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範圍及限制
第四節 研究範圍及限制
考證宋代官修醫書之情形,得先定義何為官修。大部分的辭典並未收錄「官 修」之辭條,而現代之相關研究文獻中,許多都未給予明確定義。是故,本研究 必須重新定義「官修」所代表的意涵。顧名思義,「官修」即是:藉由官方的力 量編修書籍,以成為具有正統性、權威性之定本,並供給天下人民使用;類似過 去國立編譯館編修教科書之情形。
經考察後,本研究訂出了定義官修醫書之標準,此標準應只適用於「宋代官 修醫書」之認定,並不一定能套用到所有的時空背景之下,或者應用於其他類書 籍之中。根據此標準,宋代官修醫書可分為狹義與廣義二類:狹義之官修醫書,
即經過朝廷組織多人編修之過程,或由一位官員奉詔主持編修;廣義之官修醫 書,即未經由官方組織多人編修,僅由官方刊行之。
如民間醫者唐慎微所編之《經史證類備急本草》,起初並未廣泛流傳,罕為 人知;嗣後,官員孫覿獲得此書,命官員艾晟校正,又募工刊行,最後更獻上朝 廷,徽宗將其改名為《大觀本草》。是故,按照上述之標準,《經史證類備急本草》
作者為平民,又未經過朝廷組織多人再次編修之過程,因此不算是官修醫書;但 其後之《大觀本草》由二位官員主動編修並刊行,因此為狹義上的官修醫書。
然而,有時由於資料有限,無法確定官方是否參與編修某書,例如:據《靈 樞》之序文記載,平民史崧校正家藏舊本《靈樞》,後送至秘書省、國子監詳定 刊行。然而,目前所收集到的資料中,並未發現官方參與人員之名單,無法確認 這兩處機構實際上是否從事相關工作;此時,則從寬認定,既然其序文記載已送 至中央選官詳訂,便不理會實際進行之情況,認定《靈樞》為狹義上的官修醫書。
而官員朱肱先後撰著之《傷寒百問》、《南陽活人書》,書成後雖獻上朝廷,
但似未經官方組織人員校定,僅刊行之,故認定其為廣義上的官修醫書。官員寇 宗奭所獻之個人著作《本草衍義》,僅經過官方人員「看詳」,並未加以編修,故 亦為廣義上的官修醫書21。若再進一步分析,私修之醫書獻上朝廷後,未經過官 方再次編修,僅由官方刊行,本應列為「官刊醫書」,或者「監本醫書」,而本研 究將其列為廣義官修醫書之考量因素有二:其一,作者將著作「獻上朝廷」,此 舉措若以現代術語詮釋,近似於「著作權轉移」。其二,私修著作獻上朝廷後,
朝廷若將其付梓,代表朝廷已接受此書且認可其品質,故願意以國家力量推廣 之;此舉則有將著作納為國家編修成果之意味。是故,亦從寬認定此類醫書為廣 義上之官修醫書。
21 據《中醫古籍文獻學》,頁 97‐98,學者張燦玾認為《本草衍義》乃是「私撰官審」之書,亦 可算做官修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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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必須補充說明一點:若私修著作獻上朝廷後,未經印行,則可能代表朝 廷不認同其品質,或有其他原因,故不願以國家名義刊行之。如官員趙自化所撰 之《四時養頤錄》,真宗僅將其改名為《調膳攝生圖》並製序,並未付梓22。考 量到真宗之後印行官員陳堯叟所編之《集驗方》、唐人鄭景岫之《四時攝生論》,
相較之下,《調膳攝生圖》似未獲得國家之認同,故仍將其列為私修醫書。《集驗 方》與《四時攝生論》則認定為廣義上之官修醫書。
宋代官修醫書之成書情形頗為複雜,上述說明僅能窺其大要。然而,通過對 成書之各種條件的分析整理,列出關鍵性的六項條件,以涵括所有已知的宋代官 修醫書:(一)參與人員之身份為何?(二)參與人員之數量多寡?(三)此項 編修工作是否奉詔進行?(四)私修者,成書後是否獻上朝廷?(五)私修者,
官方是否組織多人再次編修?(六)是否經歷官方組織多人刊行之過程?其概念 如圖 1.3 所示,而其所具體對應之官修醫書,則如表 1.1 所列:
