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內容

一、研究範圍

(一)研究空間範圍

本研究主題所探討的農業多功能性下農地利用策略,係針對可 踐行於國內農村社區之範圍。惟國內農業政策是否確實吻合多功能 性之農地利用,及國內農地利用政策之執行策略,能否於我國農村 社區發揮其效用,須從實際深入農村社區以瞭解農地利用現況、民 眾意識、農村與農業之未來發展等問題癥結上檢視。由於在研究者 有限的時間與人力條件下,不易以巨觀的面向來審視並探究臺灣地 區之農地利用現況與相關問題,因此本研究之研究範圍定位為社區 層級農業多功能性之研究。選定以傳統農業生活型態為主之新竹縣 新埔鎮農村地區為例,以微觀的個案研究區來深入瞭解國內農村社 會,發覺農地利用之問題所在,俾在農地利用之策略上,提供政策 之參考與做合理之調整。

(二)研究時間範圍

1. 文獻與統計資料蒐集

本研究在文獻資料之蒐集上,以距本研究截稿為止之最近 資料為主。而在統計資料之蒐集上,為有效觀察近年國內之相 關變動情形以增研究之成效,以自 1990 年代迄今十餘年間之數 據資料為主。

2. 個案訪談調查期間

本研究於理論與文獻資料蒐集與探討後,再於個案地區對 相關人員做密集式之訪談,訪談期間且於考量避開個案農村社 區主要農作之農忙時期下,以 2009 年 3 至 5 月間為主。

(三)名詞界定

1. 農業多功能性

農業多功能性於近十餘年來在歐洲廣被討論及被世界各 國尤其是小農經營國家所重視及提出相關主張,然而各農業 多功能性主張國家因其各有不同之農業與經濟環境,對於農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業多功能性則各有不同之定義與解釋。本文主題之「農業多 功能性」,係參酌農業多功能性擁護國家中,歐盟及日本對農 業多功能性所賦予之內涵,及適合於我國臺灣地區所處農業 環境之意義上。目前國內逐漸重視三生農業之發展,因此本 文認為較適合我國之農業多功能性內涵,可從生產、生活文 化與生態三個功能面向之永續發展上解釋。簡言之,本文所 謂「農業多功能性」之內涵為,農地資源的保護與永續利用、

糧食安全 24與自足、農民生活保障、農村文化之傳承、農村 環境景觀之維護等。此與歐盟及日本地區所指農業多功能性 內涵之異同,如表 1-1 所示。

表 1-1 歐盟、日本地區與適合我國地區之農業多功能性內涵比較表

地區 農業多功能性主要內涵

歐盟 永續發展、環境保護、農村地區維護、貧困減少、食 品安全性、消費者關心(食品標示)、愛護動物 日本

國土保護、水源涵養、自然環境保護、良好景觀形塑、

文化傳承、保健休養、地方社會維護與活化、糧食安 全保障

適合我國環境 農地資源保護與永續利用、糧食安全與自足、農民生 活保障、農村文化之傳承、農村環境景觀維護

資料來源:李承嘉、方怡茹,2008:40;本研究整理。

2. 農地

本研究主題所指「農地」,主要包括下列範圍之土地:

(1) 農業發展條例第 3 條第 1 項第 10 款所稱之農業用地。即 1. 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及保育使用者。2. 供與農 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 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之土地。3. 農民團體與 合作農場所有直接供農業使用之倉庫、冷凍 (藏) 庫、農 機中心、蠶種製造 (繁殖) 場、集貨場、檢驗場等用地。

(2) 農業發展條例第 3 條第 1 項第 11 款所稱之耕地。即指指 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 育區及森林區之農牧用地。

24 1996 年糧農組織召開「世界糧食高峰會」,將糧食安全定義為:「確保所有人民於所有 時間均能獲取安全而營養的食物,以維持健康而有活力的生活,而且不損及自然資源的生 產能力、生態系統的完整性及環境的品質。」(羅如文,2005:16)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 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各種使用分區內(國家公園區除外

25)所編定之農牧用地。

(4) 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各種使用分區內編定之林業用地、養 殖用地、水利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國土保安用地及供農 路使用之土地,或上開分區內暫未依法編定用地別之土 地。

3. 政策與策略之界說

本文主題係對於農地利用策略上之研究,文中亦有述及農 業之相關政策者,因此將「政策」與「策略」等詞之意義,分 別作以下之界定:

(1) 政策

若以英文字的「政策」(policy)ㄧ字,它是來自於希 臘文、梵文及拉丁文所演變,是目標或目的的一般性陳 述,並非只針對公共事務而言,探究其意涵則不論公或私 部門,亦不論原則或細節,只要是處理或解決問題的方 針、原則、策略、措施、辦法均屬之。而中國字之「政策」

