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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之目的在探討自我教導策略教學方案對高職智能障礙學生清 潔類工作學習之成效,研究對象以北部某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學生為主。

研究者根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教育部,2012),第三 條第二款第一項所稱之智能障礙,選擇符合鑑定標準且領有智能障礙類 手冊者,並依據本研究所需條件,共選取四名符合條件之受試學生。其 中三名為正式研究對象,另一名為試探性研究對象。正式及試探性研究 對象基本資料分述如下:

一、 試探性研究對象

為確認實驗教學的設計是否合宜,研究者選擇任教學校高職部三年 級的中度智能障礙學生為對象,進行試探性研究,藉以調整實驗教學時 可能發生的問題,如:教學時間、教學情境、教學過程…等。

試探對象為北部某特教學校高職部三年級學生,實足年齡十七歲十 一個月,身心障礙手冊類別為中度智障,魏氏智力測驗第三版全量表智 商分數為 46。

認知方面,受服用癲癇藥物影響,注意力較差常有精神不集中或打 瞌睡的情形;短期記憶力尚可,對於當下交待的事情皆能完成,但常會 忘記帶上課用具或寫作業;能理解複雜句並執行口語指令,對於老師的 指令大多能完成。

溝通方面,能進行口語溝通,慣用語為國語及台語;有構音障礙(歪 曲音)需仔細聽辨才能聽懂要表達的意思,在他人無法理解時會自行以手 勢輔助說明;識字量少,中文年級認字量表的年級分數為 0.1 年級,在 認讀操作步驟口述詞時有困難,需他人在旁提醒協助。

身體動作方面,大肢體動作正常,能進行跑、跳、走及基本體操動 作;精細動作較差,操作器具時容易顫抖不穩定,但仍能使用剪刀或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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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且顫抖情形不影響洗地機的操作。

工作特質方面,情緒穩定、服從度高,願意主動協助老師及同學,

對於任內的工作皆能積極完成,偶有因分心而造成工作未確實完成的情 形,需他人提醒改善。

工作能力方面,受試學生目前在校外洗車工作隊進行職業訓練,除 洗擦車技能外,一年級時也進行過烘焙、洗衣、旅館服務及清潔等職業 試探課程,並於二年級時在校內洗車隊進行洗擦車工作訓練。在班上主 要負責的為教室清潔,能進行基本地板清潔工作,但未曾學習過大型清 潔機具的操作。

二、 正式研究對象

正式研究對象基本資料整理如表 3-1,詳細情形分述如下:

表 3-1 正式研究對象基本資料

研究對象 受試甲 受試乙 受試丙

性別 男 男 女

年齡 十七歲六個月 十七歲七個月 十六歲十個月

障礙程度 中度 輕度 中度

障礙類別 智能障礙 自閉症 智能障礙

魏氏智力測驗Ⅳ

( F S I Q ) 45 47 42 中文年級認字量表

( 年 級 分 數 ) 1.9 0.2 0.1 (一) 受試甲

受試甲為北部某特教學校二年級學生,實足年齡為十七歲六個月,

身心障礙手冊類別為中度智能障礙,魏氏智力測驗第四版全量表智商分 數為 45。

認知方面,該生注意力差、上課常分心,且偶有答非所問或是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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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上課內容無關問題的情形;短期記憶力不佳,常需提醒剛教完的內容 或工作步驟;理解力尚可,能理解並執行簡單的口語指令。

溝通方面,能進行口語溝通,慣用語為國語;說話有口齒不清的情 形,但在他人提醒下能改善清晰度;識字量為正式研究對象中較好的,

中文年級認字量表年級分數為 1.9 年級,能獨自認讀大部份的操作步驟 口述詞。

身體動作方面,大肢體動作正常,能進行跑、跳、走及基本體操動 作,操作機具時也具有一定程度的穩定度。

工作特質方面,情緒穩定、服從度高,對老師給予的指令皆很樂意 完成,但在執行工作時常有分心看別處,或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情形,

需他人在旁提醒留意。

工作能力方面,受試甲目前在校內洗車工作隊進行職業訓練,除洗 擦車技能外,一年級時也曾進行過陶藝、廚務、超商及洗衣等職業試探 課程。在班上負責教室內的清潔,能進行基本地板清潔工作,但未曾學 習過大型清潔機具的操作。

(二) 受試乙

受試乙為北部某特教學校二年級學生,與受試甲為同班同學,實足 年齡為十七歲七個月,身心障礙手冊類別為輕度自閉症(兼伴智能障礙),

魏氏智力測驗第四版全量表智商分數為 47。

認知方面,對有興趣的課程或工作能有相當程度的專注力,但對沒 興趣的事物則很容易分心;短期記憶力尚可,對於當下交待的事情或剛 教導完的工作步驟皆能完成;理解力為正式研究對象中較好的,能理解 並執行複雜的口語指令。

溝通方面,能進行口語溝通,慣用語為國語;識字量少,中文年級 認字量表年級分數為 0.2 年級,但在提示下及多次練習後能獨立正確唸 出所有操作步驟的口述詞。

身體動作方面,大肢體動作正常,能進行跑、跳、走及基本體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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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操作機具時也具有一定程度的穩定度。

工作特質方面,情緒穩定、服從度高,對感到興趣工作能表現出相 當高的積極度,但對沒興趣的工作則會藉故離開或叫別人做,偶有自顧 自地去做不屬於自己份內工作的情形,但在提醒後能改善。

工作能力方面,目前與受試甲同樣在校內洗車工作隊進行職業訓練,

除洗擦車技能外,一年級時也曾進行過陶藝、廚務、超商及洗衣等職業 試探課程。在班上負責教室外的走廊及樓梯清潔,能進行基本地板清潔 工作,但未曾學習過大型清潔機具的操作。

(三) 受試丙

受試丙同樣為北部某特教學校二年級的學生,但與受試甲及受試乙 不同班,實足年齡為十六歲十個月,身心障礙手冊類別為中度智能障礙,

魏氏智力測驗第四版全量表智商分數為 42。

認知方面,注意力不佳,容易在上課及工作時分心;短期記憶力不 佳,容易忘記學過的東西,常需他人提醒;理解力尚可,能理解並執行 簡單的口語指令。

溝通方面,能進行口語溝通,慣用語為國語及口語;說話較不清楚,

有構音障礙(歪曲音)的情形,但在提醒後能改善;識字量為正式研究對象 中較少的,中文年級認字量表的年級分數為 0.1 年級,在認讀操作步驟 口述詞時有困難,需他人在旁提醒協助。

身體動作方面,大肢體動作較不協調,但仍能進行跑、跳、走及基 本體操動作;精細動作不佳,寫字及操作器具(筷子、剪刀)時會有顫抖情 形,但不影響洗地機操作的進行。

工作特質方面,情緒穩定能服從老師給予的指令,但在被糾正時會 有頂嘴的狀況,且個性較迷糊,需重複提醒工作步驟及注意事項。

工作能力方面,目前在校內清潔工作隊進行職業訓練,除基本清潔 技能外,在一年級時也曾進行為農園藝、手工藝及陶藝等職業試探課程,

目前在原班及工作隊中尚未學習到大型清潔機具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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