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潛夫論》反映造成東漢流民問題之經濟因素
第二節 農桑本業脆弱
漢代以農業立國,但是由上節所計算的五口之家農戶收支情形可知,漢代 一般農戶的經濟狀態處於相當脆弱的狀態。加上東漢政府與豪強不恤農民生活,
天災肆虐又不能加以賑濟,東漢中後期之所以流民四起,便在於農桑本業先天不 良,又逢種種外力干擾原本脆弱的本業經濟的緣故。以下便分析農村經濟破產之 原因。
一、先天不足
人民的生活必須以糧食供應穩定作為一切活動的基礎,糧食的供應則取決 於農業生產順利與否,而農業生產則必須有農地與人力。根據《後漢書志》的相 關記載,東漢時代之戶口與墾田比率大約是平均每戶可分得 69.3 畝至 79.2 畝之 間,若扣除佔總人口數大約 17%的城市非農業人口,則每戶可分到的平均畝數 可上升至 81.9 畝至 96 畝之間。210這些數據應為每畝二百四十步的大畝制,若換 算成為前面本文推算農戶收支的古制,則平均每農戶可得 196.56 畝至 230.4 畝的
210 《後漢書志•郡國志》注引伏? 忌所記。平均畝數之數據見羅彤華《漢代的流民問題》(台北:
學生書局,1989.12),頁 74。城市人口佔人口總數之數據見趙岡《中國城市發展史論集》(台北:
聯經出版社,1995.05),頁 53-54;趙岡、陳鍾毅《中國經濟制度史論》(台北:聯經出版社,1986.03)
頁 388-391。
農地。東漢的總人口不算太多,理論上可分得的農地應該不少,甚至超過古制一 夫百畝的標準一倍以上,然而事實卻非如此。漢代人口分佈不均相當嚴重,關東 精華區以不到全國 15%的土地,卻聚集了 60%的人口,而西北邊區及北邊擁有 比關東區大一倍的土地,東漢時代卻僅有不到 6%的人口。211人口密集度差異如 此懸殊,造成了內郡勞力過剩,而邊郡良田廢棄的浪費情況,曾經到過關中及洛 陽一帶的王符,便說道:
今邊郡千里,地各有兩縣,戶財置數百,而太守周迴萬里,空無人民,美 田棄而莫墾發;中州內郡,規地拓境,不能半邊,而口戶百萬,田畝一全,
人眾地荒,無所容足,此亦偏枯躄痱之類也。〈實邊〉
周書曰:「土多人少,莫出其材,是謂虛土,可襲伐也。土少人眾,民非 其民,可匱竭也。」是故土地人民必相稱也。〈實邊〉
邊郡地區人口不實,與東漢國策偏於內守有關,因此西漢時代於西北邊疆 所開發的大量田地,在東漢時期往往遭受廢棄,而成為游牧民族的牧場,如南匈 奴內徙於西河美稷,以及涼州羌人漢人雜處等等212。而保守的國防政策,亦使得 邊郡人口流失,往往因戰亂而死或逃亡,剩下來的漢人,雖然可能可以擁有較為 寬闊的土地,但是既要面對與異族游牧經濟的競爭、劫掠戰禍的威脅,還要面對 漢政府惡吏的騷擾,「美田棄而莫墾發」之情況,實際上正是因為戰禍惡吏騷擾 不斷,而政府無力實邊之結果。
與邊郡狀況不同,內郡土少人眾,所生產之糧食用於食用、日常開銷與賦 稅便已枯竭,前文所計之農戶收支,大約便是人口密集區的情況。本文之估算不 論疾病死喪以及其他雜支費用已然如此,更遑論來年種糧之預留了。由於口多地 少,因此農民往往因匱乏而無法繼續耕種。東漢有此記載:
(章帝元和三年)(86)二月壬寅,告常山、魏郡、清河、鉅鹿、平原、東平 郡太守、相曰:「……今肥田尚多,未有墾闢。其悉以賦貧民,給與糧種,
務盡地力,勿令游手。所過縣邑,聽半入今年田租,以勸農夫之勞。」《後 漢書•肅宗孝章帝紀》
(和帝永元)十六年(104)春正月己卯,詔貧民有田業而以匱乏不能自農者,
貸種糧。《後漢書•孝和孝殤帝紀》
211 羅彤華《漢代的流民問題 》(台北:學生書局,1989.12),頁 75。
212 見《後漢書•南匈奴傳 》、《後漢書•西羌傳》
章帝所告諸郡皆為關東精華地區,然而「肥田甚多」,地力不盡,原因便在
〈散不足〉頁 348;黃今言《秦漢商品經濟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03),頁 36-39、83-84;
林甘泉主編《中國經濟通史—秦漢經濟卷》(北京:經濟日報出版社,1999.08),頁 248-250、273-275。
214 《後漢書•杜欒劉李劉謝列傳》
215 《後漢書•張曹鄭列傳》
與母居,假地種殖,以給供養,諸生嘗有助種藍者,震輒拔,更以距其後。」216 由此可知佃農依附豪強之後,可能可以藉由豪強的資產而耕種較多的土地、更多 樣化的生產方式,或是擁有更多副業收入,但是沈重的佃租同樣使百姓疲於生計。
秦漢時期普遍的佃租是什五之稅,西漢董仲舒曰:「或耕豪民之田,見稅什 五。」又王莽之政令中有:「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厥名三十,實什稅五也。」217 以一般農戶的經濟生活而言,什五之稅高於政府三十稅一達十五倍之多,鄭玄與 楊震的例子之中,其在什五之租後尚有餘力供養父母,雖然單位土地所生產的經 濟效益未必較佳,但是單位勞力所生產的經濟效益卻遠多於三十而稅一的小自耕 農。然而淪為佃農的貧民雖可藉由地主龐大的資本而擁有較具效益的生產能力,
