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節先定義研究母群體,再從中以分層叢集取樣選出研究樣本,實施預詴及 正式問卷發放。
一、研究母群體
本研究以高雄縣九十九學年度(2010 年 9 月 1 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國小 高年級在學學童為研究母群體。共 154 所縣立國民小學,包含偏遠地區 49 所、一 般地區 105 所。五年級共 527 班,14698 人;六年級共 479 班,12409 人。
二、研究樣本
本研究擬以高雄縣九十九學年度之國小高年級在學學童為預詴及正式問卷調 查對象。基於研究之時間及人力考量,本研究以班級為抽樣單位,而以所抽得之 班級全部學生為研究樣本。為使樣本更具代表性,本研究採取比率取樣原則,依 偏遠及一般學校數的比率來抽取樣本。為提高問卷回收率及有效問卷數,在確定 取樣學校及班級後,親自打電話詢問填寫問卷之可能性,同時隨問卷附贈學童及 負責老師小禮物一份。
(一)預詴取樣:
1.採用分層叢集取樣,依照高雄縣教育處特殊偏遠學校劃分原則,先將偏遠學校 及 一般學校分層。
2.本研究預詴採用吳明隆(2003)所指出預詴之研究對象人數應以問卷中,包括最 多題項之「分量表」的 3-5 倍人數為原則,而本研究健康促進生活型態量表包含 34 題。因此,預詴共發出 180 份問卷,以一個班級 30 人計算,約為 6 班。
3.依照偏遠及一般學校數比例 1:2,先抽出一所偏遠地區學校及二所一般地區學 校共三所學校。
4.再依年級分層,將每校五、六年級隨機各抽出一班,合計共六班來實行預詴問卷 調查。預詴共發出 180 份問卷,最後回收 170 份,有效問卷達 162 份,有效問 卷比率為 90%。
(二)正式取樣:
1.正式研究進行時,先將已做過預詴問卷之班級剔除。
2.採用分層叢集取樣,依照高雄縣教育處特殊偏遠學校劃分原則,先將偏遠學校 及一般學校分層。
3.Hair, Anderson, Tatham, and Black(1998) 建議有效樣本數應為題項數的 5 倍以 上,而 Tinsley(1987)亦指出,一般敘述性研究之樣本人數,至少應有母群體 人數的 10%,或受詴者的人數至少是題目的 5-10 倍才足夠。本研究正式問卷為 86 題,因此樣本數應為 430-860 份之間。因此,本研究預計樣本數定為 650 份,
以問卷回收率的八成計算,本研究發出問卷量約為 820 份。以一個班級 30 人計 算,約為 28 班。
4.並依照偏遠及一般學校數比例 1:2,抽出偏遠地區學校四所及一般地區學校十 所共十四所學校。
5.再依年級分層,將每校五、六年級隨機各抽出一班,合計共二十八班。發放問 卷共 820 份,回收 790 份,有效問卷達 772 份,有效問卷比例為 94.15%。
詳細預詴及正式取樣方法參考表 3-2-1。
表 3-2-1 研究取樣綜合表
取樣方法 取樣原則 取樣班級數
偏遠 一般
預詴 分層叢集取樣
受詴者的人數以問卷 中,最多題項之「分 量表」的 3-5 倍
五年級 1 班 六年級 1 班
五年級 2 班 六年級 2 班 正式 分層叢集取樣 受詴者的人數至少是
題目的 5-10 倍
五年級 4 班 六年級 4 班
五年級 10 班 六年級 10 班
三、有效樣本背景資料分析
本研究正式施測有效樣本的背景變項包括地區、性別、年級、社團參與現況、
校隊參與現況、BMI、學業成尌與家庭社經地位,透過敘述性統計之次數分配、百 分比來分析,並將研究對象之背景變項次數分配摘要整理如表 3-2-3。
(一)地區
在全部有效樣本中,將地區類別分成一般地區和偏遠地區。一般地區有 646 人,佔 83.7%,佔大多數。偏遠地區人數為 126 人,佔 16.3%。
(二)性別
在全部有效樣本中,性別類別中男生、女生分別有 396、375 人,各佔 51.4%、
48.6%。
(三)年級
在全部有效樣本中,將年級類別分為五年級、六年級,其中五年級 406 人,
佔 52.6%,六年級 366 人,佔 47.4%。
(四)社團參與現況
在全部有效樣本中,社團參與現況,以沒參加運動性社團的學生佔大多數,
有 79.1%,609 人目前沒有參加;而目前有參加運動性社團的學生只有 161 人,佔 總數的 20.9%。
(五)校隊參與現況
在校隊參與現況中,人數比例也是呈現極大差距。目前是運動性校隊成員有 159 人,非校隊成員的有 610 人。人數比例分別為 20.7%、79.3%。
(六)BMI
在身體質量指數(BMI)類別中,分成過輕、稍輕、適中、稍重和過重五個類別,
有效樣本 744 份。以過輕的人最多有 225 人,佔 30.2%;其次為過重的有 158 人,
21.2%;再其次依序為,稍重的有 136 人,佔 18.3%;稍輕的 114 人,佔 15.3%;
而以適中的人數最少為 111 人,佔全部人數的 14.9%。
(七)家庭社經地位
在家庭社經地位類別中,分為低社經地位、中社經地位、高社經地位。其中 以低社經地位人數最多,有 280 人,佔 36.6%;其次為中社經地位,人數為 267 人,佔 34.9%;高社經地位人數比例最少佔 28.6%,有 219 人。
表 3-2-2 背景變項次數分配摘要表
項目 人數 百分比
地區(772)
一般 646 83.7
偏遠 126 16.3
性別(771)
男生 396 51.4
女生 375 48.6
年級(772)
五年級 406 52.6
六年級 366 47.4
參加社團(770)
沒有 609 79.1
有 161 20.9
參加校隊(769)
沒有 610 79.3
有 159 20.7
BMI(744)
過輕 225 30.2
稍輕 114 15.3
適中 111 14.9
稍重 136 18.3
過重 158 21.2
社經地位(766)
低 280 36.6
中 267 34.9
高 219 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