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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高等技職教育校外實習制度

技職教育的全名為技術及職業教育,由技術教育與職業教育組合而成。根 據學者周春美(2011)對技術教育之定義,是指專門訓練技術員的職業準備教 育,使學生能夠從事如技術員、工程師助理和生產專門人員的半專業性工作,

但不包括學士學位的課程;其教育目的主要是讓學生能將其所學的科學及工程 的原理與法則實際應用於設計、檢驗或生產工作上。而職業教育則是以就業為 目的,常不需要大學及更高學歷的職業準備,著重在培養及傳授學生從事某種 職業所需的知識與技能、工作習慣及態度(周春美,2011)。

由上可知,技職教育為教育範疇內所包含的一個系統,由於某些職業需要 具備更精進的教育訓練程度,結合理論與實務的運用;故技職教育專門在針對 準備投入某職場的學生提供一整套有組織脈絡性之專業知能、態度和理想的課 程,使其提早為職業生涯做準備(周春美,2011)。

依照我國現行學制的六(國民小學) / 三(國民中學) / 三(高級中等 學校) / 四(大專校院)架構,學生自國民中學畢業之後,進入高級中等學 校之後的學校教育(包含五專),即分為「普通教育」與「技職教育」二大雙 軌體系(行政院,2018)。其中,技職教育又分成「中等技職教育」及「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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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職教育」兩大階段;在「中等技職教育」階段,分別涵蓋國中技藝教育、技 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專業群科,以及綜合高級中等學 校專門學程;於「高等技職教育」階段,則是包含了專科學校、技術學院及科 技大學(教育部,2018b)。本研究著重探討「高等技職教育」,茲闡述如下。

壹、高等技職教育

目前我國的高等技職教育學制主要分為,包含二專和五專的「專科學 校」、「技術學院及科技大學」兩大層級(教育部,2016),以下分述之。

一、專科學校

依修業年限來區分,可將專科學校分成兩年制的「二專」和五年制的「五 專」兩種型態。兩者最大的差異處在上課時間和招生對象,五專的上課時間僅 有日間部,二專則是除了日間部以外,還包含了夜間部(進修部)和進修專 校;在招生對象方面,五專只收國中畢業或具同等學力的學生,二專招收技術 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者考生入學。

專科學校採行學分學年制,並由各個學校依照其學校發展方向,來規劃合 適的課程;於授課教師的來源除原本比照普通大學師資以外,還可以依照《專 科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聘請具有企業界實務工作經驗的專業教 師,來課堂上進行授課。

就讀五專的學生必須修滿220 學分、二專學生則須修滿 80 學分,始得畢 業,取得副學士學位。且學生在畢業之後可以選擇就業、自行創業或繼續進修 升學二年制技術系(二技)、插班普通大學考試;另在實際工作場所工作一段 時間之後,也能夠升學報考在職專班就讀(教育部,2016)。

二、技術學院及科技大學

依據《大學法》,我國的大學教育包含大學、獨立學院、技術學院及科技 大學,其中,技術學院及科技大學的設立宗旨為培養高級專業及實務人才,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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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可招收副學士班生、學士班生、碩士班生及博士班生。副學士班的學制、學 生來源及學位取得與專科學校相同,而學士班的學制分為四年制的「四技」與 二年制的「二技」,兩者均設有日間部及進修部,在二技還設有進修學院;各 亦得另外訂定工作經歷與年資等入學條件,設立在職專班。

於招生、教師來源和課程面向,四技招收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型高 級中等學校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的學生,二技則收二專或五專畢業或具同等學 力的學生入學;教師來源與普通大學師資一樣,最大特別之處在於其可以根據

《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額外聘請具有企業界實務工作經驗 的教師到校授課。

另外,兩者皆採取學分學年制,四技學生須修滿 128 學分、二技學生須修 滿72 學分,始可畢業取得學士學位;研究所的學位取得亦須符合規定,若要 順利畢業,除皆須要完成論文的撰寫與考試之外,碩士班學生還要修滿24 學 分、博士班學生則須修滿18 學分,方能畢業(教育部,2016)。

三、小結

比起抱著書埋頭苦讀,現今教育趨勢已逐漸朝向結合未來生活實務的模式 來進行,學生可根據個人自我實現的需求選擇普通或技職升學管道,高等技職 教育階段主要包含專科學校、技術學院及科技大學兩大層級,其中亦涵蓋一般 大學的些許科系為高等技職教育中的一環,讓學生在踏入職場前可以先有接觸 實務的經驗。

目前最早可從國中九年級就開始有抽離式技藝班的體驗,讓學生能提早探 索出適合自己未來的性向發展,若確定自己要朝向技職教育體系邁進,之後則 能繼續攻讀相關技職高中或大專,開闢出屬於學生自己的康莊大道。

貳、大專校外實習制度

若說中等教育階段有建教合作制度,在高等教育階段就有產學合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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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合作一詞源自於大學法第38 條始見,建教合作可視為產學合作的前身

