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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訪談實施

第一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採文獻分析法、個案研究法,以資料蒐集、半結構非正式 訪談進行觀察、整理、研究。據潘淑滿(2003:18)對質性研究的定義:

質性研究有別於實證主義的科學研究組成,這些現象往往會因為不同 時空、文化與社會背景,而有不同的意義;因此,質性研究者在整個 研究過程,必須充分理解社會現象是一種不確定的事實。通常,質性 研究者必須在自然的情境中,透過與被研究者密切的互動過程,透過 一種或多種的資料收集方法,對所研究的社會現象或行為,進行全面 式的、深入式的理解。在研究的心理建設方面,潘淑滿認為研究者在 整個研究過程中,必須融入被研究者的經驗世界中,深入體會被研究 者的感受與知覺,並從被研究者的立場與觀點,詮釋這些經驗與現象 的意義。

本研究採用的研究法主要有文獻分析法、個案研究法及深度訪談 法等三種,本節謹就以上三種研究方法說明如下。

壹、文獻分析法

文獻分析法(documentary analysis/document Analysis)又稱 為內容分析法(content analysis)或資訊分析法(informational analysis),係指以蒐集他人所作之研究與本文相關資料,加以分 析、歸納、整理其研究結果與建議,以找出可作為本研究之參考資 料。其範圍約略有三種:其一為相關學說與理論;其二為相關研究

報告、期刊、學位論文、研討會資料;其三為一般性論著、具思考 性或創造性之研究。

本研究蒐集與題目有關之中外論著、學術論文、研究報告、期 刊、政府出版品、報章雜誌及網際網路所載文獻資料,進行歸納與 分析、評鑑,以瞭解「公部門導入顧客關係管理系統」之相關問題,

進而發現實務之間落差,以解決疑惑並尋求解答,最後提出可行之 建議方案。文獻分析法在社會科學研究中具有普遍性的作用,葉至 誠和葉立誠(2002:143-145)認為其表現了幾項功能,包括提供紀 錄前人社會調查研究的領域、內容、過程、理論貢獻等研究背景、

累積過去知識資料以增進研究效度,運用現成資料使筆者得以節省 時間,且得以將長期發展所累積的知識做有系統的研究。

貳、個案研究法(case study)

管理學十分重視個案的研究,一般人常以為所謂個案研究即是 拿成功的企業或領導者為典範,探討傑出的企業為什麼會傑出?對 此,司徒達賢教授11特別指正這個錯誤的認知。他說,所謂「個案 研究」是指有一個決策的情境,大家來分析、溝通,藉此培養並提 升每個人知識與資訊的處理能力。

所謂「個案」就是個別的案例,狹義而言就是指個人。廣義來 說,個案可以是一個家庭、機構、族群、社團、學校…等。簡言之,

個案不僅限於一個人。個案研究是指對特別的個人或團體,蒐集完 整的資料之後,再對其問題的前因後果做深入的剖析(葉重新,

2001:196-197)。進一步而言,個案研究是對一個個例做縝密的研 究,廣泛的蒐集個例的資料,徹底的瞭解個例現況及發展歷程,予

11 美國西北大學企業管理博士,國立政治大學企業館理學系教授兼副校長,教學領域與研究興趣 在:策略管理、組織理論與管理、問題分析與決策,出版過《策略管理個案解析》、《非營利組 織的經營管理》、《為管理定位》等多本管理著作。

以研究分析,確定問題癥結,進而提出矯正的建議,其首重在個案 發展的資料分析(白錦門,1994:43-44)。

個案研究是為了決定導致個人、團體,或機構之狀態或行為的 因素,或諸因素之間的關係,而對此研究對象,做深入研究(王文 科,1998:389)。既為個別就有特殊性,自然也就失去了普遍性,

因為完全相同的案例不可能重複發生。然而,從事個案研究卻有四 個層次的功能,即瞭解、解釋、預測和控制;易言之,個案研究的 功能偏重在「客觀事實的瞭解」與「主觀的解釋」(張紹勳,2004:

18),這正與一般研究公共政策的目的不謀而合,是以,相當多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都 是 以 個 案 研 究 法 來 進 行 , 政 策 終 結 亦 然 。 蓋 Yin(1989)在定義個案研究法時便稱,個案研究是一項實證的研 究,它針對實際生活環境中的現象,而這些現象與環境間的界限並 不清楚,由於它是一種探索性的研究,所以需要使用多種資料來源 (轉引自張紹勳,2004:228),作為個案研究的基礎。

