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分析架構

第一節 研究方法

第一節第一節 研究方法研究方法研究方法研究方法

一、文獻探討法(Literature Review)

文獻探討最重要的功能是使研究者能夠廣泛閱讀其所欲進行研究相關 領域的知識。並瞭解其他研究者對於自己相同或相似問題有何發現?哪些 理論被進一步延伸?以及對現存相關知識體系有何不足之處(胡龍騰等譯,

2000:33)。文獻探討的來源,有下列幾種:學術性刊物、博碩士論文、專 業書籍、正在進行的研究計畫、研討會論文集、技術報告,或是電腦資料 庫(張紹勳,2001:96)。

文獻探討的目的主要有四點:(一)決定研究題目與問題;(二)避免重 複他人的研究;(三)選取理想的方法;(四)與先前的研究結果相互比較(周 文欽,2002:79-80)。因此在本研究中,本人亦希望藉由文獻探討研究法 能夠確認出研究的主要問題甚至是命題所在,了解個研究者針對相關類似 個案或理論,所研究出之成果,採用適當的研究方法,期能在先前研究的 結果中,結出更有學術價值或意義的研究成果。

本研究主要參考的文獻為: (一)英文相關期刊;(二)英文相關書籍;

(三) 國內相關書籍;(四)國內相關期刊;(五)國內相關學位論文;(六)政府 出版品;(七) 報章雜誌有關高鐵之介紹等等。

二、歷史結構分析法(Historical structural approach)

建成圓環發展過程甚長,過程中政府組織編制、政治社會環境、社會 運動發展、參與行動者變動相當大,為了兼顧政策演變過程的時間和環境 面向,因此採取歷史結構分析途徑,以「歷史/結構」的動態演進觀點,

透過縱剖面的歷史觀照,從相關事件和政策變遷過程中,釐清政策網絡的 演變、消長和其所扮演的功能;在不同的時期中,再以橫剖面的結構分 析,解讀不同時期中政策所面臨的環境結構、國內外環境政策的變遷,對 於建成圓環再生以及其政策網絡所造成的影響。

三、文本分析法(Textual Analysis)

文本(Text)原意指的是文章。夏春祥(2002)認為文本所指涉的,

可能是創作者發出散置各地的語言,但其中都體現了某些社會性質的深層 意義,就是文本分析的原則。

不論是量化或質化的型態,文本分析都可作為結果討論與詮釋的方法 參考;而對於地方治理研究以「意義的建立和再生的分享」為核心觀念的 發展,文本分析當可在訊息和意義的面向上產生更積極的作用,尤其適合 社會事務和流行文化的探討。

本研究採用文本分析法,著重於建成圓環再生案之論述,所謂論述是 指言論發表者將其理念或訊息,用可以辨認而且組織完整的方式傳達給閱 聽人的一種論述過程。不同的論述框架會建構人們對於某一議題的思考方 向影響立場。在經過一段時間後,閱聽人在其腦海中就會形成一種固定的 認知與解釋型態,據以觀察並詮釋其所處的生活世界。

本研究蒐集與地方治理、都市再生有關的文本,大致可分成下列數項:

(一)關於建成圓環再生的相關資料,包括政府公報、研究規劃報告書、

座談會紀錄等資料。

(二)關於建成圓環再生的報章雜誌新聞報導、學術研究論文以及再生案 中針對各利害關係人所得之訪談紀錄。

文本分析法相對於深度訪談法,更能深入了解言說者較無隱蔽的內心 感受及想法。而縱使文本是由他人再現言說者的論述,也比問卷調查法更 能獲取研究對象的內在心理資料。總之,文本分析法可以補充深度訪談法 與調查問卷法之不足,也增加分析的資料。本研究除了從上述各類文本,

了解建成圓環再生案之變化始末,從中分析再生案發展成效外,也透過文 本之深度訪談內容來瞭解計畫執行人員與圓環商家、居民及顧客,其對現 今建成圓環再生政策利弊之看法與立場,並了解各利害關係人在建成圓環 再生政策上的互動狀況與合作因素,以尋求其中的共識,作為政府對建成 圓環再生政策的參考。

四、個案研究法(Case Study)

個案研究的目的在於深入瞭解研究對象重複發生的生活事項,以瞭解 事件發生的原因,與相關變數間之互動關係(林重新,2001:429)。有關個 案研究的定義,學者往往有許多不同的見解。郭玉生定義為:採用各種方 法蒐集有效的完整資料,對單一的個人或社會單位,作縝密而深入研究的 一種方法;高強華則認為:個案研究是以一個個體,或一個組織體為對 象,進行研究某項特定行為或問題的一種方法。個案研究偏重於探討當前 的事件或問題,尤其對於事件之真相、問題形成的原因等方面作深刻而周 詳的探討;王文科引述蓋依(Gay)認為個案研究是為了決定導致個人、團 體、機構之狀態、行為的因素,或諸因素之間的關係,而對此研究對象作

深入研究(林重新,2001:429)。

個案研究的特性如下:(一)在自然環境中從事現象的研究;(二)使用 多種的資料蒐集方法;(三)分析單位可能是一個或多個實體,例如人、群 體或組織;(四)對於每一個實體都深入瞭解其複雜性;(五)沒有變數操弄、

實驗設計或控制;(六)研究當前的現象,解決當前的問題;(七)可以作為未 來相關研究的基礎;(八)研究結果的良窳跟研究者的整合能力有相當大的 關係;(九)個案法不預設研究變數,及何者為自變數、因變數(張紹勳,

2001:304)。

本文選擇以台北市建成圓環作為研究個案,來檢視網絡治理的概念,

預期以個案研究的成果來思考網絡治理是否能本土化的適用在台灣的政治 或是行政環境,並替網絡治理的實務應用層面上開啟新的扉頁,作為後續 研究者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