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潛夫論》反映造成東漢流民問題之政治因素
第四節 王符之對策
此節本當論及政府的反應以及王符之對策,然而政府對於本身運作狀況的 反應以及改良,諸如察舉、考課、監察等等,本文皆在前面討論過了,故此處便 不再贅述,僅論王符對策的部分。
王符的《潛夫論》被稱為政論之作,原因在於他有一套體系完整的政治理
180 《後漢書•郭杜孔張廉王蘇羊賈陸列傳 》李賢注安風賊云 :「安風,縣,屬廬江郡。」
論,這些政治理論、對策雖非針對流民而發,卻是整治東漢政治問題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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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符的政治理論是由天、民、君、吏、法、社稷等等所組成的:
凡人君之治,莫大於和陰陽。陰陽者,以天為本。天心順則陰陽和,天心 逆則陰陽乖。天以民為心,民安樂則天心順,民愁苦則天心逆。民以君為 統,君政善則民和治,君政惡則民冤亂。君以恤民為本,臣忠良則君政善,
臣姦枉則君政惡。得臣以選為本,選舉實則忠賢進,選虛偽則邪黨貢。選 以法令為本,法令正則選舉實,法令詐則選虛偽。法以君為主,君信法則 法順行,君欺法則法委棄。君臣法令之功,必效於民。故君臣法令善則民 安樂,民安樂則天心慰,天心慰則陰陽和,陰陽和則五穀豐,五穀豐而民 眉壽,民眉壽則興於義,興於義而無姦行,無姦行則世平,而國家寧、社 稷安,而君尊榮矣。是故天心陰陽、君臣、民氓、善惡相輔至而代相徵也。
〈本政〉
是故民之所以不亂者,上有吏;吏之所以無姦者,官有法;法之所以順行 者,國有君也;君之所以位尊者,身有義也。義者君之政也,法者君之命 也。人君思正以出令,而貴賤賢愚莫得違也,則君位於上,而民氓治於下 矣。人君出令而貴臣驕吏弗順也,則君幾於弒,而民幾於亂矣。〈衰制〉
漢代講究人副天數,認為任何自然災害皆與國君之施政有關,王符也不例 外,若依照漢代這種思維模式來說,則水旱風蝗所造成的流民皆為政治因素亦無 妨。然而從務實的角度觀之,以明天人之分來看待東漢的流民問題,自然災害等 造成的飢荒與流民雖未必是由政治因素所引起的,但是若政府能貫徹「君以恤民 為本」的原則,則不論天災外寇,政府理當能夠對受影響之百姓做最妥善的安排,
而將自然災害對於百姓的影響降至最低。王符思想中的最大特色,在於他認為「天 以民為心」,巧妙的把人副天數的政治觀轉化為民本思想,182若不計較他思想中 所保留的漢代思潮窠臼,王符「國以民為基」的政治思想正是解決流民問題的最 高指導原則。
181 王符的政治理論體系完整 ,內容繁多,此處不詳細敘述,可參見林蘭香《王符《潛夫論》政 治理論研究》(台北:輔仁大學中國文學碩士論文,指導教授:王金凌,1994.05)
182 參見劉師文起〈荀子「天生人成」與王符「天道曰施,地道曰化,人道曰為」之比較〉,載於《第 二屆先秦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高雄: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國文所系主編,1994),頁 180;拙作〈王符 的宇宙論與天人關係論述〉,載於《第十一屆南區六校中文所研究生論文發表會論文集》(高雄:國立 中山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2004.04.26),139-160。
在王符的政治理論體系之中,存在著兩大重要成分,其一是選賢才,其二 是明法令,這兩個成分若相輔相成,便能由根本解決東漢地方吏治的諸般問題,
反之,便會出現前述東漢諸般政治亂象,所謂:「得臣以選為本,選舉實則忠賢 進,選虛偽則邪黨貢。選以法令為本,法令正則選舉實,法令詐則選虛偽。」選 舉失實、法令不明,造成東漢吏治敗壞,百姓無所適從,若再加之以各種自然災 害,則百姓又不得政府救濟,則「陰陽乖」所造成的流民問題,豈非與「人君之 治」密切相關乎?
