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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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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台灣係以開辦全民健保的方式,維護我國人民的健康,因此在過 去我國人民對商業健康保險的需求並不顯見,但隨著社會進步,人民 對於醫療品質的要求逐漸升高,一方面漸發現為了醫治某些重大疾病 所需負擔的支出,除了健保給付補助外,其餘需自付的新式藥物、看 護費等,對一般家庭而言,仍是非常沈重的財務負擔,台北醫學大學 附設醫院內科部血液腫瘤科主任戴承正醫師表示1:「現今的癌症治 療,有機會利用標靶治療,存活率大增,但不是所有患者都有足夠財 力,可以負擔這個長期的抗癌大戰,現在有些藥物動輒一個月要花費 十幾萬院,雖然健保也給付部分的標靶治療,像是肺癌的愛瑞紗、得 舒緩,乳癌的賀癌平,但都是有條件給付,若自費,每年光是標靶治 療的藥物,動輒七八十萬元以上。

除了貴得不得了的標靶藥物外,各種先進的電腦刀、螺絲刀、弧 形刀等新的放射線治療,在轉移性癌症的治療上,效果較佳,較能完 全切除患部乾淨,存活期可有效延長。此外,若患者吃不下、吸收差,

就必須考慮打營養針,價格高達一針兩千元起,有時一天得打上兩 針,就得花到四千元。又醫院為開源,發展許多自費項目,上從病例 摘要、耳溫套、手術縫線等,下至藥材、指定醫師費,都增加了民眾 就醫時的負擔。

1葉惠娟,名醫診斷防癌險,現代保險,頁 72-80,2011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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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全民健康保險為一社會保險,其制度設計的目的為滿足我 國人民普通的共通需求,然而個人的健康風險差異很大,對健康保險 的需求也很不一樣,而滿足由個體需求結構差別化、需求層次多樣化 形成的需求偏好差異,恰恰是商業健康保險的強項,即商業健康保險 可以滿足差異需求,成為補充保險的主要提供者。

基於上述原因,由於民眾漸認識到疾病所帶來的財務風險,而為 了彌補此一未來的財務損失,關於健康保險的市場詢問度提高,健康 保險的新契約保費也連年增加,據統計,99 年度我國「個人健康險」

保費收入約 2253.7 億元,規模約為全民健保年度保費的一半,但保 險公司年度理賠金額高達 622.3 億元,占保費的 27.6%,約三分之一

2,再加上罹患疾病此一保險事故,不若死亡事故多為保單購買後經 過較長時間才發生,可能近年陸續就有理賠的申請,保障的範圍也較 廣,因此可以想見近年健康險的理賠相關爭議一定是日趨攀升。

此外,根據民國 98 年的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的申訴 案件統計資料顯示,如以下表所示3

民國 98 年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的申訴案件統計資料顯 示,若從關於人身保險申訴案件分析,其中占最高比例的申訴案件來 自於健康保險,計有百分之 58.93%,其次才是傷害保險,佔全體申 訴案件的 25.48%,兩者相加已佔人身保險申訴案件的七成4

2李樹人,DRGs省過頭肥了保險業惹民,聯合晚報,2011年7月7日。

3資料來源:請參閱金融管理委員會網站http://www.ib.gov.tw/Layout/main_c h/News_NewsContent.aspx?NewsID=39578&path=1188&LanguageType=1(visted Oct.5, 2010)

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申訴案件統計,網路資料來源:http://www.

ib.gov.tw/ch/home.jsp?id=35&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 ew.jsp&dataserno=42261&aplistdn=ou=bulletin,ou=multisite,ou=chinese,o u=ap_root,o=fsc,c=tw&toolsflag=Y&dtable=Bulletin(Visted at

201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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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上所述關於人壽保險的申訴爭議,以健康保險為最大宗,又分 析人身保險申訴案件爭議產生的原因,其中承保範圍占二成左右、事 故原因的認定、違反告知義務、理賠金額認定、殘廢等級的認定等都 佔一成左右的比例,惟無論是事故原因的認定、理賠金額的確定或是 殘廢等級等原因,其實都回歸到保單條款的解釋與適用問題,而目前 相關論文研究較偏重保險理賠實務層面,有研究未來產險業經營健康 險所可能面對哪些嚴酷的考驗與挑戰,尤其針對健康保險的核保與理 賠兩項專業核心業務所可能面對的問題提出討論與建議,並期能達到 下列預期效果:一、透過健康保險概述,瞭解健康保險之基本觀念、

