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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七節 研究效度與研究倫理

甄曉蘭(2003)曾提到:「為避免研究過程中的主觀偏執和自我陶醉,研究者必須 要面對存有的限制,釐清可能的盲點,並且藉由有效的途徑來檢核資料的取得、引用、

處理和詮釋是否得當,藉以加強整個研究過程的嚴謹度,並且讓研究的結果能真切的表 達實況,產生實質的貢獻與影響力。」而研究倫理亦為研究中相當重要的議題。因此,

本節即欲探討本研究的效度與倫理。

一、研究效度

教育行動研究的效度,指的是教育行動研究過程中,研究歷程與結果的正確性、真 實性的程度、研究問題的價值性程度、資料蒐集的可靠性與觀察客觀性程度、教育行動 研究促發變革的程度,包含教師行為與學生行為的改變、問題獲得解決的程度等(吳明 隆,2002)。為了提高研究的效度及增加資料的確實性,本研究採取以下方式:

(一)以不同工具蒐集研究資料

本研究以不同之方式進行資料蒐集,包括影音記錄教學現場、學生各種形式之文件 資料、觀察記錄表、訪談紀錄……等,作為交相檢證。

(二)資料三角檢證

三角檢證是利用多種對象以及場景的資料來源,使用多種方法來蒐集資訊,以減少 因使用單一特殊方法,而產生偏誤的可能性(林素卿,2002)。本研究以多元方式,蒐 集不同來源之資料,持續比較、對照,進行三角檢證。將文件、訪談(學生、研究諍友)、

省思札記、研究者記錄交叉比較、對照。

(三)加入同儕教師的訪談

為避免研究者的個人偏見影響研究真實性,因此將研究歷程中學生前、後測的作品 交由同儕教師進行評量並訪談,以便客觀的了解學生改變的情況。

二、研究倫理

本研究採行動研究法,研究者透過觀察、訪談、文件分析等方式,探討國小六年級 學生在體驗式寫作融入班刊製作的教學後,寫作興趣與表現的提升情形。為顧及研究對 象之權益、保障研究對象,降低可能造成之傷害,因此採取以下措施進行研究,以遵守 研究倫理之精神。

(一)取得研究對象之同意

為了顧及研究倫理,在進入研究現場時,事先向研究對象說明研究目的、進行方式,

取得所有參與者的同意,包含學校、研究諍友、學生,清楚的讓研究對象了解自己的權 利。在研究進行過程中,事前詢問研究對象是否同意錄影,經研究對象同意後,才開始 教學現場之錄影,所有引用學生寫作之資料,都經學生家長之同意後始使用,以確保研 究對象之權益。

(二)參與研究人員之資料皆保密與匿名

為顧及參與研究人員的權益與隱私,本研究學校名稱、學生姓名與研究諍友皆以化 名或代號處理;在資料蒐集與處理過程中,完全予以保密,未經參與研究者許可,不予 對外洩漏。

(三)資料蒐集與分析盡量呈現事實真相

教育行動研究之所以成為「研究」,必須是系統的、自我反省批判的探究,且可以 公開於眾人面前(Stenhouse, 1981)。因此,研究者必須呈現「真實」的資訊,研究數據、

資料、研究結果絕非研究者自行杜撰出來,而是教育情境「真實」面貌的展現,真實呈 現結果不僅是教師教育素養,也是教育行動中重要的倫理規範(吳明隆,2002)。

在本研究資料蒐集、處理分析與撰寫論文時,研究者保持客觀的角度,盡量忠實呈 現教學現場原貌、研究對象之反應等,所有的訪談都以逐字稿的方式一字不漏的呈現,

所引用的內容均請研究參與者確認之後始使用,以避免產生誤解與誤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