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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研究倫理?舉凡以人作為研究的觀察、參與、實驗對象,所可能牽涉的公共道 德爭議與規範,均在研究倫理討論的範疇內。瞭解並重視研究倫理之目的在於,透過對 於這些公共道德爭議的釐清與相關規範的建立,讓研究本身不僅是在充分尊重被觀察對 象、參與者、實驗對象的權益之情況下進行,且是在可被公眾信賴的基礎上持續進展,

以善盡研究者對於研究參與者個人、社群與社會的責任。

研究倫理是為了要保護受訪對象,使其不至於因為本研究而受到傷害,其倫理如下:

潘淑敏《質性研究-理論與應用》2003 心理出版社

(一)告知後同意:主要是指研究參與者是否充分被告知參與研究的意義與相關訊息,當 研究參與者充份被告知有關之訊息,並決定參與研究時即簽署書面同意書。雖已簽署同 意書,研究參與者仍可隨時要求終止研究關係。

(二)欺騙與隱瞞:原則上,研究者不應隱瞞研究的目的與身份,但在某些情況的考量下 則並不盡然做到,如為了帶給研究參與者更多的福祉,或研究須在自然的情境下進行等。

但這樣的兩難議題中,若無特定的對象可公開研究目的或身分時,隱藏是可被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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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既使考量研究參與者的福祉,也不應以研究者的優勢而未尊重其應有的權利。在不得 已的情況下,必須適度的隱瞞與欺騙時,也應儘可能將傷害降到最低。

(三)隱私與保密:隱私屬於私人領域中不可以被公開的資訊,對研究所收集的資訊保密,

是保障研究參與者隱私最根本的方法。研究者應主動在資料收集前,就可辨識研究參與 者身分的資訊處理方式,做事先的說明與討論,如做到刪除任何有關的可辨識訊息之匿 名原則的要求。

(四) 潛在的傷害與風險:避免可能的傷害最根本之道是匿名原則,必要時以口頭的方 式替代書面的簽署。資料收集過程中的意外事件,研究者都必須盡量的控制,或在必要 時停止訪談。研究者不可以勉強參與者談論其不想講的內容,並且在資料的呈現上,避 免不當的取捨,造成污名化與被標籤的情形。

(五)互惠關係:對於研究參與者的協助與奉獻,研究者可給予口頭或物質的回報。透過 提供相關的資訊、幫忙處理事務或扮演好的傾聽者的間接方式回報研究參與者的協助。

研究倫理 ,可歸 納為 四大項: ( 臺北市 立教育大 學前校 長林 天祐, 2003﹚

http://web.ntpu.edu.tw/~tsair/2Research/MasterThesis/Conducting.htm

(一)在研究設計時,就要審慎考慮人性尊嚴的問題︰在形成研究問題時,要同時考慮 科學與人性的尊嚴,如果兩者發生衝突,需確定研究的結果對於當事人及其母群體,有 明顯直接、間接的利益。

(二)在研究的實施過程,要遵守意願、安全、私密、誠信的四大原則︰即在進行研究 時,要直接向當事人或其監護人告知研究性質,並尊重其參與意願;在研究過程,要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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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在「最小傷害可能」的範圍內;在資料呈現時,不洩漏個人的資料及屬性;不得欺騙 研究對象,但如確屬不可避免,必需事後予以委婉補救、說明。

(三)研究結果要客觀、正確的分析及報導:研究進行時要採用最適當的分析方法,針 對蒐集到的所有資料進行分析,不可刻意選擇或捨去實際的資料;並根據分析所得之資 料,客觀詮釋其意義,並詳實報導分析的結果,不得刻意隱瞞或遺漏。

(四)秉持尊重智慧財產、分享智慧財產的概念;研究結果出版時,資料務必要正確無 誤,如在出版後發現有錯誤情形,應立即補救更正;投稿時,要依據參與研究者的貢獻 程度,給予適當的排名或誌謝,同時不得重複使用已發表的原始資料,或ㄧ稿多投。發 表之後,原始資料要保持一定的期限,以供科學性、驗證性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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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肆章 找路的教練