但是生產之剩餘恐怕仍在什五之租的高稅率下,幾乎全數歸於地主手中。東漢末 年崔寔云:
故下戶踦足區,無所跱足,乃父子低首,奴事富人,躬帥妻孥,為之服役。
故富者席餘而日熾,貧者躡短而歲踧,歷代為虜猶不贍于衣食,生有終身 之勤,死有暴骨之憂,歲小不登,流離溝壑,嫁妻賣子。其所以傷心腐藏、
失生人之樂者,蓋不可勝陳。218
崔寔雖云奴事富人,但是從「歲小不登,流離溝壑,嫁妻賣子」的情況來 看,這些下戶應該不是奴隸,而是人身依附性不這麼強的佃農。豪強富人對待佃 農,未必皆如此惡劣,然而對佃農而言,龐大的佃租率的確使得佃農的經濟生活 與小自耕農一樣拮据。
自耕農與佃農雖然經濟狀況艱辛,至少還固定的維持生產活動,雖然容易 破產而成為流亡飢民,但是在年歲不錯的時候,生活還有一定的穩定度。若連固 定可耕種的土地也沒有,這些百姓只好選擇生活更不穩定的客傭,成為僱農或僱 工,以出賣勞動力換取錢財與糧食為生。如第五訪:「少孤貧,常傭耕以養兄嫂。」
又孟嘗:「隱處窮澤,身自耕傭。」219等等。僱傭在兩漢時期已經十分常見了,《史 記》、《後漢書》不少列傳傳主皆如第五訪一樣,曾經有因家貧而為人做傭的紀錄,
而豪強地主養賓客之記載更不勝枚舉。220
216 《後漢書•楊震列傳》注引《續漢書》
217 兩條資料俱見《漢書•食貨志》
218 崔寔《政論》,見〔清〕嚴可均輯《全後漢文》(《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第二冊,台北:
世界書局,1968.08 三版),卷四十六,頁十。
219 二人之事俱見《後漢書•循吏列傳》
220 參見趙岡、陳鍾毅《中國歷史上的勞動力市場 》(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86.12);高敏〈試
傭耕雖然仍是從事農業活動,但是農產品卻非耕農所有,而是全歸地主,
僱農之生計所需則另外由地主提供必須的糧食與工錢酬勞。僱農的收入可能不至 於太少,從第五訪可由傭耕「養兄嫂」的情況看來,維繫一人以上之生活尚且有 餘。然而僱傭生活極不穩定,有事則來,無事則去,若以一家五口之農戶而言,
如此不穩定的經濟生活可能不足以養家活口,故僱傭往往不以「戶」為單位,而 以人為單位。且從事僱傭者,往往是無業者的暫時之計,因此僱傭與流民相當類 似,更多時候僱傭根本屬於流民的一部份了,如《漢書•昭帝紀》云:「比歲不 登,民匱於食,流庸未盡還。」等
從自耕農、佃農到僱農,這些農民或由於本身擁有的田土不足,或由於天 災人禍破其家業,其擁有之財產一個比一個少。在自耕農轉變為佃農,或自耕農、
佃農轉變為僱農的中間,這些百姓可能都會有一段流離失所的流民生活。以王符 所云涼州邊郡之流民為例,邊郡之自耕農歷經戰亂、天災、人禍的三重打擊下,
在「逐道東走,流離分散」、「飢餓死亡,復失太半。」的過程中,若家人並未失 散死亡殆盡,則可能依附於豪強成為佃農,若僅得身免,則可能為其他自耕農或 豪強的耕傭。這些輾轉佃農或耕傭的農夫不可能擁有太好的新環境,因此極容易 再度流離失所。內郡之農民事實上也是如此,在人多田少的情況下,整體之生產 已顯不足,邊郡之流民若蜂擁而入,則使內郡之消耗更甚。在盛世豐年的時候,
以上這些情況或許上可維持一個脆弱的平衡,然而一旦天災湧現、戰禍四起、吏 治敗壞,東漢農業先天不足的毛病便加倍顯現出來了。
二、後天失調
官吏對於百姓經濟的騷擾,可分為兩個部分,其一是使其生產力下降,其 二是對百姓收入的侵奪。在農業生產的幾個要件之中,農時的掌握、勞力的付出,
都是相當重要的關鍵,王符論農業生產,相當重視這個部分,稱之為「日力」: 國之所以為國者,以有民也;民之所以為民者,以有穀也;穀之所以豐殖 者,以有人功也;功之所以能建者,以日力也。治國之日舒以長,故其民 閒暇而力有餘;亂國之日促以短,故其民困務而力不足。〈愛日〉
是故禮義生於富足,盜竊起於貧窮,富足生於寬暇,貧窮起於無日。聖人 深知,力者乃民之本也,而國之基,故務省役而為民愛日。〈愛日〉
論漢代的僱傭〉、〈兩漢時期「客」與「賓客」的階級屬性〉,二文俱見氏著之《秦漢史論稿》(台 北:五南出版社,2002.08),頁 199、309。
王符將農業的生產力簡化為日力是否得到最大效益,是十分有見地的看 法。東漢地方吏治之敗壞,本文在第四章已經有詳細的論述,而吏治敗壞影響百 姓從事農業生產則相當嚴重,王符感嘆曰:「今民力不暇,穀何以生?百姓不足,
君孰與足?嗟哉,可無思乎!」〈愛日〉民力不暇是日力浪費的明顯指標。王符注
君孰與足?嗟哉,可無思乎!」〈愛日〉民力不暇是日力浪費的明顯指標。王符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