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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異族通婚與族群認同

第三節 血緣融合後的族群認同表現

第三節 血緣融合後的族群認同表現

高中村 Hla’alua 人的家庭構成,幾乎是雙源血統以上的結合,在族群認同上 必定呈現出多元的表現。Hla’alua 人與布農族均為父系社會組織,因此兩族之後 裔(包括收養)在族別註記上,主要是依照父系的族別選擇登記,這可以是分析 認同表現的一項根據。調查中,部分的 Hla’alua 人父親是 Hla’alua 裔,母親是布 農裔,但查證戶政事務所中的族別註記,則其兄弟中有的登記為「鄒族」,有的 卻登記為布農族。此與 Hla’alua 人的父系嗣系群歸屬傳統相違背,這可能是出自 個人對族群認同之選擇,並與受法律規定所影響有關。

一、族別註記

民國 91 年 1 月「原住民身分認定法」及同年六月出現「原住民族別認定辦 法」頒布。原住民若父母為不同族別,其可選擇從父或母之族別25(參考附錄一、

二)。據筆者訪查結果發現,目前高中村近三十年來的 Hla’alua 人,已少有精純 Hla’alua人血統的後裔。在法令頒佈後,族人在血統多元的情形,族別註記上可 以有不同選擇,但這與傳統習慣卻有所衝突。本節案例中,兄弟族別登記雖有差 異情形,但是族別註記並不影響後裔族人,去切割其與另一血統文化的連結,對 於 Hla’alua 舉辦的活動,也還是非常熱衷參與。筆者針對此一現象,再度詢問受 訪者(興中巷 170 號該戶長子),其表示:

25 參考「原住民民族別認定辦法」第六條。

我父親姓郭,母親姓高,而我是跟著母親同姓高,所以登記為布農族。而我 的其他弟弟姓郭,都是隨著父親登記為「鄒族」,而只有小弟登記為布農族,不 過原因為何?沒問過他。我加入鄒族宗親會,並且參加貝神祭典之舞蹈,所以我 還是 Hla’alua 的一份子,這是不可能改變的。

筆者告訴他:「傳統上你應該是 Hla’alua 族。如果你登記布農族,老婆又是 布農族,你的孩子將來不就都是布農族了嗎? Hla’alua 的人口不就會越來越 少?」他回答:「這個問題我沒有想過?要回去想一想,再看要不要去變更,謝 謝你喔!」原住民身分法的目的為認定原住民身分,保障原住民權益。可是卻讓 多元血統的 Hla’alua 人族別登記有不同的選擇,傳統的父系繼嗣模式不再是唯一 選項,也可選擇母方族別。此雖不影響其族群認同,卻導致 Hla’alua 人口統計的 數量銳減。

興中巷 144-1 號林田玉女一家,為 Hla’alua 人林勇之子,林武吉之後裔,可 是族別登記全部都登記為布農族,這使得戶政資料高中村鄒族的人口數字少了 4 人以上26,如此結果是否戶政單位的調查有錯漏之處。筆者與該戶兄弟為親表關 係,平常都以 Hla’alua 的族群身分自居,筆者詢問該戶長子,自認為 Hla’alua 卻 登記為布農族之原因,他表示:「我一直在武陵農場工作,不記得有族別登記的 事,會不會是我媽媽幫我登記的,可是怎麼會登記布農族?我爸爸(筆者之舅舅)

是鄒族 Hla’alua 耶!」其母表示:「當時戶政人員問我是哪一族?就回答說,布 農族;後夫 Dama Umas27也是登記布農族,他們就以為我們一家都是布農族吧!」

其長子生氣大喊:「怎麼可以這樣,我又不是叔叔(指 Dama Umas)生的,亂登 記,你要幫我改回來,我是鄒族 Hla’alua 人,將來大舅舅(林武雄)的頭目位置 要傳給我耶!」最後一句話是俏皮話,因為頭目現在必須經過族人投票才能繼承 的,已非世襲,但是也看的出來林家長子對於自己的族群認同、族群的歸屬是強 烈且不容隨意改變的。

26 另有二女嫁出,族別登記亦為布農族。

27 林田玉女改嫁之對象,並遷入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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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戶政資料中之鄒族有一「潘」姓人家,其並非傳統 Hla’alua 人的中文姓 氏(請參照第二章第二節表 2-7),但在族別登記上卻顯示為鄒族。經查證該戶為

「姓氏從父,族屬從母」的情形。其母林碧珠28家族歸屬於’ianguana(鄧、林家 族),其父為平埔族29,為何潘姓後代會認同 Hla’alua,而選擇該族群身分?潘姓 家人說:

我們在高中村生長,很少與父親親屬互動,幾乎只有與媽媽這邊來往,語言、

文化都傳承 Hla’alua,當然登記為鄒族。何況法律規定原住民才能繼承原住民保 留地,要繼承母親這邊的土地,就必須是原住民身份。就算我父親的平埔族是原 住民的話,我還是會選擇做 Hla’alua 人。

根據邱莉雯 2004 年的研究指出,通婚子女的族群認同,父親為非原住民的

「雙族裔」(biracial)家庭子女的認同呈現「混雜」(Mixed)的態度。成年以前 的族群認同多受父系影響,不過隨著原住民意識的興起,對於自己「另一半」的 身分,會以一種正面的態度面對,這可能與整個台灣社會對原住民態度轉變有關

