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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設計

壹、研究對象與取樣

一、研究對象的選取

本研 究 欲採 取 立 意取 樣 (purposive sampling)中的深度取樣(intensity sampling),帶有目的性(purposely)去選擇資訊豐富(information-rich)之研究 參與者,以回答研究問題、反映社會實況為目的(Patton, 1990),而與量化研究 追求的一般化(generalization)或代表性有所不同。男性主要照顧者依據照顧身 分、家庭傳統、個人資源等因素而呈現多元樣貌,且在傳統陽剛形象的束縛之下 使男性成為較少向外求助的群體,研究者可能較難接觸到潛在參與者;因此,本 研究採用「滾雪球取樣(snowball sampling)」策略,在研究對象不易搜尋的情況 下,透過人際關係網絡相互引薦,從群體中尋找適合研究目的之樣本(圖書館學 與資訊科學大辭典,2012)。

於研究對象的選擇上,重點在於尋找能夠提供豐富資料之個案,且依據研究 資料是否飽和作為是否繼續訪談的標準;因此,依據前一章節文獻探討的發現,

列出以下選取研究對象的指標:

(一)照顧型態

以照顧型態而言,過去男性在家庭照顧中的角色乃是以處理偶發事件為主,

像是財務協助、交通接送等輔助性事宜(謝美娥,2001);然而,經過社會環境 變遷至今,男性亦有可能肩負老人家庭照顧的主要工作。故本研究欲探討由男性 家庭成員擔任失能老人之「主要照顧者」為研究對象,且有實際提供失能老人照 顧經驗,如家務工作、身體照顧等等。另外,對於主要照顧者的定義,乃是與被 照顧者同住、主責照顧工作並花費最多時間投入的家庭成員,負責失能者的生活

起居(邱啟潤、許淑敏、吳瓊滿,2002),因此排除使用機構式服務或外籍家庭 看護工服務之家庭。最後,隨著老人失能程度的惡化,其家庭可能會轉換照顧型 態,故本研究並不限制研究對象在受訪當下必須為家庭照顧者,若有持續擔任失 能老人之主要照顧者達6 個月以上之經驗,即符合研究對象之標準。

(二)照顧者的身分

依據照顧者與被照顧者之間的關係,男性照顧者之照顧身分乃包含丈夫、兒 子、孫子、手足、女婿等等。雖以丈夫、兒子居多,然而本研究目的在於瞭解男 性選擇自行照顧與承擔照顧責任的原因,並且在兼任照顧者、就業者及多重家庭 角色之下,男性照顧者如何因應角色超載的困境,故本研究不限制於特定的照顧 身分,而是以男性照顧者有無其他身分別作為指標,包含:「就業」、「有無婚姻

(伴侶)關係」、「有無子女」、「有無其他手足」。除了身兼照顧者與就業者外,

更具備一種以上的家庭角色,以瞭解男性照顧者面對傳統性別角色與社會規範價 值的影響下,如何經驗自身在照顧歷程中的情緒流動、如何因應工作責任與照顧 責任的衝突,甚至是在各個家角色之間的相互拉扯下,他們又是如何選擇、創造 自身對於生命故事的意義。

(三)被照顧者的失能狀況

被照顧者的失能狀況不同,會影響照顧者的照顧歷程,包含提供的照顧量與 頻率等等。身體功能失能的老人,通常以日常生活協助為主;而李建德、柯乃熒 與徐碧卿(2006)在探討男性家屬照顧精神病患者的研究,提出被照顧者因為疾 病不被社會接受、能力被質疑、生理功能退化的多重失落處境,照顧者也是一同 承受汙名(stigma)標籤的苦楚。另外,面對失智症患者的主要照顧者,更必須 面對被照顧者記憶行為問題、日常生活功能以及認知功能障礙,如大小便失禁、

重複問問題與動作、獨自外出迷路等等,帶給主要照顧者更為沉重的身心負荷(邱 麗蓉、謝佳容、蔡欣玲,2007)。不論被照顧者是因為自然老化而身體功能退化、

罹患精神疾病抑或是失智症,照顧者雖會呈現不同的照顧歷程與需求,但在兼任 就業者或其他家庭關係角色之中,仍有可能會遇到相似的衝突情境。被照顧者的 身體狀況,會影響被照顧者有無照顧需求、照顧者的角色關係與壓力負荷、家庭 選擇因應照顧事件的方式;以及考量研究對象為男性主要照顧者的身分,可能較 不願意向外尋求協助而較難觸及潛在受訪者,故於被照顧者不同的失能情境上,

包含生理失能、精神障礙與失智症等因素,只要被照顧者的生活自理能力不足而 需要依賴她人協助,即可符合研究對象之標準。

綜上所述,研究對象之篩選標準包含:(一)被照顧者的生活自理能力不足 而需要依賴他人協助;(二)有持續擔任失能老人之主要照顧者達 6 個月以上經 驗之男性照顧者;(三)除了身兼照顧者與就業者外,更具備一種以上的家庭角 色。同時,為了更全面地瞭解男性照顧者的家庭樣貌,若在男性照顧者與其家庭 成員的同意下,會訪談其他家庭成員,運用敘事途徑深入探詢他們的照顧故事,

