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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六節   小結:啟蒙意識下的中西多元平等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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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國會政黨,立憲之二巨物也,而我國如此也,則立憲尚未可行也。追思 戊戌時,鄙人創議立憲,實鄙人不察國情之巨謬也。程度未至,而超越為 之,猶小兒未能行而學逾牆飛瓦也。若夫未行立憲,而超入共和,則是小 兒慕飛船之悠揚天空而遽欲學焉,未有不顛墜而死者矣。135  

 

盱衡時勢,當時五四青年也面對著同樣的共和亂象,但有著截然不同的態度取徑。

五四青年與康有為不同,康有為面對共和亂象之下,選擇的是去新復舊之道,而 五四時人選擇去舊追新,兩種道路的差異在於:康有為歸結共和亂象的結果,是 由於西學不適用於中國;而五四青年認為是由於晚清階段康有為等人西化不足,

故主張除了政界西化外,家界也應一併西化,而形成五四時期的公私一元論回歸 現象,不僅應政界平等,也應追求家界、社會平等才行,這即進一步提供了1919 年之後以黨為家、以黨為國,黨國不分的一元黨國意識形態發展語境。而以上即 是康有為自提倡平等到懸置平等的變化過程與心路歷程。  

第六節 小結:啟蒙意識下的中西多元平等觀

從康有為針對張勳復辟失敗後的評議,136即可見康氏敏銳地看出1917 年時 人們所追求的平等觀,已經是階級意識下的貧富平等價值,而非辛亥革命前他們 追求的君主立憲平等或革命陣營的民族革命平等,亦非辛亥革命後的禮法紀綱平 等價值;在1919 年後無產/資產階級革命興起後,平等價值的追求已經轉向成 為鋤除富家貴族暴民橫行之理據,平等觀念也從啟蒙、救亡、革命意識下的普遍 價值轉變成意識形態主義化下的口號與工具(或從另方面來說也可視為一種新道 德)。而康有為在上述中國近代平等觀念發展中,配合本文三個問題意識,形成 了三個層次的意義與價值。  

一、啟蒙平等在中國近代平等觀念形成之意義

康有為在中國近代平等觀念形成上,代表著啟蒙平等觀的提出。如蕭公權先 生指出,康有為最主要的工作是使儒學適應現代需要,不僅是接受西方技術,而 是要進行適當制度與思想改革,本文認為這即是康有為於甲午戰前即力倡民權平                                                                                                                

135   參見康有為:〈國會嘆〉,收入氏著,姜義華、張榮華編校:《康有為全集》,第十集,頁 124。

原文錄自《不忍》,第五冊。  

136   如〈共和平議〉(1917 年)一文指出:「今民國群眾所尚,報紙所嘩,則新世界之所謂共和、

平等、自由、權利思想諸名詞也。夫自由者,縱極吾慾云爾;權利思想者,日思爭拓其私云爾。

所謂平等者,非欲令人人有士君子之行,不過鋤除富家貴族,而聽無量數之暴民橫行云爾;所謂 共和者,倒帝者之尊制,自余則兩黨相爭,陳兵相殺,日為犯上作亂云爾。」參見康有為:〈共 和平議〉,收入氏著,姜義華、張榮華編校:《康有為全集》,第十一集,頁45。原文錄自《不忍》,

第九、十冊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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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主張啟蒙平等觀的意義所在。蕭公權先生認為康有為可能是當時清楚認知需 進行「制度思想層面」改革第一人,而在改革之前,康有為先必須駁斥理學傳統 與帝國儒教,區別「偽儒」(帝國儒教)與「真儒」(重建儒教)藉以挽救、轉化 固有傳統,才能促成儒學現代化。雖然康有為作為大同烏托邦理論的自由、平等、

民主觀念;以及其懷疑古文經,洞開懷疑儒學傳統之門這兩點,都不知不覺地造 成儒學式微,但蕭公權先生認為要康有為擔負近代中國儒學價值式微的主要責任,

這是不公平的,因為康有為是立意使儒學成為當代的普遍主義,137只是因為帝 國倒台,尊崇孔子之必要性消失,故結果不如其所預期,但仍不能說他要負起全 責,而應當將之視為「儒家修正主義者」較為適當。138  

 

本文從康有為平等觀念的研究中也看出,康有為力倡平等觀念,實著意將平 等觀引入中國而使儒學完成近代化,以便能更好地回應時代命題,故就此本文認 為康有為實是儒者而非異端,故如蕭公權先生稱康氏為「儒家修正主義者」非常 適當,因為康有為確實替儒家思想加入了諸多近代政教觀念元素,確實對儒學進 行了近代化的修正,確實對於晚清知識界具有啟蒙之重要意義,而開啟了晚清時 人對於平等觀念的自覺意識,此即是康有為啟蒙平等觀在中國近代平等觀念發展 史之重要意義。  

二、平等觀念對自身生命—政治自我實踐的意義

康有為在普遍主義的平等觀念下,配合其生命—政治歷程而有特殊性詮釋,

具有以平等啟蒙到以物質救國的轉化現象。本文歸納康有為一生平等觀念主張的 轉折有二處關鍵:其一,1895 年後受到清廷賞識後,決定僅追求君主立憲的君 民平等觀,而反對去除君主政體或瓦解禮法的公理平等觀;其二,康有為去歐美 遊歷中看見號稱平等文明之邦的歐美各國,竟也充斥著種種不平等,因此反對口 惠平等的主張。康有為在這兩個生命—政治脈絡轉折下,理解平等價值的有限性;

