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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 研究範圍

以下分別從研究對象、研究主題與研究時間等三大部分作說明:

(一) 研究對象

本研究是以高雄市弟子國小四年辛班(化名)之 26 名學生為研究對象,並探 討《弟子規》教學對其品德表現之影響。由於弟子國小全校共有 53 個班級,每 個班級學生數大約有 26 人,屬於大型學校,校園氣氛活潑。且學校地理位置位 處三民區,週邊交通便利,鄰近還有國民中學,形成了一個頗具競爭力的學區。

(二) 研究主題

本研究主題根據研究者對當今社會現象及教學現場的觀察與分析,發現學童 普遍品德表現低落,為提升學童之品德表現,進行相關文獻探討,發現《弟子規》

是一部適合國小學童品德教育之教材,故本研究以《弟子規》為主要教學內容,

範圍從「入則孝」至「餘力學文」共七個提綱,並限於探討對國小四年級學童品 德表現之影響。

(三) 研究時間

本研究起訖時間為民國 103 年 9 月至 12 月底截止,歷經將近四個月,共 18 週。第 1 至第 4 週為入班觀察時間;第 5 至第 6 週為第一循環教學;在第一循環 教學結束後,與指導教授討論教學相關問題,以修正調整第二循環教學;第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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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16 週則進行第二循環教學;最後 17 至 18 週進行訪談學生、家長、導師與科 任老師之任務,以蒐集相關質性之資料。

二、 研究限制

基於地點、人力等主客觀條件因素,本研究可能會有以下限制:

(一) 研究場域的限制

本研究對象為高雄市弟子國小四年辛班,由於學校地理位置位處市區,故學 生在家庭背景、生活環境和學習經驗上與偏鄉學校學生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研 究結果上可能也會有所差異,所以無法類推到其他相關研究情境中。雖然結果無 法推論,但可做為有意提升學生品德表現之教育或研究人員參考,且研究者將來 分發到偏鄉學校服務時,也將延續相關之行動研究,以期更客觀完整呈現《弟子 規》教學對不同場域之四年級學童品德表現之影響。

(二) 研究者角色的限制

本研究採行動研究法,旨在探討《弟子規》教學對國小四年級學童品德表現 之影響。然研究者本身即教學活動設計者與實際教學者,因此研究過程中可能受 研究者的主觀看法而產生不客觀之判斷與詮釋。

為求研究的客觀性,在研究過程中,研究者將隨時自我提醒,持客觀中立之 觀點來詮釋所觀察到的現象,並對於每個細節與步驟加以反省與覺察。教學活動 中,將以錄影、錄音的方式來做記錄,並邀請班級導師做現場觀察,教學活動結 束之後共同針對教學內容來進行討論,以做為下一次教學改進的參考。

(三) 研究時間的限制

為配合規定之實地研究時間(9 月~12 月),本研究從 9 月底開始實施教學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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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中旬結束,歷時 12 週,共 3 個月。為不影響導師的授課進度,利用週一彈 性課程與週二晨光時間來進行《弟子規》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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