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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理論架構

為了探究坪林茶業知識流動及其形構的產業地方關係,本文理論架構的鋪陳 可先以行動者網絡理論為起點,認識由人、技術、制度與產品物質組織成的產業 網絡是如何被連結起來。這樣的網絡連結是一種社會建構的過程,同時也呈現出 某種權力秩序。在本研究中,這個網絡就是優良茶比賽的網絡,有關茶業的知識 在其間流動,形成某種社會建構的權威。知識背後隱含著一組品質標準,而品質 透過一套知識體系被建構出來,知識和品質是一體兩面。這意味著品質亦是社會 建構,不同的社會形塑不同的建構,建構鑲嵌在社會之上,使得品質帶有領域特 質,有其適用的範圍,意即品質在某種程度上可轉化為地方特性。以下就行動者 網絡理論、知識、品質做更深入的討論。

壹、行動者網絡理論(Actor-network theory, ANT)

行動者網絡理論源於後結構主義的觀點,由 Michael Callon、Bruno Latour 和 John Law 從科學社會學(sociology of science)脈絡之中延伸,視社會產生於一系 列符號學與秩序的互動中(Law,1994;引自 Woods,1997)。更仔細地說,ANT 是一種社會─科技取徑,藉由實體之間相互定義展現出其社會文本脈絡,著重在 實體之間關係的形構和促動(enacted)(Law,2004;引自林文源,2007)。在 Latour

(1983[2004])的巴斯德實驗室案例裡,突出了 ANT 的「社會建構」特質,強 調網絡中的各個實體的性質是在主體的主觀認知之中產生的。透過這層認知關 係,實體的存在與性質才有被理解的可能。換言之,行動者(actor)是從網絡內 部定義的關係中浮現的。這種行動本體論觀點可以呼應 Foucault 論述形構

(discourse)的說法(Murdoch,2006;林文源,2007),論述的改變產生新的知 識,伴隨著新的客體認知、新的權力形式;同樣地,空間關係和空間配置也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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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的論述體制(discursive regimes)所構築(Murdoch,2006)。

Latour(1983[2004])呈現行動者網絡理論透過人與非人行動者(actor)

被轉譯(translation)連結成網絡的過程,展示出不同空間之間關係轉變的軌跡。

Callon(1986)進一步將轉譯的過程概念化為四個步驟:首先是問題呈現

(problematisation),行動者因為障礙而無法達成各自的利益目標,必須繞道通 過強制通行點(obligatory passage point, OPP);接著透過利益賦予(interessment)

穩定和強化行動者之間的協同行動;繼之行動者被徵召(enrollment),藉由一組 策略去定義不同行動者並使其相互關聯;最後,確保預設的相關集體代言人可以 適當的代表集體而不背叛,是為動員(mobilization)。

Murdoch(2006)將轉譯挪用到地理學對空間的識別,他指出轉譯讓兩地之 間的遠端行動成為可能,一地的行動透過徵召入網的行動者運行到網絡的另一 端,在地(local)因此蘊藉了雙重意涵:在地行動者的協同行動,以及連上網絡 的在地化策略。在 Latour 式的行動者網絡裡,空間在網絡內生成,由各種關係 構成,意即異質關係交織成網絡空間(Murdoch,2006)。

關係既是動態的,那麼網絡和空間領域就是動態的。若要分析特定的空間,

就要順著網絡才能找到建構空間的秩序與過程,究竟是誰串起網絡?是什麼連結 上什麼?權力如何在其間流動?

Foucault 以治理術(governmentality)指代權力的知識建構,一則以理性

(rationality)作為治理實踐的知識論述本質,一則以技術(technologies)作為 治理理性有效實踐至個體的程序,治理術因此成為遠端行動(conduct of conduct)

的手法,權力透過治理術對個體產生規訓(discipline),從而使個體(people)

被整編為易於治理的群體(population);這裡要強調的是,這樣的認知方式對特 定領域脈絡中實行方式的影響(Murdoch,2006)。對 Foucault 來說,權力、知 識等論述物質化(materialize)、具現化之處即是空間(Wright and Rabinow,1982)。

Murdoch(1998;引自 Murdoch,2006)曾將行動者網絡分成兩種類型: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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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的空間(Space of prescription)和商議的空間(Space of negotiation)。規範的 空間是 Foucault 全景敞視主義(Panopticism)的延伸,一旦轉譯成功而關係網絡 建立,行動者被有效地納入協同運作,支配中心應運而生,規範隨之浮現,網絡 穩定且其中的權力核心明顯,中心行動者足以代言整個網絡。相對地,協商的空 間是一種比較鬆散、流動的網絡,連結相對暫時、發散而分歧,行動者彼此不斷 協商、結盟,形成多變的樣態。兩種網絡空間類型看似位於光譜兩端,可是不能 忽略的是,空間在網絡關係中產生,而網絡關係有其時空交織軌跡,扣合在更廣 泛環境的流動和行動之中。換言之,複雜的空間互動在網絡內外並生。

貳、品質(Quality)

過去農食地理的討論多數聚焦在農糧體系的全球化、工業化、標準化,受到 狂牛症、基因改造食品等喚起消費者對於食物安全的意識,開始關注食物生產過 程,使得另類食物(Alternative agro-food)議題興起,產生農糧研究的品質轉向

