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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重要性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重要性

壹、研究背景

臺灣的外籍婚配萌芽於1960 年代, 於 1990 年代蓬勃發展,我國外籍配偶 的快速成長,與全球化社會有著極大的關係。根據政府統計資料(內政部,2015)

顯示,至 2017 年 3 月底止,外籍配偶包含男女總人數共 533,159 人,其中大陸、

港澳地區配偶人數為354,982 人,約占 67%;而其他國籍(包括越南、印尼、泰 國、菲律賓、柬埔寨、日本、韓國及其他國家)人數為178,177 人,約占 33%,

眾多的人數,儼然成為臺灣社會的重要族群(內政部戶政司人口統計資料,2017)。

外籍及大陸配偶的增加,對臺灣社會也產生很大的衝擊,包括對就業市場的影響、

教育資源的分配、子女的教養、婚姻關係的發展等,甚至公民意識、國家認同等 議題,也都逐漸成為輿論所關注的焦點(張智雅、曾薔霓;2011)。

雖然臺灣從 1960 年代即有外籍婚配,但是初期並無相關的照顧政策或是配 套措施,以致在社會上造成不安的氛圍,也使初來乍到臺灣的新住民,歷經了不 易適應的過程。當時的社會對於新住民的接納情況並不友善,所以也產生了社會 的另一種現象

於1999 年政府提出「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實施計畫」,其重點為內政部應 積極規劃辦理外籍新娘生活適應及語文訓練,輔導其融入我國生活環境辦理並依 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辦理。目的為落實外籍配偶照顧輔導措施,提升其 在台生活適應能力,使能順利適應我國生活環境,共創多元文化社會,與國人組 成美滿家庭,避免因適應不良所衍生之各種家庭與社會問題。並決議10 年籌措 經費30 億,做為計畫經費,而隨著新住民人數的增多,「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 實施計畫」也開始做了不同的政策調整,將轉型延續為「新住民發展基金」,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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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每年10 億元規模積極推動各項培力計畫,十年種樹,百年樹人,希望透過 政府及社會大眾全方面的協助與努力,新住民及其子女可以成為臺灣未來的新動 力、新力量、新希望。

當新住民人數已達 51 萬人之多時,如何適應社會,對臺灣的土地產生認同 感,參加社區活動或是社團的參與就更顯重要,因為當新住民初到臺灣時,對環 境與人際的不熟悉,再加上語言不一定能溝通時,此時活動的參與是融入環境最 容易的方式,因此(行政院,2004)的「輔導外籍配偶補習教育、籌組民間團體及 成立照顧輔導基金專案報告」中,第參項提到「輔導外籍配偶組織民間團體」的 方案,當時也邀請國內相關機關、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包括賽珍珠基金會、基 督教女青年會、南洋臺灣姊妹會等),共同討論而彙整規劃方案,其方案目標為:

一、藉由型塑一個有利外籍配偶參與社團組織之環境,提昇外籍配偶對自身 權益與相關政策法令等之認知與了解。

二、尊重外籍配偶意願,依據人民團體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 例等相關法令,鼓勵外籍配偶參與現有社團組織之活動、或與在地人士共同組織 或自行籌組社團組織,以達文化交流、相互接納與融合之社會。

參與社團對於新住民在臺灣環境的適應及社會的融入,政府及專家都抱著正 向的態度,然而在1949-1987 臺灣是處於戒嚴時期,當時的《戒嚴法》中規定:

人民自由與基本人權,包括集會、結社、言論、出版、旅遊等權利被限縮,直至 1987 年 7 月 15 日解嚴之後,才開始開放社團成立的自由。所以從 1987 年之後,

臺灣的社團成立就開始蓬勃發展,根據(內政部,2015)資料顯示臺灣的社團總數 為16,497 個立案社團,政治團體有 334 個,職業團體有 544 個,社會團體有 14,371 個,再加上1,248 個其他性質的社團,而這些社團能夠在短短幾十年的時間,蓬 勃發展,主要是社會的開放及政策的鼓勵,所以社團的成立就有了可以發展的空 間。

從新住民到臺灣己有數十年的時間,其間不乏有關新住民的社團成立,最具 知名度者,莫過於南洋姐妹會,或是由政府主導的新住民婦女暨家庭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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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對新住民支持的呈現,然而這許多支持關心新住民的團體,大部分的成立者 或是主導發聲者,都是政府或是臺灣的社會運動者,鮮少為新住民自行籌組社團 為自己發聲,雖然在這些社團的運作,主要者是新住民的角色,而臺灣的社會運 動人士是處於協助者的位置,可是也有些社團,是由新住民自身發起成立,這與

「輔導外籍配偶組織民間團體」的方案的內涵,就有密切相關的實踐方向。

當然臺灣對新住民的政策面上,實施了許多措施,也由早期的新住民的識字 教育及生活適應方面,延伸至第二代的子女的培力計劃。但是讓新住民在臺灣的 政策體制下,籌組並參與自己的社團,並為自己發聲,除了一般的生活照顧外,

