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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計畫所採用之研究方法,依據研究步驟可區分為「資料蒐集」及「資 料分析」兩部分,上述研究方法分類,將資料蒐集界定為對初級資料及次級資料 之蒐集整理,以增進吾人對於研究主題與個案之瞭解,應用的方法包括文獻分析 法、個案研究法、問卷調查法與深度訪談法,兼採質化與量化研究方法,將有助 於對研究個案進行更深度的分析;資料分析則針對資料蒐集階段所得素材,進行 內容分析與比較,主要採用內容分析法;此外,參與觀察法則兼具前述兩項功能。

Hood 等人(1993: 13-14)在研究跨部門合作議題時,認為研究方法的整合 運用有其必要,特別在強調環境、組織因素與問題設定的整體團體層次成形過 程,納入質化研究方法乃是最適作法;就重視方向設定階段的次級團體層次,綜 合運用量化(例如標準化問卷、Q-sorts)與質化(例如面訪、參與觀察、內容分 析)研究方法,乃是最佳的研究方法;就關注執行與產出的個人間層次而言,也 適合同時採用量化與質化研究方法(例如直接觀察法、態度量表等)。於下分述 各項研究方法之詳細內容,以及對回應研究問題之預期成效。

一、文獻分析法

藉由蒐集國、內外相關文獻與研究成果,瞭解「跨部門治理議題」採用的分 析途徑有哪些,各類分析途徑的內涵及相關實務發展的狀態;同時透過文獻閱讀 對研究個案的發展史、現況內容獲得適當的瞭解,以作為後續參與觀察、問卷調 查設計、內容分析的基礎。在文獻分析的基礎之上,搭配參與觀察成果,將提出 本研究之分析架構,並據此作為線上問卷的發展架構,同時依據分析架構逐步對 研究問題進行分析與詮釋。

本次研究的文獻檢閱對象概可區分為理論與實務兩類。在理論方面聚焦於治 理概念相關之研究成果或主張;在實務方面則分別蒐集相關跨部門治理個案之實 務資料及其研究成果,以及深入瞭解「洛杉磯河整治計畫」之相關文獻,包括書 面及數位的官方出版品、網站資料、會議文件、相關法規等。

二、個案研究法

個案研究係指以某一個社會單元作為一個整體所從事的研究,而所從事研究 之單元可能是一個人、一個家庭、一個個體、一個機關、一個社區、一個地區或 一個國家(潘淑滿,2003:245)。強調研究者運用多元資料來源,深入探討真實 生活情境的社會現象(Yin, 1989: 23),是一種個例化、具有深度的質性研究方法。

承前所述,本研究將以多元資料對觀察對象進行分析,並以「部門」為分析單位,

針對「洛杉磯河整治計畫」之參與社群,進行詳盡之個案研究與分析。

三、問卷調查法

依據社會中心治理途徑之分析架構,本研究將分由洛杉磯河整治計畫之治理 價值觀、制度設計內容、利害關係人或組織之參與分析、政策規劃草案結果等部 分,依序詢問各部門參與者之價值偏好,以及其對各項參與機制落實程度之觀 感,藉以分析各部門參與政策規劃過程的程度,以及各部門對規劃草案結果的接 受度。用以瞭解「洛杉磯河整治計畫」中,各部門利害關係人對於集體規劃過程 的參與程度是否有一致的見解,出現哪些重大爭議,各部門利害關係人的參與特 性、情況與程度,哪些原因可能左右利害關係人之於政策規劃結果的接受度。具 體樣本抽樣方法、施測管道、對象及其代表性等問題,於後述研究設計部分,再 行深入說明。

四、參與觀察法

雖然參與觀察法較不適用於大群體涉入的研究問題,但當你對特定議題所知 有限,而且不適合以圈外人角度進行分析時,它將是非常適用的研究方法,可以 直接觀察方式去蒐集資訊。在參與觀察法中,研究者需要直接以參與者的身分,

涉入研究對象的活動、互動場域,研究者經由參與得以圈內人的角色,觀察並體 驗研究標的之互動行為,對現象進行廣泛及徹底的描述,通常可將參與觀察的結 果作成研究日誌或觀察筆記,將田野研究中的活動、獨特的經驗,以及其它可用 的事件記錄下來。隨著多媒體技術的發達,研究者可以綜合運用文字或錄音記 錄、照片或錄影資料(王昭正、朱瑞淵譯,1999)。此外,參與觀察者亦常藉著 非正式的交談,深入、非正式且未經設計的訪談,或正式訪談及問卷,取得相關 研究資料。

個人自 2006 年 6 月起至 2007 年 6 月期間,便持續實地參與「洛杉磯河整治 計畫」相關之公開活動,包括社區座談會與公聽會,參與過程與重要意見領袖建 立互動關係,蒐集利害關係人之聯繫資料,以利本計畫訪談與問卷發放之進行。

對於未開放民眾參與之相關活動,則透過參與過程,商請重要圈內人提供相關會 議資料,亦獲得具體回應。質言之,參與觀察對於決定以社會中心治理途徑進行 研究,有著關鍵性的影響,因為在個人參與觀察的過程中,觀察到計畫執行團隊 及其構想,並無法說服擁有地方知識的社區公民或團體,加上公共參與過程的投 入對草案規劃結果並無具體的影響;這可能導致民眾對計畫支持度的降低,但該 計畫團隊卻僅嘗試用安撫措施,但求滿足公共參與的程序要求。

此外,在參與觀察的過程個人除自行記錄觀察筆記外,亦與研究同好建立信 任及合作關係,進而交換、分享觀察筆記,累計獲得 35 份觀察筆記,涵蓋時程 自 2005 年 10 月 22 日至 2007 年 2 月 28 日;另獲得 3 份非官方會議的觀察筆記(詳 見附錄 52)。

五、內容分析法

依據文獻分析、問卷調查、參與觀察所得之研究資料,採歸納與詮釋方式分 就社會中心治理途徑的具體主張,「洛杉磯河整治計畫的」治理機制,各部門利 害關係人之參與,以及規劃草案之治理結果等,進行彙整與分析。以瞭解個案的 集體規劃過程,在信奉的治理原則與實務之間的契合程度。此外,依據個案研究 的結果,分析跨部門治理個案在集體規劃機制上,應如何進行制度安排,才得以 滿足各部門利害關係人之參與權益,或提升弱勢部門在集體規劃過程的參與地 位,發揮實質意見溝通及參與決策的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