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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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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背景

隨著社會的快速變遷,少子化世代的來臨,台灣的家庭與人口結構也正在改 變。戰後嬰兒潮的老化正如大浪般席捲而來,而導致老年人口的不斷增加。台灣 在 1993 年老年人口比例便達到 7.09%,使得我國正式進入高齡化社會(aging society);直至 2014 年底,65 歲以上之人口比例已達 12%。根據學者推估,至 2025 年老年人口比例將會高達 20%,邁向所謂的超高齡社會(Super Aged Society)。在 2015 年年底,65 歲以上人口比例為 12.5%。時序進到 2061 年,65 歲以上人口將 會高達 38.9%(國家發展委員會,2017;詳見表 1-1)。老年人口的快速增加,再 加上公共衛生、醫療制度的建立完善,使得死亡率大幅下降,「長壽化」的現象 也同時存在。推估到 2061 年時,75 歲以上超高齡老人所占的比率為 61.7%,高 於 65-74 歲老人人口所占的比率(38.3%)(國家發展委員會,2014)。

表 1-1 臺灣地區人口統計及推估─104 年至 150 年(計算單位:百分位數) 民國年 104 年 105 年 106 年 107 年 108 年 109 年 110 年 120 年 150 年 65 歲以

上人口

12.5 13.2 13.9 14.5 15.2 16.0 16.8 24.4 38.9

資料來源整理自:國家發展委員會(2017)。《106 年度 6 月份重要統計資料手冊》。

此外,台灣失智症協會依據衛生福利部委託所進行之失智症流行病學調查結 果,並輔以內政部 105 年 9 月人口統計資料推估,台灣 65 歲以上失智症人口為 243,430 人,佔 7.98%。其中極輕度失智症為 98,747 人,佔 3.24%;輕度以上失 智症為 144,683 人,佔 4.74%(台灣失智症協會,2016;詳見表 1-2)。

表 1-2 台灣地區失智症人口統計及推估(計算單位:百分位數)

65 歲以上人口 患有失智症人口(%) 極輕度失智症人口(%) 輕度以上失智症人口(%) 3,051,893 人 243,430 人(7.98%) 98,747 人(3.24%) 144,683 人(4.74%)

資料來源整理自:台灣失智症協會(2016)。《失智人口知多少》。

100 年度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報告指出,失智症患者造成障礙的主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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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可分為先天(出生即有)、後天疾病導致、交通事故、職業傷害、老年退化五大 類。分別占比為先天(1.14%)、後天疾病導致(35.40%)、交通事故(9.03%)、職業 傷害(0.56%)、老年退化(53.87%),故可看到老年退化乃造成失智症的最主要成 因之一。而整體身心障礙者中有 42.93%無法獨立自我照顧生活起居,其生活起 居的主要照顧者之性別以女性為多,占 78.83%,男性則占 20.19%(衛生福利部統 計處,2011)。另根據衛生福利部 95 年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報告,失智症患 者的主要照顧者性別仍以女性為多,占 81.77%,男性占 18.23%,故顯示失智症 照顧者角色的扮演仍以女性為主體(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06)。

表 1-3 造成失智症障礙的因素(計算單位:百分位數)

造成障礙主要原因 先天 後天疾病導致 交通事故 職業傷害 老年退化 比例 1.41 35.40 9.03 0.56 56.87

資料來源整理自: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11)。《100 年度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報告》。

回到本研究所關心的媳婦照顧者,在女性照顧者與失智老人的關係裡,以配 偶為最多,其次則為媳婦(楊佩蓉,2013)。但媳婦通常提供較多的日常生活性活 動協助,以及較女兒每週耗費更多的時間照顧失智症患者(Norah D. Peter-Davis, Miriam S. Moss, Rachel A. Pruchno,1999;Suitor and Pillemer, 1990)。再從性別來 看,男性失智老人之照顧者以配偶居多,其次為子女與媳婦;女性失智老人之照 顧者則以媳婦居多,其次為子女、配偶(湯麗玉、毛家舲、周照芳、陳榮基、劉 秀枝,1992;吳淑瓊、李惠生,1999)。另在 102 年老人狀況調查報告(表 1-2) 裡,65 歲以上人口起居活動有困難之主要幫忙照顧者身份,兒子佔 22.51%、配 偶或同居人佔 16.60%、女兒佔 10.92%,媳婦則佔 9.42%,總排名第四(衛生福利 部統計處,2013)。這份調查報告裡,兒子擔任主要照顧者的高比例令研究者著 實訝異。回想起過去實務工作、生活或研究經驗,雖常聽到兒子擔任家內的照顧 者角色,但大多時候實際卻是妻子在照顧。這些妻子因未曾有機會可發聲,所以 其形象與重要性便被隱形,而無痕跡被看到或讚許。然通常失智症照顧的環節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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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很重要的一塊便是照顧者,但照顧者卻常被稱為「隱形的病人」(Fengler and Goodrich,1979)。研究常關注於配偶、女兒等角色,卻極少關注於家中再次被「隱 形化」的媳婦。故本研究所關注的媳婦照顧者,雖佔整體照顧者的比例較少,但 其面對的多元壓力、社會期待,以及失智症患者嚴重的精神行為症狀而產生的困 擾並不會少於其他人,故值得去探究其身為照顧者的歷程與感受。

