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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研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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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扮演綠色資金渠道之正當性便蕩然無存。尤其目前綠色債券市場已經慢慢在開 發展國家成形,有鑑於其在環境風險管理之紀錄不佳,如何尋求適用於開發中國 家之管理經驗,便成未來綠色債券市場要在發展中國家持續擴張的重要課題。基 上述,本文欲取鏡世界銀行投資之經驗以及其政策框架,視其是否能作為發債人 之參考。

本文將首先於第二章探討目前綠色債券定義、性質,以及市場相關機制的發 展,以詳細地呈現綠色債券何以在環境面上有別於一般債券,而在環境面之實務 上,又有何侷限?在了解到環境風險管理機制與其侷限後,本文將進一步探討世 界銀行之政策是否確實能回應此侷限。接著,在第三章,本文將釐清世界銀行從 1970 年代至 2016 年間環境政策之定位、變革,以及其為回應正當性所作之政策 規劃,並針對2016 年方通過之環境與社會框架所包含之政策進行探討,以描述 目前世界銀行在環境管理上的完整實踐架構。接著在第四章,本文將針對不同的 主體依據文之第四章,將會針對其收益之用途與組織之性質進行發債主體分類,

於此同時,將世界銀行保障政策區分為數個政策子項,以套用於不同發債主體逐 一比對,以給予不同發債主體在套用世界銀行政策時之建議。基此,將不同發債 主體所能適用之政策建議所交疊之處統合,對 GBP 提出改革之建議。最後,針 對我國方於2017 年所通過的「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綠色債券作 業要點」提出建議,以與GBP、國際實踐調和,並強化作業要點協助綠色債券環 境完整性、課責性之表現。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研究限制

為探析綠色債券之性質、市場現況,本文主要透過文獻回顧法整理相關文 獻。由於其新興之性質,整體市場變化甚快,對於完整探析綠色債券之文獻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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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故本文對於綠色債券之理解,多僅能從國際組織(如:國際資本市場協 會、G20)與研究機構(如:CICERO、Green Finance)之報告,以及市場數據 等資料架構,輔以目前市場上之實踐(如:公開可得之第二意見書)、既有之 各國政策與規範(如:綠色債券指導意見)、與綠色債券有關之原則與標準

(如:綠色債券原則與氣候債券標準)等多方面文獻,試圖歸納出綠色債券當 前之樣貌,及其在綠色金融市場中之定位與角色,以及市場上管理債券環境表 現之相關機制。

而在世界銀行之政策研究上,本文則首先對於世界銀行環境改革推動之研 究文獻進行整理,以建構推動世界銀行政策改革之主因以及其背後之利害關係 人結構;接著,本文將就世界銀行最新制定的「環境與社會框架」作為主要之 分析本體,將其拆解為數個不同之政策子項並重新分類,釐清其如何透過「環 境完整性」和「利害關係人」兩個層面之管理,強化其政當性。

接著,在本文之第四章,將以比較分析法進行探討,首先將主體依據其收 益使用方式和組織性質進行分為「國際金融機構」、「一般金融機構」、「次 主權與主權機構」、「一般企業」四種發債主體,並針對其性質進行界定後,

套用第三章所整理之政策子項,給予未來發債過程中管理環境風險之建議。

在研究限制方面,本文將不會針對所提及標準之環境評估方法論進行探討,

因綠色債券至今不僅缺乏各界均有共識之綠色定義、難有統一標準,對於綠色債 券探討完整的文獻並不多,從環境效益與成本之評估切入綠色定義仍留有較大之 爭議。故,本文仍將以發債框架與後續融資之程序面管理為主,僅會在文中提及 其可能適用之環節並概略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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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選擇可比較之程序和政策框架時,本文所選擇的參考標準是世界銀行之環 境與社會框架,而非其他國際金融機構或組織,其主要原因有二。其一,世界銀 行是國際金融機構環境保障政策之先驅,其作為環境保障政策的先行者及其最初 面臨正當性質疑之回應,實為其所獨有,亦為本文所欲借鏡與探析之主要標的,

此外雖近二十年間,各個國際金融機構相繼制定保障政策,儘管名稱不同,卻亦 多仍有參照世界銀行之經驗與政策架構,較早期的保障政策更是如此。其二,其 他的國際金融組織所制定的保障政策多與世界銀行之保障政策架構類似,且考量 到不同的機構所面臨的政治結構、自然環境,如有明確的地理區域限制之區域開 發銀行,如亞洲開發銀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或非洲開發銀行(Africa Development Bank)等。值得一提的是本文亦未將世界銀行集團之「國際金融公 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 IFC)」的績效標準(performance standards)

納入討論範圍,雖其設立宗旨上僅貸款給私部門機構,恰與「世界銀行」僅貸款 給會員國政府相對20,理當一併考慮,但由於其制定之時間相對較晚,綠色債券 發債規模不如世界銀行之規模大小,且保障政策內容與世界銀行在政策的框架上 相似,僅在政策的細節有所落差,實非本文之討論重點,本文雖於第四章點明政 策中納入商業考量之特殊性,但仍為求行文之一致性與簡明,不特別納入討論。

