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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

第一節 錫安山經驗和模式的當代意義

(一) 錫安山模式: 烏托邦理論的檢驗與補充

錫安山作為烏托邦社區的一種獨特型態和實踐模式,從崛起、發展、建立典 範到經驗複製,若從 1986 年政府正式在國土爭議上採取「維持現狀」的立場開 始算起,至 2016 年筆者完成論文為止錫安山已「獨立自主」長達 30 年的時間而 擁有「四代同堂」134的成員。對照美國從 1663~1940 年內 277 個可識別的烏托 邦公社少於 4 年的平均壽命(Oved 1988),錫安山的「壽命」不但遠遠超過烏托 邦社區的「平均值」而仍在時間軸上延續,就連在空間軸上的影響力(各錫安支 嶺的擴張與仿效)也未曾停歇,實在不可謂不成功。那麼,到底是什麼因素、條 件和特質讓錫安山作為一個當代烏托邦社區的「實踐」案例是如此的「成功」呢?

又其當代及未來可能面臨的「挑戰」為何?筆者將從各方面討論「錫安山模式」

的特色,並帶入現有的烏托邦理論中作檢驗及對話。

經過第一章、第二章的討論,筆者指出:如果我們將基督教教派(與烏托邦 運動之間的親緣關係)稱作「內在動力」,並將特定歷史背景和社會政經的動盪 狀態稱作「外在動力」;則(1)內、外動力兩者的同時具備,以及(2)內、外動 力之間的有效結合;在烏托邦實踐(建立基督教烏托邦社區)的可能性上,存在 先天性的條件優勢。此外,筆者亦藉由新約教會/錫安山的案例(3)修正及補 充了「內在動力」關於基督教「教派」與烏托邦運動之間的「親緣」理論。

134 目前錫安山上或錫安支嶺內最小的信徒成員(幼幼班)稱呼洪以利亞為「阿祖」

(1) 內、外動力兩者的同時具備(天時、地利)

外在動力

所謂的外在動力,簡單來說就是促成走向烏托邦的外在因素,也就是在特殊 的歷史結構和外在政經壓力下「迫使」特定人群對於自身處境的一種本能或深思 熟慮的「極端反映」。以台灣經驗的錫安山來說,走向烏托邦的外在動力不只是

「戒嚴時期」普遍性的政治壓迫或宗教管制氛圍,真正關鍵應是 7 年「錫安山事 件」(1980~1986)中被新約教徒主觀認知為「宗教迫害」而以生命和身體「銘 記」的一連串真實、具體「被剝奪」經驗(無家可歸、財產被搗毀、教徒下獄、

教徒上山被集體毒打等等)及其反動。這種將烏托邦社區視為「所處社會之歷史 特定產物」的觀點具有一定解釋力。它說明了烏托邦社區的「出現」很多時候並 非偶然或純粹由領導人的個性(或個人經驗)所致,而是很大程度上奠基於特定 歷史及社會發展中的「推力」(如宗教迫害、戰爭動亂)才被迫或主動向當前社 會之「不理想」進行另類的「反抗運動」。

內在動力

所謂的內在動力,也就是真正將烏托邦思想(藍圖)付諸行動、實際建立烏 托邦社區者大多是宗教或靈性團體──尤其是「基督教烏托邦」(Christian utopians)團體的某種「內在關聯性」基礎(Pitzer 1984;Sreenivasan 2008;陶飛 亞 2012)。筆者認為,這種基督教和烏托邦之間存在的「親緣關係」充分解決了 前面「外在動力說」在解釋力上的困境(詳見第一章第三節),並說明這種內在

「潛力」(文化底蘊)是促成烏托邦實踐中不可忽視的重要因素之一。其可分為 兩個層次討論。

第一個層次是「基督教」(Christianity)的宗教性。基督教提供了西方烏托邦

思想四種基本要素:(1)天堂或樂園的思想、(2)千禧年主義、(3)早期基督教 社團成員的共產生活先例、(4)耶穌的道德教誨和榜樣:一種不斷引導人們向前 的精神(陶飛亞 2004、2012)。而本文指出,新約教徒/錫安山的經驗和現象,

的確呈現並驗證了基督教思想作為一種深層「文化底蘊」,在促成和實踐烏托邦 上具有不可忽視的重要性(先天性潛力)。

第二個層次是「教派」(Sect)的特殊性。其可分為兩個部分:(1)就基督教 發展脈絡下「教會-教派」(church-sect)之二元概念架構的對立原則(Weber 1963;

丁仁傑 2014)的角度而言,第一個層次的基督教思想雖然為烏托邦實踐提供了

「文化底蘊」而具有某種先天性「優勢」,但要讓這種抽象、坐而言的「潛力」

(思想)實際轉變為具體、起而行的「能力」(實踐),通常需要由非「主流教會」

的基督教「教派」來實現。(2)其次是從「類型學」角度,(宗教組織型態)也 就是「教派」的絕對性質來談。Wilson(1970)活化了「教派」(sect)的概念,

使其得以超越原本基督教社會文化脈絡的使用侷限,進而放在更寬廣的(跨文化 傳統)脈絡下去應用並分類出各種不同「個性」的宗教「教派」組織:遵循型

(conformist)、皈依型(conversionist)、改革型(reformist)、革命型(revolutionist)、 烏托邦型(utopian)、內向型(introversionist)等等。Hardy(1979)又根據 Wilson 的分類法進一步指出上述類型教派的後三者(革命型、烏托邦型、內向型)最有 可能建立公社團體(轉引自陶飛亞 2012:318)。本文指出,不論是用基督教發展 脈絡下「教會-教派」(church-sect)的角度(作為非主流教派)還是用「教派類 型學」的角度(作為烏托邦型教派),新約教會/錫安山的「教派」特殊性,的 確成為將基督教的烏托邦「潛力」轉為「能力」的實現關鍵。