一詞,「政」是指眾人之事,「策」是指策略,「政策」的 真意並非指私人之策略,亦非指一些措施與方法,而是指 處理公眾事務之策略26。本文內所述之政策,即指處理公 眾事務之策略而言。

(2) 策略

張世賢、陳恆鈞等(2001:3)學者認為,在公共政 策中之「策略」,是政府為了處理或解決公共問題,經由 政治過程之產出 27。行政學學者林鐘沂(2002:351)則 在探討政策執行時,先就執行的策略加以分析。因此,本 文所稱之「策略」,乃指執行公共政策之依據或方針,而

25 區域計畫法將非都市土地劃分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工業區、鄉村區、森林區、

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國家公園區、河川區、其他使用區或特定專用區等 10 個使用分 區。因非都市土地內國家公園區並無農牧用地之使用地類別,故本文所稱農地之範圍未含 該區。

26 張世賢、陳恆鈞等,2001,「公共政策-政府與市場的觀點」,第 2 版第 1 刷,台北:

商鼎文化出版社,頁 1-2。

27 張世賢、陳恆鈞、林水波等學者在其對公共政策所下的定義中指出,政府為了處理或解 決公共問題,達成公共利益或公共目標,經由政治過程,所產出之原則、方針、策略、措 施、辦法等等,即是「公共政策」。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非指私人之策略。即本文期盼對農地利用策略之研究成 果,供國內農業政策之參考。

(四)研究對象

本研究之對象即個案地區之訪談對象,以個案農村社區新竹縣 新埔鎮之地方菁英、民眾、地方農會與農政單位主管為主。訪談之 地方菁英包括各里里長及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等;訪談民眾以擴大 農地經營規模之承租人為主;而當地基層農會、政府機關之農業主 管部門等主管人員,亦為本研究意見交流與訪談分析之研究對象。

二、研究內容

(一)農業多功能性之理念與趨勢之探討

在農業多功能性之理念中,係認為農地之資源除了提供農業 生產上經濟目的商品產出外,農業並具有非商品產出之聯合產出 概念。亦即,農地之利用,在農業與農村之發展上兼具生產、生 活、文化、生態保育等或其他利於人類之多項功能與其任務。因 此,近年來農業之多功能性已逐漸受到世界各國之探討與重視。

尤其是歐、亞地區各國,在農業生產成本上普遍較之美、加地區 為高,在維護經濟上之權益及保護農地生態環境前提下,在 WTO 協商時,將農業多功能性理念所隱含的非貿易事項,作為協商之 籌碼。因此,強調環境生態保護與景觀、生活、文化的農業多功 能性理念,已成為近年各國農地利用與農業發展之趨勢。因此,

本研究首先對農業多功能性之相關文獻作回顧分析,探究農業多 功能性之內涵與其發展,觀察各國對農業多功能性觀念下農地利 用政策之實踐方式,實施成效與相關爭議等。再以建構農業多功 能性為核心價值之政策理念,運用於我國之農地利用策略上。

(二)國內農地利用問題之成因與研析

因我國除地狹人稠外,屬山多平原少之地形。在農地資源有 限之情形下,加上時代之變遷與工、商業普及等,傳統之農業受 到社會經濟結構改變,及近年受到國際貿易自由化之影響,在內 外環境之衝擊下,造成國內農地利用上呈現出諸多之問題。因此 本文所探究之農業多功能性下農地利用策略,則有將國內農業環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境與農地利用所面臨問題上作分析探討之必要。

(三)個案農村社區對農地利用問題之訪談與分析

在當前國內農業及農地利用所面臨的諸多問題下,農業多功 能性之農地利用策略,能否於我國農村社區發揮其效用,本研究 擬藉農地多屬零細分散、自然生產環境不佳之新竹縣新埔鎮農村 社區個案為例,加以分析探討,以微觀的方式來審視農村社區對 於農地利用之現況情形。從個案之農村社區中,深入農村,和當 地地方菁英與農民代表意見交流,經由溝通與互動過程,瞭解農 民對於農地之永續利用與農業多功能性發展之認知。並探究瞭解 農村社區所面臨之普遍性農地利用問題與困境,農村社區之農民 意識,農民對於農地利用之真正需求,及瞭解農民們對多功能性 農村發展之期許。並適時推廣與宣導農業多功能性之理念,及引 介合理調整農地所有權與使用權以擴大農場經營規模之農地利 用策略等。進而探究與評估我國之農業政策如何在農業多功能性 下,克服國內與國際間相對不利的農業環境,做最合理有效之農 地利用策略,以運用於農村社會,並促進農地之永續利用與農業 環境之永續發展。

(四)推動擴大農場經營規模之農地利用策略

(四)推動擴大農場經營規模之農地利用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