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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減少;且不論是評論者或創作者均開始反思,提出批判與建言。同志小說研究 從文學性的探究,延伸到同志運動、理論的思考層次。唯論述多以單篇小說和個 別作家的討論為主,觀照面向誠然不足。同志文學研究尚有許多領域值得開發,

如藝術特質、階級問題、城鄉差異、跨國流離與想像等觀點的探討等等,這也是 本研究努力的方向。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方法

(1) 研究範圍

本文研究範圍以1990~2010 年間台灣小說中的同志/跨性別書寫為主,乃以 同志/跨性別為主角的小說作為研究對象,此類作品繁多,因此在大量閱讀後,選 擇在家國議題上表現突出,且具有階段性意義的代表性作品為主要分析對象,以 凸顯同志/跨性別書寫中家國想像的發展與轉變,並考量以下觀點作為文本選擇上 的考量。

首先,基於研究倫理的反省,本論文將特別標舉在家國議題上表現特出性卻 長期被忽略的鄉村、寫實、底層等多重弱勢的同志/跨性別文本進入研究視野本,

而對於目前已被學界經典化、且偏重都會、校園、菁英色彩的作品,如邱妙津、

紀大偉、朱天文、洪凌等人之作,本研究將其併入在家國想像的階段性歷程中綜 論而不細究。其次,本研究強調小說中的同志/跨性別主體的日常實踐及其與台灣 社會的互動,因而以寫實小說為主要討論範疇,科幻小說或時空背景不明確的非 寫實作品暫且擱置。一方面以此作為切入文本對於「台灣」作為家國想像的思考 的歷程與「轉變」,另一方面,則欲修正目前台灣的同志文學研究將資源過度集中 在少數作家作品身上,而導致相當以後現代/都會/中產階級/美學品味為中心的傾 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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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本論文選擇以「小說中的同志/跨性別書寫」作為主標題,而非以「同志/跨 性別小說」直接命題,乃因「同志/跨性別小說」作為一個次文類,牽涉更嚴格的 文類邊界、主題歸屬等問題,為打開同志/跨性別族群與家國論述討論的空間,避 免文類歸屬的爭議,本文以較中性的「小說中的同志/跨性別書寫」命題,俾能凸 顯本研究所欲申論的焦點與論述重心。

由於本題還涉及「同志」、「跨性別」的範疇,因而以下將較為詳盡地解釋本 文所使用的「同志」、「跨性別」的用法與定義。一般研究將性別劃分為三個範疇,

即生理性別(sex)、社會性別(gender)、愛欲傾向(sexuality)。在本文中,「同志」

乃指涉主體的「愛慾傾向」,並以同性愛欲為主。「跨性別」乃指主體的「性別認 同與再現」,牽涉到主體生理性別與社會性別──在主流性別男女二元架構間──

的轉換。跨性別不僅牽涉心理層面的性別認同課題,主體往往也透過身體、服飾、

外貌作為其跨性別日常實踐的場域。

而同志與跨性別之間有交集,也有差異,如兩個有交集的圓。當同志的心理 認同或其外在性別特質展現自認為(或被認為)是跨性別時,以及當跨性別者自 認為(或被認為)其情慾傾向以「同性」為主時,他們既是同志,也是跨性別。

當然,也有不少同志只是在情慾傾向上喜歡同性,其性別特質展現與跨性別認同、

再現沒有很大的關連;也有跨性別成員認為自己是異性戀、雙性戀、跨性戀,情 況不一而足,需視個案而論。但由於基本上同志與跨性別都因衝撞以異性戀為主 流的性別二元文化與體制,而被主流家國視為「異端」,其所遭遇的困境往往也有 高度的相似性,在近二十年小說的發展脈絡中也相輔相成,因此本文合而論之,

關於同性情慾描繪的概念詞彙,歷來有同性戀、同志、酷兒等等,本文之所 以選擇以「同志」為題,乃考量到這些詞彙在台灣發展的脈絡和本研究詮釋的文 本適切性問題。在此,說明「同志」一詞的演變和本文選擇此詞的原因,並界定 其在本研究中的意義及研究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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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亮雅在〈歐美現代主義小說裡的男同性慾望〉一文中,對「同性戀」一 詞意義的轉變有精簡的概述:

十九世紀中葉,中產階級霸權透過各種釐定正常/不正常的分類概念規訓 身體情慾,性學家「發明了同性戀」,如果說sodomy(索多瑪)是宗教所 禁止咒詛,但不限於同性之間的性行為,性學家建構的同性戀則是一種愛 戀同性、但性別倒錯的污名身份。強烈的異性戀中心主義(heterosexism)

使性學家認為同性戀僅是複製異性戀男女關係。63

性學界與醫學界在早期均將「同性戀」視為病態,也因此同性戀者受到某種程 度的歧視與污名化,因而促成「同志」一詞的流行。

「同志」一詞在華文中首度被用來指涉同性戀,乃源於「1988 年,邁克與 林弈華籌備香港第一屆同志電影節(1989),正苦惱如何翻譯Lesbian and Gay Film Festival為中文。某次對談間,邁克建議『挪用』同志一詞。這次決定,想 不到奠定華人同志運動的另一個里程碑」64。「同志」一詞在台灣,乃始於林弈 華以「同志影展」命名 1992 年金馬獎國際影片觀摩展中的同性戀電影專題,

從此「同志」一詞逐漸取代「同性戀」,65並在後來的討論不斷擴大其意涵。周 華山在《同志論》中作過如下的闡釋:

