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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研究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討論

受訪對象寶貴的分享中,不僅蘊含著許多工作狀況與因應,還夾帶了非常多 發人深思的觀點,以下將試著整理研究者深受啟迪的部分,希望能夠引發讀者一 同思考與討論。

壹. 理想與現實的兩難

從方案制度的設置上看,可以感受到人團科的承辦人員對於培力的期待和深 層的擔心。作為關注社區發展的工作者,社區最理想的狀態就是能夠形成和發揮 互助力量,讓社區議題與需求能夠得到在地化的處理,因此看到培力方案的落腳 點就是嘗試著培養社區發展協會使其更有發展能量。可是站在制度推行者的立場 上,每個政府人員身上是背負著壓力的:政府資源有限需要把資源都用在刀尖上;

而在社會工作行業走向精專化的趨向中,社區工作是不被看見的,選擇做培力社 區組織強化社區工作這件事情更像是不走尋常路,如何讓培力社區的重要性被看 到進而持續地獲取資源繼續發展社區工作就成為了推行者的更為迫切的目標。

這樣的兩難狀態不僅出現在政府層面,也同樣出現在培力工作者的身上。有 的工作者內心對培力有較深刻的價值與信念,期待著社區發展協會有能力作為社 區資源的串聯,為公民社會的自由參與建構根基。可是帶著期盼的他們進入社區 後會有些「挣扎」,因為社區動能參差不齊、政府方面迫切地需要在方案執行期 限內看到更多成績、培力團隊由一變二隱約增添了競合,工作者需要不斷調整自 己原先對培力的理想期待。大多數情況下工作者會將實踐模式上調整為更偏向使 能,讓社區能在有限的執行期程內完成其任務(黃彥宜,2016)。有的工作者會 因為無法調整和讓步自身的期待而選擇離開這個施展場域,也有的工作者選擇由 淺入深相信著在堅持之下可以等到社區能夠實踐深層意識改變的一天。

當期待的理念信念在現實無法盡然達成時,究竟需要怎麼樣去調適、抉擇,

大概是方案中的每個個體都在不斷思索的疑問。而從研究的角度上,可以為這樣 的困局提供什麼意見與協助,也是研究者日夜思索的困惑。研究者認為,若將社 區組織培力方案比擬為遊戲,無論是制定遊戲的政府,還是參與遊戲的培力團隊 或是社區本身,都需要釐清自身立場中對於遊戲結果的期待並嘗試對其排序。如 果今天政府首要關注的是結果「很好看」,那麼的確可以堅持理想狀態下建構的 規則,不斷變換和挑選參與者,直至達成大且美的結果;但若言遊戲制定者對遊 戲結果關注的背後是希望能夠有更多人參與到遊戲當中,那麼勢必得接納遊戲結 果存在不完美,尊重信任並給予參與者意見表達的空間,一起來討論遊戲怎麼樣 設置可以更有吸引力。同樣,參與遊戲的培力團隊和社區都有選擇自己想要的遊 戲規則的權利,覺得不好玩大可另覓新遊戲,但如果今日參與者意旨找到最符合 自身需求的遊戲,那麼參與者不妨選擇合作,善用規則包裝實踐,在信任和經驗 的積累下、藉助遊戲執行者的力量將社區培力築成自己想要的方式。現實與理想 總有差距,既然無法消滅差距,那不如各自退讓磨合,逐步趨近的過程中建構出 雙方的共同價值與信念,共營朝向理想的共贏現實。

貳. 由下而上的實現

延伸理想期盼與現實行動存在著差異,究竟想透過方案把社區帶到何種狀態,

成為了培力方案又一引人思考的問題。雖然在論及社區的理想狀態時,大家常常 會提到「由下而上」的發展狀態,談及意識覺醒(Adams, 2003; 羅秀華,2001)、 社會參與(Warren, 1978; 梁祖斌,1996),但從方案執行困境來看,大多數社區 似乎未具備自下而上的動能和意願。而在社區尚未生成形成公共參與的自主能力 時,由上而下的引導和教育是有需要的(陳秀雯,2006),結合「由上而下」和

「由下而上」兩種路徑的社區培力才更符合社區發展實況(黃源協,2004;卓春 英,2016)。

由政府發起落實的培力方案確實是「可上可下」的路徑嘗試。藉由方案社區 獲得了更多輔導的機會,結合原本已有的社區資源,由上而下的力度是相對充足 的。為了增強社區自下而上的能量,過去曾有提倡能力較強的社區帶領其他社區 發展的方案(福利化社區旗艦競爭型計畫、桃園縣旗艦社區領航計畫),在培力 方案第一期(2014)執行時,也有嘗試「以區域為導向」,建構「地方性策略夥 伴」,但無論是聯合社區或是社區聯盟的嘗試,最後都因為業務量對社區而言太 重、不同社區的需求和想法難以達成共識、社區本位主義等影響,導致執行存在 困難(李易駿、賴兩陽,2014;賴兩陽,2013b;羅秀華,2014)。再者,有學者 指出聚焦於小範圍議題處理或是制式化的「訓練-寫計畫-提案申請」等輔導模式

