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研究架構
根據第二章相關文獻探討的結果,本研究認為影響多國籍企業在台子公司策 略性角色變化的因素,可以從 Birkinshaw and Hood(1998)提出同時從總部指 派(Head-office Assignment)、子公司選擇(Subsidiary choice)與當地環 境決定論(Local Environment Determination)的三大因素出發,而由於 Rugman and Verbeke(2001)亦同意以Birkinshaw and Hood(1998)的觀點說明三大因 素對子公司角色之影響。因此本研究即以Birkinshaw and Hood(1998)所提出 的三大因素作為建立本研究觀念性架構的主要理論基礎。
而由於本研究主要的研究目的在於探討兩岸產業群聚因素對於多國籍企業 在台子公司角色變化之影響。因此本研究在參考 Birkinshaw and Hood(1998)
所提出影響子公司角色三大因素以及與研究架構結合時,則著重 Birkinshaw and Hood(1998)提出三大因素中,有關於當地環境決定論的部分,於本研究中即為 兩岸產業群聚因素的部分。然而,影響多國籍企業子公司角色的因素並非只有當 地環境而已,總部指派(Head-office Assignment)以及子公司選擇(Subsidiary choice)這兩個因素也會對多國籍企業子公司角色產生影響,而為了簡化研究流 程及結果,因此本研究認為以『多國籍企業在台子公司所從事價值活動之完整程 度』和『多國籍企業在台子公司所從事價值活動之可替代程度』來代表總部指派
(Head-office Assignment)的因素,及以『多國籍企業在台子公司之主動程度』
來代表子公司選擇的因素在本研究中是較有意義的。因此研究的觀念性研究架構 如『 圖 3-1 研究架構 』所示,影響子公司策略性角色演變的驅力包含了母公
司、在台子公司因素與台灣、中國大陸產業群聚優勢因素,因此本文研究的範圍
第二節 研究假設
一、多國籍企業母公司價值活動配置考量因素
來自全球經營環境中的市場、成本、政府以及競爭因素等驅動力,迫使企業 必須因應產業的變遷,去尋找出最佳的策略與運作方式,藉以增進組織效率、效 能與全球學習功能(Yip, 1995)。Porter (1986)認為企業從事國際競爭時,必須 決定將其價值鏈活動分散於國外子公司,企業可能在不同的子公司實施不同的價 值活動,以達成多國籍企業整體的策略。在多國籍企業母公司的全球策略考量角 度上來看,母公司會以合於本身全球經濟原則,以及當地全球價值活動區位配置 的最佳考量,做為指派各子公司專門負責價值鍊中的某一段活動的依據(Roth and Morrison, 1992),因此在子公司策略角色的決定上,Bartlett & Ghoshal
(1989)便認為母公司有責任去定義並指派子公司之策略性角色。所以當海外子 公司所執行之全球價值配置活動對於多國籍企業整體越重要且完整時,由於該活 動執行成果之到母公司之經營績效與未來發展,因此子公司對於母公司全球營運 策略的重要性也就相對提高。而此時就類似於 Bartlett and Ghoshal (1989/1990) 所提之策略領袖子公司類型,此類型子公司屬於策略地位愈重要的地位,其從事 價值鏈之主要活動和支援活動比重會愈高,因此對該公司重視程度越高,本研究 根據以上學者的論點,對於母公司價值活動配置考量與台灣子公司策略性角色重 要性間之關係所推論出研究假設如下。
H 1-1 多國籍企業台灣子公司所從事之主要價值活動之完整程度愈高,則台灣 子公司資源與能力之策略重要性也隨之提高。
H 1-2 多國籍企業台灣子公司所從事之支援價值活動之完整程度愈高,則台灣 子公司資源與能力之策略重要性也隨之提高。
H 1-3 當台灣子公司所從事價值活動之可移轉程度低時,則台灣子公司資源與 能力之策略重要性也隨之提高。
二、多國籍企業子公司因素
(一)MNC 在台子公司之自發性程度
從子公司的角度來看,Birkinshaw (1997)研究發現子公司本身主導行動 會促進子公司角色的轉變。當子公司不斷強化他所擁有的資源時,他就會減少對 於母公司總部的依賴,使得子公司對於自己的發展有較大的控制權(Birkinshaw and Hood, 1998)。因此本研究對於台灣子公司之主導程度對於台灣子公司本身 策略性角色間之關係,做出之以下研究假設:
H 2-1 當台灣子公司採取改善性的自發性行動增加時,則台灣子公司資源與能 力之策略重要性也隨之提高。
三、兩岸產業群聚因素
Porter(1998)認為,MNC進行價值活動的全球化配置時,其選擇價值活動 時的適當地點考量因素來自於比較性利益(Comparative Advantage)或是當地 競爭或生產力上的優勢,而上述兩點則和子公司所位於的產業環境有關。而以決 定子公司角色的環境決定論角度來看,子公司角色受到當地環境的函數所影響
(Ghoshal& Nohria,1989;Westney,1994),而前述Bartlett and Ghoshal
(1989)將MNC 在海外子公司地主國之「當地環境的策略重要性」與「當地資源 和能力的多寡」將海外子公司分成策略領袖、貢獻者、黑洞與執行者四種型態,
因此當地環境的策略重要性或是當地資源和能力的多寡改變時,海外子公司之角 色也會隨之改變。從Porter(1990)探討國家競爭優勢一書中,我們可以瞭解一 國某產業群聚的競爭優勢與其提出的「鑽石體系」有關,因此若是當某一MNC 所 在地主國之產業群聚競爭優勢大為提升,則對於該子公司之當地環境的策略重要 性與資源能力也會提升,因此子公司之角色也會隨之改變。因此在兩岸產業群聚
因素上,本研究採用Porter(1990)所提出鑽石體系中的四個因素,即生產因素 條件;市場需求條件;相關與支援性產業條件以及企業策略、結構與競爭狀態之 後,而分別做出以下的相關假設:
H 3-1a 當台灣產業群聚之生產要素條件程度越高時,則台灣子公司所處產 業環境對母公司之策略重要性則越高。
H 3-1b 當大陸產業群聚之生產要素條件程度越高時,則台灣子公司所處產 業環境對母公司之策略重要性則越低。
H 3-2a 當台灣產業群聚之市場需求條件程度越高時,則台灣子公司所處產 業環境對母公司之策略重要性則越高。
H 3-2b 當大陸產業群聚之市場需求條件程度越高時,則台灣子公司所處產 業環境對母公司之策略重要性則越低。
H 3-3a 當台灣產業群聚之相關產業與支援性產業程度越高時,則台灣子公司 所處產業環境對母公司之策略重要性則越高。
H 3-3b 當大陸產業群聚之相關產業與支援性產業程度越高時,則台灣子公 司所處產業環境對母公司之策略重要性則越低。
H 3-4a 當台灣產業群聚之企業策略、結構與競爭狀態因素程度越高時,則台灣 子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對母公司之策略重要性則越高。
H 3-4b 當中國大陸產業之企業策略、結構與競爭狀態因素程度越高時,則台灣 子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對母公司之策略重要性則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