先從王符選賢才的對策論起。尚賢說是王符政治理論中的重點,183王符對 於東漢所任非人的狀況十分不滿,認為選舉一定要官得其人,人任其職,審慎選 舉官吏之人選,才是解決吏治敗壞的根本之道:
乃惟慎貢選,明必黜陟,官得其人,人任其職;欽若昊天,敬授民時,同 我婦子,饁彼南畝;上務節禮,正身示下,下悅其政,各樂竭己奉戴其上。
是以天地交泰,陰陽和平,民無姦匿,機衡不傾,德氣流布,而頌聲作也。
〈班祿〉
順天心者,必先安其人;安其人者,必先審擇其人。是故國家存亡之本,
治亂之機,在於明選而已矣。聖人知之,故以為黜陟之首。書曰:「爾安 百姓,何擇非人?」此先王致太平而發頌聲也。〈本政〉
尤其是令長守相,威權甚大,更需謹慎任之:
昔先王撫世,選練明德,以統理民,建正封不過百,取法於震,以為賢人 聰明不是過也;又欲德能優而所治纖,則職修理而民被澤矣。今之守相,
制地千里,威權勢力,盛於列侯,材明德義,未必過古,而所治逾百里,
此以所治多荒亂也。是故守相不可不審也。〈三式〉
選賢任能的主張,非王符所獨創,乃是漢世以來普遍的想法,然而東漢之 所以官吏腐敗,在於人臣結黨營私,蒙蔽上聽,故王符極力主張人君之選才者,
必須細察其所為,不能聽信寵臣之言;而人臣更應該戒除黨同伐異、墮公聽私的 惡習,〈潛嘆〉篇云:
183 王符尚賢說的內容不少,由養成、進用至於考課皆有論述,參見劉師文起〈王符尚賢說析論 〉, 見《陳伯元先生六秩壽慶論文集》(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94.03)頁 83。
書云:「謀及乃心,謀及庶人。」孔子曰:「眾好之,必察焉;眾惡之,必 察焉。」故聖人之施舍也,不必任眾,亦不必專己,必察彼己之為,而度 之以義,或舍人取己,故舉無遺失而政無廢滅也。或君則不然,己有所愛,
則因以斷正,不稽於眾,不謀於心,苟眩於愛,惟言是從,此政之所以敗 亂,而士之所以放佚者也。〈潛嘆〉
夫賢者之為人臣,不損君以奉佞,不阿眾以取容,不墮公以聽私,不撓法 以吐剛,其明能照姦,而義不比黨。是以范武歸晉而國姦逃,華元反朝而 魚氏亡。故正義之士與邪枉之人不兩立。人君之取士也,不能參聽民氓,
斷之聰明,反徒信亂臣之說,獨用污吏之言,此所謂與仇選使,令囚擇吏 者也。〈潛嘆〉
東漢選舉諸制的敗壞,正如前幾節所述,乃因豪強貴戚互相標榜,蔚為風 氣,故造成賢才被蒙蔽,而官吏多任私的亂象。若為人君者能「察彼己之為,而 度之以義」或許未必能「舉無遺失而政無廢滅」,至少能正一時之風,多晉用賢 才以清明吏政。
除了選舉之外,王符還認為必須要妥善安排賢才,明其等秩:
前哲良人,疾奢夸廓,無紀極也,乃惟度法象,明著禮秩,為優憲藝,縣 之無窮。故傳曰:「制禮,上物不過十二,天之道也。」是以先聖籍田有 制,供神有度,奉己有節,禮賢有數,上下大小,貴賤親疏,皆有等威,
階級衰殺,各足祿其爵位,公私達其等級,禮行德義。〈班祿〉
賢人既得進用,政府自當照顧其生活所需,因此必須要依照賢能而定其職 位、應其職位而祿其爵位,讓其俸祿足以養優,方能使官吏專於政事,不須為生 計而起歹念。:
先聖籍田有制,供神有度,奉己有節,禮賢有數,上下大小,貴賤親疏,
皆有等威,階級衰殺,各足祿其爵位,公私達其等級,禮行德義。〈班祿〉
其班祿也,以上農為正,始於庶人在官者,祿足以代耕,蓋食九人。諸侯 下士亦然。中士倍下士,食十八人。上士倍中士,食三十六人。大夫倍之,
食七十二人。小國之卿,二於大夫。次國之卿,三於大夫。大國之卿,四 於大夫,食二百八十八人。君各什其卿。天子三公采視公侯,蓋方百里。
卿采視伯,方七十里。大夫視子男,方五十里。元士視附庸,方三十里。
功成者封。是故官政專公,不慮私家;子弟事學,不干財利,閉門自守,
不與民交爭,而無飢寒之道,君任德而不陷;臣養優而不隘,吏愛官而不 貪,民安靜而強力,此則太平之基立矣。〈班祿〉
東漢俸祿之低,以如前述,若「祿足以代耕」,或許可杜絕部分貪官污吏的 迫害,甚至要使其「養優而不隘」,方能杜絕人之貪念,所謂「官政專公,不慮 私家;子弟事學,不干財利,閉門自守,不與民交爭。」或許是王符的理想,然 若基層官吏俸祿尚不足為僱傭,又如何能使其「不干財利」呢?由此可知王符對 於百官俸祿之看法,雖與崔寔、仲長統說法略有不同,但是其中的理念卻是相同 的。
官職必須視其等第而給其俸祿,同樣的,賢才亦必須視其能力給其官職,
必須要名實相符:
聖王之建百官也,皆以承天治地,牧養萬民者也。是故有號者必稱於典,
名理者必效於實,則官無廢職,位無非人。夫守相令長,效在治民;州牧 刺史,在憲聰明;九卿分職,以佐三公;三公總統,典和陰陽:皆當考治 以效實為王休者也。侍中、大夫、博士、議郎,以言語為職,諫諍為官,
及選茂才、孝廉、賢良方正、惇樸、有道、明經、寬博、武猛、治劇,此 皆名自命而號自定,群臣所當盡情竭慮稱君詔也。〈考績〉
漢代官吏員額約十餘萬人184,吏治是否清明便有賴於此十餘萬人能否維持 為官之操守,因此賢才拔取任用之後,還必須落實考課監察之制度。王符認為考 課必須由三公列侯起始,方能上行下效,令百官急竭其忠:
凡南面之大務,莫急於知賢;知賢之近途,莫急於考功。功誠考則治亂暴 而明,善惡信則直賢不得見障蔽,而佞巧不得竄其姦矣。〈考績〉
三公在三載之後,宜明考績黜刺,簡練其材。其有稷、 、伯夷、申伯、
仲山甫致治之效者,封以列侯,令受南土八蠻之賜。其尸祿素餐,無進治 之效、無忠善之言者,使從渥刑。是則所謂明德慎罰,而簡練能否之術也。
誠如此,則三公競思其職,而百寮急竭其忠矣。〈三式〉
誠如此,則三公競思其職,而百寮急竭其忠矣。〈三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