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新約教會/錫安山與烏托邦
第四節 烏托邦內、外動力的結合:基督教烏托邦的「人和」
基督教烏托邦的「人和」
(一) 烏托邦外在與內在動力之間的有效結合
意義轉化
筆者在本章中已交代了新約教會/錫安山走向烏托邦的歷史縱深與當代特 徵。讓我們回過頭來檢視有關烏托邦內、外動力的討論(見第一章第三節),筆 者指出新約教會/錫安山(作為一個基督教烏托邦)在烏托邦實踐條件上可能具 備某種「天時」與「地利」,然而這僅僅是一種先天性潛力,而實現的關鍵不單 在於「教派」,更在被筆者稱之為「人和」的新約教徒「能動性」展現之上──
由「人」(教徒)作為主體去有效整合(詮釋)「天時」與「地利」(烏托邦內外 動力)、使之為「人」所用。
承接前文(第一章第三節)的討論尾聲,更進一步地,新約教會/錫安山作 為這種特殊類型「教派」而具有的信仰實踐特質(詳見前文討論)揭示並說明了 張發誠(1995:124-125)關於新約教徒建構錫安山存有「本質性內在動力」的提 示。筆者認為,新約教徒除了將基督教思想的「先天性潛力」結合於其「教派」
絕對化、本質性的獨特教義(如順服先知啟示和帶領),更重要的是:新約教徒 藉由(內外動力)意義的有效類比與整合,(先由外而內)將客觀的外在經歷 轉 化(詮釋)為主觀的內在體驗,(後由內而外)再生產/再建構出了信仰實踐的
「新義」,進而真正轉化「潛力」為「能力」而實現了烏托邦社區。
以「錫安山事件」為例,新約教徒將此事件中 7 年被壓迫的外在客觀經驗結 合於(並強化)內在本有的末世論,將其解讀為聖經的再現,成功「轉化意義」
使之成為印驗教義的主觀宗教體驗,而其(使徒先知動員下)任何反動皆為信仰 實踐。於是強制驅逐變成了「受難記」,街頭行動變成了「聖戰」。總而言之,作 為「信心考驗」的錫安山事件,不但轉化並再強化了教徒的意識形態(神要人認 識「一人一山」的重要),更堅決了教徒「回家」後重建獨立自主(烏托邦)社 區的具體行動(實現神國)。
相互整合
在新約教會/錫安山的案例中,我們可以發現,建立烏托邦社區的外在動力 不但並非截然二分於內在動力。某種意義上而言外在動力(國家機器客觀壓迫)
甚至成為了內在動力(信徒主觀認知為再現基督徒受難)的催化劑和養分(透過 意義轉化而強化信仰實踐,見上文),而內在動力也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外在動 力的生成和強化(譬如:新約教徒早期在錫安山上的「出世」生活令政府管理困 難並疑心,而後來信徒依據「信仰實踐」所做的激烈反抗也導致政府更嚴重的打 壓)。當然,在這種可能相互滋長的烏托邦內、外動力之間,筆者所要強調的是 新約教徒「能動性」(agency)的展現,有效結合了內、外動力並賦予其(烏托 邦化)在信仰實踐上的新義,進而在先天條件的優勢基礎上,真正在錫安山上實 現、創建了基督教烏托邦社區。
(二) 錫安山: 一個出現在東方的西式基督教烏托邦
陶飛亞(2012)引用 Hardy(1979)和 Gerald(1998)的考察指出基督教教 派的三項特點對於實踐烏托邦的關鍵性,並且也是「英、美基督教烏托邦」的普 遍特點:(1)激進而堅持對聖經做出極端解釋,並堅信只有耶穌再臨才能實現人 類在世間的集體得救(千禧年主義),而實行早期基督教(初期教會)公社生活 則是等待耶穌再臨的條件。(2)認為自己是受神揀選而掌握特殊啟示的團體,因 而對外界社會表現漠視或敵視態度,並要建立一個與世俗社會隔離的獨立社區,
以便在這個社區(烏托邦)中實踐與外界完全不同的社會經濟制度,並呈現該制 度的優越性,然後希望以此模式影響外在社會。(3)通常興起於政治經濟動盪不 安的年代,並總是與具備 ”chrisma” 的精神領袖連結;而這些「魅力領袖」通常 對信徒實施最大限度的影響和控制,並宣稱「千禧王國」迫在眉睫,以吸引大眾
放棄世俗的改革或革命,轉而致力於建設一個宗教性的理想社會(陶飛亞 2012:12-13, 321-322)。
