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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陸章 結論

第一節 研究發現與研究限制

承前訪談資料分析總結,原住民從原鄉到臺北都會地區就業,在 移動方式上大致出現兩種主要方式,一則為迂迴曲折式,由原鄉輾轉 地在其他各地區來來往往工作,最後才進入臺北都會地區;一則為直 線跳躍式,直接由原鄉線性進入臺北都會地區,但無論哪種方式,國 內原住民在就業上都深受社會資本影響。

回顧本研究之研究假設有三︰1. 在原鄉所建構之社會資本對於 原住民到臺北都會地區就業,產生有助於就業的效應;2.原住民到臺 北都會地區就業,大多依賴就業過程中形成之社會資本之協助;3.原 住民到臺北都會地區就業,就業過程中形成之社會資本,具跨部落、

族群、宗教等異質性質。

綜合訪談資料發現,本研究第一個假設基本上獲得證實。社會資 本無論其性質,對於原住民到臺北都會地區就業,都能產生有助於就 業的效應,縱然其就業狀況可能不甚理想,但原因來自於在主流社會 中生存不易,不僅容易受到族群剝削,當其進入都會地區謀職時,在 社會資本的運用方面更受到限制,以致易出現多種「雙重障礙」狀況

(包括教育程度、族群因素與黏著性社會資本結合所產生之雙重障 礙、經濟因素與族群因素結合對於原住民所產生之雙重障礙及族群因 素與缺乏架接性社會資本所產生之雙重障礙等 3 種)。

依據訪談資料顯示,「原住民到臺北都會地區就業,大多依賴就業 過程中形成之社會資本之協助」之研究假設 2 需要修正,研究發現當 事人可能透過 1.在日常生活中找到黏著性社會資本的功能;2.族群間 相互協助,擴大「我群」概念,積累其架接性社會資本;3.透過與主 流社會中漢族朋友之交流,建立其跨族群之架接性社會資本;4.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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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資本協助,並非透過單一「就業過程」管道。

誠如第一階段分析發現,1.原住民離開原鄉的原因中,「學校養成 教育」之走向,造成了部分原住民學子在學成後往都會地區移動之必 然趨勢;2.黏著性社會資本決定了原住民的離鄉和去向;3.在訪談資 料分析總結中認為我國原住民是一個善於開發社會資本的族群,是 以,本研究最初假設 2 應予修正為「原住民到臺北都會地區就業,大 多依賴各種學習過程中形成之社會資本之協助」。然而,其就業既與社 會資本關係密切,則文獻探討中所提及社會資本黑暗面的影響,在訪 談資料中之揭示將說明如下。

繼以第二階段之分析發現,由於原鄉就業情形不佳,原住民在黏 著性社會資本影響帶領下離開原鄉,則會出現兩類型進入臺北都會地 區之方式,一則以迂迴曲折式轉進臺北都會地區,一則為直線跳躍式 進入臺北都會地區。其中迂迴曲折式係指其會先在各個陌生城市中迂 迴地進進出出,且其就業初期會出現工作性質不穩定、工作場所屢做 變動等情形(不一定是因為工作機會或工作薪酬的高低而轉換工作),

在就業領域上也會逐漸出現職業單一化、高學歷低就、劃地自限等現 象。

然而,就第三階段之分析則顯示,對於透過直線跳躍式由原鄉直 接進入臺北都會地區者,進一步又可細分為兩類,若其係受黏著性社 會資本影響者,則該影響往往讓原住民之就業職種相當被劃清、固定

(如美髮、廚師,或公職系統中之教師、護士50等),而其就業區位之 走向也很明確,臺北都會地區就是其最初也是最終目的地;反之,若 為缺乏黏著性社會資本支撐者,其在臺北都會地區工作狀況上則會出 現工作方向混亂、工作不穩定及收入不多之情形,且其謀職的媒介也 會因為年代的不同出現差異,早期多採用傳統看板、報紙、廣告事找 人紅紙條或透過熟識者介紹,近期之年輕者就會出現依賴網路、104        

50參與受訪者在訪談中提及在公職系統中尚包括警察人員,惟因本研究在滾雪球取樣上並未出現 警察人員,是以,此處之分析資料則不將警察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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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111 等人力銀行或政府正式謀職管道之方式。綜合上述情形,所謂

「社會資本黑暗面」對於國內原住民就業之影響,似乎並不明顯,換 言之,無論是黏著性或架接性社會資本對於國內原住民之就業並無出 現消極作用,如明顯排斥圈外人、對團體成員要求過多、限制個人自 由及用規範消除突出者等。反之,由於原住民在各種學習過程中所建 構出來之社會資本具有跨族群特質,除了有利於就業之外,也能產生 許多外於工作而有利於求職之其他精神力量;此外,這些社會資本也 常會產生跨工作領域的結合,亦即發揮了架接性社會資本之特質。

