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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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背景
壹、 家庭型態與角色功能轉變
近來,由於經濟發展與就業環境的快速變遷,台灣過往傳統形式的大家庭
(Extended Family)已成為極少數,並逐漸由夫妻雙方與子女所組成的核心家庭
(NuclearFamily)或者加上其父母的折衷家庭(Stem Family)所取代。根據目 前行政院主計處發布之最新相關資料,2002 年「臺灣地區社會發展趨勢調查」
之家庭生活統計結果1指出,包括由一對夫婦及其未婚子女所組成之家庭(約佔 46.43%),尚無子女或子女均已離家之夫婦家庭(佔 10.57%),以及僅由夫(或 婦)及未婚子女組成之單親家庭(佔 6.34%),上述三種核心家庭共計佔 63.34%,
顯示當今台灣的家庭類型與發展仍係以核心家庭為主流。
然而,工業化運作與知識經濟時代來臨,經濟與就業型態的轉變,以及政府 的大力鼓吹下,使得傳統持家的婦女也漸漸走出家庭並投入勞動市場,自此我國 勞動市場的結構也開始有了改變。根據行政院主計處 2010 年「人力資源調查報 告」顯示,台灣女性的勞動力參與率已由 2001 年的 46.1%上升至 2010 年的 49.89%;
就婚姻狀況來觀察,在這十年間,未婚女性勞動力參與率自 52.98%成長至 59.43%,
幾乎與男性勞動力參與率相等,而已婚或有偶之女性勞動力參與率也自 46.26%
提升至 49.03%,雖然離婚、分居或喪偶的女性勞動力參與率僅自 26.56%微幅提 升至 30.76%,但不論婚姻狀況為何,總體而言,仍可看出我國婦女投入職場的 比例均顯現出成長的態勢。
1 行政院主計處〈2003〉,九十一年臺灣地區社會發展趨勢調查(家庭生活)統計結果,2003 年 6 月 30 日發布,http://win.dgbas.gov.tw/dgbas03/ca/society/word/news/91socnews.pdf,最後瀏 覽日期:201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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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在男女就業比例趨於一致,雙薪家庭已成為普遍的趨勢,而在夫妻雙 方同時就業的情況下,為了相互分擔彼此對家庭的責任,過往男主外女主內的傳 統家庭角色分工模式,自然也開始有了改變。
貳、 單親家庭的社會意涵
在性別角色分工與家庭組成型態的雙重轉變下,雙薪的核心家庭父母自然必 須扮演經濟來源、家事分攤與子女照顧的多重角色;這在正常的雙親家庭中,透 過夫妻雙方彼此的分配與協調,或許多重角色的扮演並不會對家庭功能的運作造 成太大的影響;然而,一旦有夫妻其中一方離開家庭時,則協調多重角色扮演的 對象不復存在,表示留下的一方必須同時擔負起另一方的角色責任,但在現實的 時間與精神條件限制下,不論選擇扮演哪個角色,都勢必會影響對其他角色的投 入程度,這也意味著其家庭功能的運作必定會面臨失衡的困境。
表 1 我國歷年女性勞動力參與率─依婚姻狀況別分
單位:%
年別 總 計 未 婚 有配偶或同居 離婚、分居或喪偶 小計 男 女 小計 男 女 小計 男 女 小計 男 女 1980 58.26 77.11 39.25 60.20 60.80 59.48 60.36 88.95 32.19 28.49 50.56 18.21 1990 59.24 73.96 44.50 56.78 58.01 55.30 63.40 84.76 42.30 34.44 51.06 26.07 2000 57.68 69.42 46.02 54.69 56.35 52.71 62.40 79.00 46.14 33.97 48.79 26.68 2001 57.23 68.47 46.10 54.25 55.33 52.98 62.02 78.00 46.26 33.60 48.04 26.56 2002 57.34 68.22 46.59 54.85 55.67 53.89 61.91 77.37 46.64 34.15 48.93 26.88 2003 57.34 67.69 47.14 55.04 55.49 54.52 61.78 76.67 47.10 35.10 49.53 27.87 2004 57.66 67.78 47.71 56.00 56.62 55.28 61.92 76.21 47.77 35.56 50.39 28.12 2005 57.78 67.62 48.12 56.86 57.18 56.49 61.72 75.77 47.75 35.87 50.19 28.97 2006 57.92 67.35 48.68 57.38 57.56 57.17 61.70 75.12 48.35 36.49 51.59 29.24 2007 58.25 67.24 49.44 58.02 58.14 57.89 61.84 74.68 49.10 37.19 51.59 30.22 2008 58.28 67.09 49.67 