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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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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建議

藉由前述章節的分析與探討所得之結論,本研究參照歐美先進國家的友善單 親相關支持政策與行動方案進行檢討,以下將以性別觀點為立基,針對我國單親 家長在工作與家庭平衡上所面臨的支持困境,依據政策之規劃面與實務執行面提 出相關的改善建議。

壹、 政策面

一、 獨立與系統化的單親家庭社會政策

鑒於單親家庭型態在整體家戶數量上的快速成長,單親所衍伸出的社會與經 濟議題也將隨之增加。然而,國內目前對此卻仍缺乏對應的專屬社會政策,零散 的政策方案不僅使單親問題難以受到重視,也讓面臨單親的家庭感到求助無門;

基此,為能以更具全面性的觀點來關注單親問題,並使國內單親者在遭逢相關問 題時得以有更明確的處置方針,實應建立一套獨立且系統化的單親家庭社會政策;

此外,就性別觀點而言,亦應考慮男女單親所面臨的平衡困境及可得資源差異,

協助單親男性與女性均可獲取各別對工作與家庭角色平衡能力之支持,以作為我 國未來面對單親相關議題的專屬因應對策。

二、 減低親屬責任的支持供給模式

從訪談研究中可發現,雖然當前以大量仰賴親屬責任為主的經濟支持供給政 策係為避免國家資源的浪費,但卻因而使不少確有需求之單親家長在尋求政府資 源時受到排擠;此外,許多案例均顯示並非具有親屬的單親家庭都能獲得相應的 支持資源,尤其是女性單親家長,實際上常與原生家庭已毫無往來,抑或是因華 人父系社會的傳統觀念而致其難以獲得充分支持,但正值亟需外界援助的時刻,

卻仍因血緣的羈絆而導致資源尋求上的阻礙,將可能造成其孤立無援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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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此,在單親經濟補助政策上,實應降低對親屬責任歸屬的支持供給模式,

考量以單親家庭本身的實際資源水準為依據,提供對其家庭最低所得的保障,畢 竟若以成年自立門戶,對於其父母甚至非直系近親血緣的資產多不可能有支配或 擅用的餘地,而單親家長基於本身之情況,若已符合獲得政府一般社會性的經濟 支持應有的資格,則實無再與子女以外之他人的經濟條件相互連結之必要,且亦 可協助面臨原生家庭支持不足之單親女性獲取一致的平衡能力。

三、 整合性的友善單親支持方案

由於特殊家庭組成模式,使得單親家長常須同時肩負多項責任,也因此,在 面臨家庭、經濟與就業失衡的情況下,多難以單憑對任一方的援助而獲得緩解;

故為了使單親家長能夠取得更完整的支持資源,以促使男性與女性單親者取得較 為一致的工作與家庭平衡能力,則整合社會與勞政單位資源的友善支持方案實為 必須,而其主要內涵應可包括如下三項重點:

(一) 整合性經濟與就業服務支持規劃

透過經濟性的津貼給付先行對資源水準低於門檻之單親家庭提供最低所得 的保障,再輔以就業導向的勞動參與支持服務,抑或是結合人力資本導向的進修 教育支持計畫,自源頭解決單親家長經濟自立能力的問題;如此一來,亦有助於 使經濟與就業能力較低弱之男性與女性單親家長獲得更具實際效益之支持。

(二) 積極性的行動支持方案

參考歐美國家設立專案機構,採用「自願參與無酬勞動」或「工作優先」的 積極性行動支持方案,協助男性與女性單親家長確認其於經濟、家庭照顧與就業 上的個別需求;而在提供經濟性支持的同時,單親家長也必須進一步擬訂個人職 涯規劃,透過參與工作激勵課程,或者接受一系列的就業諮詢、尋職服務、面談 安排與工作中的監督與協助等支持服務,促使其重新投入勞動市場,加強並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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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的就業能力,以達到長期支持之目的。

(三) 私人顧問的個案式支持服務

除提供積極性行動方案促進勞動參與能力外,為解決單親家長時常面臨的家 庭照顧人力缺乏與財務問題,以及男女單親遭逢的困境差異,藉由專案機構提供 私人顧問的個案式服務,在方案執行期間提供單親就業者所需的兒童或眷屬照顧 支持措施,並協助財務問題之諮詢,確保在工作與家庭責任間取得良好的平衡。

四、 友善單親的勞動政策

因為不同於一般家庭與勞動者的處境─尤其在家庭照顧上所需負擔的更多 責任,使多數單親家長在就業市場中,常常難以透過現有的勞動政策與規範獲得 足夠的支持資源,甚至因而遭逢收入減損與職務難保的危機。若能透過日數的延 長與薪資補償制度,並提供單親就業者差異化的家庭照顧制度,應將有所助益。