本研究認為參與受訪的原住民呈現出他們是一個善於開發社會資 本的族群,彼等雖然處於前述多種雙重障礙之困境下,卻依然能展現 出其跨族群、跨原漢間之連結能力,尤其是能形塑出與異族群互動下 的「泛原住民之族群意識」,並充分運用於就業資訊之提供及情感之支 持等多種層面上,也讓其「落腳於臺北都會地區打拼」之階段成為架 接性社會資本可發揮之場域。

不僅如此,本研究發現架接性社會資本對於原住民在都市謀求白 領階級工作上確能發揮積極性功能,不僅突破文化、族群上的隔閡,

也確實可增進原住民的就業。這類型社會資本並非著重於功利性經濟 動機,而多屬於志願性、社會性動機(如,純粹希望幫助他的原住民 朋友找到穩定工作等),是一種不經意、偶然的、未經計畫的接觸

(Granovetter,1973)。

承前述發現,本研究之假設 3「原住民到臺北都會地區就業,就 業過程中形成之社會資本,具跨部落、族群、宗教等異質性質」此一 假設需要再略予修正擴大。依據第三階段的分析發現,參與受訪者之 就業狀況與在臺北都會地區之社會資本之間結合的方式非常多元,其 中可歸類出幾種主要模式,包括,婚姻關係模式、工作合夥模式、上 下游支援模式、異業結合支援模式、同業互助模式、訊息互通及相互 捧場模式、重要訊息提供及提點鼓勵模式等,各類模式復以營利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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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惠原則、情感支持及信任等為基礎。因此,假設 3 應修正為「原住 民到臺北都會地區就業,就業過程中形成之社會資本,具有多元化之 異質性」較為貼切,因為其在臺北都會地區所建構出來的社會資本,

在既有「黏著性社會資本」之固有基礎上,已與許多異質、多元的架 接性社會資本有所連結。

作為一個以社會資本為觀點,深度觀察國內原住民於臺北都會地 區就業之研究,本研究之諸多發現,相信有助於增進改善國內原住民 族就業之相關認識,但作為一個探索性研究,本研究存在下列之研究 限制︰

1.本研究之研究概念在於社會資本,但關於社會資本對於就業上之影 響,僅能以「如何取得目前工作」、「誰介紹工作」等議題作為進行 觀察之焦點,顯然限縮了社會資本與就業間之關係,在研究的周延 性上難免不足。

2.本研究之研究主軸在於原住民於臺北都會地區「就業」議題,而就 業與人力資本(如,教育因素)之關係密不可分,我國原住民之教 育水準平均偏低,對於進入都會職場就業自有不利影響。本研究著 眼於社會資本提出討論,相關分析對於原住民就業議題僅具部分之 解釋力。

3.本研究之研究主體為原住民,由於其相對於主流漢族居少數群體的 地位,在有關影響就業因素中,「社會結構因素」、「差別待遇」、「族 群認同」等對彼等之影響自不容忽視。該等因素雖在訪談過程中多 次有參與受訪者提及,本研究也在分析上有些許討論,但因著重於 社會資本之分析,難免對於上述因素未能進一步深入檢討。

4.研究對象方面︰受限於研究者本身時間、物力、財力等之侷限,在 深度訪談對象的選擇上,雖以立意取樣及滾雪球方式併用,力求族 群樣本人數與族群母體人數合乎比例性、各職業類別分布及在臺北 都會地區工作之時間長短等取樣上能有所兼顧,但對於有眾多原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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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聚居及工作之桃園縣則未能列入研究,也未能將曾經來過臺北都 會地區就業但現在已返回原鄉者列為參與受訪者,比較該類原住民 運用社會資本之情形是否因會有所差異?這皆是研究者現階段難以 兼顧的,研究者深自引以為憾。

5.質性研究中一項重要研究工具就是研究者本身,雖然研究者基於多 年生活及學習經驗,在訪談過程中也力求注重訪談技巧、研究倫理,

在資料分析過程也注意反思自身既存之觀點等,然,受限於個人學 養,在訪談觀察及資料分析上自不免有疏漏之處。

6.政府目前推出「多元就業開發方案」,但本研究過程中並無任一受訪 者參與其中,故其效益尚難從本研究中獲得佐證。

7.本研究 28 位原住民參與受訪者對於參與研究之態度十分真誠、熱 情,對於就業議題也充滿興趣及滿懷期待,礙於現階段國內相關研 究尚不夠豐富,本研究作為一個探索性研究,尚難回應參與受訪者 之期待,期望有更多後續研究加入,為增進相關議題之知識作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