58.64 58.88 58.38 61.53 73.99 49.11 37.59 51.60 30.88 2009 57.90 66.40 49.62 58.81 58.88 58.74 60.93 73.05 48.92 37.52 51.11 30.93 2010 58.07 66.51 49.89 59.74 60.01 59.43 60.70 72.54 49.03 37.63 51.78 30.76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 2010 年「人力資源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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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57,223 11.30% 11.14% 11.46% 156.78 2010 58,037 11.45% 11.32% 11.59% 159.01 較 2000 年增減率* 10.01% 0.76% 0.72% 0.79% 14.87%
較 2009 年增減率* 1.42% 0.15% 0.17% 0.13% 2.23%
資料來源:內政統計資訊服務網,最後瀏覽日期:2011.10.01。
說明:1. (男性/女性)有偶人口離婚率係指每千名(男性/女性)年中有偶人口數 中之(男性/女性)離婚人數。
2. 表列數字係按實際數值計算,其尾數採四捨五入計列,致加總或增減數 可能產生拾位誤差。
*. 以 2010 年為比較對象。
目前我國離婚對數的增加,以及單親家庭數量的持續成長,除了將導致傳統 家庭組織型態有另一種方向的轉變之外,同時也意味著,未來可能有更多的單親 家長必須面對在多重家庭角色扮演間的衝突問題。為了避免這些單親家長陷入可 能困境,並且不論在自願或是非自願成為單親家庭之時,均能夠快速適應及步入 軌道,則協助他們在工作與家庭之間取得良好的平衡必然是相當關鍵的一部分;
基此,一套有系統性之單親家庭支持體系的建構,絕對是具有相當重要性與社會 意義的課題,此亦為本研究的第一個動機。
參、 單親之工作與家庭平衡的發展與現況
在探討協助單親家長取得工作與家庭間的平衡支持時,其實單純就工作與家 庭平衡的議題來看,過去國際間便不斷有相關的討論聲浪,例如國際勞工組織
(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ILO)在 1981 年發布之 165 號勞動者與家庭 責任公約與建議書;近來,各先進國家更紛紛提倡「平衡職場與家庭」(work-life balance)政策,透過兼顧家庭及工作的「友善職場」(Family-Friendly Workplaces)
方案,包括彈性工作安排(如兼職雇用、職位共享、以居家為辦公地點、彈性工 時、彈性輪替工作)、員工支持方案(如兒童及老人照顧措施、員工輔導服務、
企業家庭日)與家庭照顧假(如產假、陪產假、育嬰假、親職假、產假津貼、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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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津貼)等設計,以提昇婦女經濟參與。
舉例而言,ILO針對此議題發行了一系列的研究報告,包括從全球經驗中提 供兼顧工作與家庭責任的實務建議(Hein,2005)、工作場所的育兒解決方案(ILO,
2010);同時,ILO也針對世界各國所面臨的工作與家庭問題與相關政策施行情 況提出研究報告,如日本、巴西、泰國及中國等。此外,經濟合作發展組織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亦於 2002 至 2005 年每年進行“Babies and Bosses”系列研究報告3,分別檢視不同國家之友 善家庭政策,並於 2007 年 11 月發布該系列總結報告;該報告中,綜合分析了 30 個OECD國家的友善家庭政策與執行成效,並提出相關具體建議。
據上,顯見家庭與工作間衝突的克服已不僅僅只是我國所獨有,亦非專屬於 單親家長所會面臨的問題,而是當今全球社會與經濟環境下不可避免的課題。然 而,單親家庭所遭遇的資源困境,則是更增添了該議題的特殊性。其實,就促進 工作與家庭平衡的議題觀之,我國因面臨少子女化及提升女性勞動參與的雙重挑 戰,政府近幾年來對於友善家庭政策(family-friendly policies)亦已投入許多關 注與努力,並致力協助父母調和工作與家庭生活4,法規的訂定即是一例;例如 從就業歧視概念出發之就業服務法第 24 條,即禁止就業上的性別歧視,再到 2002 年制定並於今(2011)年初再次修訂之性別工作平等法,更進一步規定了多項促 進性別工作平等之措施,希望在追求性別平等過程中,面臨工作與家庭之衝突時,
能藉由正式的支持系統來促進其家庭和諧與工作發展間的良好平衡。
除了政府在法規面的訂定外,在企業職場的正式體系,以及夫妻雙方原生家 庭的非正式體系中,其實也扮演了相當重要的支持角色。在企業職場方面,透過 新聞雜誌等報導等管道可得知,不少國內外知名企業集團為維持良好企業形象,