貳、 實務面

一、 社會福利與服務資源

除了在社會政策上的系統化建構外,單親家庭的社會性支持服務在實務上也 仍有待改善之處:

(一) 功能專門化的家庭服務中心

由於國內目前提供單親的社會性支持服務,主要是依地區進行劃分,再由非 營利機構分別承辦;然而,因政府經費與專業社服之人力資源有限,過度分化資 源的結果,卻使得各機構在規劃相關服務與活動時,多僅能提供有限且相似性較 高的課程類型與服務資源,導致單親家長如欲獲得更多元的支持,則時常需額外 關注不同服務中心的活動與服務內容,並在各機構間奔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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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情況下,若能將各服務機構資源進行整合,並採取對象區隔化的方式來 提供單親家庭服務,應可使單親家長在使用上更容易獲得完整的支持資源;舉例 而言,根據單親育兒年齡的差異,由不同機構提供個別專門化的服務,抑或是就 男性與女性單親所面臨的支持差異,提供區別化的服務內容,如對女性單親提供 較多日間托顧的支持,男性單親則以輔助加強家庭角色扮演之課程的提供為主,

基此,各服務中心所開辦的課程與提供的附屬資源,將更容易聚焦於單親家長所 需的支持服務。

(二) 整合性的支持資訊網絡平台

因為缺乏系統性的單親社會服務體系,而各承辦機構所提供的服務內容與資 源也有所差異,常使得單親家長在支持資訊的獲取上產生困擾;因此,若能建置 一整合各個單親家庭服務機構所提供的支持服務與資源的網絡資訊平台,將有助 於單親家長掌握可得的支持資源,除可協助單親家長依其性別或家庭等個別需求 獲取所需資源,更可促進各項社會服務資源的使用效率。

(三) 更中性的單親服務機構

由於男性單親議題是在近年才受到關注,社會對單親印象尚未能及時因應,

目前國內所提供的單親家庭服務機構或非正式的組織,大多也仍以女性單親為主 要的服務對象,甚至在機構稱謂上更是以婦女為名,使得許多欲尋求協助的男性 單親者深感不自在,更擔心遭到外界眼光的標籤化,因而在尋求正式支持資源上 感到有所遲疑;故為使單親服務的供給與需求能排除在性別上的差異現象,更為 中性的單親服務機構名稱,以及更中性的服務內容實有改善上之必要。

二、 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相關資源

在社會性支持以外,單親家長在勞動市場上所面臨的支持需求,其實也需要 更具彈性的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相關資源來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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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更具彈性的就業服務支持

雖然目前各縣市政府的就業服務站均有提供個案式的就業服務,惟單親家長 就業時常需考量時間彈性的問題,男女單親者也常因職業取向及所具有的托顧資 源不同,使其在就業服務的需求上有所差異;然而,個案服務所能提供的兼職卻 常是以多元就業方案為主要的支持方式,在短期約聘與時薪制的工作條件下,其 實並未能給與單親家長太多實質上的幫助。

此外,當前國內之就業服務站所提供的私人機構媒合大多以全職為主,卻鮮 少有提供職缺過濾及協助與雇主交涉的媒合服務,對於單親狀況時常面臨的較高 照顧需求,多難以使其取得工作與家庭角色上之平衡支持;因此,若能加強在就 業服務上之彈性,提供單親職務過濾與主動協助交涉的媒合服務將更有助益。

(二) 職業訓練資源的配合與應用

在職業訓練方面,由於目前中心所提供的支持資源多以自行開辦的課程補助 為主,惟對單親家長而言,除課程保證金額龐大,對於經濟不充裕的家庭難以負 荷外,開課時間也常常難以配合,加上訓練期間的子女或眷屬照顧問題,尚未有 其他支持的配套措施,通常難以實質發揮支持效益;因此,更具彈性的訓練時間 與地點安排實為一值得改善的重點。例如若能針對單親有訓練需求的家長,降低 參與職業訓練課程的保證金,抑或透過津貼補助或與民間單位配合辦理之方式,

提供就近選擇職業訓練機構的方案,將對單親家長的就業支持更具實用效益。

三、 友善單親的職場就業環境

除了政府單位所能提供的資源外,友善的職場就業環境也是對單親就業家 長的一大支持主力,並有助於其在工作與家庭角色之扮演上獲得良好平衡。

(一) 家庭照顧假的落實問題

雖然政府已明訂企業應給與員工家庭照顧假,但目前許多企業並未依法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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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將其視為事病假來合併計算,根本未能達到協助員工平衡工作與家庭責任之 目的;基此,在家庭照顧假的施行上,實應力求企業落實執行並避免與事病假合

或是將其視為事病假來合併計算,根本未能達到協助員工平衡工作與家庭責任之 目的;基此,在家庭照顧假的施行上,實應力求企業落實執行並避免與事病假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