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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動機與目的

一、緣起

台灣歷經日本殖民主義與國民政府等國族主義的壓迫,直到 1987 年國家解 嚴之後,才真正走向正常化的民主國家。自由、開放的社會環境使得各個族群開 始重新尋找國家及文化的認同。此外,在後現代主義思維下,強調多元並存的現 象,尤其以弱勢族群為主,本土文化才逐漸得到重視。在此時空背景下,台灣原 住民的社會運動(去"番"之正名運動)方得以發起,以訴求找回屬於自我族群的 主體性。

再者,全球化(globalization)與本土化(indigenization)的議題持續發燒,推 波助瀾了本土多元族群文化的再現,也使得原住民積極的進行族群復振運動(恢 復傳統領域、族群正名運動、語言復振)。1993 年,文建會推動社區總體營造計 畫,經由國家力量的施行,意圖讓資本主義所造成的人心渙散的社會現象,得以 在地的文化「再現」或復振來發展社區(Community),以凝聚社區居民共同体 意識,並重建對於國家的認同,在此過程中,卻意外讓原住民文化產業化,更得 以蓬勃發展自我的族群。這樣的歷史背景下,讓長期低迷的原住民族群意識漸漸 抬頭,開始去注意自身的文化、族群、認同的問題。

台灣原住民一直以來受到學術研究與官方統治需求(人口調查)的限制,早 期的族群分類大致劃分為九族(泰雅、阿美、排灣、賽夏、雅美、布農、鄒族、

魯凱、卑南)。但是,自 2001 年 9 月 22 日 邵族正名成為台灣原住民族第十族、

隔年 8 月 10 日噶瑪蘭族成為第十一族、2004 年 1 月 14 日太魯閣族正名為第十 二族之後,這些正名運動象徵著「族群性」的展現,是有別以往的分類模式。例 如,2007 年正名的第十三族撒奇萊雅族的宣言如下(筆者撰寫論文中,賽德克 已正名為第十四族):

「 行政院於 96 年 1 月 17 日正式宣佈,在歷史上消失百餘年的撒奇萊雅族,為 台灣原住民第 13 族。撒奇萊雅族原本分佈於奇萊(花蓮)平原,在清廷「開山 撫番」「政策」壓力下被強制遷社,因而大多被附近的阿美族人同化。因為長期 與阿美族人混居,所以在日據時代就被歸類為阿美族人,事實上兩族的「語言差 異度」達到七成。」

撒奇萊雅族的宣言是一種族群自身的「主觀認定」,才產生出正名的力量。

原住民之正名運動影射出臺灣原住民族群分類與建構的內外在問題。族群分類與 界定是國家政府或學術的霸權之一,主要是由外自認為根據「客觀」標準認定下 的主觀結果,不盡然是「本地人觀點」內部的分類模式。因此,可能會造成被歸 到某一特定族群的弱勢群體,其主體性喪失與認同感低落,甚至更嚴重者還導致 所謂的「文化認同錯認1」之現象。

所謂「認同」(identification)即:人類從各類的群體、生理物質、職業、朋 友、活動、信仰、價值觀念等之意,從這些領域和實質中獲得意識並形塑其自我 認同,「族群認同」即是其中一種。族群是以「族群性」來認同的,依恃著血緣、

語言、傳統、習俗,常是人類生而有的因素,含有深厚的情感依附。因此,群體 的認同是一種文化的認同,也是一種文化的建構,族群認同亦是如此。即族群認 同是文化認同的展現和再確認(謝繼昌 2006b:2)。因此,由上而下、由外而內 的台灣原住民分類結果,其形塑之族群認同現象是值得我們持續去探究的。

現況是,以往單一族群的部落多已不復存在,取而代之是多元族群並存的「社 區」,而文化相互的採借與融合,是否亦會影響族群的認同與模糊了族群的邊界,

需要繼續的關注。但在族群自身醒覺、政府政策及族群相融合之下,族群的分類 需要再重新研究與認定,須採集主體(土著觀點:自身族群)與客體(他者觀點:

國家、學術、他群)的多方觀點,以還原出真實的族群身分。

民主化以來,國家對於多元族群的禁錮逐漸鬆綁,原本被壓抑的族群認同,

1 筆者對「文化認同錯認」一詞的釋義為,被歸到某一族群的弱勢群體,其錯認該族群文化為自 身的族群文化。筆者具 Hla’alua 身分,大學以來一直以為阿里山鄒族之文化為本族文化,還特 意學習其 Mayasvi 與 Homayaya 的歌舞,回到部落後,才瞭解這些並非我族之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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伺機尋求妥適的呈現(施正鋒 2003)。依循此脈絡,筆者關懷的是桃源鄉高中 村 Hla’alua人,在學術與官方的分類認定,目前族群身份歸屬為鄒族其中一支,

