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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生命教育

本節扼要簡述生命教育、死亡教育和全人教育的內涵,最後介紹本研究主張 的生命教育。第一小節,生命教育與全人教育;第二小節,生命教育與死亡教育;

第三小節,生命本體體驗為核心的生命教育 壹、生命教育1與全人教育

生命教育是什麼?目的何在?內容又如何?自從前教育部長曾志朗將 2001 年訂為生命教育年後,台灣的生命教育確實推動起來,並在各級學校實施,許多 學者也各自發表他們的看法。黎建球(2001)說:「從瞭解生命、尊重生命、愛 護生命到發展生命的意義與價值,使個人成為這個世界上,頂天立地、懷抱理想,

能實踐愛心的人」(1)。吳文裕(2001)則認為生命教育的目的在於指導個體 能夠學到生命所需的知能,以豐富其生命內涵,並在社會上做一個有用而幸福的 人。吳庶深(2001)強調它主要在激發學生對自身生命的熱情,並在別人需要時 能夠付出愛的關懷和行動,以達到「認識自我、珍惜生命、尊重他人」的教育目 標(51)。從以上這些說明,可知生命教育的目的從最初的瞭解生命、珍惜生命 到認識自我、尊重他人,最後成為一個頂天立地、懷抱理想而有愛心的人。

不過,從上述的內容來看,鈕則誠(2004)坦誠地指出:「生命教育從一開 始推廣,即蘊涵了有待開發的倫理價值觀念和中華文化內涵」(頁 4-5)。簡茂 發(2001)更把這樣的理念擴充,他希望生命教育要能夠讓學生:

對生命的意義有正向而積極的認識和了解,進而能夠尊重生命、珍惜生命、

熱愛生命、肯定生命,成全他人,修己而善群,施受兩相宜,共同致力於發 揚人類智慧與人性的光輝,追求人生遠大的理想,達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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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小節為教育部界定的學校生命教育,與本研究的生命教育稍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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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教育於是變成全人教育的代名詞,但是,為何生命教育一直被如此地定 義和主張呢?主要來自於教育部《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在這個綱要 裡教育部(2003)明訂:

國民教育之教育目的在透過人與自己、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等人性化、生活 化、適性化、統整化與現代化之學習領域教育活動,傳授基本知識,養成終 身學習能力,培養身心充分發展之活潑樂觀、合群互助、探究反思、恢弘前 瞻、創造進取與世界觀的健全國民。

這十幾年來,學校推動的生命教育仍依照這個綱要,一直到教育部 103 年的

「教育部生命教育推動方案」裡的中程計劃也是在「全人發展、全人關懷、全人 教育」的主軸之下,以加強學校、家庭與社會的關聯為目標和方向。所以林耀堂

(2001)直接強調:全人教育的內涵應包括對人的完整境育,其目的在幫助個人 建立整合的人格,對完整人格的任何向度都不可有所偏廢和侷限。十年後,教育 部在 99 年至 102 年的中程計劃裡,仍將「全人發展、全人關懷、全人教育」做 為主軸,後來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在訂定 103 年至 106 年中程計劃中的落實關 懷機制時仍稱:

生命教育之理念與宗旨在於協助個人「全人」的發展,是以「生命為中心」 從與自己的和諧悅納,到與他人、與社會、與自然界的共存共榮,應以「關 懷協助」的出發點,展現於每個工作項目推動與實施之過程中,以引導生命 正向光明發展,從而提升到與宇宙關係的美善境界。(教育部,2014a)

但如何以「生命為中心」呢?台灣當代學校生命教育的主流思想確實以全人 為理念,孫效智做為主流學者之一,他(2010)提出人生的三個根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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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麼而活?應如何生活?又如何才能活出應活出的生命?這三個問題 稱為「人生三問」,是三個各自獨立,但卻彼此環環相扣、密切相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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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效智並沒有給予答案,他只是謙虛地問,他認真地思索,也誠懇地提醒大 家,這是值得我們學習的心態;不過正如他的用詞「人生三問」,這三個大哉問 屬於人生和「自我」的問題。雖然他也談到生命的意義,提及先總統的「生命的 意義在於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但是他(2010)卻說:

如果「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就是「生育」的意思,那麼,先總統的話豈不 就是說:「生命的意義在於生育」?問題是,生育儘管重要,但似乎並不能 涵蓋生命的全部意義,那麼,我們又該如何理解生命的意義呢?(10)

確實,生命的意義絶不僅止於生育,生命的意義是能衍續繼起的生命,因為 如果人類的生命終止,個人的人生意義終必無法實踐,而人類文明和文化終將完 全停止。正如釋惠敏(2007)說的:

我從宏觀的角度了知:生命不是常恒不變,而是相似相續的演化過程,眾生 猶如生命長流中的水泡,生生滅滅而不生不滅。(76)

研究者相信生命的意義不僅衍續生命,它也成為人生意義得以實踐的根本,

更讓人生三問有了答案,雖然每個人的意義都容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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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生命教育以全人為理想標的,如何能專注到以「生命」為中心呢?如果將 生命教育訂定成為這麼廣泛而理想的內涵,怎麼可能在短時間內和匱乏師資下實 現呢?對於這一點,阮大年(2001)早就強調:

