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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以質性個案研究方式選取台中市一所國民小學為個案,研究品德教育 在學校推行的情形,茲對研究對象、內容以及研究者角色與資料蒐集上的限制,

分別說明如下。

壹、研究範圍

本研究的研究範圍可從研究對象與研究內容這兩方面,針對學校品德教育計 畫的實施,希望藉由受訪者實際經驗的描述,增進研究者對本研究主題的瞭解與 省察,並歸納出具體的建議。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台中市陽光國小為研究範圍,所指的學校相關受訪者包含教務主 任、學務主任、生教組長與級任教師。

二、研究內容

本研究主要在瞭解台中市陽光國小品德教育實施計畫推行的情形,探討學校 計畫發展的理念與構想、擬定的程序及學校與教師的具體作為、影響因素、實施 的困境和因應策略,以及實施的成效與省思等。

貳、研究限制

本研究主要採質性研究之訪談法,並輔以文件分析法,盡量力求對研究主題 有較為完整而詳實的規劃與瞭解,然而在研究中仍可能產生限制。茲針對「研究 方法」、「研究者角色」、「研究對象」幾項,闡述如下:

一、研究方法的限制

本研究採半結構性的深度訪談作為主要的研究方法,雖然以此種方法來蒐 集、分析、詮釋資料較透過問卷更具真實性,但是仍不免跟參與的受訪者實際行 為有所出入,研究結果無法完全避免主觀推論是本研究的限制,所以研究者透過 三角校正方式,盡量降低研究者主觀的意見涉入。

二、研究者角色的限制

研究者本身並非現職教師,因此對於學校運作模式與個案學校慣有之組織文 化不甚熟悉,雖然研究者在研究過程中,對受訪者秉持著開放、尊重、民主的研 究的精神,然而因受訪者對研究者的陌生與防備,仍可能無法充分表達內在的想 法和感覺,以及對所提供的部分資料有所保留,對此,研究者採行了厚實的描述 以及搭配文件分析,以彌補這方面之不足。

三、研究對象的限制

本研究為個案研究,僅選取台中市陽光國民小學為研究樣本,並從中選取十 位受訪者,與每位受訪者進行一至二次的深度訪談,且訪談之內容也以該校96學 年度之實施情況為主。故本研究結果或許僅能提供中部地區公立國民小學參考,

但未必能應用到其他縣市的學校。又由於受訪者有其獨特的人格特質和相異的教 學經驗,故在結果推論上必須加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