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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一節 研究架構與研究方法

壹、研究架構

本研究主要從保障大專學生學習權與勞動權的角度出發,並透過大專學生 的觀點來檢視學生學習權與勞動權於大專校外實習制度的落實情形,並對其實 踐狀況提出建議,本研究架構共分為三個階段探討。

第一階段主要先瞭解大專校外實習制度概況,再從學習權與勞動權的角度,

分析自高等技職教育推廣後逐漸發展的大專校外實習制度,其規劃意旨、法規 制度、課程設計與回饋檢核機制……等等,保障到學生學習權與勞動權之實際 情況。接著,第二階段是經由訪談深入去瞭解大專餐旅科系學生在校外實習過 程中的經驗,並藉此檢驗其與校外實習制度規劃於大專學生學習及勞動權益保 障上的相符情形。最後,第三階段的討論則是經前二階段中法規面及運作面之 資料分析後,歸納得出學生學習權及勞動權於大專餐旅科系校外實習制度保障 上的建議。

貳、研究方法

由於研究者並未親身體驗過大專餐旅科系的校外實習,若欲了解勢必得參 考歷經校外實習之餐旅科系大專學生的說法或意見。因此,本研究採用質性研 究的方式來進行探究,旨在透過大專餐旅科系學生的校外實習經驗,瞭解大專 學生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於校外實習制度上之落實情形。

文獻探討部分,採取文獻分析法的概念來蒐集相關資料,以半結構式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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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談法得到大專餐旅科系學生校外實習的經驗談;最後,藉由蒐集之文獻資料 與訪談內容的分析,統整結論,以下列述本研究的研究方法。

一、質性研究

Denzin and Lincoln (2011) 指出質性研究所採取的是一種解釋性、自然主義 的取徑來看待世界,將研究者置於在世界上的情境式活動中,透過田野筆記、

訪談、對話、照片、錄音、及個人備忘錄的轉化表徵,試著根據人們所賦予之意 義來認識或解釋世界上的種種現象 (Denzin & Lincoln, 2011)。

相較於以證實假設或數字統計等方法來呈現的量化研究,就 Anselm Strauss and Juliet Corbin 所言,質性研究並非是一種數學的量化分析程序,而是一種對 人的生活行為、組織運作或社會運動的研究,常藉由觀察、訪問的方式來蒐集 資訊,並輔以文件、書籍與錄音等相關資料來產生研究結果(徐宗國,1997)。

質性研究亦具有對社會事實進行深入詮釋之特性,學者 Miles and Huberman (1994) 言道,因為研究者可以藉由所得到的資料來辨識事情發生的經過,進而 做出豐富且有實據的描繪與解釋,因此,質性研究所使用的資料與結果的分析 詮釋都極具魅力(張芬芬,2006;Miles & Huberman, 1994)。

綜上,對質性研究之意涵,研究者大致將其輪廓描繪為─質性研究是社會 科學研究的重要方式之一,重視以個體為中心的探索,透過文件資料與官方文 書的蒐集、訪談或觀察個體在行為當時之情境與立場,用文字描述的方式,深 入詮釋的社會事實本質。文字的描繪能讓讀者有身歷其境之感,且質性研究的 主體為人類,唯一不變特質即是人類會改變的特性,增添了質性研究的獨特性。

本研究主要是探究大專學生校外實習的權益保障,由於學生在校外實習時 的身分定位較不明確,有關學習權與勞動權的保障議題亦較為敏感,如用量化 調查方式來詢問大專學生,無法得到學生學習權與勞動權在校外實習是否有受 到保障的實況經驗,所以本研究採取質性研究的方式,透過將言語轉換為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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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式,詮釋大專學生權益在校外實習的保障情形。

(一)文獻分析法

本研究在文獻探討章節使用文獻分析法來撰寫,「文獻分析法」在社會科學 研究中被廣泛運用,係指根據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課題,從現有的調查中蒐集資 訊,並透過閱覽與整理、描述、分類及詮釋之四步驟來進行分析;其資訊來源包 含文件紀錄的資料庫、政府官方部門的報告、民間團體的組織資料、論文與期 刊、圖書館的書籍、報章新聞雜誌……等等(陳聰明,2008)。

參考學者之見解,文獻分析法具有「所分析的資料超越時空的限制、不再被 個人的經驗與視野所局限、避免研究互動中的不良影響、提供解決問題的有效 方案」的特性,有助於研究者達成了解社會事實的過去、洞察社會現在的本質、

預測社會可能出現的將來之目的(葉至誠、葉立誠,2011;林淑馨,2010)。

本研究先到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網站上搜尋與本研究最相關的論 文,參閱其內容架構與運用寫法,再根據其參考文獻去搜尋可參照的論文期刊、

專書、政府資料庫、研究報告或新聞報章等資料。據此步驟,本研究在文獻探討 章節的安排先是討論高等技職教育在我國的發展狀況與大專校外實習制度,接 著針對大專學生學習權的相關文獻資料進行歸納,並彙整出本研究所欲著重之 大專學生學習權的概念意涵與重要類型,最後探討大專學生校外實習勞動權的 內涵,先對本研究之研究標的有一初步的知識建構。

(二)半結構式深度訪談法

本研究採用半結構式深度訪談法來了解有關大專餐旅科系學生的校外實習 經歷,以立意取樣和滾雪球抽樣的方式來選擇研究對象,並於正式訪談前先實 施前導性訪談,增加研究整體的信效度。

學者 Taylor and Bogdan (1984) 將深度訪談定義為:「研究者和資訊提供者 透過重複且直接的面對面接觸,以了解資訊提供者以自己的話對自己的生活、

經驗或情境所表達的觀點。」另外,學者Minichiello, Aroni, Timewell and Alexa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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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人 (1996) 視深度訪談為「研究者和資訊提供者之間有特定目的的會話,資訊 提供者用自己的話語表達出對自己、日常生活或親身經驗的感受」(Taylor &

Bogdan, 1984 ; Minichiello, Aroni, Timewell & Alexander, 1996)。

此外,學者 John Johnson (2012) 對於深度訪談的詮釋是「深度的訊息和理 解」,且其特別著重對於訪談「深度」的意義解釋,不僅是要跳脫或超越對該事 物原有的普遍常識,還要客觀去抓取多元觀點(Johnson & Rowlands, 2012;王 仕圖、吳慧敏,2006)。由此得知,透過深度訪談,能讓研究者盡可能地掌握研 究對象在社會行動背後所處的社會與意義脈絡(陳介英,2006)。

本研究與研究對象提問的過程中,撇除對校外實習的既定印象,以客觀中 立的角度與訪談對象對談,並針對研究主題設計出半結構式的訪談大綱,以學 習權與勞動權兩大方向為主軸,根據訪談情況對訪談內容進行調整或追問,以 期深入瞭解學生權益在校外實習受保障情形,並提出相關建議,作為相關單位 在實施校外實習制度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