(黃彥宜,2012),政府輔佐資源優先於社區需求的政策性考量(劉立偉,2008), 都會一定程度地削減由下而上的動能。例如在困境的部分,有工作者說到有的社 區會對培力工作者表現得唯唯諾諾,而有趣的是,這樣一昧順從的狀態幾乎都是 因為社區想要獲取資源,這似乎又從另外層面體現了資源對社區的影響,社區還 是無法跳脫政府資源找到自己發展的自主性。此外,研究者在整理培力團隊的推 動經驗時發現,培力工作的施展形式和內容更多是圍繞政府所規劃的項目內容,

超乎社區所表現出的培力期待,因而也埋下了工作困境中社區培力意願有限的地 雷。

因此,方案應該如何控制好輔導的力度,避免本應可上可下的培力工作只剩 由上而下一半路徑而丟失了另一半的由下而上呢?自下而上的部分,其實研究者 很欣賞培力工作者目前依據社區發展狀況慢慢地在日常陪伴中灌輸權能培養、就

像是為社區「鬆土」、「施肥」的形式,這樣的方式雖顯效慢,但研究者認為正因 如此悉心根植才能避免揠苗助長,實切地讓社區按照自己的需求和想法選擇其發 展路徑。如果能配備更多協助的人力,將從培力的社區受益數量上加速培力成果 的顯效,同時也能減少因工作者精力有限而使其輔導服務成為社區爭奪資源的情 況(蔡弘睿,2012)。力度的控制,更多需要回歸到力量的來源。建議政府削弱 制式化培養社區的想法,試著依據社區的需求建構政策,而非提前給社區畫好所 有「我覺得社區需要」的路線再讓社區做選擇。當然這樣的操作對於地方政府而 言必定很難,但政策指導性不減弱的話,上下兩個路徑的力量只能持續地不對等、

社區要生成自己的想法需要花更多的時間和力氣。培力工作者位於政府與社區之 間,則是要承載起關係調節的功能,盡可能成為社區與政府關係天秤中間靈活調 節的砝碼,學習控制自己的輔導輸出力度與位置:在自上而下影響力較強的情況 下更靠近社區,和他們一起找尋政策內外的各種發展可能,增加社區對於多元化 社區發展的認識和認同,進而提升社區自下而上的動力;同時增加與政府「自下 而上」(雖有權力結構的自下而上但對話空間應該是平等的)的溝通,協助政府 期待與社區想望的融合,幫助政府看到實務的狀況和需求、理解社區發展的難處,

自上而下地補足社區自身和團隊層面無法達致的區塊。或許這樣的輔導顯得很

「佛係」,會令人擔心社區的成長是否會更慢更無力,但似是關心實是管制的規 範下恐怕永遠無法洞察社區的能量能有多大。

參. 分級分類的考量

一開始在翻閱培力計畫看到裡面要求分級分類地規劃社區組織的發展目標 和方式時,研究者內心第一反應是:這算是給社區貼標籤嗎?後來有受訪者分享 到其認為分級分類制度容易把社區框定在某個狀態時,更是讓研究者忍不住暗自

在分級分類旁邊畫上了「×」。但隨著對方案瞭解的不斷加深,同理到方案執行人 力與工作者精力有限之艱難,諒解到政府在方案人力與資源上爭取之不易,發現 到培力工作者在實務中其實會運用自身判斷劃分不同類型社區的工作力度時,研 究者開始動搖了對分級分類的考量:分級分類好像是有必要的!他的確在一定程 度上能夠幫助工作者直接瞭解到對應社區類型的工作重點提昇工作效率。

目前分級分類的方式有不同劃分標準,有的依據社區發展階段劃分為「初期 社區」、「成長型社區」、「成熟社區」、「永續社區」等類型(李謁政,2006);有 的是以地域條件劃分,如「農業型社區」、「都市型社區」等等(宿春禮、邢群麟,

2017);也有結合社區發展意願與能力將社區分為「積極型」、「消極型」、「潛力 型」、「停滯型」(賴兩陽,2013a)。這些基本用意多為便於工作者迅速瞭解各類 社區對應的狀況並準備相應的工作策略,也能更有側重地與社區工作。但,也有 可能會變成工作者帶有預設立場與社區碰面、或是工作者準備的內容並非社區所 想要的而影響工作關係的建構。

如果完全不劃分社區的確很難抓工作重點,可是分了又會擔心過分給社區貼 標籤很難再及時更新他們的需求和狀況。在認同與質疑兩個立場不斷來回以後,

如果完全不劃分社區的確很難抓工作重點,可是分了又會擔心過分給社區貼 標籤很難再及時更新他們的需求和狀況。在認同與質疑兩個立場不斷來回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