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前言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
對史前玉器的探索,在研究方法上,接近於1980 年代由 Appadurai 所帶出 的「物的生命史」的概念。1986 年由 Appadurai 主編的論文集 The Social Life of Things(1986),強調物有其自身的生命史,而物所代表的文化意義,每一個 階段都有所不同。Appadurai 相信,當我們把焦點放在物的身上,可以發現物的 意義是銘刻在物的形式、用途與軌跡之中。並且也只有在分析這些物的軌跡 時,可以讓我們更容易了解人對於物的處置和算計是如何使得物的流動更為活 躍的(Appadurai 1986:5)。當然,上述所關注的是為較為微觀的、針對特 定物件在特定時間中身份與文化意義的轉變過程,而本論文所定義的「物的生 命史」,是一種更為宏觀的(針對台灣東部,並延伸至東亞大陸的)、長時段 的(跨越數千年)「史前玉器的生命史」:玉器在史前長河中從出現、匯入,
再至於成為洪流,卻在鐵器時代消逝其蹤跡,仿若一個有機體從出生到死亡,
自有其生命史一般的存在。就考古學物質遺留的「生命史」研究取向上,較為 接近洪曉純的論文《臺灣、華南和菲律賓之石錛研究》(2000),針對東亞的 石錛作一跨時間、跨地域的整體性研究討論;或是謝艾倫的論文《宜蘭淇武蘭 遺址出土外來陶瓷器之相關研究》(2009),其針對淇武蘭遺址外來陶瓷器 逐漸出現,如何在當地呈現商品化與在地化等議題的長時段研究的類似概念。
透過以物為中心的研究所展開的「方法論上的拜物教」,可以使研究者更 深刻的掌握和闡述物所存在的人和社會的脈絡(卓浩右 2006:5)。本論文的 研究步驟可分為三個部分:1. 田野工作的累積與整理;2. 文獻的搜集與比較研 究;3. 由人類學理論重新架構台灣東部史前社會的圖像。
(一)田野工作的累積與整理
本論文的田野工作,得益於筆者長時期參與花蓮、台東地區相關的考古田 野工作。從2002 年參與花蓮縣松園別館遺址發掘(尹意智 2013)、2006 年 參與台東縣膽曼遺址(尹意智 2014),其後又陸續參與花蓮縣嶺頂遺址、大 坑遺址、四八高地遺址、花岡山遺址、上美崙II 遺址及富源遺址等遺址的考古 田野發掘工作,累積了大量的玉器資料,奠定筆者對東部史前玉器基本的了解 與認識。相關的田野資料,於本論文下一個小節中再深入說明。
除考古發掘工作之外,本論文也得益於許多花蓮在地文化工作者的交流與 支持。花蓮高中秦懷安教官也將其早期所採集的許多考古遺物,無私的分享予 筆者,使得筆者得以親見花蓮地區近10 年所累積的許多重要考古遺址遺物,其 中包含花蓮月眉II 遺址許多重要的新石器早期大坌坑文化遺物,也將於下一節 中加以說明。
(二)文獻的搜集與比較研究
本論文研究的重點,在於台灣東部史前玉器的出現、流行以至於消失。在 大尺度的時間、空間研究架構下,蒐集相關的考古研究成果是首要進行的工 作。關於台灣史前玉器的出現,必然先論及台灣新石器早期「大坌坑文化」的 出現與內涵。目前台灣研究大坌坑文化的內涵,仍以台南科學園區的南關里、
南關里東遺址(臧振華等 2006)為最重要的發現之一;而對於大坌坑文化的來 源,則可見李匡俤(2013)、陳有貝(2000、2006b),與洪曉純(2013)等人 相關的研究與討論。
更進一步為理解大坌坑文化玉器的來源,本文也擬從大陸東南亞相關的玉 器研究找尋相關線索。由於台灣臨海,所以文獻的搜集以沿海史前新石器時代 玉器文化為主。如楊晶《中國史前玉器的考古學探索》(2011)、鄧聰主編
《東亞玉器》(1998)及其相關開展的大陸東亞玉器發展,也是本文相關文獻 蒐集的重點。