瞭解男性照顧者如何看待自己與被照顧者之間的關係外,怎麼看待自己身為「男 性」身分,與其他家庭成員的關係又有什麼樣的變化,以及如何因應擔任照顧者、

就業者與家庭角色(丈夫、父親等)多重角色之間的關係與衝突,以回應本研究 之目的。

二、研究對象的來源

研究者依據「民間團體或基金會引介」、「研究者人際網絡」與「網際網路平 臺」三部分來尋找研究對象。第一部分,乃是透過研究者先前的實習單位和拜訪 相關服務機構之工作人員作為守門員(gatekeeper),協助引介合適的受訪對象。

第二部分,透過研究者之家人、親戚與朋友介紹符合的受訪對象。最後,透過 Facebook、PTT 發文說明尋求研究對象的選擇標準,藉此尋求符合條件且有意願 參與研究的受訪者。

研究者從2016 年 12 月至 2017 年 4 月止,約訪完成 5 組有男性家庭照顧者

的家庭,共計8 位受訪者。第一組為夫妻共同受訪,爾後與指導教授討論訪談過

其中,第四位受訪者小P 雖為協助照顧者,與指導教授討論後,考量其生命 故事的豐富性,以及與擔任主要照顧者之其他受訪對象作為對照的可能,決定仍 邀請小P 接受訪問。

貳、資料蒐集與分析

一、資料蒐集方法

本研究依據「敘事途徑」指引蒐集資料的方法,採用深度訪談(in-depth interviewing)來進行資料蒐集,並使用無結構式訪談(unstructured interview),

即「開放式訪談」,研究者在訪談過程中無須預先設計訪談大綱作為引導指南,

而是強調如何在自然情境中瞭解複雜現象背後的意義。無結構式訪談相較於結構 式訪談或半結構式訪談,雖然缺少了訪談大綱來協助訪談的進行,卻能夠營造開 放的雙向交流氛圍與平等的互動關係,更有機會觸及敘說者真實的感受、認知與 內在想法(潘淑滿,2003)。

敘說者本身就是一個積極的媒介(active agent),透過自我陳述使聆聽者能 夠與其互動,不斷從互動過程中創造新的意義;另外,敘說者能夠從敘事的過程 中建構(construct)、解構(deconstruct)、重構(reconstruct)、共構(co-construct)

自我,將零散、片段、模糊過遺忘的記憶有系統地組織起來(林萬億,2013)。

而聆聽者創造一個開放的訪談情境,不預設立場的提問、不主導訪談的進行,營 造溫馨不具威脅的談話氣氛,透過積極地傾聽使受訪者感受到重視,協助敘說者 表露情感並同時可以保有彈性空間述說他們對於生活經驗的主觀感受,進行「體 現的述說」(embodied telling)與「體現的聆聽」(embodied listening);即敘說者 在特定時間、空間與文化條件下述說故事,聆聽者則有能力將故事連結至其物理 環境,並以覺知的資料(sense data)來理解故事中的人物世界及真實經驗

(Ferguson, 2009; 引自林萬億,2013)。同時,傾聽者的同理、傾聽、提問、回

應、澄清、追問、指證、澄清、鼓勵以及支持,往往能夠使敘說者對於事件產生 新的意義,修正先前的理解與詮釋,也能夠避免錯失任何有價值的資訊。而且每 位敘說者與傾聽之間都會產生不同的訪談社會關係,對於每位受訪者也都有不同 的意義;研究者從中蒐集口語和非口語的訊息,以便深入地瞭解研究的現象或行 動,探索背後可能的情境脈絡(Yin, 2011/2014; 潘淑滿,2003;高淑清,2008a), 並理解男性家庭照顧者在照顧歷程中的性別操演。

運用敘事途徑於資料蒐集上首重於以事件為中心(event-centered)的陳述、

證明與解釋,傾聽者注重敘說者的「生命故事與對話」,運用提問與聚焦協助受 訪者自由地述說生命經驗,包含照顧事件的原委與次序組織化、重要發展與變化 轉折等層面;同時,更是關心於權力與特權的位置,瞭解敘說者面對家庭照顧安 排的權力詮釋。透過研究者「再述故事」(restorying)捕捉經驗事件並融入研究 者之價值、立場與理論視角,將敘說者的經驗重現,創造述說者與讀者之間的關 係(Padgett, 2008; 胡幼慧,2008)。而實際於訪談進行、傾聽敘說者故事時,研 究者應提醒自己必須做到以下六點(Welbourne, 2012; 林萬億,2013):

(一)給予敘說者充分的空間訴說他們的故事。

(二)敘事能夠使敘說者說明其生活經驗並了解其生活,雖然需要花費較多 時間,但有助於理解真實資訊。

(三)敘事提供傾聽者進入敘說者生活世界的可能性,藉由領悟與互動過程 發展深層的分析。

(四)積極傾聽與做筆記以避免與研究目的不一致。

(五)聆聽敘說者的故事有助於他們重新組織思考。

(六)透過訪談過程,聆聽者與敘事者產生個人的共鳴是難免的,故應善用 支持性督導使自己能夠舒緩可能因為聽到悲慘故事後的痛苦經驗。

因此,研究者可以先行蒐集敘說者與被照顧者的個人基本資訊,以協助研究