險種及各險種保障範圍、健康險相關條款與法律規定等。二、藉由健 康保險市場現況之探討,以及我國目前壽險業經營健康險之經驗,探 討經營健康保險可能面對的問題。

同時探討產險業經營健康險在核保上可能面對的挑戰、法令遵循 的不熟悉集體檢制度的難以建立等問題。四、探討產險業經營健康險 在理賠上可能面對的挑戰,例如:醫療病歷資訊取得困難之問題、理 賠詐欺案難以查覺、健康險理賠爭議申訴經驗不足等問題5

另有研究主要係藉由人身保險申訴案例探討理賠爭議之問題,分 析導致人身保險理賠爭議之原因,並研究人身保險理賠爭議相關問題 發現大多數的人身保險理賠爭議,常因保戶取得資訊不足或錯誤所導 致,例如保戶不知如何填寫要保書、業務員告知錯誤觀念、保戶保險 觀念不足、意外傷害事故認知差異、條款解釋錯誤等情形,除此之外,

保險公司對於除外責任的免責事由未詳加舉證、因保戶浮濫就醫被認

5詳參林國欽,產險業經營健康保險之核保與理賠問題之研究,淡江大學保險學 系保險經營碩士論文,2009;許妙菁,人身保險理賠爭議之探討,淡江大學保 險學系保險經營碩士論文,2007;陳玉枝,商業健康保險理賠爭議之研究,淡 江大學保險學系經營碩士論文,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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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為非必要性醫療等問題都是造成人身保險申訴案例層出不窮的原 因。

除此之外,另有研究針對健康保險特定商品類型,例如近年廣受 消費者歡迎的癌症險、手術險等保險產品,針對癌症保險條款之相關 名詞、承保範圍等,概因定義不明以致於產生理賠爭議。經由說明癌 症病患治療需求及費用、檢視壽險公司核保與理賠作業規範、分析條 款約定內容文字及探討實際理賠爭議案例等步驟,並彙整隱含爭議點 之條款約定條文,以提供保險公司改進保單條款設計理賠之歧見,進 而改善申訴率並提升其形象6。而手術險則是因科技的進步而發展出 新的手術或治療方式而取代傳統外科手術者,常有無法獲得舊式手術 醫療保險金理賠給付,或以較低之手術等級,或較少之手術醫療保險 金給付,進而產生理賠糾紛與爭議。

因現代醫療技術日新月異,許多侵入性手術已逐漸發展為較小範 圍的微創手術或雷射或超音波或電燒或放射線…等其他治療方式可 以替代,而對該疾病同樣可以達到治療的效果。期盼透過合理期待原 則的應用來減少商業健康保險理賠的糾紛與爭議,回歸保險制度損害 賠償的原意,做有利於大多數被保險人之解釋,且符合不同時代背景 與科技發展之進步之考量,以達到大多數人的合理期待。期能降低保 險理賠的糾紛與爭議,使被保險人能獲得應有的理賠給付,且能減輕 理賠人員的工作壓力,維護保險公司的良好形象,並實現保險制度的 真諦7

6詳參洪彰欣,我國癌症險保險理賠爭議之研究,淡江大學保險學系保險經營碩 士論文,2007。

7李俊德,商業健康保險手術醫療保險金給付糾紛之研究,朝陽科技大學保險金 融管理系碩士論文,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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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從司法實務及法學研究的角度切入我國商業健康保險之研究 為數不多,有研究分析轉嫁醫療費用風險之需求趨勢,並介紹分析住 院醫療保險之含義、承保範圍、給付類型、據實說明義務、保險利益、

保險人之代位權,同時分析各制度的功能、要件與效力,就問題提出 制度的調整,期對我國住院醫療保險之發展,提出拋磚引玉之效。8

綜上,近年來關於商業健康保險需求或影響消費者購買因素的實 證研究不少,又從近三年金管會保險局保險申訴案件統計來看,因健 康險申訴率一直居高不下,因此關於保險理賠實務方面的研究論文也 不少,畢竟當務之急建立一套完善的理賠機制是解決目前相關爭議最 立即有效的方法。不過到目前為止少有從法學方法解決相同爭議的研 究論文卻不是很多,所以本文以為有需要從法學方法的角度試圖分析 解決並避免將來關於商業健康保險相關爭議一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