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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研究動機
2018 年 6 月 3 日,一名政治大學的女同學在如廁時發現隔板縫隙出現一支自 拍棒,偷拍加害者李姓男子當場被逮到,經警方調查發現原來李同學已在校園偷 拍女性如廁、沐浴等畫面多年,其電腦設備中存有上百份偷拍檔案,受害的女同 學及教師不計其數,但只有 6 名女同學有發現自己被偷拍並提出告訴(李育道,
2019)。該偷拍事件公開後在政大校園引起眾多討論,偷拍加害者李男在承認犯 罪後,表示自己的偷拍動機是因為數年前在網路上看到偷拍系列的影片,才引起 偷拍的好奇心,並在法院審理期間自行辦理休學(ETtoday 新聞雲,2019)。
以校園為主要觀察地點,我發現除了女性受害外,男性遭偷拍的案例也於 2017 年在台灣大學出現,一名男子十度潛入台大第六及第八男宿之衛浴區,目 的僅為了偷拍男性同學的洗澡畫面(陳志賢,2018)。2018 年則發生在師範大學 及清華大學,亦有有其他男子私自潛入男生宿舍,並成功偷拍數名男同學如廁、
盥洗、甚至自慰的影像(SETN 三立新聞網,2018 年 7 月 18 日;SETN 三立新聞 網,2018 年 11 月 29 日)。
綜觀台灣男性遭偷拍的新聞標題,如「男性淋浴間也有狼! 猛男沖澡竟被 偷拍」、「猥瑣男偷拍他人上廁所連男人也不放過」等。眾多新聞標題強調「連 男生也受害」、「『他』偷拍男如廁」、「男性也不能倖免」,與「色房東偷拍 入浴外籍女學生」、「化妝品公司攝男偷拍女同事如廁擠乳」等女性遭偷拍的新 聞標題相比,更是帶有新奇、荒誕、特殊之意味。社會學家塔克曼(Tuchman)
在《製造新聞》指出,新聞是一種社會建構的真實,它就像特製的框架,侷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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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的視野,並選擇性的再現社會上發生的事件、形塑社會對於對新聞報導事件的 公眾定義。針對偷拍犯罪的相關新聞報導,研究者發現新聞標題往往在受害者的 性別上著墨,並以一種戲謔、嘲諷的方式將男性遭偷拍的事件呈現於公眾。這樣 的新聞報導方式除了缺乏對受害者的同情與關懷之外,更強調男性被偷拍事件是 新奇且驚奇的事情,不僅反應了台灣社會大眾的主流眼光,也引導著更多的閱聽 人認為男性被偷拍是件離奇罕見的事情。
我在此引用這些新聞的目的在於證實偷拍在日常生活中是件很容易發生的 事情,尤以科技日新月異的發展,拍攝儀器設計得越來越輕薄短小、樣式也是越 來越多變。偷拍的攝錄儀器除了常見的手機外,市面上還販售著貌似鋼筆、眼鏡、
掛勾、打火機、USB、手錶等日常用品的偽裝型針孔攝影機。偷拍設備的多樣性、
易取得性及易攜帶性,使捷運、宿舍、校園、健身房、公共廁所、公園等理應安 全的地點,轉變成偷拍犯罪的常見場所。
遭偷拍的經驗已成為許多人的日常經驗之一,而過往遭偷拍的風險主要是以 女性為主要承擔者,但本研究透過新聞的耙梳及日常生活的觀察發現「遭偷拍」
不再是只是專屬於女性會遇到的傷害,男性也會是偷拍事件的受害者,且案例也 不在少數。觀察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的臉書社團「NCCU 政大學生交流 板」,共有三位同學文章分享被偷拍的經驗,其中男性便佔了兩篇;臉書社團「NTU 台大學生交流板」在 2018 年的四篇遭偷拍的相關文章中亦有三篇是是男性同學 的經驗分享,事發地點皆為宿舍,茲舉一則 NCCU 政大學生交流板男同學分享 被偷拍文章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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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敬 x 舍 x 樓偷拍的同學」沒想到有生之年還能親身感受洗澡被側 錄的歡樂體驗。/剛剛早上我在莊敬 x 舍男生宿舍 x 樓洗澡時,轉身 就看到有位同學在圖中圈圈處拿著「黑色手機」「開著閃光燈」在錄 影,由於第一次洗澡有伴反應不夠快,所以就只馬上拿蓮蓬頭噴向鏡 頭後,裸體就追了出來,但還是沒追到同學匆匆離開的倩影……呼籲 莊敬 x 舍的舍胞若看到自己的室友今天在那段時間匆匆跑回房間,手 機還被噴濕,請勇敢指認他(貼文者,2018. 03. 31)
以 2019 年上半年期間我瀏覽 NCCU 政大學生交流板的觀察來說,一般文章 所引發的回應少則五則、多則五十則,但由該貼文者所上傳的不到 300 字的文章 就在一個禮拜內引發了多達 214 則回應,在交流版上引起了相當熱絡的討論。相 較於女性同學遭偷拍的貼文,男性同學所分享的受害經驗文章總是引起更多的留 言討論,底下的留言除了同學間相互呼籲注意安全外,更多的卻是調侃、揶揄、
看好戲的回應,包含「以後沒有這麽麼豐富的校園生活怎麼辦?」、「男生要好 好保護自己 XD」;標記其他男性朋友「XXX,就叫你要好好克制了」、「XXX 快去自首吧」、「XXX 就叫你要乖一點」等較帶有玩笑意味的言論;認為當事 者在開玩笑的「這是炫耀文,說自己有人想偷拍」;認為當事者應該在當下有所 行為的「搶他(偷拍者)手機,反正他也不敢來認領,你(被偷拍者)賺到了」、
「抓(偷拍者)起來打了啦」;更有意思的是,我發現討論串還一特殊類群-「肯 定男性外在價值」的留言,如「往好處想,至少有人喜歡你(被偷拍者)的身體」、
