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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本章共分為五節,第一節概述本研究的時空背景,介紹網際網路時代下有關數位內 容智慧財產權之發展現況與潛在問題;第二節旨在闡述本研究的研究動機,透過國內外 對該議題之研究結果與現存的問題,來說明本研究的重要性與急迫性;第三節則就本研 究的目的加以說明;第四、五節在於對本研究之限制範圍及名詞加以界定清楚。

第一節 研究背景

隨著網際網路迅速而蓬勃的發展,伴隨而來的法律問題和爭議一一浮現,這些令人 詬病的問題不限於色情、賭博、詐欺等傳統社會既存的犯罪模式,更涉及電子交易付款、

網路盜版侵權、個人隱私外洩所導致的電子垃圾郵件氾濫等新興問題。這些不諦對網民 與商業造成新一波的衝擊,也成為政府所必須面對的重要課題,為此在網路世界的遊戲 規則必須有所規範,而政府立法者所面對的將是人類首次遭遇到且無前例可循的網路法 律問題(Kahin、Nesson,1999)。在古代海盜必須靠著武裝的船隻橫行於商船來往的遼闊 大海,並掠奪那些商船上實體的黃金和珠寶,而現代的資訊海盜則靠著電腦透過那連結 世界各個角落的網際網路,不費一槍一彈地對資訊製造者的智慧財產大肆掠奪,而且他 們不像古代的海盜需要實際碰觸他們的的掠奪物-以 0 和 1 數位方式所儲存的資料 (Burk,1999)。令人擔憂的是那些資訊海盜並非高深莫測的駭客,他們也許是還在求學 階段懵懂無知的學生;他們並非罪大惡極,但有可能誤觸法網而不自知。

民國 90 年 4 月 11 日發生了檢警單位進入學術殿堂,查緝疑似侵犯著作權法的學生 而引起社會譁然的「成大 MP3 事件」(聯合報社論,2001)。這個事件也引發國人對「智 慧財產」議題的高度關注,教育部並於相關會議中請各級學校落實法治教育及智慧財產 權之觀念宣導(林柏瓊,2001)。

隔年,政府為了順利加入 WTO 組織,將民國 91 年定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年,

並擬定各項專案計畫以彰顯政府查緝不法的決心。該年在英美六大書商的檢舉下,由台 中地檢署指揮調查員到東海大學附近的六家校園附近的影印店搜索,並查扣大批盜版影 印原文書等事證,此一事件亦對校園文化造成另一震撼,政府此一作為也達到了「殺雞 儆猴」的效果(林安邦,2002)。

2009 年全球遭逢 1929 年以來最大的經濟衰退,美國的金融業和製造業受到海嘯般 侵襲,從華爾街的各大銀行到底特律的通用汽車無一倖免,此時美國新任黑人總統歐巴 馬提名華裔的前華盛頓州長駱家輝(Gary Faye Locke)出任商務部長,參議院無異議通過 駱家輝出任新職。駱向參議院允諾將捍衛美國「智慧財產權」為第一要務,並大力執行 現有美國貿易協定規範(大紀元時報,2009)。這突顯出美國這樣先進的已開發國家是如 何戮力地保護自身的「智慧財產權」,並且視其為國際間進行「公平貿易」的重要基礎。

然而昔日台灣被國際所詬病的「盜版文化」,如今卻成為台灣工商業的最大噩夢,據 媒體報導台商開拓大陸市場,商標被侵權仿冒日益嚴重,為此兩岸的智慧財產局官員在 台北會商,針對台灣企業商標在大陸遭冒名搶註問題進行交流(何淑慧,2009)。早期台 灣為扶植剛起步的工商業,對智慧財產權採較寬鬆的態度,長久以來人民在認知與態度 上皆難與國際接軌,從過去的「侵權者」角色到現今成為「被侵權者」真是情何以堪,

自己不尊重別人的智財權,那又如何去要求別人不去剽竊自己的創意呢?

