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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建議

本研究綜合研究結論,針對大愛電視、壹電視和民視訪談資料進行分析,並提出以 下建議:

一、電視臺應加速資產數位化進程

由於電視臺內部作業相當複雜,加上攝製相關設備也非當昂貴,如何利用過去累積 的知識,讓產值發揮到最大的綜效,是電視臺經營致勝的關鍵之一。另一個議題則是片 庫影帶數位化的必要性檢討,經本研究訪談結果發現,大愛電視經營型態是為發展慈濟 史資料庫為終極任務,因此包括過去已播出的影帶、資料帶、新聞帶,都已經在2010年 完成數位化回溯建檔作業。壹電視採取全數位化流程,從開播不久即進行數位內容的保 存與運用,是臺灣目前採編播存全數位化流程的電視臺。民視則在2003開始進行新聞製 播數位化,但直到2010年才開始儲存高解析的新聞SOT,節目影帶部分則因數位化進程 決策未定,仍舊維持影帶保存。

面對數位匯流時代講求高效率與高品質,所有資訊皆透過多平臺的概念進行分享與 交易,然而當前國內多數電視臺仍停留在數位剪接製成數位檔案,在播出後檔案回錄帶 子後,將播出伺服器的檔案刪除;或有些電視臺以數位剪接後回錄帶子,需要播出時再 轉換成數位檔案播出。從以上狀況分析,不論從技術或是服務角度,都非常不利於整體 數位化經濟規模的發展。

由於數位匯流將促進電視、廣播、音樂及相關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進而帶動數位內 容和週邊硬體市場的大幅成長,數位內容供應商的角色也相當重要。過去傳統獨立運作 的廣播、電視、電信和網路,在『數位匯流』後必須以合作或者聯盟策略,讓彼此的內 容可以相互連結與共享。因此有線電視數位化影響著臺灣電視產業的成敗關鍵,數位化 進程的實施,預期也將為電視數位內容、收視畫質帶來全面性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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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對數位匯流後的全球競爭,政府應積極展開電視臺數位化進程相關輔導作業,

以加速活絡影音市場的投資與產出為目標,進而提升國際影音市場之競爭力。再者必須 加速通訊傳播法制匯流,輔導傳統產業升級並獎勵投資環境,最重要的是落實人才的培 育,以體現通訊傳播基本法「因應科技匯流,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之立法精神,全 面提升我國相關產業。

本研究建議電視臺應提出數位計劃進程,對於有價值的媒體資產進行數位化作業,

有效利用這些內容不斷加值再利用,不僅可節省資料查找、轉檔時間,亦可訓練管理人 員對於資產內容的敏銳度。同時媒體資產管理相關載體價格逐年下降,加上播出系統與 媒體內容管理系統發展越來越成熟,未來舊設備可能無法再與介接,而數位設備在升級 上是較容易的,因此建議國內電視臺應提早進行資產數位化作業,有效運用數位內容的 優勢,才能展現數位電視的優點與特色。

二、建立標準化管理制度與加強人才的培育

媒體資產管理系統已經是目前電視臺普遍使用的管理工具,然而一個設計完整的數 位資產管理系統,必須整合客戶內部的特殊需求,從採訪任務的編派、內容剪輯乃至於 資料編目入庫、檢索、影音的流通,配合資料保護機制以及資料歸檔流程,讓已經存在 的資料有機會被挖掘並加以運用。近年相關IT軟硬體已漸趨成熟,加上建置成本逐年調 降,提供了強大的影音處理的能力與效率。在Metadata的建置上則透過標準化的編目介 面,讓影音編目人員更能夠快速處理入庫資料,一方面提高了資料檢索的速度與準確 率,同時也提高影音資料的再使用率。就此說來,數位化作業的相關知識及經驗累積更 顯重要與珍貴,如果能藉由數位化作業標準化的制訂,確實可以蓄積知識與經驗傳承。

國內電視臺資產管理約略分成「影帶片庫」、「數位片庫」兩種,「影帶片庫」的 管理模式類似圖書館管理概念,編目原則以著錄節目名稱、集數、播出(拍攝)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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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者、內容長度以及簡單的場記資訊。「數位片庫」的管理模式則因為加上了預覽畫 面,因此在場記的部分則建議依照 in/out點,著錄較詳細的場記資訊,對於畫面來源、

版權著記必須更為嚴謹。各家電視臺編目工作,大多數由製作單位進行初編,再交由資 料中心進行資料加值以及版權審核,確保資料內容結構的完整與實用性。在場記著錄方 面,電視臺場記與一般圖書編目不同,一般圖書編目簡單依照圖書上面所提供的資訊進 行著錄即可,電視臺場記著錄內容含蓋人物、事件、地點、空景(場景)的描述,編目 工作必須長期訓練才能將內容正確加以描述。