(陳宗權、林博文、朱默庵,2012),係指結合「企業界(產業)─政府(官 方)─學校(學術)」三方所擁有的資源,企業的相關技術、政府研究單位的 支援、學校本身的教學研究,使理論與實務相互配合,達成培育人才的目標

(黃宜純、詹慧珊、王麗菱,2006)。

不論是建教合作或產學合作,兩者最常用的辦理模式就是讓學生到校外的 工廠或企業去實習,大專校外實習制度便是高等技職教育中所規劃的策略之 一。本研究即從大專校外實習制度的意涵與發展開始敘述,接續論及參照法源 與設計規劃,逐步描繪出大專校外實習制度的整體輪廓。

一、大專校外實習之意涵與發展

本研究問題其一為瞭解大專生對校外實習制度的看法與參與助益,必須先 對現行大專校外實習制度的設計有所理解後,才能藉由大專生的看法,分析出 法規面與運作面間的落差。

本段將針對大專校外實習之意涵與發展做進一步的說明,先從大專校外實 習的定義著手,歸結出目前最廣泛被接受的涵義;接著探討現行大專校外實習 制度的類型,了解其運行方式。

(一)大專校外實習的定義

自 1990 年代起,我國實施教育改革後廣設大專,連帶提升大專學生在學 率,根據「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資料顯示,近20 年來,大專學生的淨在學 率從民國86 年 31.09%上升到民國 106 年 71.13%,畢業人數也從 19 萬 6384 人,大幅成長至民國94 年,民國 95 年趨於平緩,到民國 106 年的大專畢業人 數則為30 萬 4649 人。然而,20-24 歲年齡組(即大專畢業學生之年齡)失業 率相較於全國平均失業率亦同時呈現上升的現象,且兩者差距自民國89 年起 的3.9 個百分點升高至民國 106 年的 8.6 個百分點(國家發展委員會,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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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造成我國大專學生畢業後失業率居高不下的原因有很大一部份 即是「學用落差、無法學以致用」的問題;學生在學校所學習到的理論知識,

往往無法運用在職場上所遇到的實際狀況之中,所以,如何培育出產學雙邊均 能兼顧的人才、將一畢業就失業的困境變成一畢業即就業的轉機,確實考驗著 教育部與各大專學校的教育智慧。故此,教育部於民國99-101 年推動為期三 年的「第一期技職教育再造方案」,後續於民國102-106 年又推動「第二期技 職教育再造計畫」,期望能夠彌平產學之間的落差(教育部,2018c)。

其中,「學生至產業機構校外實習」即屬於再造方案中推動的策略之一;

根據教育部所設立的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媒合資訊平台對「校外實習」的定義,

其認為校外實習是一種課程,在學生修習一定程度的專業課程之後,由學校安 排學生於在學期間到系所相關領域機構實習,目的在讓學生能夠提早適應職場 工作、並增加未來畢業後的競爭力(教育部,2018d)。此外,校外實習更是使 學生學習環境擴大的好機會,學校可利用業界資源來推展教學活動,是一個能 讓學生增進學習成效的教育方案(蔡欣蓓、林宜玄,2009)。

綜合來說,大專校外實習制度是透過學校、機構與學生三方協力完成之教 育方案,經由明確的校外實習計畫,來達成學校的教育目標、業界的人才需求 與學生的學習成效,機構與學校間必須有密切之聯繫,共同督導學生的學習狀 況,在必要時進行調整,以確保學生學習權益的落實。

(二)現行大專校外實習制度

推動校外實習制度的主要目的在於讓學生可以提早體驗職場,使學習不再 流於形式上的知識傳授,經由與實務經驗的結合,提供學生在學校所學習之技 能與業界能夠接軌的管道(何昶鴛、王雅玲,2012)。目前在大專有辦理校外 實習的科系,不外乎就是醫護、法律、教育、社工等相關系所,以及占大多數 會到企業實習的財經商管、保險金融、公共行政、餐旅等有關科系,且依照各 系所性質的不同,對校外實習亦有不同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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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專醫護科系的校外實習來說,歸納各校規劃之課程地圖,入學後的前 二至三年為奠定理論基礎的關鍵時刻,待理論建立後才實際到各醫院進行實 習,由於醫護工作牽涉到人類的生命,校外實習就顯得更為重要;且若對未來 要考取醫護人員執照的學生來說,報考資格之一即為醫護科系畢業,而實習通 常會納入畢業學分計算,兩者相互影響的連帶關係,一併提高實習的必要性。

以大專醫護科系的校外實習來說,歸納各校規劃之課程地圖,入學後的前 二至三年為奠定理論基礎的關鍵時刻,待理論建立後才實際到各醫院進行實 習,由於醫護工作牽涉到人類的生命,校外實習就顯得更為重要;且若對未來 要考取醫護人員執照的學生來說,報考資格之一即為醫護科系畢業,而實習通 常會納入畢業學分計算,兩者相互影響的連帶關係,一併提高實習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