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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三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一0一學年度任教於我國公立高中的公民與社會科正式教師為母 群體。以下就母群體與研究樣本兩個部分說明本研究對象選取的標準。

壹、 母群體

何以研究對象以高中教師為例呢?一方面,來自於接觸一代又一代國家未 來主人翁的學校教師,其和平教育觀點是重要的潛在課程(莊易霖,2005)。另 一方面,源自本身擔任高中教師之教育研究工作者應具有探究和平教育觀點的 使命。因此,以我國公民與社會科教師為例,探究高中教師之和平教育觀點成 為教育研究工作者的筆者主要的研究課題。因此,本研究以任教於我國各直轄 市與縣(市)的公立高中公民與社會科正式教師為母群體。

基此,首先,就學校屬性來說,公立高中包含我國國立、縣立、市立的高 級中等學校,以及,由於在私立高中教授公民與社會科課程,不見得是合格的 公民與社會科教師,且不容易進行正常化教學,就更別說是和平教育的融入式 學習,因而本研究並未納入私立高中。其二,以教師性質而言,以考取正式教 師,其教學年資獲政府核可且得以明確界定的對象為限,不包括兼課或代理教 師。其三,在教學領域方面,雖然高中課程中,若干科目都涉及和平教育所需 之內涵,但也都僅能顧及和平教育目標的所需的某一個面向。諸如,生涯規劃 課程主要在教授積極和平中溝通能力,以及,歷史、國防通識等科目僅可傳遞 消極和平中有關戰爭的防禦與警惕。與這些科目相較之下,可兼顧消極和平與 積極和平之公民與社會科,對於推廣全方位之和平教育的重要性就更顯著,因 而本研究對象只限於公民與社會科教師,未探究其他領域與科目之教師。

根據教育部統計處統計資料,一0一學年度第一學期北部地區高中公民與

社會科教師共有 430 位,中部地區共有 152 位,南部地區共有 222 位,東部與 離島地區共有 23 位。本研究分為北部地區、中部地區、南部地區、東部與離島 地區等四個地區,彙整如表 3-3-1 所示,並分別說明如下。

一、 北部地區母群體

北部地區共計 2 個直轄市與 5 個縣(市),根據教育部統計處資料,一0一 學年度第一學期於宜蘭縣公立高中任教「公民與社會科」科目之正式教師共 14 位,新北市共 123 位,臺北市共 179 位,基隆市共 19 位,桃園縣共 58 位,新 竹縣共 14 位,新竹市共 23 位。

二、 中部地區母群體

中部地區共計 1 個直轄市與 3 個縣(市),根據教育部統計處資料,一0一 學年度第一學期於苗栗縣公立高中任教「公民與社會科」科目之正式教師共 20 位,臺中市共 82 位,彰化縣共 36 位,南投縣共 14 位。

三、 南部地區母群體

南部地區共計 2 個直轄市與 4 個縣(市),根據教育部統計處資料,一0一 學年度第一學期於雲林縣公立高中任教「公民與社會科」科目之正式教師共 21 位,嘉義縣共 7 位,嘉義市共 10 位,臺南市共 53 位,高雄市共 99 位,屏東縣 共 32 位。

四、 東部與離島地區母群體

東部地區共計個 2 個縣,根據教育部統計處資料,一0一學年度第一學期 於花蓮縣公立高中任教「公民與社會科」科目正式教師共 9 位,臺東縣共 8 位。

表 3-3-1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2012)。13

13

母群體來源並未公佈於公開網路上,乃向教育部電洽後以郵件來往,並輔以向各校教務單

位或委託人做確認後取得。

離島部地區共計 3 個縣,根據教育部統計處資料,一0一學年度第一學期

參、 訪談的研究參與者

根據問卷回收後之分析結果,擬定訪談大綱。接著,深度訪談參與者之選 取採取立意抽樣中的最大變異抽樣(maximal variation sampling)策略(謝志偉、

王慧玉譯,2010)。亦即,有鑑於政黨傾向對於我國特殊背景中國家認同下的統 獨議題,以及教學經驗長短、地區生活形態、性別社會化經驗的差異,影響教 師和平教育觀點的重要性,選取符合母群體條件下之不同地區、性別、政黨傾 向、教學年資,且願意接受訪談之參與者,做為深度訪談對象。基此,受訪者 條件設定北部地區三位、中部地區二位、南部地區四位、東部與離島地區一位,

並且,其中包含不同性別、政黨傾向、教學年資的參與者,共抽取十人做為深 度訪談之研究對象,研究參與者基本資料呈現如表 3-3-3。

表 3-3-3

研究參與者基本資料一覽表

代稱 地區 性別 固定的

政黨支持傾向 教學年資

A 北部 男 否 11-15

B 北部 男 否 6-10

C 中部 男 否 ≦5

D 中部 女 否 ≦5

E 東部與離島 男 是 16-20

F 北部 女 否 6-10

G 南部 男 否 6-10

H 南部 男 否 ≦5

I 南部 女 否 11-15

J 南部 男 否 16-20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各質性研究參與者的正式訪談時間與地點呈現如表 3-3-4 所示,其中僅有 南部地區的 I、J 兩位受談教師採取共同座談的方式進行,因而訪談時間與地點 完全相同,其他八位受訪老師皆以一對一對的訪談方式進行。

表 3-3-4

正式訪談時間地點一覽表

代稱 訪談日期 訪談地點 訪談時間

A 2013/04/26 公民科專科教室 PM14:20-16:00 B 2013/05/01 公民科專科教室 PM14:20-15:20 C 2013/05/08 餐廳 PM13:50-14:50 D 2013/05/08 社會科教師休息室 PM16:10-17:00 E 2013/05/11 教師休息區 AM10:20-11:40 F 2013/05/15 圖書館討論室 PM12:50-13:40 G 2013/05/17 社會科專科教室 PM15:10-16:20 H 2013/05/29 國際教育中心 AM10: 10-11:10 I 2013/05/29 國際教育中心 AM11: 30-12:30 J 2013/05/29 國際教育中心 AM11: 30-12:30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