,一旦具備這些公民身分,便享有相關的權利以及負 擔共同生活的義務,所有公民的權利與義務都是一樣的,故,自由主義的公民資 格觀是一種普遍性的概念(劉姝言,1998;林火旺,2000)。

(三)社群主義的公民素養觀點

如果自由主義的公民觀強調權利,那麼社群主義的公民觀所強調的便是義務 和 責 任 。 因 為 自 由 主 義 者 認 為 個 體 性 ( individuality ) 應 該 優 先 於 集 體 性

(collectivity),強調的是個體的私領域,而忽略了背後的歷史、文化、傳統的存 在;然而,社群論者認為個人是無法獨立存在,必然涉及到社群、傳統和文化,

也就是「我」之所以為「我」必須在某一個特定的文化或傳統中才有意義。進一 步來說,社群中的成員重視的價值是對社群的忠誠、歸屬與團結,共享一個公共

也就是「我」之所以為「我」必須在某一個特定的文化或傳統中才有意義。進一 步來說,社群中的成員重視的價值是對社群的忠誠、歸屬與團結,共享一個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