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異族通婚與族群認同
第三節 血緣融合後的族群認同表現
第三節 血緣融合後的族群認同表現
高中村 Hla’alua 人的家庭構成,幾乎是雙源血統以上的結合,在族群認同上 必定呈現出多元的表現。Hla’alua 人與布農族均為父系社會組織,因此兩族之後 裔(包括收養)在族別註記上,主要是依照父系的族別選擇登記,這可以是分析 認同表現的一項根據。調查中,部分的 Hla’alua 人父親是 Hla’alua 裔,母親是布 農裔,但查證戶政事務所中的族別註記,則其兄弟中有的登記為「鄒族」,有的 卻登記為布農族。此與 Hla’alua 人的父系嗣系群歸屬傳統相違背,這可能是出自 個人對族群認同之選擇,並與受法律規定所影響有關。
一、族別註記
民國 91 年 1 月「原住民身分認定法」及同年六月出現「原住民族別認定辦 法」頒布。原住民若父母為不同族別,其可選擇從父或母之族別25(參考附錄一、
二)。據筆者訪查結果發現,目前高中村近三十年來的 Hla’alua 人,已少有精純 Hla’alua人血統的後裔。在法令頒佈後,族人在血統多元的情形,族別註記上可 以有不同選擇,但這與傳統習慣卻有所衝突。本節案例中,兄弟族別登記雖有差 異情形,但是族別註記並不影響後裔族人,去切割其與另一血統文化的連結,對 於 Hla’alua 舉辦的活動,也還是非常熱衷參與。筆者針對此一現象,再度詢問受 訪者(興中巷 170 號該戶長子),其表示:
25 參考「原住民民族別認定辦法」第六條。
我父親姓郭,母親姓高,而我是跟著母親同姓高,所以登記為布農族。而我 的其他弟弟姓郭,都是隨著父親登記為「鄒族」,而只有小弟登記為布農族,不 過原因為何?沒問過他。我加入鄒族宗親會,並且參加貝神祭典之舞蹈,所以我 還是 Hla’alua 的一份子,這是不可能改變的。
筆者告訴他:「傳統上你應該是 Hla’alua 族。如果你登記布農族,老婆又是 布農族,你的孩子將來不就都是布農族了嗎? Hla’alua 的人口不就會越來越 少?」他回答:「這個問題我沒有想過?要回去想一想,再看要不要去變更,謝 謝你喔!」原住民身分法的目的為認定原住民身分,保障原住民權益。可是卻讓 多元血統的 Hla’alua 人族別登記有不同的選擇,傳統的父系繼嗣模式不再是唯一 選項,也可選擇母方族別。此雖不影響其族群認同,卻導致 Hla’alua 人口統計的 數量銳減。
興中巷 144-1 號林田玉女一家,為 Hla’alua 人林勇之子,林武吉之後裔,可 是族別登記全部都登記為布農族,這使得戶政資料高中村鄒族的人口數字少了 4 人以上26,如此結果是否戶政單位的調查有錯漏之處。筆者與該戶兄弟為親表關 係,平常都以 Hla’alua 的族群身分自居,筆者詢問該戶長子,自認為 Hla’alua 卻 登記為布農族之原因,他表示:「我一直在武陵農場工作,不記得有族別登記的 事,會不會是我媽媽幫我登記的,可是怎麼會登記布農族?我爸爸(筆者之舅舅)
是鄒族 Hla’alua 耶!」其母表示:「當時戶政人員問我是哪一族?就回答說,布 農族;後夫 Dama Umas27也是登記布農族,他們就以為我們一家都是布農族吧!」
其長子生氣大喊:「怎麼可以這樣,我又不是叔叔(指 Dama Umas)生的,亂登 記,你要幫我改回來,我是鄒族 Hla’alua 人,將來大舅舅(林武雄)的頭目位置 要傳給我耶!」最後一句話是俏皮話,因為頭目現在必須經過族人投票才能繼承 的,已非世襲,但是也看的出來林家長子對於自己的族群認同、族群的歸屬是強 烈且不容隨意改變的。
26 另有二女嫁出,族別登記亦為布農族。
27 林田玉女改嫁之對象,並遷入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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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戶政資料中之鄒族有一「潘」姓人家,其並非傳統 Hla’alua 人的中文姓 氏(請參照第二章第二節表 2-7),但在族別登記上卻顯示為鄒族。經查證該戶為
「姓氏從父,族屬從母」的情形。其母林碧珠28家族歸屬於’ianguana(鄧、林家 族),其父為平埔族29,為何潘姓後代會認同 Hla’alua,而選擇該族群身分?潘姓 家人說:
我們在高中村生長,很少與父親親屬互動,幾乎只有與媽媽這邊來往,語言、
文化都傳承 Hla’alua,當然登記為鄒族。何況法律規定原住民才能繼承原住民保 留地,要繼承母親這邊的土地,就必須是原住民身份。就算我父親的平埔族是原 住民的話,我還是會選擇做 Hla’alua 人。
根據邱莉雯 2004 年的研究指出,通婚子女的族群認同,父親為非原住民的
「雙族裔」(biracial)家庭子女的認同呈現「混雜」(Mixed)的態度。成年以前 的族群認同多受父系影響,不過隨著原住民意識的興起,對於自己「另一半」的 身分,會以一種正面的態度面對,這可能與整個台灣社會對原住民態度轉變有關