台灣東部的考古文獻搜集,也是本論文最重要的重點。由於筆者長期針對 花蓮地區的考古學遺址有深入的研究,所以這一部分則相對明朗而完備。而東 部史前文化的內涵,得益於2010、2014 年發表的花崗國中花岡山遺址發掘報告
(劉益昌、趙金勇 2010a、2010b、2010c、2014;趙金勇等 2013),使得我 們對花蓮地區金屬器早期的樣貌有較為清晰的圖像;而台東地區則依賴於史前 館對舊香蘭遺址的發掘(李坤修 2005、2006),及其相關的研究成果,可以 使我們對東部史前文化有清楚的認識與充分的討論。
(三)由人類學理論重新架構台灣東部史前文化的圖像
對於物質研究的起源,首推馬克思(Carl Marx)的《資本論》,馬克思以 物質作為研究的主體,從商品理論、交換關係討論生產者與生產者之間的社會 關係,透過生產時間投入而決定各式不同的交換價值。另一個重要的觀念是剩 餘價值(surplus value),價值是工人的工資與商品的差價,須了解其中的使用 價值(use value)和交換價值(exchange value)之間的二分,工人的勞動力本 來是使用價值,但是今天他可以出賣它的商品,勞動力可以自由買賣,不是連 在土地上的,沒有社會牽絆,勞動力出賣勞動,老闆買工人的勞動。這概念對
「物」的概念有重要的啟發。不管是不是「禮物」的概念,「物的交換」反應 社會之間的相對關係,用物來反應「人」之間的社會關係。「物」是什麼,怎 麼來的?物如何凌駕人?是物經由人取得意義,還是人經由物取得意義等等,
由此產生許多相關的討論。
物質研究至Arjun Appadurai 提出 The Social Life of Things(1986)有了飛 躍性的進展,其中導論文章Introduction:commodities and the politics of value 主 要是為了本書內文的觀點作出一些討論,同時也藉此呈現一些新的觀點。這個 觀點主要得益於:經濟交換創造價值,價值賦予在商品交換之上,其強調的是 交換,而物的象徵常是為了控制政治上壟斷權力而產生出來的。這裡必須提到
Appadurai 認為既非主觀也非客觀。人類既然以交換取得滿足感,而經濟的活動 中交換產生的損失是一種特定的社會形式,其組成不僅在交換價值,而且在於 價值的交換(consists not only in exchanging value but in the exchange of value)。簡 而言之,交換並不只是副產品,而本身即為重點。在史前玉器豐富的生產、交 換系統中,也同時生產與再生產新的社會關係。再由這個關係的脈絡下,創造 出新的史前社會動能與現象。
此處延伸出來的觀點,則關注在「物」本身是否存在自主性、能動性。
Appadurai 主張重要的不是物的本身,而是透過對於物的軌跡進行研究所呈現出 的人和社會的活動與脈絡。物依然是人的從屬,不僅沒有物性也不會有自主 性。並且,在物的自身生命史階段中,物對於人的意義是可以發生斷裂的。但 是卓浩右先生透過對於南投茶農與茶的研究則提出:物本身是有其自身的物 性,物性的呈現在於人和物的互動過程中,人希望自己可以掌握物,並且隨意 操弄和賦予物以意義,但這永遠只能是希望,因為人和物互動的過程中體察到 自己永遠無法窮盡的瞭解物。同時,人給予物的意義並不是隨意與武斷的,而 是和物互動的過程中,體認到物自身所具有的物性並且依照這樣的物性來賦予 物以物性。換句話說,人賦予物的意義,有其建立在外在實存世界的基礎(卓 浩右 2006:6)。筆者同意上述論點,玉器不只是史前人賦予其社會、文化上 的意義,在人與玉器的互動中,玉器也反過來賦予這個社會、文化新的意義。
使得持有玉器的個人,或是掌握玉器的社會,具有不同的社會地位與文化意 義。
以上,藉著考古田野的積累工作、文獻的搜集工作,與相關理論的對話,
試圖重新拼合台灣東部史前文化的圖像,並見證東部新石器時代輝煌而充滿變 化的一段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