更重要的是有自信有尊嚴的生活在臺灣的這土地上。臺灣現階段對外籍配偶所提 供的服務途徑,在學習生活適應的基本生存權維護,其空間雖然稱得上足夠;但 如何增強新住民的自尊與自信,符應真正公平正義的生活權及存有權,政策上仍 賴政府整合資源(張智雅、曾薔霓,2011)。

貳、研究的重要性

在(行政院,2004)的「輔導外籍配偶補習教育、籌組民間團體及成立照顧輔 導基金專案報告」,第參項提到「輔導外籍配偶組織民間團體」的方案,將組織 民間團體的議題,提出討論的意義,是希望新住民藉由參加社團的活動,進而接 觸更多的社會活動,而達到社會參與的效益。社會參與的主要特徵是:社會普遍 享有共同的社會經驗及社區參與活動。對於個人而言,它是一種寬廣的機會平等 與生活機會,對於所有公民來說,它更是一種基本生活福祉的達成(葉肅科,2004)。

所以新住民經由參與社團的歷程,學習到如何因應臺灣的生活環境,並學習到對 自身權益的了解,而在過程中也學習了如何為自己發聲,很重要的是在參與社團 的歷程中,不斷的學習,也在學習中,看到自己的改變,而這樣的改變,讓原本 內在的認知,或是社會的框架,有了跳脫的可能,在歷經事件的發生,產生了反 省的契機,開始解決問題,而努力執行實踐,最終可以看到自己在這歷程中的轉 化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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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參與的志工團體中,看到團體中的成員,原本活動範圍只在家中,不 與社會接觸的新住民女性,在自發性參與志願服務的行列之後,在社區中增進了 人際互動,並參與社區許多的活動,這些社會參與,增進了個人自信心的展現,

在團體中原本是隱藏在團體邊緣的人,明顯看到改變,開始走入團體的核心。當 研究者看到這些改變時,心中的想法:是什麼的因素使其產生改變,這些改變的 歷程又如何呈現轉化學習的歷程或意義觀點?

在得知「台北市某自主性學習團體」是由新住民自行籌組的自主性學習團體,

成立至今已有七年,人數登記在冊達200 多人,是台北市第一個由新住民自行籌 組的團體,在成立之時,因為活動辦得有聲有色,當時的移民署長官,還到團體 視察,是新住民自行籌組自主性學習團體成功的案例。在接觸到這樣的歷程,研 究者心中想:是什麼樣的動機讓新住民籌組與參與自己的團體?在社會的刻板印 象中,新住民的角色似乎是屬於較弱勢的族群,雖然人口已有53 萬人之多,但 是社會上的印象,還是有如此的想法,那是什麼事情的促發,使新住民有如此的 想法-成立自主性學習團體,過程中又遇到那些困境,而團體的成員們參與其中,

內心有經歷了那些轉化學習的歷程,這些歷程又是如何發生?對團體成員又有那 些影響?當這些想法愈來愈具體時,就促使研究者想持續而深入的探究「台北市 某自主性學習團體」籌組的歷程,及在歷程中社團成員參與其中所產生的轉化學 習。

臺灣的學術界已經有許多探討新住民女性婚姻狀況、生活適應或文化衝突等 問題的論述與研究,研究者以新住民、外籍配偶及外籍新娘為關鍵字,從1999 年 起到 2015 年,做為搜尋條件,則博碩士論文已有 1900 篇,其中與文化適應有 關的論文有483 篇,與生活適應的論文有 445 篇、社區參與則 61 篇,這數字尚 不包括不計其數的會議論文與評論性短文。從相關的研究,可以看到探討的方向 多著重在新住民在臺灣的生活適應及文化適應狀況,或是參與識字班課程及電腦 技能培訓,而關於新住民社會參與的論文雖有61 篇,但是其中多以生活適應為 主要探討的方向,真正以社會參與為主要探討方向有3 篇。新住民的議題在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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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討論的時間已多年,其中經過政策的改變、人數的增多及識字能力的提昇種種 因素,目前新住民也有走出自己一片天地的現象,例如新住民自行籌組社團,為 自己發聲;參選公職為新住民謀福利,為臺灣貢獻自己力量,這些都是新住民的 不同形象。

前述的觀點—新住民參加社團活動,是最容易了解社會環境的方式為思考方 向,所以研究者想探究新住民自行籌組與參與自主性學習團體的歷程,在歷程中 新住民本身所學習到的轉化觀點,及團體成立前後所遇到的困境有那些?其實遠 從家鄉,來到臺灣定居,在臺灣生活多年的新住民,心中想融入臺灣社會,希望 真正的被接受,也想擁有一樣的權利與義務,參與社區或社會的各項活動,盡一 己之力參與更多的社區公益服務,因為唯有參與過程中,新住民女性才能享有和

前述的觀點—新住民參加社團活動,是最容易了解社會環境的方式為思考方 向,所以研究者想探究新住民自行籌組與參與自主性學習團體的歷程,在歷程中 新住民本身所學習到的轉化觀點,及團體成立前後所遇到的困境有那些?其實遠 從家鄉,來到臺灣定居,在臺灣生活多年的新住民,心中想融入臺灣社會,希望 真正的被接受,也想擁有一樣的權利與義務,參與社區或社會的各項活動,盡一 己之力參與更多的社區公益服務,因為唯有參與過程中,新住民女性才能享有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