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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

教育現場做比較,延續該文研究,本文希能了解如何運用教師如何培養學生成 為一個民主社會中良善的公民,懲罰是否在其中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

依研究者在現場的觀察中,國中生於真實校園生活裡有關常規、衝突、禮 節、生活安全等多方面遭遇問題,可能觸發與原生家庭的價值衝突。同樣地,

教師每天都在接受來自學生對於校規與班規的挑戰,何種是教師認為應該用懲 罰處理的情境?當學生間發生衝突或意外狀況,何時是教師介入的時機?教師 與學生對於自由與限制的拉鋸戰似乎永遠浮現在學校的各個角落。這些觀察上 的省思,衍生了研究者對教師如何處理懲罰問題的興趣。皮德思的懲罰觀一向 受到重視,本研究希望由皮德思懲罰觀的分析,一方面做為檢視現場教師懲罰 作為的依據,另一方面透過訪談來了解皮德思的懲罰觀使否有不足及修正之必 要,以上的歷程將研究所要探討的問題聚焦為:皮德思的懲罰觀是否能在教育 現場運用。

綜以上所述,本研究目的如下:

一、 分析皮德思教育理論中的懲罰觀。

二、 衍釋皮德思懲罰觀對教育現場的價值性。

三、 探討現場教師如何運用懲罰來管教學生。

四、 闡釋皮德思懲罰觀對教師管教的啟示。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

本研究主要以皮德思的懲罰觀為主要研究重點,運用概念分析、文獻分析 法及訪談法,針對其懲罰的觀點以及教育現場的運用問題,如:教師權威、體 罰、懲罰在學校的必要性、校園的違規行為等進行了解,再加以分析、詮釋,

並與皮德思的懲罰觀進行理論與教育現場的相互對話,下列分就研究法方法與 研究步驟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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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研究方法

一、概念分析法

概念分析首先要闡明概念本身的性質,即透過審查一個概念的各種用法,來 了解這些用法的規則,然後詳細討論該概念的意義,以了解事物狀態。在這樣的 前提下,探討知識的基礎(林逢祺,1987)。「概念分析」可以說只是皮德思所 用的哲學方法之ㄧ,在釐清其意義(clarification)後,揭示其預設

(presupposition)才進行證成(justification)的工作。此外,語言文字的任務不 只是傳達訊息、描述事物和情境,不同的句型和上下文結構會影響其本意,因 此從事概念分析時,不能單獨剖析單字,而必須了解它和其他用詞的關係以及 不同句子中的功能與用法(Hirst & Peters, 1970: 7),才得以了解該概念的全 貌。

研究者針對懲罰相關的概念進行意義的探討,於內文中詳細討論「懲罰」、

「權威」、「紀律」等概念,並且說明這些詞彙在教育中的功能,力求完整表達 皮德思的教育思想。

二、文獻分析法

文獻分析法是根據研究目的或課題,透過蒐集有關圖書、期刊與學術論文 等文獻資料,全面且客觀地針對文獻內容進行研究歸納、整理分析,幫助研究 者對於研究的背景、理論發展及研究的方向有所認識,主要目的在於了解過 去、解釋現在和推測未來。對此,蒐集內容儘量要求豐富及廣博,經過歸納統 整,再分析其淵源、原因、背景、影響及其所隱含的結構意義等。文獻分析法 包括閱覽與整理(Reading and Organizing)、描述(Description)、分類

(Classifying)以及詮釋(Interpretation)等四大步驟(朱柔若譯,2000)。本研 究針對皮德思相關著作進行分析統整,同時蒐集與整理國內教育調查報告及法

-8- 條建構國內目前的管教現況。

對於文件的詮釋與建構,運用詮釋學的觀點來分析與解釋資料,於高達美

(Hans-Georg Gadamer, 1900-2002)的哲學詮釋學中,認為理解的先決條件是成 見(pre-udice);成見並非全然負面的。詮釋主要是藉由人類的先前理解(pre-understanding)來重構歷史,先前理解也隨著跟文件的對話產生轉變,此即體現

