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現象學分析方法
在生命本體的探究方法中,現象學原理是體驗生命的最佳方法之一,它正如
「無我」修行中「無」的作用,它具有一種還原的功能,把一切人們後天建構的 掩蔽加以剔除,因而可以頓見生命現象的本質。為什麼它有這樣的功能呢?因為 現象學針對的不是外界的現象,而直指意識現象,當我們把意識還原到最後階段 時,可以達到自我消融的功能。不過,前提是我們不能只認識現象學,還要拿它 的原理真正地在生活中實踐和體會才行。
Edmund Husserl(胡賽爾)(1859-1938)(1977)說:透過現象學還原、本質 直觀和所有超越方法的基本形式,可以展開「第一哲學的兌現」,於是本質被看 到了,它是一個純粹的、沒有條件的普遍性,未受到事實所綑綁的普遍性,一個 先於任何具體觀念的純然觀念(71)。既然現象學方法可以還原現象並直觀到現 象的本質,那麼,運用現象學的觀念與方法確實可以用來探究人的意識和生命現 象,以發現生命本體和它的本質。本節首先說明現象學的定義與功能,然後按序 陳述下述的幾個現象學有關的觀念:現象學還原、本質直觀和超越還原。最後說 明運用現象學原理做為本研究的分析方法。
壹、現象學的定義與功能
現象學探討現象。問題是:什麼叫做「現象」?現象學裡的現象指的是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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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象,因為任何外界的自然現象,除非透過人的意識作用,否則等於根本上並不 存在,所以對 Husserl 來說,現象學是探究意識現象的科學。
首先區分心理學和現象學。Husserl (1982)說:經驗科學是有關事實的科 學;現象學則是純粹本質的科學,研究諸如純粹邏輯、純粹數學和純粹時間、空 間、移動等,以幾何學為例,它並非探究事實,而是追究觀念的可能性與事物的 本質(16)。Husserl 在《邏輯研究》中指出關鍵性差異:「觀念科學是先天科學,
實在科學是經驗科學」(倪梁康,2006:174)。現象學是以探究意識現象為目的,故 Husserl(1982)強調「真正原初的給予」和「意向性地覺知及體驗」(6)。
簡單地說,意識是鮮活的,然而經驗已經死了。Husserl (1982)說:體驗
(experiencing)或個別事物的直觀,可以轉化為本質的看(eidetic seeing),它 不能理解為經驗,因為它是本質和原初的呈現(8)。這涉及到現象的本質,因為 我們的經驗並非完全可靠,任何感官上的覺知可能受到時空環境的歪曲,或者只 是部分的表象。這正是本研究強調生命體驗而非人生經驗的原因。
真正運用現象學方法時,重點在於現象學態度,這和一般看待世界的自然態 度有所不同,Husserl(1977)指出:從現象學態度看,整個世界並非被接受為真 實,而僅被視為實存的表象,當透過懸置(epoch)16來看世俗的事物時,並不改 變事實本身,例如對桌子的覺知,雖然它仍舊是桌子,但卻能精準地覺知,因為 免於自然態度的判斷(32-33)。我們的自然態度裡頭有著許多立場、成見或偏見。
總地來說,Husserl (1982)在《純粹現象學通論》的導論中指出,純粹現 象學不是探討事實的科學,而是透過先驗還原最終獲得現象本質的科學(序 20)。 所謂本質,從純粹現象學的觀念來看,我們僅能忠實地表述直觀所給予我們本質 上的精確區辨,不能涉及到任何假設或解釋性的說明(33)。所以 Dermot Moran 說:Husserl 透過意識活動的內容和對象的描述,以掌握意識自身的「本質性」,
同時注意到意義與對象在意識中顯現的方式,以便把握到意識的基本性質(蔡錚
16 這懸置的用語在不同的時候,會以括號起來,或存而不論來說明,基本上的意思並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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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 2005:187)。本研究運用現象學還原的方法,以現象學的態度來探究意識最初 的真實本質,更進而尋求生命本體和直觀生命的本質。
貳、現象學還原
現象學還原是 Husserl 現象學的基本方法,即從自然態度轉向現象學態度。
Moran 提到一句很重要的話,他說:「胡塞爾宣稱凡是不能把握還原的人均注定 會誤解現象學」(蔡錚雲,2005:211),因為現象學的核心觀念在於「自然態度的懸 置」,以排除任何扭曲的偏見,因而達到「對意識過程本身性質的洞見」(蔡錚 雲,2005:15)。依照 Husserl 自己的觀點,他(1982)說:在現象學態度上,我們 防止所有的認知立場,也就是加以括號起來(parenthesize),對它展開反思,捉 住它並使之成為絶對的存有(114)。由此可見現象學還原的重要性。
Husserl 提出現象學還原的主要原因,在於他發現到我們自然態度中的偏見 和立場。他(1982)認為我們生活在周遭的世界中,我們使用自然態度來設定目 標、判斷和感覺,這個世界是客體的物質世界和實用的世界,這些東西都具有價 值,讓我們覺得有美醜、有善惡、會同意和拒絶等等(53)。由於每個人生活遭 遇不同,擁有各自的經驗,形成各自的性格,架構各自的內心世界。我們以自我 為中心的自然態度,運作各自的內心世界,因而無法呈顯現象原本的真相。
還原方法的原理簡單地說就是「存而不論」,也就是我們並未放棄原有的立 場,亦未介入新的判斷,只是將之「置入括號」,暫時使其「失去作用」,我們只 是把現象括號起來,保留原先的立場,但暫時抑制我們的判斷,這稱之為「存而 不論」或「懸置」(epoch)( Husserl,1982:59)。換句話說,這種暫時中止生活經 驗中的立場和判斷的行動,但仍舊保持現象的存在,正如我們暫時抑制我們的情 緒,不使之發作,但仍舊保持當下情境的存在一樣。
當我們把自然世界包含我們自己在內都加以懸置後,那剩下的會是什麼呢?
