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決斷論
第一節 、 決斷論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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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決斷論
海德格強調此有存有的本真性,而如何能夠獲取這本真性?重點在「決 斷」(Entscheidung; Entschiedenheit):他指出此有在面對世界與他人時,必須要 對那「不被掌握的、遮蔽的、迷亂的東西」作出決斷(GA5: 42),才能導出自己 的世界來,而不致迷失在毫無自己的存有意義的生活中。換言之,人不能如螻 蟻動物一樣只發揮生存本能活著,還必須去追問、思索存有問題,必須「去存 有」(zu sein), 這是早期海德格的存有論所闡發的最核心概念。當我們日復一 日的生活著,毫無差別的重複著自己每日的行為、思考時,我們只能是只發揮 呼吸、進食、繁衍等生物 本能的動物,而非有行動能力、能作決斷、並有無限 可能性的存有者;這種與動物或無生命物體無異的存在方式形同死亡,海德格 要我們放棄這樣消極的存在,而必須積極地去逼問存有問題,去開創屬己的可 能性,也就是開展/決心(entschließen)。 正是在此意義上,海德格的決斷有了激 進政治的理論面貌,並且,為之後的反省主體哲學的種種論述張羅出破除主體 的、超越於辯証法之外的可能性。此外更在決斷的意義上,海德格將此有與後 來30 年代他的思想焦點「共同體」接合起來,讓此有必須從獨我的存有者作出 自我決斷,以成為政治共同體中的共存者。
第一節 、決斷論傳統
決斷(Entscheidung)並非晚出的哲學概念,它最常被用在「法權及倫理—
政治關係脈絡下,且在此處指的是,某種不確定的、模擬兩可之物的明確化」
(Bormann 1998: 541)。亞里斯多德的倫理學與政治學著作中就有這個概念。除 了被使用在法權、倫理—政治中,決斷也進入神學領域,柏拉圖在《哥吉雅 篇》(Gorgias)結尾的神話中,便提出了藉由一個至高的裁決者而提出的決斷,
而此決斷概念在舊約中上帝法庭的最後審判裡被更進一步發揮;到了新約,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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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 福 音 (Johannesevangelium) 再 將 決 斷 的 末 世 論 色 彩 予 以 現 世 化 (Vergegenwärtigung),而提出了當下的決斷:「決斷就在現在降行於此世」
(Bormann 1998: 541)。
哲學中的決斷概念,最著名應是開始於齊克果(Søren Kierkegaard),齊克 果的決斷兼具了倫理—政治以及神學兩種面向。首先他區分了人類與自我:人 類是擁有「自我定義」之自由的人類,「一個人類是無限與有限、可能性與必 然性、永恆與現世之綜合(synthesis)」,亦即,人必須面對他所處身的世界中的 各種情境、脈絡關係,而將自我關係於自我,也就是,對自我定義、進而去綜 合所有人類可能遇見的生存情境,這就是人類自由之所在。Dreyfus 與 Rubin 形 容這種綜合為「承擔」(commitment)。人生於世,是有著不同生命境界發展的 自我,這生命境界從美學、倫理,直到最後進入「宗教」,不同階段過程並非 必然地被連接起來,換言之人的存有並非如此確定地必然由一個階段跳至下階 段,人的存有僅是「存有的可能」,不同階段之間的存有狀態僅能經由決斷、
跳躍(leap)達成。4而決斷的被作出,是基於獨特的情境下、獨特的問題而給出的 獨特的答案,換言之,他並非如康德試圖去證明人類行動的普遍法則,他不問
「一般人(man)應該這麼作或那麼作?」這種普遍性的問題,他的提法毋寧是:
「我,這個特定的人類在這樣當下的特定狀態下,應該這麼作或那麼作?