(quality turn)。行動者網絡理論不預設行動者的本質,保持研究視野的開放性,

Murdoch et al.(2000)認為 ANT 的視角有利於重新評價食物揉雜著自然與社會 的特質。

品質是個複雜且具有爭議性的概念,會隨著不同的社會文化脈絡改變,它的 意義是社會建構的,普遍來說,品質意味著產品能夠在某種程度上,提供標準一 致的口感、質地等來滿足消費者的需要(Ilbery & Kneafsey,2000)。Ilbery 和 Kneafsey(2000)統攝討論食物品質可從四個角度出發:(1)從生產、維持到消 費品質的各個行動者,如何看待品質、用什麼指標去衡量品質?(2)品質是社 會建構的概念,依附於社會文化、政治、經濟脈絡,而生產─消費關係存在於其 間。(3)定義品質概念意涵是行動者之間潛在的權力角逐過程。(4)品質標準與 認證的建立都和特定區域的產品型式(如:當地原料、製作方法等)越來越相關。

其中第三點所欲處理的範圍其實涵蓋了其他三者,同時也是 ANT 對食物品質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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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最能著力的地方,透視品質在各方行動者治理之下,網絡內部的各種異質關係 與結盟,解構其間的各種權力結構(Murdoch et al.,2000)。有許多研究都能提 供某個面向更深入細緻的分析。

一方面,品質可資為透過供應鏈建立起食物與自然環境、文化、經濟的內在 關連,這種產品與地方的連結轉化為地域認同,成為區域食物價值生成的關鍵,

區域食物可以被概念化為文化資本的一種形式,能夠充分納入並利用在地鄉村的 社會、經濟資源(Tregear et al.,2007)。另一方面,Murdoch(2006)比對了兩 種食物品質訴求在時空之間延伸影響力、建立網絡的方式:速食依 Foucault 全景 敞視原則(Panopticism)透過規範的空間、物理安排、非人類技術等等將食物與 環境的關係外部化;慢食則藉由縫合生產與消費的品味教育(taste)強化與自然、

文化、在地環境的鑲嵌,主動培養具有反身性消費意識的消費者。Callon et al.

(2002)同樣提示了經濟市場的反身性,在品質經濟裡,藉由專業的產品品質限 制和商品特徵分析機制,消費者被探問其偏好和品味,最終暗示了自身的社會身 分。品質成為消費與生產之間的中介,涉入極深,因此 Ilbery and Kneafsey(2000)

認為品質適合被理解為行動者建構出來,以在經濟市場中與他人維持長期穩定網 絡關係的概念。

Murdoch et al.(2000)認為品質代表某種程度的在地生產者主權。如同品味 教育再次宣示食物生產的自然基礎與文化脈絡,帶有地方色彩的食譜、烹調的技 藝與默識知識、用餐潛規則等等(Murdoch,2006),品味/口味(Taste)因而 具有生理(physical)和社會的雙重意涵(Atkins & Bowler,2001)。正如 Latour

(2004:88)所言:「科技並不在社會之外。正好相反,是科技將社會領域連結 整合了起來。」品質也有這樣的意涵,藉由品味教育對食物的生產與消費同時進 行了規訓。品質不是食品與生俱來的,相反地,它是一種社會結構,依賴社會文 化、政治和經濟背景下的生產─消費關係而存在(Moragues-Faus & Sonnino,

2012)。品質成為食物部門去/再領域化(de/reterritorialization)與地方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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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tialize)的競逐場域(Morgan et al.,2006)。

參、知識(Knowledge)

參照 Foucault 關於論述的觀點,論述引導了認識事物的方式,ANT 中的轉譯 可以被理解為行動者的認識論轉變。轉譯將行動者從一個脈絡帶入另一個脈絡,

這個過程可能是權力上位的規範,或者是各方斡旋協商,但無論如何,這個認識 的轉換是斷裂、跳躍、不連續的。Callon 將轉譯概念化為四個步驟,無非是想要 釐清轉譯如何發生。在此化用 Geertz(1983[2002]:38)對社會思想的觀察,

將之代換為轉譯過程,這種思維建構其實是在嘗試展現人如何知覺自身,並且透 過這樣的理解將探索延伸到對社會秩序、經驗種種的領悟。

知識社會學中,知識是受到社會因子所支配的,因某種社會結構而起,

Mannheim(1948)指出社會歷史背景會影響該社會中人對事物的思維模式,具 有相似社會歷史生活文化背景的一群人,社會讓他們有相似的觀點去理解事物;

因此某些社會群體視為理所當然的事物,在外人眼中也許不過是某種情境地點所 限定的東西。Neisser(1992)進一步指明社會環境造就知識發展的條件,涉及思 想的發生、方式和內容:有些實用知識是有累進階序性的,先有基礎才有後續知 識,甚至環境可能限定了觀察與經驗範圍的廣度與深度,限縮了觀點。

簡言之,人思考事物的整體方法與視野是在歷史社會文化情境影響中形塑而 成,有某種時空尺度的適用範圍。反過來說,如果要解釋這種地方知識,必須要 放回適切的文化脈絡中才能還原(蔡晏霖,2011),所以「知識也無法與這種知 識所運用的工具和其存在的界域相互析離(Geertz,1983[2002]:13)。」

Polanyi(2004)認為致知(knowing)是一種對認知對象的能動領會(active

Polanyi(2004)認為致知(knowing)是一種對認知對象的能動領會(a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