本研究認為從資料入庫、審核、管理、流通到加值的概念來看,Metadata 扮演資訊 提供的角色,所有入庫資料、後設資料能否有效利用,依賴的是文字所引導的結果。為 提高影音著錄資料的完整與正確性,同時提高影音資產查詢的精確性。本研究建議未來 應該加強產學合作機制,由大專院校規劃相關課程,從長遠的眼光培育編目人才。同時 電視臺應積極規劃相關的實習機會,讓相關科系的學生從實際業務中學習實務經驗,對 於未來數位內容加值運用應有所助益。

三、落實版權管理與稽核制度

當新科技將傳播產業推向數位匯流高峰的同時也改變閱聽眾的習慣,在探討新興媒 體出現及數位匯流趨勢時,在現行法規上並沒有對新媒體提出具體規範,形成無法可循 的現象。再者新興媒體平臺上的各類網路轉載、轉播的行為,則必需建立相關數位版權 管理規範。由於網路使用者對於版權觀念的認知有限,關於下載、轉引、盜錄等著作權 相關問題屢見不鮮,政府應盡快訂定數位版權管理的相關技術與法規,以保障數位內容 版權所有權人與消費者之權利。

在電視臺內部版權管理部分,版權管理控制是基於保護個人乃至於組織的智財權,

為確保「對的人,在對的時機,檢索取用到對的資訊」。因此本研究建議,各電視臺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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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媒體資產管理系統建立嚴謹的管理機制,對於外來影音來源、授權內容以及不 明來源,都必須詳細說明,針對影音授權範圍與限制更必須詳載清楚,以防止侵權情勢 發生。

目前國內電視臺版權管理最為嚴謹大愛電視,在版權管理與控制是利用資料庫場記 資訊註明版本來源,讓所有使用者對於影片適用性,提供了詳盡的說明。對於版權不清 以及授權範圍過期的影片(如外電),除了加註適用期限與使用範圍之外,更是將過期 或限制影片加以封鎖,其目的是為了尊重著作人的權利,也避免發生法律上的糾紛。

四、電視臺應善用數位內容優勢,開創數位匯流商機

數位匯流可分成二個層面來探討,第一個層面是技術,例如寛頻技術是技術融合發 展的成果,其關鍵因素是數位內容與IP(Internet Protocal)化造就了技術的融合。第二 個層面是網路,網路融合也是技術發展的重要因素。數位融合在現實生活中處處可見,

人們可以在網路上進行資料查詢或觀賞內容,其中有70%的流量就是來自影音內容。用 戶端其實並不在乎內容來自何處,或是透過什麼網站傳達的內容,用戶端在意的是能夠 在任何地點、時間,只要使用手上的行動裝置或網路,都可以接收到需要的影音內容。

本研究認為雲端運算技術已經進入成熟階段,網路安全必須做好安全機制與維護,

才能將整個網路虛擬化的環境,讓人們相信取得網路資訊是可以辦到的。數位匯流就是 要透過科技的整合,讓所有提供的內容或是服務,彼此產生互動性與連結性,同時讓所 有在雲端上使用的主導權,交還給觀眾。

二十一世紀文化創意產業興起,影視產業是其中非常重要軟實力。內容為王(content is the king)代表的並不是因為內容有價,而是擁有內容的人其優勢逐漸被突顯出來。電 視臺應該積極順應這股趨勢,讓收視戶未來在家中只要透過寬頻網路,便能利用手上的 遙控器,隨時點選所需的電視頻道、隨選視訊或是互動資訊等各項多媒體項目,而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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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於以往線性服務模式,這樣的改變對於電視臺未來的經營型態也會受到影響。

綜合以上結論,本研究認為電視產業已逐漸朝向多元化經營模式,在發展數位化技 術時,電視臺應了解消費者觀念的轉型以及消費者行為正在改變,對於應用服務方面必 須多角度去經營。在面對競爭激烈的市場,業者應積極開拓自己的核心價值,採用差異 化競爭策略,配合消費族群多變的轉換模式,讓消費者能夠隨時隨地,利用各式平臺收 看到高畫質節目,或是利用行動裝置進行多媒體服務以及各類型加值互動服務。數位匯 流朝向科技成熟階段,已經成為不可逆轉的潮流,電視臺必須創造出不同以往的應用環 境,從改變人們的生活型態、工作模式、娛樂、價值觀以及人際關係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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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一、中文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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