(Störig 1987: 519)」5齊克果對自我的這種「存在論」式的探問方式,使他告別 了康德倫理學,且同時也告別了批評康德的黑格爾倫理學,因為黑格爾雖然把 倫理、決斷之任務交予絕對的意識主體,但是這絕對主體卻仍然必須在客觀精 神中才能發展出來,也就是自我仍然需從倫理實體(如家庭、社會、國家)之內 培養化育出來,齊克果認為那樣的思想把人的存在客觀化了,他說:「...而我 所選擇的東西,那又是什麼呢?是這,或那?都不是,因為我是絕對地選擇 著...而什麼又是絕對?就是我自身在我的永恆的恆等性中。任何異於我自身的
4 關於齊克果的不同存有階段之間如何推演,人如何從直覺感官的自我,成為自我決斷的倫 理主體,再最後推至綜合了有限與無限的宗教主體,詳細說明可見(Dreyfus & Rubin 1991:
283-298)。
5 Dreyfus & Rubin 也說,當齊克果說「承擔」會是無限的,他是在強調自我之任務在定義世 界;可是同時齊克果強調「承擔」是有限的,因為人無法去定義世界一般,而只能在自己的 世界承擔,見(Dreyfus & Rubin 1991: 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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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都不能被我作為絕對者來選擇。」6他的決斷因此是一種相當獨我的概念,
黑格爾的真理必須從自我意識對倫理、國家、歷史之反思性中產出,而齊克果 的真理卻是由主體性給出的,他說對於決斷的需求會(或者將會)排除反思 (Bormann 1998: 542)。決斷遂成為人類在面對死亡、面對最深的恐懼時,縱身 一跳,越過深淵進入不同存有境界的唯一方式。
這在不同階段間產生的斷裂,即人必須作出決斷的那個時刻,就是「瞬 間」(Augenblick)。瞬間與決斷在西方思想史中是緊密連結著的,同樣是希臘時 就發展的哲學概念。瞬間代表打斷日常生活的時間流,而產生一個新的狀態,
柏拉圖在《巴門尼德篇》(Parmenides)討論「太一」7這個概念時,指出最高的一 既能是一也能是多,然而它是一的時候不會是多,反之亦然,如同運動與靜止 兩種互斥的狀態,「一」必然落在其中一種,但是「一」卻又能是另一種,這 時並非「同時」的關係,兩種狀態間必然有某種過渡,這種過渡無法以一般的 時間概念掌握,那必是一種不佔有時間的「瞬間」,柏拉圖稱之為exaiphnes8, 表示一種既不在時間內卻又作用於時間中的瞬間(Plato 2003: 156A-E)。到了中 世紀後把這概念發揮在神學中,那既在時間之外又在時間之內者,就是神(例如 神的 道 成 肉 身 就是 這樣 一 個 瞬 間),德國神秘主義者例如艾克哈特(Meister Eckhart)也視瞬間為人類通向永恆進路的發生。齊克果就是在此神學色彩下結合 了瞬間與決斷—人在那瞬間,決斷自身,轉向(hinwendet)神。9
把齊克果與柏拉圖傳統並置,是因為齊克果的決斷思想帶有極強的柏拉圖 主義色彩,皆著重於「一」、永恆。主體作出決斷的瞬間,正證實了「永恆的 東西向短暫的和時間性的東西的突破」(Lehmann 2001: 55),這裡主體維持在一 種無歷史的狀態性,與其說主體對自身作出決斷,不如說主體之決斷是為了成 就永恆的太一—而這正是海德格從歷史性、實際性中試圖突破的。
6 出自《非此/即彼》(Entweder/Oder),轉引自(Bormann 1998: 542).
7 中文本的翻譯是「一」(德文:das Eine),但為了與相異於多的「一」作區分,我將之改為
「太一」。
8 這個字由 ek (=a primary preposition denoting origin [the point whence action or motion proceeds], from, out [of place, time, or cause; literal or figurative; direct or remote])與 aiphnidios (=from a compound of a [as a negative particle] and phaino [meaning non-apparent]; unexpected, i.e. [adverbially] suddenly)兩字根組成,直譯為突然出現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