22 [宋]王應麟:《玉海》(臺北:華文書局,1964,元後至元三年慶元路儒學刊本),卷六 十三,頁 1245:「趙自化,以醫術稱,獻所撰《四時養頤録》,真宗改名《調膳攝生圖》,仍為製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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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 宋代官修醫書之分類與界定
分類 編號 書名 對照碼* 界定
醫學 理論
1 素問 一 狹義
2 靈樞 六 狹義
3 太素 ‐‐ 未見成果
4 難經 一 狹義
5 傷寒論 一 狹義
6 金匱玉函經 一 狹義
7 金匱要略方論 一 狹義
8 傷寒百問 四 廣義
9 南陽活人書 四 廣義
10 脈經 一 狹義
11 諸病源候論 一 狹義
12 聖濟經 一 狹義
本草
13 開寶新詳定本草 一 狹義
14 開寶重定本草 一 狹義
15 嘉祐補注神農本草 一 狹義
16 本草圖經 一 狹義
17 經史證類大觀本草 一 狹義
18 政和經史證類備用本草 一 狹義
19 本草衍義 四 廣義
20 紹興校定經史證類備急本草 一 狹義
方書
21 御藥院方 一 狹義
22 太平聖惠方 一 狹義
23 神醫普救方 一 狹義
24 慶曆善救方 一 狹義
25 簡要濟眾方 一 狹義
26 外臺秘要方 一 狹義
27 備急千金要方 一 狹義
28 千金翼方 一 狹義
29 太醫局方 一 狹義
30 和劑局方 一 狹義
31 聖濟總錄 一 狹義
32 集驗方 五 廣義
33 正俗方 五 廣義
* 與圖 1.3 做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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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 續
分類 編號 書名 對照碼* 界定
方書 34 廣濟方 ‐‐ 未見成果
35 四時攝生論 八 廣義
針灸
36 新鑄銅人腧穴針灸圖經 二 狹義 37 新校正黃帝針灸甲乙經 一 狹義
38 黃帝鍼經 六 狹義
基本上,本論文探究之主體為「狹義上的官修醫書」,共包括 30 種;而「廣 義上的官修醫書」僅於必要時加入討論。有些書籍因為史料不足之故,未知其是 否成書,亦無法完整考述其編修過程與成果,如仁宗時下令編修之《太素》、《廣 濟方》23,謹交代於此。另外,有些由官方校正之叢書如《道藏》,以及官方編 修之類書如《太平御覽》之中,都有不少關於醫藥之內容,但其並非醫學專著,
故不列入討論。地方政府所校正刊行之醫書,當屬廣義上之官修醫書,本論文亦 有所著墨,但由於資料常感不足,闕漏之處頗多,有待未來進一步詳細考察。
最後,針對「編修」之定義再加以說明。大體而言,編修包括二類:其一,
校正舊書,除去因傳鈔、刻寫所產生之錯誤,盡量使其恢復原貌,如校正《素問》、
《傷寒論》。其二,編纂新書,是彙整過去之文獻材料,也可能再加入新的材料,
重新分類編排,如由多位官員共同編纂之《開寶本草》、《聖濟總錄》,以及由官 員陳堯叟獨力、自發性地纂修之《集驗方》。另有少數廣義上可歸入「編纂」一 類,但實際上屬於「撰著」者。撰著,指的是在過往典籍之基礎上,通過自我對 典籍之融會貫通,而撰寫出具有獨特創見之理論,如《聖濟經》即是24。
第五節 研究方法
首先,回顧近學者之相關研究成果,如學位論文、期刊、專書,初步認識宋 代之歷史、中央官制,以及官修醫書之情形,並訂定大致的研究方向。其二,瀏 覽宋代之史料,包括《宋史》、《續資治通鑑長編》、《宋會要輯稿》、《建炎以來繫 年要錄》,採集重要的醫政制度、宋代背景、官方編修醫書等資料,為本研究奠 定較為可靠之基礎。其三,查考政書、類書,如《宋大詔令集》、《文獻通考》、《玉 海》,補入正史未收之材料。本研究將這些資料按照時間、內容作排序及分類,
大致建構出宋代官修醫書及其相關背景之樣貌。
其四,由於宋代之文獻資料浩如煙海,後代對其考證與評價更是難以追索,
23 僅討論南宋史崧獻上之家藏舊本《靈樞》。
24 歷來學者普遍認為《聖濟經》為徽宗御製,但亦有研究者認為是醫官為之,徽宗僅掛名,見 陳君愷之博士論文:《宋代醫政之研究》,頁 61。本論文將於第四章論述《聖濟經》之作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