或協助其員工發展以達到永續經營目的,紛紛祭出許多協助員工平衡工作與家庭
3 OECD(2007), Babies and Bosses - Reconciling Work and Family Life, Paris, France.
4 行政院經建會人力規劃處(2008),OECD 友善家庭政策建議,行政院經建會,2008/7/4 新聞稿。
下載網址:http://www.cepd.gov.tw/m1.aspx?sNo=0010393,下載日期:2011/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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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輔助措施,例如嬰幼兒托育服務、家庭日、哺乳室、彈性工作時間等。
暫且不論這些措施的實際施行情況與成效如何,惟企業在正式體系中,雖提 供了許多方案來協助旗下身為家長的員工,但在經營的利益考量下,其實支持措 施大都是以協助降低員工因家庭影響工作效能的面向為前提,較難以顧及全面,
且並非每位家長的工作單位均能提供如此完善的協助措施。因此,除了單靠企業 職場的支持與彈性措施外,在非正式的系統中,家長如欲獲得家庭功能運作的全 面支持,則獲得其原生家庭父母或親友的協助,其實是最具關鍵影響的一部分,
而該部份也是大多數家長較容易取得的支持資源;再者,就單親的特殊情況而言,
因為血脈相連的羈絆,一般單親家長的父母或親友也會較願意提供支援,而在親 情的撫慰下,不論是單親家長本身或是其子女,都較能有抒發與依靠的管道。
然而,誠如前述所提及的各種正式與非正式支持系統可知,我國當前針對家 庭法令與政策其實仍處於萌芽階段,尚未有一系統性的規劃與建構,更遑論針對 單親家長所面對的特殊多重家庭角色間衝突的問題,政府至今仍未能提供具系統 性的輔助計畫。此外,職場支持方面,由於我國企業多以中小型為主,企業職場 的支持系統易受到企業規模與資源的限制而難以推行,因此並不普遍,尤其是針 對單親家長的特別支持措施更是少見。至於單親家長的原生家庭支持,雖然大多 數都能夠取得,但其實仍有部分單家親長不具備這份資源,或者受限於就業或其 他種種因素而難以獲得支援。
由此可知,目前政府與企業零散的資源分布,導致每位單親家長所能獲得的 支持資源與求助管道均不一致,這不僅降低了現有資源提供的施行廣度和有效性,
也造成許多單親家長們在尋求資源時的困擾。於此,探討如何將我國政府在正式 系統下提供的支持措施相互連結,以及促進非正式系統下的支持資源得以更全面 的普及化,並建構一套具有完整的正式與非正式系統性之資源體系,則為本研究 的第二個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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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性別差異下之單親家庭支持系統的供給與需求
隨著時代變遷,在近二十年來,我國歷經了性別角色分工的轉變、女性勞動 參與率的提昇,以及離婚率提高等劇烈的社會環境變動,使得單親家庭數量大幅 增加;而這些變化除了宣示多元家庭型態的時代來臨,同時也對福利國家帶來新 的挑戰與風險。
一、 單親研究多聚焦於女性,男性單親比例上升帶動政策需求
單親家庭之所以引起社會政策界的關注,除了因為量的持續增加外,更源於
「貧窮女性化」問題對社會救助體系產生的巨大衝擊(陳麗芬、王順民,2011)。
「貧窮女性化」問題對社會救助體系產生的巨大衝擊(陳麗芬、王順民,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