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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場域及研究對象

壹、研究場域

本研究以醫務社會工作為例,探討受督者的充權議題,故研究場域為醫療機 構中服務的社會工作人員,因考慮社會工作人力比,以及教學醫院等級之社會工 作部門具有培訓社工系所實習生的能力,至少會設有實習生督導制度,故選定以 教學醫院等級者,為較合適之醫療機構規模,全國教學醫院共 121 家,其中又以 醫學中心等級之社會服務部門有較高的比例設有督導制度,全國醫學中心共 21 家(衛生福利部,2015)。

立意取樣(purposive sampling)為依照研究目的或研究需要,以能提供資訊 豐富的個案去判斷最符合研究之樣本(胡幼慧,1996)。本研究場域在社會工作 部門人力、工作制度、督導設置越完整的醫療機構,越能提供豐富資訊為判斷依 據,因受限於研究者的研究時間、經費狀況,故研究場域的抽樣方法,採用立意 取樣方式選取大台北地區八家教學醫院:含六家醫學中心,二家地區教學醫院,

作為研究場域。

貳、研究對象來源

滾雪球法或鏈式抽樣 (snowball or chain sampling),意指使用知情者推薦擁 有豐富資料之受訪者,再請其介紹下一位豐富資料者,如此樣本將越滾越多,直 到資料飽和為止(陳向明,2002)。本研究的研究對象需具有在督導過程中感受 到充權,並將其轉化成自身力量的經驗,故研究對象參與者是以滾雪球法由推薦 人介紹自認為醫務社工督導制度較完整之醫院以及充權感受較佳之醫務社工,再 由受訪者介紹下一個醫院或醫務社工。

先由推薦人聯繫受訪者取得受訪者電子郵件地址後,研究者主動以電子郵件 寄發受訪者邀請函,並於信件中說明需具有「在督導過程中感受到充權,並將其 轉化成自身力量的經驗」,督導者為部門主管,部門指派,或自尋配對資深社工

人員皆可。共有十二位醫務社工同意研究者信件聯繫,經過兩次以上研究目的與 受訪者條件需求確認後,八位受訪者接納受訪者條件需求同意參與本研究擔任受 訪者。

參、研究對象條件

Butler(1996)認為工作內容或工作領域二至三年以上者,應可發展出對工 作的規劃執行能力(引自 Davys & Beddoe 著,曾煥裕、劉曉春譯,2016)。蔡 莉莉、韓麗年與王美淑(2011)針對某家醫學中心所做的調查結果亦發現,工作 年資介於 一至三年者可獨立完成工作。

本研究目的以受督者為中心,探討其督導過程中的充權經驗,因工作經驗一 年以下者仍多以結構性工作指導為主,故選擇從事醫務社工一年以上,本研究受 訪者的納入條件為:

一、 目前於大台北地區教學醫院等級之專職醫務社會工作人員。

二、 於醫務社會工作領域工作年資滿一年以上者。

三、 需具有在督導過程中感受到充權,並將其轉化成自身力量經驗之醫務社會 工作者。

因研究者本身於工作領域中賦有督導任務,為避免受訪者礙於現有或曾經之 職務關係,造成受訪者無法自由描述其自身經驗,進而影響描述現象的真實性,

故本研究對象的排除條件為:曾接受研究者督導過之受督導者,包括目前以及曾 經於研究者同一醫療院所之受督導者,以及實習學生。

肆、受訪者資料

八位受訪者皆為女性,年齡介於 25 到 40 歲之間,醫務社工工作年資均在 一年以上。MSW4、5 因有轉換工作醫療院所,於目前醫院的工作年資為三年左 右。MSW6、7 為該醫務工作部門之資深社工師。

在督導者身分上可分為行政督導者、臨床督導者、混合型三種。行政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