Husserl (1982)說:答案就是本質(eidos)的世界,一個純粹心理過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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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粹的意識,一個本質的世界自然呈現,我們所需要的是針對意識本質的普遍性 洞見,這個意識的本質正是它自身的存有,未被現象學還原所排除的現象學殘餘
(64-65)。於是,人類做為自然存有和社會人格的部分被排除了,純粹自我做為 現象學的殘餘,成為現象學的自我而持續地存在(132)。這個純粹自我或現象學 自我,即是當下的體驗,並非心理學上的自我,因為心理學上的自我是所有人生 經驗的累積。當心理學自我被還原後,剩下的是現象學殘餘,這個現象學自我更 接近於無我,就在自我被消融的當下,正是探究生命本體的最佳時刻。
參、本質直觀
經過現象學還原後,我們需要努力的真正重點在於洞見現象的本質。若我們 只改變自然態度,只做到現象學還原,還是無法捉住現象的本質,因為最困難的 關鍵在於發現潛藏的真義,想要達到純粹的洞見、意義的洞見、本體和意向的洞 見,仍舊是一條漫長而充滿荊棘的道路(Husserl,1982:211-212)。接著現象學還 原之後,我們需要運用本質直觀來洞見事物的本質。
何謂本質直觀?Roberts Sokolowski 簡要地說:「對本質的洞察稱做本質直觀
(eidetic intuition)」,我們不僅要掌握個別事物的外觀,而是它所擁有的本質(李 維倫,2000:256)。Moran 則指出:「從個別直觀到普遍把握的動作乃把握本質的動 作;這就是胡塞爾所謂的本質直觀」(蔡錚雲,2005:179)。我們除了一般地看待事 物,還要能夠加以直觀,不僅個別的觀看,進而要普遍地洞察到事物的本質。
上述提到「意向的洞見」,意向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何謂意向?意向性
(intentionality)是心理體驗的特性,即對某物的覺知,對某物的意識,對某事 的判斷,對事物的價值評價和願望;在每個我思的行動中,從純粹自我出發指向 意識的對象、具體物件、事態等,意向性正是帶給風格、意識、特別意義的同等 東西,於是有了「意向作用」(noesis)( Husserl,1982:205)。Husserl 承接Franz C.
Brentano(1938-1917)意向性的基本觀念,並且將之具體地描述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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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覺中,東西被知覺到,在想像中,有東西被想像到,在陳述中,有東 西被陳述出來,在愛中,有東西被愛,在恨中,有東西被恨,在慾望中,有 東西被欲求等等。(蔡錚雲,2005:155)
回頭討論本質直觀。Husserl 說:「每一個事實規律都從經驗中產生,因此,
它只有通過對個別經驗的歸納才能得到論証」;但是,關鍵在於真理本身超越於 時間和情境之上,也就是「沒有一條真理是一個事實,是一種受時間規定的東西」, 換句話說,真理不因為時間的存在、形成、消亡而有所改變(倪梁康,2006:73-74)。
為了洞見事物的本質,我們需要超越時空,從個別直觀走向普遍直觀。
當我們觀看個別事物時,由於我們受到時、空的限制,只能看到片斷的表象,
確實無法看到本質,為什麼呢?因為表象經常變化著,並和它的本質不相一致。
讓我們舉例來說明,當我們看一張桌子時,我們繞著它觀看,有時閉著眼,有時 瞪著看,我意識到這是同一張桌子,但是我的看是持續改變的知覺,雖然這一張 桌子不管我的看與不看是同一不變,但是我們的知覺本身則是持續的意識之流
(Husserl,1982:86-87)。由於個別直觀是多變的取樣,並非不變的本質,不過我 們不能忽略它,因為事物的本質也正潛藏其中。
Husserl(1982)認為實物超越於我們對它的知覺,超越於我們的意識,這一 超越不僅在於實物並不能在意識的實際組成中找到,而在於它是本質直觀的客體;
換句話說,心理體驗的存有和物理實物的存有在本質上完全不同:因為,心理體 驗可以被內在知覺所覺知;但是空間實物的本質並不能被覺知到(89)。簡單地 說,感官知覺所能看到的只是事物的表象,而只有透過內在知覺才能洞見到事物 的本質。Husserl(1982)又對比地說:我們對實物的感官知覺是多重連續而不完 全的輪廓的複合體,統合而成的一個知覺的統一體;但是內在知覺是對事物的簡
換句話說,心理體驗的存有和物理實物的存有在本質上完全不同:因為,心理體 驗可以被內在知覺所覺知;但是空間實物的本質並不能被覺知到(89)。簡單地 說,感官知覺所能看到的只是事物的表象,而只有透過內在知覺才能洞見到事物 的本質。Husserl(1982)又對比地說:我們對實物的感官知覺是多重連續而不完 全的輪廓的複合體,統合而成的一個知覺的統一體;但是內在知覺是對事物的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