(邱莉雯 2004:76-78)。另外,Bath(1969)強調族群邊界的表現,基礎在於 成員主觀界定其文化內涵,以區分不同群體的邊界;維持族群邊界的並不是客觀 文化特徵,而是族群成員在互動過程中產生的區域邊界,因此人們會隨新文化或 利益的考量來形成新的族群邊界。潘家與 Hla’alua 的血統來自母系,其生於斯、
長於斯都是在 Hla’alua 的地方。是在土地繼承的條件與其他因素之下,促使他們 認同成為這個族群的一份子,Bath 與邱莉雯兩人,確實點出潘家族群認同的形成 過程。只有「結果」30,才是人數稀少的 Hla’alua 人所皆盼望。
Hla’alua人"族群"認同的強化,「原住民族別登記政策」是一項明確的因素。
雖然官方認定的只有「鄒族」一選項,但是在進行族別登記作業時,也讓 Hla’alua 人能深入瞭解個體與 Hla’alua 族群的關連性。除了筆者田野資料中所分析的內部 觀點之外,桃源鄉戶政單位在進行族別登記上,是否根據何種外部觀點?桃源鄉
28 林碧珠為林勇之女。
29 其父原居六龜鄉荖濃村。
30 Hla’alua 人口稀少,眾人皆期盼族群人口能日益增加。
戶政事務所王鴻模先生亦表示31:
在還沒有族別登記以前,原民會曾經詢問其可行性,他們認為這跟人口普查 沒什麼差別,他所需要的是人力與財力。因此,戶政事務所結合了鄉公所的人力,
歷經兩個月的訪查與統整,將九成以上的原住民族別登記完畢。此外,他亦利用 閒於時間校對資料,將桃源鄉各村各鄰各族的人口數量分佈重新表格化,並將每 個月的生、死資料進行更替。並且自豪的說:「全台灣可能找不到其他的戶政單 位作這件事。」
筆者舉出興中巷 170 號的案例,詢問族別登記作業是否可能因為戶政人員便 宜行事而自行填寫,因此導致了族屬登記之失真?他則說道:
我們的調查完全是依據各個家庭的族別表述而登記,不會自作主張,因為我 們無權決定族別的歸屬,這也與政策的目的不符合。你所說的例子,應該是由他 們的父母幫他們填寫,而我們只是根據資料來作統計。若有需要更正,也歡迎來 戶政事務所變更。
在進行調查之作業中,他還發現到某些有趣的現象:
依據原住民身份法第 10 條32 ,「山地原住民與平地原住民結婚,得約定變 更為相同之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身分;其子女之身分從之。未依前項規定約 定變更為相同之原住民身分者,其子女於未成年時,得由法定代理人協議或成年 後依個人意願,取得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身分。」在我的經驗當中,有幾次 告知新婚的 Hla’alua 女性,非與夫同族,其可以因此法條變更註記為同一族群(鄒 族變更布農族),但是從未有 Hla’alua 女性做變更族別的意願。他覺得非常有趣,
雖然夫妻同是原住民,但是在族群的分野上是非常明確的。
在桃源鄉各地方,通常入嫁的異族女性一定會取得夫族的傳統姓名。可是在 族別的註記上,Hla’alua 女性仍然不願變更,顯示對於原生賦予的情感所致,也 表示其對於自己族群的認同非常強烈。
31 訪問日期為 2007 年 11 月 26 日。
32 參考附錄一、附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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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政策雖說有助於 Hla’alua 人的族群認同,但是仍是國家為計量原住民人口 的手段。而且依照現行的族群登記選擇,鄒族是唯一選項,為 Hla’alua 人對外表 述的族群身分稱謂,對族群內部與外界之認知皆產生混淆現象,壓抑了 Hla’alua 文化的發展。
二、政治層面的選舉認同表現
Hla’alua人與布農族的融合或同化現象,是在通婚及長期生活一起所形成。
這使得族群的認同因子,在血統與生活實踐上都受通婚的影響。目前,高中村普 遍各族群的認同,還是仰仗著傳統的親屬結構,以父系的族群為歸屬原則,因此 族別註記上也從父登記。如果是以參加傳統儀式活動為依據,雙族裔的 Hla’alua 後代則是表現出其雙源特性,兩邊都會參加。
有鑑於此,其通婚後造成特有認同現象,筆者曾以 2006 年的高中村鄉民代 表選舉33為例,由政治層面來探討族群認同的表現。以下筆者將以高中村 A、B、
C、D、E、F、G 君等八位34 Hla’alua與布農族的雙族裔後代作為訪問對象。對 於甲君和乙君 2006 年鄉代表候選人的身份背景,是否會依據族別來決定選票投 予的對象,並針對二位候選人的選戰策略與八位受訪者的自我告白加以分析,其 事件的人物背景,如下二表:
表 4-4 .鄉代表候選人背景
候選人 學歷 血統來源 族別登記
甲君 國校畢業
父方 Hla’alua 母方 Hla’alua
鄒族
乙君 台北體專
父方布農族 母方 Hla’alua
布農族
33 桃源鄉鄉民代表的選舉分為二個選區,梅山、梅蘭、復興、勤和、桃源、高中等五村為第一選 區,需選出五位鄉民代表;建山、寶山二村為第二選區,則要選二位代表。筆者的觀察範圍只 限於高中村的選舉戰況。
34 感謝八位高中村村民的協助,由於甲、乙均順利當選,採訪得以獲得真實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