「詮釋循環」(hermeneutics circle)的意義(畢恆達,1995:228)。

研究者秉持哲學詮釋的精神,在閱讀皮德思相關的中文、英文及其他學者 撰寫的文獻時,運用研究者的先前理解、現場觀察與文本展開對話與互動,在 互動歷程中詮釋皮德思理論中對於懲罰的看法,對研究者原先的成見一一進行 檢視,並且結合相關的教學經驗,以達到「視域融合」的境界,透過這樣的閱 讀與分析過程,希望能有不一樣的詮釋與結論。

三、訪談法

訪談法為質化研究中經常採行的資料蒐集方法之一,主要是利用研究者與 受訪者之間的互動,達到意見交換與經驗建構,了解受訪者對事件的詮釋,藉 由訪談的過程與內容,發覺分析出受訪者與研究者雙方的社會互動過程,訪談 正是社會互動的產物。訪談結構可分為結構、無結構、辦結構,在半結構式的 訪談中,研究者對訪談具有控制作用,根據研究主題的訪談大綱來進行提問,

避免淪於日常聊天,也同時允許受訪者積極參與,對於訪談的過程較具有彈 性,也較能反映受訪者的真實經驗。(畢恆達,1996;陳向明,2002)

畢恆達(1996)認為訪談中所述說的建構關乎對於受訪者的「意義」,而非

「事實」的再現,其實「事實」本身就是一個建構,它從解釋的情境脈絡中得 到意義;在訪談中,研究者對於內容的詮釋,它是訪談雙方協商或折衝的結 果。在文獻閱讀與分析中,詮釋者與文本對話形成第三個語言,視域也得到融

-9- 合與轉化,而變得更為豐富。

本研究為深入了解教育現場之實際情況與感受,為避免教師的回應過於僵 硬,採用半結構式訪談,依據研究目的設計訪談大綱(附錄一)來了解現況,

並在第四章第一節中進行訪談題目設計的說明,研究者於訪談前先寄送訪談資 料,讓受訪者能有所準備,並且整理過去的經驗,讓面談時提供的資料更為完 備,透過現場錄音和筆記重點,撰寫逐字稿以便進行歸納分析。

貳、研究步驟

本研究主要分為文獻分析、訪談、研究彙整,共三個階段進行,分述如 下。

一、文獻分析階段

本階段主要工作為蒐集並閱讀皮德思懲罰觀的相關文獻,於文獻分析階段 蒐集的主題分為四方面,分述如下:

(一)分析有關皮德思之國內外相關論文。

(二)閱讀且歸納皮德思著作中關於懲罰的內容。

(三)彙整有關懲罰與教師管教的相關法規。

(四)蒐集關於不當管教的新聞與數據。

二、訪談階段

根據文獻分析的資料建構訪談大綱,由於研究者曾為國中兼課或代理教 師,透過之前在各個學校實習或是任教之經驗,認識不少在教育現場工作的前 輩教師或是新手教師,採取滾雪球抽樣的方式,請前輩進行推薦找出各校具有 代表性的人物來進行訪談,訪談對象以國高中教師為主,受訪者皆採匿名方 式,並提前告知研究倫理的事項,讓受訪者能安心進行訪談,若第一次訪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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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需要增補之處,會在詢問受訪者意願,進而以面談或電訪補述,讓訪談內容 更為充實豐富,針對目前輔導與管教方式進行探討,訪談結果將皮德思的懲罰 觀進行比較與討論,進而對教育現場有所建議。

三、研究彙整

研究者針對文獻與訪談結果所得之資料,進行資料整理與製表,根據研究 目的與架構深入探討與比較,歸納研究結論及提出相關建議,以供相關單位參 酌。

總的來說,本研究針對皮德思的懲罰觀進行詮釋與整理,並訪談教育現場 的教師,紀錄與繕打成逐字稿,進行歸類與分析,透過皮德思懲罰觀與現場訪 談的比對來進行研究討論,並且針對教育現場的情況給予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