「你(被偷拍者)真是天菜」、「其實你(被偷拍者)很有市場嘛」。這些男性 受害者貼文底下的留言討論,與女同學遭偷拍所引起的留言串大相徑庭。女性受 害者貼文底下的留言多是在憐憫受害者、替受害者喊冤,如「要小心安全」、「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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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了,快來把犯人揪出來」、「公布嫌犯影像和特徵」。
在這些高比例揶揄男性受害者的言論中,我們大概可以將留言中將男性被偷 拍的迷思分為兩種類型,分別為「作為男人,怎麼可能受害」與「這是對你的肯 定,怎麼算是騷擾」。前者提點出傳統陽剛氣質之男性特色,認為男性是性別腳 本的主體,就算受害了也應該要有能力抵抗,因此以訕笑的留言揶揄受害男性;
後者則是物化了男性受害者之身體,認為偷拍肯定了受害者外在價值的魅力。兩 者留言類型反映出的台灣社會腳本中的性別結構為-男性永遠必須要堅強、強悍、
具侵略性、不怕身體給他人觀看,他們必須順應著父權的價值觀要求,擁有陽剛 的男子氣概才「像個男人」。但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下,卻讓更多的受害男性不敢 向外喊冤、尋求伸張。
事實上,男性遭偷拍的社會事件並不只發生在台灣,2019年4月美國維 吉尼亞州的一家韓式男澡堂傳出至少81名男性在該沐浴中心遭偷拍,經警方 調查,最早的影像甚至是在2014年所攝錄(世界日報,2019年4月4日)。這 起案例之所以會浮於檯面是因為其中一名被害男性在社群網站上發現自己 裸露的影像,趕緊報警後警方才開始調查。在該受害男性報案之前,已有近 百位其他男性的裸露影像早就在網上流傳,但卻只有一位受害者向警方報案,
這也就表示,其他受害者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遭偷拍,也可能是這些男性早 已知情,卻不知該如何作為。
總體來說,偷拍之於現代社會並不是一件新鮮事,但我發現在這樣的社 會事件中,受害者若是男性,較容易引起警調單位的積極調查。被英國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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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BBC)封為「偷拍大國」的南韓,2012年的偷拍犯罪案件已達2400件,
2018年的偷拍犯罪案甚至飆升至6400件,這六年中,南韓偷拍案件數不減遽 增,可判斷警方並沒有積極遏止偷拍情況之惡化。南韓偷拍風氣猖獗卻未受 警調單位重視,被認為是因為在偷拍的案例中,有80%的受害者是女性。一 直到2018年5月底發生的「弘大偷拍事件」事件,南韓警方首次高效率破案,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警方如此迅速破案的原因被認為是因為該案例的受害者 是男性。
弘大偷拍事件的事發緣由為,一名男同學在擔任人體繪畫的裸體模特兒 時遭一名女性偷拍裸照,隨後影像被上傳至仇男網站「Womad」(自由時報,
2018年7月8日),警方積極處理此案件,為了搜索證據甚至突襲女性偷拍者 家,整起案件僅花12天便破案。相較之下,專門收集女性被偷拍影片的南韓 網站「SoraNet」卻是花了17年才被關閉,讓南韓的眾多女性相當不滿,認為 政府因為該事件之被害人是男性所以才加快調查速度,引起1.2萬人上街遊 行抗議,推斷政府在性別暴力的處理上有明顯的性別偏好(性別力,2018)。
檢視南韓警方回應、處理弘大偷拍事件可看出兩層意義:一,警方快速處理 男性案例,看似極有效率,但也暴露了警方選擇性辦案、重男輕女的問題。
也因此,南韓女性在破案後集會抗議,控訴長久以來受警方的不公平對待。
男性權益是受到保障了,但是何以如此?二, 弘大偷拍案迅速破案,或許 顯示在南韓的警調單位眼裡,女性遭偷拍為一常見的犯罪形式,男性遭偷拍 雖然罕見,一旦發生,便挑戰了父權社會中男性的權力地位、危害社會治安 更甚,因此需要緊急調查、揪出禍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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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新聞用標題訕笑、荒唐化男性受害的經驗,將男性遭偷拍視為 是一件罕見、稀奇的社會事件,而底下的網友則是不斷地譏笑、污名、揶揄 男性受害者。整個大環境社會脈絡下,彷彿男性揭露自己遭受性別暴力的經 驗是一種社會禁忌,進使得更多的男性受害者陷入懷疑自己的處境、不敢向 外訴諸與發聲。韓國弘大偷拍事件則因為該案件顛覆了傳統受害者的性別腳 本,所以國家在司法執行時,產生了男女性有別的偏頗,反映出來的是一種
在台灣,新聞用標題訕笑、荒唐化男性受害的經驗,將男性遭偷拍視為 是一件罕見、稀奇的社會事件,而底下的網友則是不斷地譏笑、污名、揶揄 男性受害者。整個大環境社會脈絡下,彷彿男性揭露自己遭受性別暴力的經 驗是一種社會禁忌,進使得更多的男性受害者陷入懷疑自己的處境、不敢向 外訴諸與發聲。韓國弘大偷拍事件則因為該案件顛覆了傳統受害者的性別腳 本,所以國家在司法執行時,產生了男女性有別的偏頗,反映出來的是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