(2) 內、外動力之間的有效結合(人和)

意義轉化

筆者指出新約教會/錫安山(作為一個基督教烏托邦)在烏托邦實踐條件上 可能具備某種「天時」與「地利」,然而這僅僅是一種先天性潛力,而實現的關 鍵不單在於「教派」,更在被筆者稱之為「人和」的新約教徒「能動性」展現之 上──由「人」(教徒)作為主體去有效整合(詮釋)「天時」與「地利」(烏托 邦內外動力)、使之為「人」所用。

筆者認為,新約教徒除了將基督教思想的「先天性潛力」結合於其「教派」

絕對化、本質性的獨特教義(如順服先知啟示和帶領),更重要的是:新約教徒 藉由(內外動力)意義的有效類比與整合,(先由外而內)將客觀的外在經歷 轉 化(詮釋)為主觀的內在體驗,(後由內而外)再生產/再建構出了信仰實踐的

「新義」,進而真正轉化「潛力」為「能力」而實現了烏托邦社區。

以「錫安山事件」為例,新約教徒將此事件中 7 年被壓迫的外在客觀經驗結 合於(並強化)內在本有的末世論,將其解讀為聖經的再現,成功「轉化意義」

使之成為印驗教義的主觀宗教體驗,而其(使徒先知動員下)任何反動皆為信仰 實踐。於是強制驅逐變成了「受難記」,街頭行動變成了「聖戰」。總而言之,作 為「信心考驗」的錫安山事件,不但轉化並再強化了教徒的意識形態(神要人認 識「一人一山」的重要),更堅決了教徒「回家」後重建獨立自主(烏托邦)社 區的具體行動(實現神國)。

相互整合

在新約教會/錫安山的案例中,我們可以發現,建立烏托邦社區的外在動力 不但並非截然二分於內在動力。某種意義上而言外在動力(國家機器客觀壓迫)

甚至成為了內在動力(信徒主觀認知為再現基督徒受難)的催化劑和養分(透過 意義轉化而強化信仰實踐,見上文),而內在動力也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外在動

力的生成和強化(譬如:新約教徒早期在錫安山上的「出世」生活令政府管理困 難並疑心,而後來信徒依據「信仰實踐」所做的激烈反抗也導致政府更嚴重的打 壓)。當然,在這種可能相互滋長的烏托邦內、外動力之間,筆者所要強調的是 新約教徒「能動性」(agency)的展現,有效結合了內、外動力並賦予其(烏托 邦化)在信仰實踐上的新義,進而在先天條件的優勢基礎上,真正在錫安山上實 現、創建了基督教烏托邦社區。

(3) 修正與補充: 基督教「教派」與烏托邦運動之間的「親緣」理論

在關於「教派」的討論中,Wilson(1970)活化了「教派」(sect)的概念,

使其得以超越原本基督教社會文化脈絡的使用侷限,進而放在更寬廣的(跨文化 傳統)脈絡下去應用並分類出各種不同「個性」的宗教「教派」組織。而 Hardy

(1979)又根據 Wilson 的分類進一步指出「革命型」、「烏托邦型」、「內向型」

三種教派最有可能建立公社團體(轉引自陶飛亞 2012:318)。新約教會/錫安山 的案例在 Wilson 和 Hardy 這樣的「教派類型學」模型下,大致上依然可以被很 好地套用和闡釋(詳見第一章第三節)。

不過與此同時,筆者認為新約教會/錫安山的案例,也同樣挑戰了 Wilson

(1970)和 Hardy(1979)趨於靜態及「一個蘿蔔一個坑」對應的教派分類和邊 界。這樣的教派類型學忽略了一個「教派」可能在 共時性(synchronic)上同時 具備一個以上類型的實踐特質(外在行動)以及在 歷時性(diachronic)上同一 個「教派」可能因不同發展階段而在類型上(內在邏輯)的動態變遷。

以共時性的角度而言。當代新約教會同時具備「烏托邦型」(utopian)、「革 命型」(revolutionist)和「內向型」(introversionist)教派的重要區別性特質,因 而模糊(或跨越)了這些類型的邊界。因此筆者認為,以新約教會/錫安山的案

例來說,它既滿足又超越了這個模型框架,證明了「綜合型」教派在共時性上實 踐的存在。

以歷時性的角度而言。新約教會/錫安山的案例,不只支持了「三種類型教 派最可能建立烏托邦社區」之假說(Hardy 1979,轉引自陶飛亞 2012:318),更重 要的是它的「綜合型」特質補充並延伸了此假說的另一種詮釋或存在可能性:經 由歷時性的「動態實踐」過程,一個教派在走向烏托邦之路(不同階段中)於三 種教派類型上的持續變遷(遊走)及其在烏托邦社區實踐中先後特質和新舊意義 的反覆辯證(疊加)。也就是說,筆者認為它「活化」(activate)了基督教教派與 烏托邦運動間本如「父子」的親緣關係(從單向因果對應到雙向辯證實踐)。

(二) 邊界的維持與建構:.「仇敵」與反抗運動

到目前為止,新約教會/錫安山自「獨立」(烏托邦化)以來的領袖洪以利 亞的啟示和動員都非常有效果,不斷成功建構、界定出烏托邦團體/社區的「新

到目前為止,新約教會/錫安山自「獨立」(烏托邦化)以來的領袖洪以利 亞的啟示和動員都非常有效果,不斷成功建構、界定出烏托邦團體/社區的「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