(邱莉雯 2004:76-78)。另外,Bath(1969)強調族群邊界的表現,基礎在於 成員主觀界定其文化內涵,以區分不同群體的邊界;維持族群邊界的並不是客觀 文化特徵,而是族群成員在互動過程中產生的區域邊界,因此人們會隨新文化或 利益的考量來形成新的族群邊界。潘家與 Hla’alua 的血統來自母系,其生於斯、

長於斯都是在 Hla’alua 的地方。是在土地繼承的條件與其他因素之下,促使他們 認同成為這個族群的一份子,Bath 與邱莉雯兩人,確實點出潘家族群認同的形成 過程。只有「結果」30,才是人數稀少的 Hla’alua 人所皆盼望。

Hla’alua人"族群"認同的強化,「原住民族別登記政策」是一項明確的因素。

雖然官方認定的只有「鄒族」一選項,但是在進行族別登記作業時,也讓 Hla’alua 人能深入瞭解個體與 Hla’alua 族群的關連性。除了筆者田野資料中所分析的內部 觀點之外,桃源鄉戶政單位在進行族別登記上,是否根據何種外部觀點?桃源鄉

28 林碧珠為林勇之女。

29 其父原居六龜鄉荖濃村。

30 Hla’alua 人口稀少,眾人皆期盼族群人口能日益增加。

戶政事務所王鴻模先生亦表示31

在還沒有族別登記以前,原民會曾經詢問其可行性,他們認為這跟人口普查 沒什麼差別,他所需要的是人力與財力。因此,戶政事務所結合了鄉公所的人力,

歷經兩個月的訪查與統整,將九成以上的原住民族別登記完畢。此外,他亦利用 閒於時間校對資料,將桃源鄉各村各鄰各族的人口數量分佈重新表格化,並將每 個月的生、死資料進行更替。並且自豪的說:「全台灣可能找不到其他的戶政單 位作這件事。」

筆者舉出興中巷 170 號的案例,詢問族別登記作業是否可能因為戶政人員便 宜行事而自行填寫,因此導致了族屬登記之失真?他則說道:

我們的調查完全是依據各個家庭的族別表述而登記,不會自作主張,因為我 們無權決定族別的歸屬,這也與政策的目的不符合。你所說的例子,應該是由他 們的父母幫他們填寫,而我們只是根據資料來作統計。若有需要更正,也歡迎來 戶政事務所變更。

在進行調查之作業中,他還發現到某些有趣的現象:

依據原住民身份法第 10 條32 ,「山地原住民與平地原住民結婚,得約定變 更為相同之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身分;其子女之身分從之。未依前項規定約 定變更為相同之原住民身分者,其子女於未成年時,得由法定代理人協議或成年 後依個人意願,取得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身分。」在我的經驗當中,有幾次 告知新婚的 Hla’alua 女性,非與夫同族,其可以因此法條變更註記為同一族群(鄒 族變更布農族),但是從未有 Hla’alua 女性做變更族別的意願。他覺得非常有趣,

雖然夫妻同是原住民,但是在族群的分野上是非常明確的。

在桃源鄉各地方,通常入嫁的異族女性一定會取得夫族的傳統姓名。可是在 族別的註記上,Hla’alua 女性仍然不願變更,顯示對於原生賦予的情感所致,也 表示其對於自己族群的認同非常強烈。

31 訪問日期為 2007 年 11 月 26 日。

32 參考附錄一、附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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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政策雖說有助於 Hla’alua 人的族群認同,但是仍是國家為計量原住民人口 的手段。而且依照現行的族群登記選擇,鄒族是唯一選項,為 Hla’alua 人對外表 述的族群身分稱謂,對族群內部與外界之認知皆產生混淆現象,壓抑了 Hla’alua 文化的發展。

二、政治層面的選舉認同表現

Hla’alua人與布農族的融合或同化現象,是在通婚及長期生活一起所形成。

這使得族群的認同因子,在血統與生活實踐上都受通婚的影響。目前,高中村普 遍各族群的認同,還是仰仗著傳統的親屬結構,以父系的族群為歸屬原則,因此 族別註記上也從父登記。如果是以參加傳統儀式活動為依據,雙族裔的 Hla’alua 後代則是表現出其雙源特性,兩邊都會參加。

有鑑於此,其通婚後造成特有認同現象,筆者曾以 2006 年的高中村鄉民代 表選舉33為例,由政治層面來探討族群認同的表現。以下筆者將以高中村 A、B、

C、D、E、F、G 君等八位34 Hla’alua與布農族的雙族裔後代作為訪問對象。對 於甲君和乙君 2006 年鄉代表候選人的身份背景,是否會依據族別來決定選票投 予的對象,並針對二位候選人的選戰策略與八位受訪者的自我告白加以分析,其 事件的人物背景,如下二表:

表 4-4 .鄉代表候選人背景

候選人 學歷 血統來源 族別登記

甲君 國校畢業

父方 Hla’alua 母方 Hla’alua

鄒族

乙君 台北體專

父方布農族 母方 Hla’alua

布農族

33 桃源鄉鄉民代表的選舉分為二個選區,梅山、梅蘭、復興、勤和、桃源、高中等五村為第一選 區,需選出五位鄉民代表;建山、寶山二村為第二選區,則要選二位代表。筆者的觀察範圍只 限於高中村的選舉戰況。

34 感謝八位高中村村民的協助,由於甲、乙均順利當選,採訪得以獲得真實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