個案研究依其探索性(exploratory)、描述性(descriptive),

與解釋性(explanatory)目標,而區分成探索性個案研究、描述性 個案研究,以及解釋性個案研究;探索性個案研究與處理是什麼 (what)形式的問題有關,描述性個案研究與處理誰(who)、何處 (where)的問題有關;至於如何(how)與為什麼(why)的問題,則多 屬解釋性個案研究的任務(王文科,1998:389)。

個案研究法係經由對個案的深入分析以解決有關問題的一種 方法。個案所指者,可為某一人,也可為一個家庭或學校,也可為 一個工廠或社區。從事個案研究者,蒐集有關個案的資料,按時間 順序系統整理,並詳細分析其間的相關關係或因果關係。個案研究 的主要功能有二:其一,了解個案問題的徵結所在而將問題解決。

其二,以個案做為典型的例子,去推論解釋其他類似的問題(張春 興,2000:103)。

以個案研究來說,通常是在研究問題提出之後,才著手進行有 關資料收集工作,如此不僅可以避免研究過程失焦,也可以在研究 過程中以較開放的態度,來面對及接受研究過程中各種可能出現的 現象及情況。本研究係蒐集利用統計資料、研究報告、論文、書籍、

期刊雜誌等文獻資料,配合研究者實際參與規劃執行、觀察及訪談 之資料,來進行有關研究。此外,運用歸納、比較、對照的方式,

來對研究過程中所蒐集到的資料,進行資料分析,以發展有價值的 結論。

參、深度訪談(depth interview)

本研究採質化研究途徑,係考量對於量化方法無法鋪陳的一些 細微複雜的情況,可收彌補不足之效,藉由深度訪談,可對現象、

事件、過程、組織等有深入的瞭解。在訪談過程中,一些在研究初 始沒有注意到的線索可能會出現,甚至引出新的假設 (盧本善,

1994:5) 。

此外,質性研究者是透過訪談過程的問題詢答,來幫助自己對 受訪者所處的情境有深入的理解,對研究的現象或行動有較全面式 的瞭解。在深度訪談方面,由於研究者本身即為總統府之行政人 員,因此研究者的角色定位屬於「參與觀察者」,故不使用固定問 卷和訪談程序,藉由與府內相關職員進行半結構非正式訪談(semi

-structured informal interview),期望能得到完整的描述和理 解。訪談就是在創造一種情境,讓研究者可以透過口語雙向溝通的 過程,輔以聆聽與觀察,共同建構出社會現象的本質與行動的意

義,並進而透過詮釋的過程,將被研究的現象與行動還原再現(潘 淑滿,2003:136)。

本研究使用的訪談法是研究者運用口語敘述的形式,針對與本 研究有關的資料,和研究的現象進行全面式的瞭解。在訪談過程中 以平等的互動關係,來進行雙向的溝通與對話;而研究者也儘量以 開放的態度與彈性的原則,讓受訪者能夠針對研究議題,充分表達 自己的看法、意見與感受。

根據 Tutty 的研究指出,半結構式訪談具有三項明顯的優點 (轉引自潘淑滿,2003:144):

一、對特定議題往往可以採取較為開放的態度,來進行資料收集工 作,當研究者運用半結構式的訪談來收集資料時,經常會有意 外的收穫。

二、當受訪者在訪談過程受到較少限制時,往往會採取較開放的態 度來反思自己的經驗。

三、當研究者的動機是要深入瞭解個人生活經驗或將訪談資料進行 比較時,半結構式的訪談可以說是非常適合運用的方式。

本研究採用「半結構式訪談」12,研究者在訪談進行之前,已 先根據研究的問題與目的,設計訪談大綱與開放式的問卷,作為訪 談指引方針。不過,在整個訪談進行期間,也依實際狀況,對訪談 問題做適度的彈性調整。至於訪談大綱的設計著重在使訪問進行得 更流暢,所以在引導式的問題之後,會緊隨著開放說明式的問題,

希望能瞭解受訪者的感受、認知與內在想法。

12 「半結構式訪談」(semistructured interviews),又稱為「半標準化訪談」(semi-standardized interviews)

或「引導式訪談」(guided interviews),是介於結構式與非結構式訪談之間的一種資料收集方式(潘 淑滿,200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