表 1-4 65 歲以上人口起居活動有困難之主要幫忙照顧者身份(單位:%) 主要幫忙料理者 102 年度調查

配偶或同居人 16.60

兒子 22.51

女兒 10.92

媳婦 9.42

女婿 0.18

兄弟 0.20

姊妹 0.12

父親(含配偶父親) 0.18 母親(含配偶母親) -

孫子 1.98

孫女 0.60

其他親戚 0.59

鄰居 1.10

朋友 0.62

外籍看護工 11.51

本國看護 0.72

居家服務員 1.80

機構服務員 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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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工 0.25

其他 0.42

無其他人 13.70

合計 100

資料來源整理自: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13)。《102 年老人狀況調查報告》。

故在人口結構快速老化的狀況下,老人的社會福利需求與發展並非僅是家庭 照顧者所需單純解決的難題,這必定會成為台灣政府須積極去面對與解決的課題。

而上述所提到的老年人口快速成長及高齡化的現象,慢性病與功能障礙的盛行率 也呈現上升趨勢;而這些功能障礙者或缺乏自我照顧能力者,除健康與醫療服務 的需求外,同時也需要廣泛的照顧服務(行政院,2007)。為因應現今所面臨之社 會現象,我國政府於 1998 年起開始推展長期照顧服務,並於 2006 年推出「建構 長期照顧體系 10 年計畫」;行政院於 2007 年 3 月核定「長期照顧十年計畫」,於 2007 年底開始正式實施,要求各縣市擬定計畫以配合政策執行;衛生福利部 2015 年發展長期照顧服務網計畫,並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法草案;2016 年則開始試行 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2.0,期待將長期照顧服務達到「彈性與擴大服務內容」、「提 供創新與整合性服務」、「服務往前是預防、往後是在宅醫療」的三大目標,以更 加落實服務在地化的功能(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2016)。而近年來「在地老 化」(aging in place)是先進國家拖動長期照顧政策的主要目標之一,在此原則下 強調居家式服務和社區式服務的優先性,期待可讓老人繼續留在社區,同時亦減 輕家庭照顧者的負擔(呂寶靜,2006),故多樣性的居家與社區式照顧被提出,如 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失智症照顧服務、家庭托顧、送餐服務、居家喘息等,供 民眾依其需求選擇而使用。

而我國失智症患者大多居住於家中由家屬親友照顧,這與華人文化強調孝順 為上的觀念有極大的關連。失智症患者的照顧是長期的過程,隨著不同病程的發 展,患者會出現不同的問題與照顧需求,此狀況將會對家庭影響甚劇,甚至會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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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家庭照顧者極大的照顧壓力。失智症患者的照護原則是盡量保留個案的剩餘能 力,減緩退化速度,讓個案生活在熟悉的環境,維持其定向感與現實感,避免過 早機構化及減少對急性醫療的利用,因此目前發展較多的是社區式照護模式,包 括日間照護中心、照顧住宅、團體寓所或團體家屋(group home)、寄養照護家庭 及於機構式照護中導入「小單位照護模式」(unit care)等(呂寶靜,2006)。而從 上段陳述可看到日間照顧服務可成為家庭照顧者的選擇之一,乃因其可以有效的 減低照顧壓力,讓家屬獲得喘息的空間。在台灣的長期照顧服務的脈絡中可以發 現,最早的失智症日間照顧服務源於 2001 年「長期照顧先導計畫」,其率先將日 間照顧服務導入失智型照顧,期待可協助減輕照護負擔,提升照護品質及落實社 區化與在地老化理念。在多年的發展後,根據統計資料顯示,民國 99 年 12 月底 日間照顧服務人數合計 785 人(含失智症),100 年截至 8 月底止,服務人數合計 1,088 人(含失智症日間照顧服務 144 人)。100 年度縣市合併後,已有 20 個縣市 設置 72 處日照中心(失智症日照中心 14 處)(呂寶靜,2012)。

研究者藉由檢視自身工作、實習經驗,與近十年以來我國對於失智症日間照 顧相關文獻,發現主要著重日間照顧服務中心的設計、營運與發展,或是照顧對 象、主要照顧者的需求滿足。若再更聚焦於本研究所關注的媳婦照顧者議題,則 發現大多數研究仍將媳婦照顧者歸類於「女性照顧者」、「家庭照顧者」的整體範 疇,目前僅有看到蔡佳容(2014)、盛秀明(2012)兩篇論文為專探討女兒照顧者的 生命經驗,而從「女性」或「家庭」照顧者中獨立而出,但卻較少看到「媳婦照 顧者」的相關研究。再者,陳正芬(2011)以「從照顧責任論檢視我國家庭照顧老 人之多元樣貌--從聘用外籍看護工之本籍媳婦與擔任照顧之外籍媳婦的照顧經 驗出發」為題,從外籍媳婦與本國籍媳婦的觀點來看照顧經驗的權力轉移,並帶 領研究者去思考「照顧」這件事,以及在家庭裡的責任賦予、權力流動等相關因 子交錯影響下的結果。基於此,研究者期待自身可瞭解在使用失智症日間照顧服 務的媳婦們,她們是如何成為照顧者?及在使用失智症日間照顧服務之後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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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動。將關注的對象從服務使用者,即失智症患者身上拉開,並且不再像過去透 過制式的評鑑分數來證明日間照顧服務的有效性,而由媳婦照顧者來訴說日間照 顧服務在她們生活裡所產生的改變。另外,家庭成員對媳婦照顧者的觀察與感受 亦是研究者期待可知悉的。最後,更希望本研究可促進政府制定日間照顧政策與 服務輸送能更貼近媳婦照顧者的需求,亦可作為媳婦照顧者相關研究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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