但是語言歧異度非常的大,將其建構成同一族,意見分陳、眾說紛紜。國民政府 的漢化政策(國族主義)使得原本人數不多的 Hla’alua 人面臨語言消失窘境,文 化或族群認同危機四伏;Hla’alua 人大量與布農族通婚的結果,布農化的現象模 糊的了族群邊界,值得注意。

傳統儀式舞蹈不斷的在公共場合再現,提升了原住民在社會上的能見度。

Hla’alua 人也在國家音樂廳第一次展演我群的舞蹈後,強化了文化、族群認同,

開始區辨與布農族的不同,成立桃源鄉鄒族宗親會,定期於每年一月初舉辦「聖 貝祭」2,持續儀式文化之展演。另外,政府再度實行國家認同政策,高中社區 開始發展社區總體營造。三年前,以 Hla’alua 人傳統的漁獵區概念-創造了「塔 羅留溪生態保護區」,成為當地多元族群凝聚共識、齊心發展之目標,並期盼觀 光帶來的利益能增加高中村民的經濟收入。就此,不同時期的事件影響,不斷誘 發出 Hla’alua 人族群性的表現,這些事件讓筆者想進一步釐清 Hla’alua 人在其社 會生活中所存在的種種族群認同。

二、動機

本文基於論述 Hla’alua 人之族群意識建構的基礎過程之需,因「族」乃為外 來之稱謂觀點及定位方式。故以「人」先、「族」後之稱呼次序來發展文本之敘 述。筆者的族別註記為鄒族,但在"本地人"的觀點3之下,自稱為「Hla’alua」人,

較特別的是筆者的父親為外省人,母親則是 Hla’alua(父)與布農族(母)的後 裔,因此在血統上呈現多元融合的現象。此條件下,本身往往根據不同對話之對 象與情境來表述自己身分的認同,也產生多重或多元的認同現象。

當漢人問我的身份時,我會回答:我是原住民(泛原住民)或者是鄒族。(被

2 為 Hla’alua 人特有的宗教儀式,又稱為「聖貝祭」,傳說必須由巫師的血祭養 12 個貝神,否則 全社會有災難發生。

3 本地人亦即以當地人的觀點來詮釋。

歸屬於鄒族後的"錯認表述")

當原住民問我身份時,我會回答:我是鄒族,再根據對方對於台灣原住民族 群的分類知識,由淺入深的表示南鄒族或者是 Hla’alua。(凸顯自己 Hla’alua 的族群意識)

當桃源鄉民問我的身份時,我會回答:我是高中村的 Hla’alua 人。(部落區 域認同與族群認同)

當 Hla’alua 長老問我的身份時,我會回答:我是 Apu’u(母親的原住民名字)

最小的孩子。(根本賦予之認同)

筆著認同自己為 Hla’alua 的一員,回答自己身分時敘述了被客體分類族群的 結果與自我展現時族群認同差異存在的現象,致使筆者產生主動去注意、關心 Hla’alua人族群定位與文化認同之相關議題,並嘗試去瞭解且採取研究行動。在 南島所學習過程中,接觸到了西方學者對族群認同研究所做的相關理論,如:原 生論、環境論、工具論及建構論等,深深覺得瞭解 Hla’alua 人之族群性與族群認 同建構的過程,是相當有趣且有意義的一個課題。因此引起了此研究的動機。另 外,筆者亦為國小教師,自認工作本質上,基本在推廣漢化政策,幾乎可說是扮 演著扼殺族群語言與文化的角色,因此,內心愧疚不已。於是,乃萌生去深掘有 關 Hla’alua 人社會生活中有關文化認同與在地的族群意識關聯之種種表徵現 象,俾以反思自己。

三、目的

本研究的目的旨在分析當下高雄縣桃源鄉高中村 Hla’alua 人的認同現象,期 望以長期持續及參與觀察其社會生活的方式,及「本地人觀點」的立場,來說明 究竟 Hla’alua 人集體認同是如何的產生、決定的。並從歷史場景勾勒出 Hla’alua 被主觀建構形塑成為「泛鄒族的認同」現象,可能就是一種「文化上認同的"錯 認"」。由探討社會生活實踐中各種文化的面向與行動,分析出真正屬於 Hla’alua 人的認同意識。筆者融入 Hla’alua 人的社會生活,描繪高中村 Hla’alua 人的"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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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認同"全景,盼望能跳脫出以往被歸屬為"鄒族"的包袱以及被布農化的危機,

而走向「自己」的道路,俾以提昇本族群在台灣社會的地位,使族人文化認同的 象徵意涵得以永續。並找尋 Hla’alua 人的歸屬要素,並從學理來探討其作為一獨 立"族群" 的論述基礎及建構成為單一特定族群過程中有哪些可能的有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