另方面,除國際金融機構之政策外,目前關於將環境考量納入融資與投資考 量的常見環境保護參考標準,尚包括赤道原則(Equator Principles)、經濟合作 及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針

20 一般稱「世界銀行」,是指「國際復興開發銀行(The International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IBRD)」、「國際開發協會(The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ssociation, IDA)」,而

「世界銀行集團」,則是包含上述兩者與「國際金融公司(The 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 IFC)」、「多邊投資擔保機構(The Multilateral Investment Guarantee Agency, MIGA)」和「解決 投資爭端國際中心(The 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 ICSID)」之五 個機構之總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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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環境保護之出口信貸共同措施,抑或任投資原則(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 PRI),但均非本文所欲討論之內容,因其制定之依據致使其內容可 能與ESF 重疊度極高,或是因其設立之目的,所以其本質上與 ESF 可能並不相 容,如下所述。

赤道原則是由IFC 的績效表現所衍生之國際原則21,以為金融機構進行投資 之參考,故政策架構甚至具體要求均與世界銀行極為相似,差異僅存於技術性細 節內容,故本文將僅具焦於世界銀行之ESF,不另討論僅於技術性細節上具差異 性的赤道原則;而 OECD 所頒布之針對環境保護之出口信貸共同措施,亦明確 地指出,其環境風險與衝擊評估措施,應以地主國相關規範、世界銀行等國際開 發銀行,亦或更高的國際標準如歐盟之標準22,由此可見世界銀行與其他國際金 融機構的保障政策之價值,以及其他國際標準與其高度重疊之處,其彼此之間必 可互相參照,但相關措施的差異則非本文所欲探究之內容。

另方面,責任投資原則本質上是將環境、社會、公司治理(Environment,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納入投資考量23,但ESG 與綠色債券之關注的面向卻不盡 相同,甚至可能產生相當程度的矛盾。舉例來說,綠色債券原則本身更關注於資 產本身的環境效益,而非發債者本身的環境紀錄或治理方式,因此即使發債者有 環境破壞紀錄或產業本身可能涉及重污染,只要綠色債券所投資的計畫之環境效

21 The Equator Principles, June 2013, available at http://www.equator-principles.com/resources/equator_principles_III.pdf (last visited 2017/7/19).

22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 Recommendation On Common Approaches On Environment and Officially Supported Export Credits, ¶ 12.1, available at https://www.oecd.org/newsroom/21684464.pdf (last visited 2017/7/19).

23 Principle of Responsible Investment, About the PRI, https://www.unpri.org/about (last visited 2017/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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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存在,則仍未減損綠色債券本身之價值。鑑於本文所討論的核心為綠色債券原 則,本文將不會納入PRI 或是其他由 ESG 所衍生之標準或原則。

最後,考量到市場仍快速成長,可以想見綠色債券之定義仍是持續滾動、變 化的。本文在綠色債券定性的研究上,是基於2017 年 7 月以前綠色債券市場的 發展作為研究基礎,未來可能之變化與走向,仍有待其他相關研究予以補充。

24 1992 年的里約會議(Rio Conference)所發表之里約環境與發展宣言(Rio Declaration on Environmental and Development,又稱「地球憲章(Earth Charter)」,下稱「里約宣言」),即曾 提出修正經濟體系相關之原則,包括呼籲各國政府努力提倡內化環境成本和善加利用經濟工 具,和為了實現永續發展和提升人類生活品質的目標,政府應減少、消除非永續性的生產和消 費模式等呼籲,United Nation, The Rio clarat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principle 8 &

16. 25 Cameron Allen & Stuart Clouth, A guidebook to the Green Economy, UNDIVISION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ug. 2012, at 5-6, available at

https://www.google.com.tw/url?sa=t&rct=j&q=&esrc=s&source=web&cd=1&ved=0ahUKEwiTi7Xmv vTSAhVJ5WMKHeCdBcwQFggdMAA&url=https%3A%2F%2Fsustainabledevelopment.un.org%2Fc ontent%2Fdocuments%2FGE%2520Guidebook.pdf&usg=AFQjCNGs1Np5MWi0b7_tzIas549k21Flh A&sig2=-B1gLJgaDmMC6qrTqckVsg&cad=rja (last visited 2017/3/26).

26 Jakob Schaefer, 2011, Green Finance An Innovative Approach to Fostering Sustainable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Adaptation to Climate Change, DEUTSCHE GESELLSCHAFT FÜ R INTERNATIONALE ZUSAMMENARBEIT,at 4-5,available at

http://www.greengrowthknowledge.org/sites/default/files/downloads/resource/Green_finance_GIZ.pdf (last visited 2017/3/27).

27 United Nations, Global investors mobilize action in wake of Paris Climate Agreement, Jan. 27, 2016, http://www.un.org/sustainabledevelopment/blog/2016/01/global-investors-mobilize-action-in-wake-of-paris-climate-agreement/ (last visited 2017/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