筆者發現,新約教會的所有特質非常驚人地幾乎完全符合這些描述。新約教 會做為一個自始主張「拆毀宗派公會」(江端儀時期)至終宣告「打碎人國」(洪 以利亞時期)而同樣被台灣其他基督教團體視為「異端」的教派組織,他們不單 堅持對聖經文本做出「絕對」解釋、視聖經經文字句為「真理」,並且還在「伊 甸家園」中對信徒子女實行以聖經為「唯一教科書」的「神本教育」。由此在錫 安山和各地伊甸家園中,基督教的「創造論」(上帝一次性創造所有天地萬物並 依自己模樣創造人類)取代了科學的「演化論」(世間萬物經由長時間演變而從 原始簡單生物慢慢進化成複雜物種、人類與猿類具有親緣關係)成為原生信徒37 對世界和人類起源的「基本常識」(真理);以「神為本、人未末」之從屬關係和 指導原則去培養並成為終身奉獻神(順服先知和教會領導)的「利未人」也被建 構為信徒「人生意義」之所在。
他們視己為唯一正統而受「聖靈重建」之新約時代的基督教會(故稱新約教 會),擁有符合聖經記載初期教會代神發出「預言」和「啟示」並傳揚「真理」
(全備真道)且「神授」領導權(一元領導)帶領教會的使徒先知(整個體系興 於江端儀、確立於張路得、完備於洪以利亞),因而所屬成員才是真正(滿足聖 經條件)的「基督徒」。新約教徒自我認知為「神之選民」並強調此身份的聖潔 性和優越性;他們自詡為「真以色列人」(屬靈的以色列人)以此來區別所有非 新約教徒的「外邦人」38,而在個人(聖徒)、團體(新約教會)、土地(聖別地)、
37 指從小在伊甸家園(烏托邦社區)中成長並接受濡化、尤其未接受過世俗教育的土生土長
(native-born)教會成員。
38 對新約教徒來說:首先,所有不信耶和華神(上帝)者都毫無疑問被視為「外邦人」(因此只 有基督教徒和猶太教徒例外)。其次,關於以色列人(猶太人)在舊約時代中作為「上帝選民」
的本質論問題,新約教會以新約時代後「屬靈的以色列人」(信耶穌基督者)才能獲得上帝「恩 典」以區別「肉身的以色列人」(血統上的猶太人),因而排除了猶太教徒(只剩基督教徒)。再
治權(神治)、國度(神國)等不同層次上,建構並劃分出與外界「聖-俗」關 係的絕對分野和階序。新約教徒以錫安山及其經驗為軸心和典範,致力於建立及 拓展隔離的獨立社區(聖別地),並企圖複製「錫安山模式」到其他海內外的「錫 安支嶺」實行;他們一方面視其為逃離當代末日大災難(末世論)的一艘艘「挪 亞方舟」,一方面視之為迎接未來耶穌再臨後(千禧年主義)的一處處「新天新 地」,因而必須「預先」打造這些獨立社區(聖別地)為信徒做好「避難」(世界 末日)和「得救」(升空被提)的準備。
結合上面兩種意義,在這些烏托邦社區(聖別地)中,以錫安山作為最高典 範,新約教徒不單有意識地實踐了一般基督教烏托邦存在的公社(commune)或 教派他們認為身為一個「基督徒」應有的生活方式(初期教會),還將其與他們 認為身為一個「人類」應有的生活方式(伊甸園)作結合,在同一個時空中企圖 完美實現兩個在聖經中不同時空的社會生活。在錫安山上,新約教徒同時建立起 他們認為最理想的生活方式與生態環境,也就是結合了「共同生活」和「伊甸生 活」,並強調這種「回歸神治」合「工作、生活、事奉」三者為一體的「神本生 活」是解決當代人類發展和生存的唯一道路,而在世界各地「錫安支嶺」開始複 製起錫安山的經驗向人類「做見證」,認為這是身為「神之選民」的「使命」和
「託付」。
以台灣經驗的錫安山來說,走向烏托邦的外在動力不只是「戒嚴時期」普遍 性的政治壓迫或宗教管制氛圍,其關鍵應是 7 年「錫安山事件」(1980~1986)
中被新約教徒主觀認知為「宗教迫害」而以生命和身體「銘記」的一連串真實、
具體「被剝奪」經驗(無家可歸、財產被搗毀、教徒下獄、教徒上山被集體毒打
次,依據新約教會的教義,不屬於新約教會的基督徒皆是「見證不完全」的基督徒,且受到「宗 教」(被視為「人意組織」的其他基督教「公會宗派」)的挾制而非「真信仰」,因此又排出了其 他的基督「教」徒。最後的結論是,狹義而言,所有非新約教徒者都是「外邦人」,只有新約教 徒才是秉持「真信仰」的「基督徒」,因而是末後時代受神所揀選的「真以色列人」。
等等)之反動。然而「時勢造英雄、英雄造時勢」,關鍵中的關鍵,卻仍然直接 建立在 1980 年代前後發出「一人一山」啟示、而將往後新約教徒信仰徹底「客 體化」到他自己和錫安山的教會領袖「先知」洪以利亞身上。在特別強調「聖靈 充滿」經驗、見「異象」和由「神之寶座唯一代言」領導的新約教會中,洪以利 亞充分運用自己的個人魅力、詮釋能力和領導手腕,成功將其個人見解和個人經 驗結合於「末世論」和「千年王國」教義,在錫安山事件中逐步確立「信先知」
等同於「信神」的至高地位和絕對影響力,最終成功動員教徒實踐「神的啟示」
(他的理想)──一個以錫安山為「聖城」的烏托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