「在臺灣當籃球教練,真得需要傻瓜的執著與瘋子的勇氣,如果選擇教練這條路,

便註定了一路上的尋尋覓覓,一連串的考驗等著你。……」14

石明宗教授,民國 55 年出於臺灣省雲林縣,畢業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學系,以 及體育研究所碩士、博士,現任教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運動競技學系,同時擔任教授,

並於 94 學年度到 101 學年度擔任男子第一級籃球隊總教練。

他曾是當年轟動一時、六天五夜山難的倖存者,立志成為一名「有學有術」的體育 人及運動人,更是一名經歷豐富的籃球教練,任何人望著他的執教經歷,都驚嘆不已:

一、 民國 83-91 年擔任師大男子乙組籃球隊教練。

二、 民國 92-94 年擔任師大男子乙組籃球隊教練。

三、 民國 94-95 年擔任師大男子甲組籃球隊助理教練。

四、 民國 85 年大專籃球聯賽乙組全國第二名,獲頒優秀教練。

五、 民國 86 年大專籃球聯賽乙組全國第二名,獲頒優秀教練。

六、 民國 96 年大專籃球聯賽男子第一級全國第三名,獲頒優秀教練。

七、 民國 97 年大專籃球聯賽男子第一級全國第二名,獲頒優秀教練。

八、 民國 98 年大專籃球聯賽男子第一級全國第一名,獲頒優秀教練。

九、 民國 99 年第二屆亞洲大學中華臺北隊教練。

十、 民國 99 年大專籃球聯賽男子第一級全國第一名,獲頒優秀教練。

十一、 民國 99 年瓊斯盃大專明星隊教練。

十二、 民國 99 年第三屆亞洲大學中華臺北隊教練。

十三、 民國 100 年大專籃球聯賽男子第一級全國第一名(締造校史第一次三連霸 紀錄) ,獲頒優秀教練。

14 石明宗(2011):「找路的教練—上善若水的哲思」,2011 臺灣運動哲學研討會報告 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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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民國 101 年大專籃球聯賽男子第一級全國第四名,獲頒優秀教練。

十五、 民國 101 年大專籃球聯賽男子第一級全國第四名,獲頒優秀教練。

圖 4-1 民國 99 年瓊斯盃大專明星隊教練

而作為一名大學教授、一個父親,以及默默耕耘、付出一切的師大男籃推手,石明 宗教練曾稱自己作「找路的教練」──靠著奉獻以及熱愛籃球的精神,他成功地找尋到 了屬於自己的道路,亦在這三個角色中找出了屬於自己的人生哲學。

石明宗教練並非體育科班出身,在國、高中時期未曾接受過正統且密集的籃球訓練,

卻在因緣際會之下在高中體育老師的鼓勵之下,考進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系,進而開 啟了一生的籃球之路,為臺灣籃球界培養優秀人才,成了國內體育界少數的其中一名教 授級教練、哲學思想家、高等教育家;同時,他也是一名父親,在授課與執教之餘與妻 子攜手陪伴孩子們成長,給予孩子們充實且快樂的家庭生活;他更是一名跋涉山林間的 勇者,經歷過山難,在生與死、希望與絕望間徘徊,繼而對於生命與信仰有了更加深刻 的體悟。

本章節將探討石明宗教授如何從一名非科班的公費生,憑著一股傻瓜的執著與瘋子 的勇氣,馳騁在臺灣這尚未趨近於完善的籃球教練環境,石明宗教練依舊堅持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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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兼顧了在學校中的教學、行政、學術與教練的角色,以及家庭當中丈夫與父親的角色

──並探討他如何悟出屬於自己的人生哲學,帶領出了師大的籃球傳奇,並持續朝著全 人教育的理念教導學生們,教育出學業、訓練與品格三者兼具的運動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