教育部為了讓各級學校學生建立正確的「智慧財產權」的觀念,早在民國 79 年就將

「智慧財產權」議題納入新版國編本的國中小教科書中。高層認為有必要讓中小學生從 小及早了解這些觀念,這也是很好的社會教育(邱幸文,1990)。十年之後,為因應世界 教育改革的趨勢,教育部於民國 89 年 3 月 30 日頒佈「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 要」,主張「兒童為中心,以生活為內涵」的課程觀念,並以學習領域取代傳統的學科,

強調課程是基於學生學習的需要,以培養學生具備「帶著走的基本能力」,揚棄「背不動 的書包和繁雜瑣碎的片斷知識」(游家政,1999)。該課程羅列了中小學生在二十一世紀 所必須具備的十項基本能力,其中「運用科技與資訊」的能力成為適應未來資訊社會不

可或缺的必備技能之一,其內涵為「正確、安全和有效地利用科技,蒐集、分析、研判、

整合與運用資訊,提升學習效率與生活品質」(教育部,1999)。

但在國人普遍對「尊重智慧財產權」意識薄弱下,使用者運用他人的科技與他人的 資訊時,往往漠視他人的智慧財產權,這也突顯使用者空有資訊「能力」但缺乏「資訊 倫理」道德責任的窘境。為彌補這樣的不足,教育部已將「資訊素養與倫理」列為 2008 年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資訊教育重大議題之「資訊科技與人類社會」。另外,將

「資訊能力」與「資訊倫理」加以整合成「網路素養」,並於 2009 年成立「中小學網路 素養與認知網站」。該網站設立目的在於協助教師、學生、家長對「網路素養」有更深一 層的認識,並輔導學生、孩子培養安全、合宜、合禮、合法地使用網路(2009,蔡政宏)。

在教育部編印的宣導手冊「認識孩子的網路世界:網路素養家長篇」第二版的「網路內 容篇」及「網路書寫篇」,其內容均提及尊重「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並告知孩子即使未 成年犯了法依然需要負責任之觀念(2009,周倩)。

綜合上述,「智慧財產權」一方面因為「網路資訊科技」而受到嚴峻的挑戰,另一方 面台灣的傳統製造業已將生產基地移至勞力便宜的國家。因此,島內未來的經濟命脈將 以研發和創新為主的「知識經濟產業」,而此一產業正是奠基在「智慧財產權」的基礎上。

根據經濟學人資訊部門(EIU)在針對 2008 年所做的全球 IT 產業競爭力指數調查—「科 技成長關鍵:IT 產業競爭力的基準評估研究報告」,該報告中指出台灣 2008 年在全球 IT 產業競爭力的表現一舉超越日本、韓國、英國、澳洲等國,由 2007 年的第六名竄升至全 球第二,僅次於美國。 另外,在「研發」成果的專利數量上大幅提升,因此台灣在「研 發環境」該項成績排名推升至全球第一,優於美國、英國及鄰近的日本、韓國。調查顯 示,台灣的私人企業在研發上大舉投注高額資金,平均每百人就擁有 512 美元的研發經 費,在亞洲僅次於日本(707 美元/人),而台灣平均每 2,000 人就擁有一項 IT 專利,其 專利申請量更是傲視全球,企業對於專利權益日益重視,也代表著希望自身的研發成果 獲得保護,對於自身智慧財產權越來越重視。台灣若要維持其強勁的 IT 產業競爭優勢,

勢必要取得「創新」的主導地位(商業軟體聯盟(BSA),2009)。而要鼓勵更多的研發與創 新,則必須從落實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做起,除了適度的法律規範外,透過教育力量讓國 民從小就建立正確的「智慧財產權」之認知與態度,使個人免於誤踩「數位盜版」地雷 而枉受求償及牢獄之災,對國家未來經濟發展更是影響至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