「同志」一詞超越上述(「同性戀」一詞)的制限。66……既有志同道

63 劉亮雅〈歐美現代主義小說裡的男同性慾望〉,收於氏著《慾望更衣室》( 台北:元尊文化,

1998,初版),頁 156。

64 周華山《後殖民同志》(香港:香港同志研究社,1997),頁 360。

65 林賢修則持不同看法,認為使用「同性戀」一詞「更能直接挑戰成見的錯誤」,詳見林賢 修〈叫同性戀太沈重?〉,收於林賢修《看見同性戀》(台北:開心陽光,1997)。

66 指相較於「同性愛」與「同性戀者」等詞在名稱上的限制。周華山認為「同性愛」與「同 性戀者」之稱:(1)過分強調「性」(2)過分生物化/醫學化(3)以性行為來定限性身 份(4)鞏固「同 vs 異」二元對立(5)漠視女同志。詳見周華山《同志論》(香港: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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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舟共濟之意,亦有指望著大「同」社會的「志」向,……「同志」

不是由性行為對象的性別來界定的,它是個人(性)身份的政治選擇,

包括一切自覺地顛覆異性愛霸權,並以此作為性身份的人。……包括「雙 性愛同志」、「易服67同志」、「S╱M同志」、「變性同志」……甚至 是「直(straight)同志68」。69

而自從紀大偉等人編輯《島嶼邊緣》第十期 1994 年 1 月號的「酷兒專輯」

時,以「酷兒」來翻譯英文的queer,用以取代以往眾人認知的同性戀與同志後,

「酷兒」一詞也有逐漸流行之勢,紀大偉認為「酷兒是拒絕被定義的,他沒有 固定的身份認同」,「同志主張身份認同,但酷兒卻加以質疑。」70因此酷兒在 當時的脈絡裡,似乎有和同志互別苗頭、甚至是有所不滿而欲取而代之。在英 文裡,queer有「怪胎」、「變態」之意,乃是一個反同性戀的歧視性詞彙,而在 北美的九○年代的愛滋運動中被翻轉使用,以自信、反抗的姿態用來稱呼自己。

queer預示著一種全新的性文化,它是性的,又是頗具顛覆能力的,它不僅要顛覆 異性戀的霸權,而且同時也要顛覆以往的同性戀正統觀念。「酷兒」包括同性戀、

雙性戀者,也包括異性戀者,以及所有拒絕占統治地位的生理性別、社會性別和 性取向的人。這樣的酷兒論述具有高度的策略性意涵,欲使所有邊緣群體聯合起 來採取行動,建立一種政治聯盟。71這樣的定義固然有其歷史脈絡和基進意義,

但放在台灣的翻譯情境中,「酷兒」非但不是汙名,反倒是一種相對流行、時

同志研究社,1995),頁 362─363。

67 易服是「異裝易服」(Transvestism)的簡稱,指喜愛作異性裝扮的行為。詳見周華山《同 志論》第三章「易服」政治經濟學的討論,頁 362─363。

68 即對其他同志友善的異性戀者。

69 周華山《同志論》(香港:香港同志研究社,1995),頁 363。

70 紀大偉《酷兒狂歡節──台灣當代 QUEER 文學讀本(台北:元尊文化,1997,初版),頁 12。

71尤其以位於紐約市的ACT UP(the AIDS Coalition to Unleash Power)與 Queer Nation 這二個組織的 影響最大,關於「酷兒」的翻譯、發展與檢討,參見陳佩甄〈Queer That Matters in Taiwan──以翻 譯造就的台灣酷兒〉,《文化研究月報》第 45 期(2005.4.25)。

(Cross-Dress, Cross-Dressing, Cross Dress),和生理性別難以歸屬的「雙性人/陰陽人」

(Intersex)。73但這樣明確的區分是較為晚近的事,根據何春蕤研究,跨性別在七 0年代的脈絡中,乃指稱跨性別主體的「生存活動」,而非「身分認同」。因而,

有鑑於種種分類方式使得一些性別曖昧、拒絕以性別二分歸類的主體無處棲身,

越來越多學者、運動者主張以下第二種定義──以「跨性別」來涵蓋所有挑戰/跨 越性與性別疆界者,藉此打開曖昧流動的性別空間,如著名的跨性別運動者、作 家費雷思(Leslie Feinberg)也持同樣的立場。74

趙彥寧也有類似的看法,她根據巴特勒(Judith Butler)75等人的研究指出,

所謂「異性戀霸權」(heterosexual hegemony)並非僅單純地以壓迫非異性戀者 為操作手段,而在生產並本質化了以生物為基礎的男性/女性的二元對立組-

74參見何春蕤,同上註,頁 6-7,費雷思(Leslie Feinberg)〈在奮鬥中浮現的跨性別〉,頁 315-322。

卡維波〈跨性別運動對女性主義的挑戰〉,頁 385-391,以上諸文均收於何春蕤編《跨性別》(中 壢: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2003)。

75 巴特勒(Judith Butler)著,林郁庭譯《性/別惑亂:女性主義與身分顛覆》(台北:國立編譯館,

苗栗:桂冠圖書合作翻譯、出版,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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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如異性戀/非異性戀、異性戀/同性戀、性正常/性變態等等其他二元對立 組,均是前者的附帶產物。依循前述的性別思維邏輯,「跨性別」指的不單只 是「變性」(transsexual)或「變裝」(cross-dressing),而是包含「變性」、「變 裝」、「T」等種種性別跨越的活動,與據此活動而建構的身份認同,而且這個

-諸如異性戀/非異性戀、異性戀/同性戀、性正常/性變態等等其他二元對立 組,均是前者的附帶產物。依循前述的性別思維邏輯,「跨性別」指的不單只 是「變性」(transsexual)或「變裝」(cross-dressing),而是包含「變性」、「變 裝」、「T」等種種性別跨越的活動,與據此活動而建構的身份認同,而且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