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結論與餘論
第二節 近代原住民之玉器使用現狀
花蓮的水璉遺址在荷蘭人探金的紀錄中,記錄為Sibilien社,曾為阿美族 Ciwidian 氏族居住的舊社址。東印度公司長官Paulus Traudenius 於1642 年經過 多數村落,在各地受厚待後,於 2 月 4 日抵達「美麗村落Sibilien」,2 月 6 日離開Sibilien。可見當時水璉仍為阿美族的一處聚落,並為荷蘭軍官留下了不 錯的印象。但是藍鼎元於康熙 61 年(西元 1722 年)特別指出水輦社於清康 熙年間發生疫情,致使村社於瞬間廢棄,整個村社當時已無人居(參考劉益 昌、鍾國風 2009)。目前的水璉社是後來由撒奇萊雅人遷入,與之前的阿美 人屬於不同的文化族群。但是我們仍可以由水璉遺址考古發掘,復原並理解三 百年前阿美族人的生活物質文化。而在近年的考古發掘中,玉器的出土是一個 亮點。
在2009年的成果報告(劉益昌、鍾國風 2009)中,針對該村落遺跡進行 的發掘研究,證實該遺址屬於歷史時期(660 – 300 B.P.)遺址,而靜浦文化層 中出土7件錛鑿形器中有5件為閃玉質;7件箭鏃中也有5件材質為閃玉(Ibid:
113)。由於該次發掘出土玉器脈絡清楚,玉器出土於靜浦文化層之中,關於這 個歷史時期使用玉器的行為,我們應該怎麼樣去理解呢?
筆者曾經在2008年調查水璉遺址。調查的過程中數十次在該遺址各處進行 地表調查,當時發現該遺址在部分高位階河階同時也存在東部繩紋紅陶文化 層,並於地表或是地層斷面即可以採集到繩紋陶、數件玉斧、玉錛、玉箭鏃等 遺物(陳有貝 2009a)。所以筆者可以理解與推測,在原住民部落所在的區域 中,地表如果有可採集到的有用工具,人們會直接撿拾加以使用,即為考古遺 物的「廢棄—再利用」之循環過程。水璉遺址發掘所出土靜浦文化層的玉器,
即應於此一脈絡中發生並延續。29
圖 104:水璉遺址靜浦文化層出土之錛鑿、箭鏃與石刀
(劉益昌、鍾國風 2009:圖版 95)
在日治時代以來的原住民,仍有少數使用玉器的紀錄,或是對出土玉器的 想像。如台東縣蘭嶼鄉紅頭嶼的達悟族,在鹿野忠雄為了思索蘭嶼和巴丹島
(Batan)之間的關係而使用的研究資料,採集蘭嶼所使用的器物中,赫然出現 閃玉環與閃玉圓核,作為近代原住民所使用的「珐碼」。
圖 105:台東蘭嶼鄉紅頭嶼原住民使用的天秤與珐碼
(野林厚志主編 2009:184)
述,他們會採集「石杵」,稍加修整後直接裝柄使用。
這兩座島嶼所使用的天秤及天秤盒的形狀極為相似,然而由於蘭嶼並不出產
珐瑪的材料石英片岩,因此鹿野堆論珐瑪是由巴丹島所取得,為兩島共通的器物。
也就是說,這讓人聯想到這兩島間存在一定的交易圈和文化圈。(野林厚志主編
2009:184)
上述文物目前典藏在日本國立民族學博物館中。照片中很清楚可以看到3 件「玉器」,其中2 件是玉圓核,以兩面旋截的方式成形,此類器物在支亞干
(萬榮・平林)遺址為常見的玉器遺物;另1 件雖然也是玉圓核,但是單面旋 截成形,中間再穿一孔,成為類似「厚肉玉環」的型態,但是顯然並不被視為 裝飾品,而是單純的「秤重單位工具」。這3 件「玉器」與另外 3 件石英圓核 放在一起,都作為珐瑪而不作為裝飾品使用。
即使如此,蘭嶼的達悟族不使用一般的石頭作為秤重的珐瑪,而使用具有 綠色色澤的閃玉及透光性質的石英磨製成小圓柱狀使用,一方面反應他們對秤 重工具的重視,另一方面也反應他們對「美石」有古今一致共通的美感,讓他 們選擇特定的美石進入他們生活工具的脈絡。
另一個例子是花蓮馬太鞍社對於Iwatan 社遺跡的傳說。該遺跡距離馬太鞍 社數公里馬太鞍溪右岸較高之處,日治時代發掘到數百個經人工加工的石器,
其中依照日人手繪稿件判斷,其中應含有至少3 件玉圓核與 2 件經切割的疑似 三角形玉廢料。民族誌資料記載,日治時期的馬太鞍頭目Tenged Karo 見到這 些玉器,當下向當時的民族學者表示:
從前 Iwatan 社與我們是兄弟,但因住在山上,很少來平地。他們也曾住在
馬太鞍的溪邊,當時獵鹿時,必從箱子取出一種石頭進行祭祀,我現在手裡拿的
石頭就是當時的石頭,但據說此石頭的製作者是神靈(kawas),而非 Iwatan
而太巴塱社頭目Rata Fafik 則向當時的日本學者表示
我曾聽聞已過世的 Mayaw Safal 提及,從前名叫 Kowalay、Cingkoy 的兩位
漢人來到此地,贈送祖先刀和鍬,而且表示無法年年前來,所以給予鐵的種子,
並吩咐將種子埋植土裡,以後年年成長,即有鐵材可供應製作任何器
具。...Iwatan 人聽到此消息,紛紛趕來索取,並以石頭做成各種模型以便澆鑄。
今日我所拿的石器即是當時的模具。(臺灣總督府臨時台灣舊慣調查會原著
2009:194)
當時出土的石器有三種,三角柱、平面板及圓柱(應為石杵),當時的紀 錄是「上下皆以轆轤刳之」,實物則是保留在東京理科大學人類學研究室
(Ibid)。與蘭嶼的玉器類似,該出土玉器以玉圓核為主;而三角柱狀(廢 料)則於支亞干(萬榮・平林)遺址也常見到。由於該類器物出土於原住民傳 說中的舊社,所以馬太鞍人與太巴塱人都對這些玉器產生了許多的想像,夾雜 一些口傳故事,認為這些玉器是「神器」或是「模具」,是相當有趣的案例。
圖 106:Iwatan 社遺址的石器
(臺灣總督府臨時台灣舊慣調查會原著 2009:194)
筆者相信在近現代的民族誌,必然還有許多類似的案例,可以說明玉器在 鐵器時代雖然未必被當作工具、裝飾品留下來,但是仍以其特殊的「物性」,
在「廢棄—再利用」之後進入一個新的脈絡,被原住民所珍視、使用。不論是 地表俯拾即是的石器工具,可以很方便直撿拾來作為刨、削的工具,或是作為 射擊的箭鏃,或是視為美石作為收藏的對象;或是稍加修整之後作為特殊的新 的工具(如珐瑪),甚或是將之視為可以作為獵鹿祭祀的「神器」等等,都是 玉器在近代所產生新的文化意涵。
最後是近代一個與新石器時代不同的現象,即「玉圓核」本身即作為原住 民珍視或是利用的對象。在蘭嶼的達悟族、或是Iwatam 舊社都可見許多玉圓 核。在之前新石器時代相對少見圓柱狀的玉圓核,過去也未曾有人討論其實用 功能的可能性,更沒有裝飾的功能現象。但是在近現代,玉圓核產生了新的功 能與意義:「秤重用的珐碼」與「祭祀用的神器」。這是相當有趣的現象,也 值得未來持續關注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