意識到若是無限追求平等價值,將衝擊一切社會秩序。因此在歐遊之後,康有為 平等主張逐漸退居幕後,甚至成為其眼中的「空言」。    

 

回顧康有為早年提倡平等觀念的目的有二:首先是希望透過學習西方近代平 等觀念,使中國傳統儒學能夠近代化並得以回應時代命題;其次是呼應維新派對                                                                                                                

137   這一點張灝先生也有如是觀察,其指出康有為有著拯救世界的普遍主義理想,而非只有保護 中華民族特殊主義的政治目標。參見(美)張灝,高力克譯:《危機中的中國知識分子:尋求秩 序與意義》,頁89。  

138   參見(美)蕭公權著,汪榮祖譯:《近代中國與新世界:康有為變法與大同思想研究》,頁 10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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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學理解從「器物」到「思想制度」層面的轉進工作。139康有為上述的啟蒙行 動引起諸多正反面的評論,反面評價如清人葉德輝曾斥責康有為「其貌則孔也,

其心則夷也」140等云云   ,排除康有為於儒家行列之外;正面評價如蕭公權先生 指出,康有為引申經文以便將平等、自由、共和、憲政注入儒學,其目的是善意 地使中國道德遺產現代化以便保存之,並使清朝的思想基礎符合當時時代命題以 挽救危亡,而主張康有為仍屬於儒家。141本文在康有為平等觀念研究中也指出,

雖然康氏的「新學」如平等觀念,對於儒家綱常學說有著少數破壞(例如重新解 釋仁義觀念以及主張萬物平等),但其並未否定儒家經典,且從其融平等觀念於 儒學話語系統中來看,康氏仍舊是在儒家思想框架下進行其「新學」學說闡述,

故在框架並未改變下,本文也認為康有為仍屬儒家。  

 

綜觀康有為一生對平等觀念的論述後,可發現其對平等觀念的理解,不管是 如孔子譏世卿之中國式階級平等思想,或從孟子性善論談道德形上平等,都非西 方近代天賦人權或個人權利語境下的平等觀,而是其儒家思想再脈絡化下的儒家 平等觀。暫且不管康有為從孔、孟學說中抽繹去對應西方的平等觀念,是否合理 與正確,康氏在啟蒙意識下透過學習西方新觀念促使儒學近代化,並使儒學成為 可與世界對話的普世價值,確實對於後世具有啟迪作用。  

 

雖然康有為之「新學」由於武斷與牽強解經,142以及其個人私德招人非議,

143但其用心的確是以保國與保教為目的;其「新學」雖看似雜有西學,但那只 是表面上使用了如平等、自由等名詞,或者在儒學框架下對於西方近代平等觀念 的部份吸收,然而只要仔細梳理,就可看出康有為的平等與自由觀念都經過了儒                                                                                                                

139   王先明先生指出張之洞等人早期的「西學」之說,偏重軍事器械、技術、生產引進;而維新 派的「西學」之說,則除包含原有的「西方技術」外,也關注民族工商業和西政內容如「民權」、

「平等」觀念等。參見王先明:《中國近代社會文化史論》(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頁334-­‐341。  

140   葉德輝:〈葉吏部與劉先端黃郁文兩生書〉,收入蘇輿編,楊菁點校,蔣秋華,蔡長林校訂:

《翼教叢編》,卷6,頁 344。  

141   蕭公權先生站在「同情理解立場」指出,人們對於康有為總有個疑問,其是否算是儒者?蕭 先生認為康有為尊孔並非如他人所言是假冒儒家招牌而進行西化,康有為雖談「去家」,但仍肯 定在據亂世中「家庭」有其必要性而需存在,且其談「仁」雖溢出傳統之「仁」但畢竟未反仁學,

故蕭先生認為康有為仍算是儒者,本文從康有為平等觀進行考察亦同意此看法。參見(美)蕭公 權著,汪榮祖譯:《近代中國與新世界:康有為變法與大同思想研究》,頁35-­‐40,81。  

142   蕭公權先生認為,康有為重新解釋儒學以推進變法是必要的,因為革新儒學會引起官僚士大 夫的震動,即使拒絕其意見,也會注意到他的提議,至少對於當時時代困局而言也是有幫助的。

參見(美)蕭公權著,汪榮祖譯:《近代中國與新世界:康有為變法與大同思想研究》,頁88-­‐89。  

143   如其抄襲廖平著作之公案目前已為定論;或其攀附遠古貴族為初祖,藉以掩飾近世祖宗血統 卑微,以上這些都是私德上遭人非議之處。以上可參見(美)蕭公權著,汪榮祖譯:《近代中國 與新世界:康有為變法與大同思想研究》,頁56-­‐60;朱維錚:〈重評《新學偽經考》〉,《求索真 文明:晚清學術史論》,頁226;朱維錚:〈康有為在十九世紀〉,收入氏著:《求索真文明:晚清 學術史論》,頁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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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思想的再脈絡化詮釋,並非西方的近代觀念直接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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