生命教育不是一本教科書,也不是一些放諸四海皆準的教條及定律,生命教 育應是非常個別性的,每個人應透過自我的省思,去透過不同的生活經驗,

慢慢地客觀及主觀地找到自己生命的意識,自己人生的方向。(6)

鄭石岩(2006)更指出:雖然環保、兩性、法治、人權等知識領域應該被重 視和持續推動,然而若把這些內涵都放進生命教育之中,不但疊床架屋,而且效 果不彰,因為生命教育的關鍵在於有一個重心或主題,否則便流於空泛,而且會 為其他教育所取代(頁 23-24)。這真是一針見血的觀點,因為生命教育如果未 能專注於生命本體體驗為中心,很容易變成老師嘴裡和教科書裡的空泛知識。

於是學校生命教育在實施時,提到強化生命教育為中程計劃的要項之一,但 是卻和維護校園安全、掃黑、霸凌、性別平等教育,以及防治藥物濫用等並列。

不但如此,前教育部長吳思華在「教育施政理念與政策」裡,更把推動性別教育 平等、生命教育與學生輔導,和反毒、反黑、反霸凌等都列在完備健康永續的校 園環境之下(教育部,2014b)。

在這一全人教育的生命教育之主張下,有關生命教育的理論研究,僅有少數 博士論文述及,茲以王秉倫的《印順法師的生命觀及其生命教育義蘊》為例來說 明。王秉倫(2006)同意陳立言將台灣生命教育發展分為萌芽期、百花齊放期、

整合建立共識期等三階段,也贊同孫效智的高中課程綱要為:終極關懷、倫理思 考與反省、人格統整與靈性發展,因此將印順法師人間佛教的佛法觀點仔細整理 為符合此一生命教育的主張。雖然這樣的理論極符合中國儒家思想《大學》中「止 於至善」的理念,唯這樣的名詞上雖然是「生命觀」,但它的內容顯然已擴張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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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包的「人生觀」。再者,陳松宜(2003)探究《心經》的靈性智慧,亦然 以「全人教育」為依歸。由上可見,當今生命教育己經變成全人教育的代名詞。

貳、生命教育與死亡教育

生死學取向的生命教育則特別注重死亡教育,它基本上主要探討死亡的本質,

以及各種瀕死和喪慟主題與現象(張淑美,2005)。死亡本是生命無法持續存活 的狀態,所以死亡教育本應屬於生命教育的重要部分。張淑美(2005)認為死亡 教育是「從死論生的教育,也是善終善生的教育」,以及「為死亡做準備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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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們需要死亡教育呢?因為我們都知道生命終必死亡,故需要加以理 解,柳澤桂子說:「當體細胞開始邁向分化的命運時,就啟動了生命的計時器」,

當人在受精卵著床後就已經開始人類壽命的倒時計時(呂美汝,2004:161-162)。

反過來,人在真正死亡之前,一直擁有生命,Charles A. Corr,Clyde M. Nabe 和 Donna M. Corr 說:「瀕死者仍是一個活著的人,而且他們會繼續存活一直到他 們死亡為止」,他們仍舊有著許多的「需求、計劃、快樂、痛苦、希望、害怕和 焦慮」(張靜玉等,2004:149-151)。這樣的死亡教育,讓人們體會到,我們應該 從一個人懷孕開始,持續關注和照顧每一個活著的人,一直到他真正死亡為止。

Alfons Deeken 也強調死亡教育雖然是「為死所做的準備教育」,但是我們 應該關注的是,既然人在死亡的瞬間之前都有生命,我們只要還有意識都應該知 道如何活著,所以死亡教育是「探討生與死及活下去的原動力」(王珍妮,2002:4-5)。

我們的確需要認真探討並體驗生命與死亡的本質和其間的關係,這樣說起來,死 亡教育反而是一種特殊的生命教育。

至於死亡教育的內容,綜合起來至少包含下述六大範圍:死亡的本質與意義、

對死亡與瀕死的態度、對死亡與瀕死的處理與調適、特殊問題的探討、生命的意 義與價值、死亡教育的實施等(張淑美,2005)。吳庶深(2004)則指出,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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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教育橫跨醫學倫理學、臨終過程的探討、喪慟與悲傷、安寧照顧和靈性議題 等領域。總地來說,死亡教育最主要在臨終關懷和悲傷輔導,以便讓病人平安地 活過最後的生命,以及如何幫助活著的親人渡過悲傷的時刻。

一般來說,人們在孩童時、患過重病,以及老人或瀕死的人,最能深刻感受 到生命與死亡的相對存在。雖然我們都沒有真正接近過死亡,但是我們可以透過 類似的經驗時刻認真地體會。就像蘇絢慧(2001)說的:

人們害怕死亡那一刻所要經歷的痛苦,遠遠超過害怕死去這件事。對臨終病

人們害怕死亡那一刻所要經歷的痛苦,遠遠超過害怕死去這件事。對臨終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